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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料太丰富的缘故,人类越来越吃不到食物原有的味道了,所以我一下子吃这种白水煮的东西会不习惯。
一大碗肉渐渐见底,筷子一捞,最后一口肉浮出,我正要享用,浮上来的却是一节人类的食指,纹路分明,连指甲都清晰可辨!
我的五脏立刻开始翻涌,哐当一声扔掉陶碗,趴在地上手指直扣嘴巴,将刚才吃的东西都生生呕了出来,我刚才看到了什么?我不敢想象!我吃的是什么?我更不敢想象!
我不知道在这个地方,食物就意味着生存,浪费食物就意味消耗生命,众人见我如此糟蹋粮食纷纷义愤填膺,摩拳擦掌的向我走来,眼里尽是杀意!我根本没有理会这些,只是一个劲的发抖和低吼。
好在大祭司出面拦住了,他说:“他从小就生活在兔子那边,没吃过人肉,一时不习惯而已!”
我宁愿大祭司不说这话,那样我就能欺骗自己刚才吃的是猴子肉或者大猩猩的肉,我除了无尽的恶心外也感受到了重重危机——我也很可能会被缪斯族人杀死,然后吃掉!
我越想越恶心,越想越恐怖,发了疯似的叫起来,大骂那些缪斯族人是畜生,没有人性和野兽一样,然后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呕吐,连吐带骂,直到腹中酸水都吐完,我才渐渐停止了叫骂和抽泣,那边的人肉宴狂欢还在继续,好多女孩子开始围着篝火跳舞,唱歌,欢庆着胜利!
“一群畜生!人渣!”我狠狠唾骂一句,站起身来狂奔离开,我听说人只要奔跑到一定速度就能够穿越时空,可我知道那种速度人类是不可能能达到的,我这样奔跑无非是让心里有一丝安慰罢了,还没等我全速跑开,经过草丛时却被什么绊倒了,吃了一嘴泥,一个圆形的物体被我从树下的草丛中带出,滚到我身边,我定睛一看,竟是一个血骷髅头,和我之前看到的那个一样,整个骷髅头就只剩下眼睛没有被割去,它此时正和我“对视”,我瞬间惊出一脑袋汗,但很快心中燃起的怒火就战胜了害怕,我抱起骷髅头,又狠狠地摔在地上,骂道:“这个树底下藏死人脑袋的鬼地方,老子受够了,滚!”怒火攻心,随即补了一脚,将骷髅头踢出几米远,脚面却也被震得生疼!
可踢完后我就后悔了,恐惧感又突然袭来,我刚才做了什么?踢死人脑袋么?举头三尺有神明,死者为大,这种亵渎死人的做法可是会遭报应的!
“这虽然是敌人,但终究是让人敬佩的勇士,将勇士的首级这样糟蹋,这是对其极大的侮辱!”我听到一个女声,环顾四周却没看到人。
我向着四周的高林,反唇相讥道:“那将勇士的肉拿去吃掉就是对勇士的尊敬么?”
不远处的树上跳下一身穿兽皮,手执长鞭的少女,身材曼妙,眼神空灵,我认得她,就是那个救我却又拿着鞭子抽我的那人,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颊,脸上的伤口刚刚结痂,一摸还隐隐作痛。
她说:“勇士最好的归宿就是进入敌人的腹中,化成敌人的血肉!”她把我踢出去的骷髅头抱起来恭恭敬敬地将它摆在原位,双手合十拜了几拜。
我从未听过这种说法,不以为然,说道:“这就是你们吃人的理由?真是冠冕堂皇!”
那少女眉头一锁,我便知大事不妙,果不其然,下一秒,我的另一边脸颊也多了一道鞭痕,火辣辣的疼,这一打一下子就击溃了我的心里防线,把我这些天的委屈都打了出来,眼泪像决了堤的洪水一般流出。
她不屑地看着我,嘴里不依不饶:“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爱哭鼻子,真是没用,就你也是个男人?我看不过是个胆小鬼!我真不敢相信就你这样的还是我缪斯族人,你也配?我看你就是别的族派来的奸细,哦,不,我说错了,任何一个族都不可能派你这种货色当奸细的,他们又不傻!”
这样尖酸刻薄的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在学校里我无非也就被人嘲笑长得胖而已,可从来没有说过我不像男人,胆小无用,她说话的口吻像极了我学校的政教处主任——那个长得比我还胖的秃顶男人,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我反驳道:“你说话这样尖酸刻薄,也能算是个女的?小心以后把男人都吓跑了,孤独终老!”
“你……”少女像是受了极大委屈一般,脸上精致的五官在微微颤抖,随即冷冷道:“你想变成缪斯族冬天的干粮么?”
我倒吸一口凉气,一下子联想到了刚刚吃下去的那碗已经吐干净的肉羹,腹内翻涌,又呕出一口酸水来,呕到深处,眼中已经呛出了泪水,旧泪未干,新泪又添。
那少女见状,似乎看出了什么,问道:“刚才你吃了……”
我不想说话,真的不想说话。
她接着说道:“其实,我也觉得这样不好……”她说这话的时候很轻,语气中也没了之前的高傲,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正对着一个长辈诉说着自己犯错的理由。
而我像是在茫茫人海中找了知音的感觉,没想到,在这个鬼地方竟然还有一个“未泯灭人性”的人,就像在凶恶的狼群中找到了一匹吃素的狼一样,我内心无比激动,激动之余,双手已经搭到了她的肩上,手臂上还有我擦嘴巴流出的酸水:“你真的这么认为吗?”
可她温和可爱的脸一下子又变得冷漠凶狠,反手就给了我一个巴掌,把我打了个踉跄,脚下树藤一绊,摔了个大屁蹲!
“拿开你的手!”她甩下一句话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感觉就像是你在沙漠上快要渴死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湖,满怀希望,走进一看,却是海市蜃楼!我再一次崩溃,可是这次却哭不出来了,脸上传来的火辣辣的痛感无时无刻不在诠释着“欲哭无泪”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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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危机重重
渐渐的夜已经深了,四周时不时传来的狼吼鸟鸣示意着它们统治时间的到来,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无助感,一个人在这样有食人族的原始森林里跌跌撞撞,每走一步都有踩到毒蛇的可能,每走一步都有可能掉进陷阱,死无葬身之地,可以说是步步惊心!
走了大约十分钟,我已经渐渐离开了野人的聚集地,再也没有勇气走下去了,死亡的味道越来越近,下一秒我就有丧命的可能,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天亮!
我看中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借着月光我看那棵大树的枝桠很多,比较容易攀爬,我小心翼翼地踱步过去,伸手够那最低的树杈,还是差了很多,够不到,原地起跳也还是差那么一个头的距离,在这种环境下,跑跳是不可能的了,连个平整的地都没有!
“差一点,还差一点,就差一个头的高度,一个头,一个头……”我心中默念,然后灵光一闪,随后又被自己的想法深深吓到!
据我了解的风俗,这森林里的大树底下的草丛中基本上都会藏有骷髅头,我壮着胆子在草丛中拨弄着,才拨了三下,就看到了三只骷髅头安静地躺在里头,在月光的映衬下,三个骷髅头散发出银白色的光芒,就像三只鸵鸟蛋一样,大概是放在这里很久了,眼睛已经完全腐烂了,空空洞洞,我抱起其中一只骷髅头,不知道是我太紧张还是骷髅头太过光滑,手一滑,骷髅头掉到了地上,从眼洞中钻出一条血红色的小蛇来,快速地溜走了,我心中一惊:“好险,这要是被这玩意咬着了,我肯定就暴尸荒野了!”
我拿起一根树枝对骷髅头反复敲打,确认里面没有蛇了才敢把它抱到了树枝下,我扶着树干,一脚踩上了骷髅头,双脚站稳后,用力一跳,总算是抓到了树杈,经过一番周折,我终于爬上了树,躺在了高处的树杈上,还算是比较舒适,虽然树杈很粗,足够我一个人躺好,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谅谁都不敢安心睡大觉吧!
半睡半醒间,天已经亮了,一夜无事,一睁开眼,有一个不速之客正在我的脑袋上方盯着我看,定睛看清楚才看出那是一条身材娇小但浑身碧绿的小蛇,在它看来我才是个不速之客!一般这种颜色鲜艳的蛇大多都是有剧毒的,对付毒蛇,最好不好轻举妄动,假装自己是一块石头,这是爷爷教我的。
那条小蛇滑到我的脖子上,冰冷的触感让我毛孔紧缩,只好强忍着大气不敢出,它从我的脖子上缓缓地滑向我的肚子,缪斯族人的怪异肚脐装能让我清楚的感受到它滑行的轨迹,大约三四十秒的样子,那条小家伙终于离开了我的身体,而我仿佛度过了好几个世纪,明知蛇已经远去,我却好久都不敢动弹。
双手使劲地将脸上的冷汗搓干,不知道是不是用力过猛,眼睛睁开时周围都是星星点点,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却忘了自己身在树上,一个前倾,重重地摔了下来,一个白色的东西出现在我的眼前,定神一看,原来是我昨晚拿来垫脚的骷髅,我的鼻子正好对着它的鼻孔洞,它的那双空洞的“眼睛”正森然地看着我,我和它面面相对,那姿势像极了热恋中的情侣的接吻前奏一样,虽然,我不知道它生前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不顾身上的痛楚,一下子从地上激起,一遍遍回想自己昨晚的疯狂举动,感觉像犯了滔天的大罪一样,无论在哪里,这样亵渎死者的做法实在是有违天道。
我采下两片树叶,双手贴着,哆哆嗦嗦地抬起了那个骷髅头,小心翼翼地放进草丛,临走时又用力拜了拜,还诚心地磕了几个响头,就差烧香忏悔了!
我继续往前走,决定要先找回我之前的衣裤,裤子里面有我的手机,衣服是被缪斯族人在我第二次昏死的时候给我换的,那里是缪斯族的一个食物采集点,有临时居住的树屋,之前那场大战后缪斯族也不愿意多做逗留,纷纷都回了大本营,可能考虑到我的装束会引起缪斯族其他人的猜疑,所以给我换了衣服,那么我之前的衣物可能就在食物采集点那里。
缪斯族人是在河边找到我的,而我的身边此刻恰好出现了一条河,沿着河边走应该没错,可没走几步已经没了气力,想想这几天也没吃过什么东西,除了那碗肉羹……罢了,不提也罢。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我究竟是怎么来的这里?这里是我们国家的领土么?难道在我国真的存在着这样一个有野人部落的原始森林?那这里是神农架还是大兴安岭?”
一个个我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围绕在心中,像迷雾一样久久不能散去,思索间竟然忘了饥饿,也已经走出了五六里地。
突然间我的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咔嚓”一声。
我下意识地以为我踩到了野人的陷阱,吓得不敢轻易动弹,过了一分多钟才渐渐放下警惕,慢慢地移开脚,直到此时我才发现我的脚已经破了好几道口子,血都已经凝固了,昨晚竟然是光着脚在丛林中奔跑的,都怪那该死的缪斯族人把我的鞋子也一并丢了!
用手拨开表面的尘土,脚下的东西总算是现出了本相,我突然开心地笑了起来,地上躺着的是一只被踩扁了的易拉罐,有易拉罐就意味着这里来过人,哦,不,是来过现代人,既然有现代人的踪迹,说明这里并不是真正的莽荒之地,那么我就有一定概率遇到他们。
一想到这里,我欣喜不已,拾起地上的易拉罐,仔细瞧了瞧,上面印着的是中文,写着:白氏可樂,还是中文繁体字。
我差点笑得把口水喷出来,这年头什么都能山寨,白氏可乐,呵~这姓白的还真了不起!
易拉罐上的代言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明星,穿着倒是平常无奇,只是他长了一对和兔子一般大小的耳朵还有三瓣兔唇。这是新的着装风潮还是广告创意?好好的一个帅哥竟然给糟蹋成这个样子,我知道现在不少人类的审美观已经严重畸形了,所以也见怪不怪,将易拉罐放进怀中继续前进。
地上有很厚的植被覆盖,光脚也不至于膈着,只是突然冒出的荆棘草刺让我吃尽了苦头,双腿已经血迹斑斑,可前方还是没有看到缪斯族外出采集食物时搭的树房子,而我也已经饿得头晕目眩了。
不远处的草地上出现了好多鲜红色的小颗粒,我认得那是覆盆子,j市的方言叫“米呦”,大概五六月成熟,覆盆子分好几种,而我在爷爷家最常吃的就两种,一种长在大概半人高的枝桠上,个头较小,另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