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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欲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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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几乎有一种直觉,是她!一定是她。
  华枫芸!假名!
  难道,改了名字,整了面容,就可以换一个人生?
  就可以让人不再认得出来?
  不能!
  她已经从一个十九岁的少女,成长为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她的形体多了风韵,却仍与十九岁时一样纤细,柔弱,依然有一种令人心痛的骨感的美。嗓音有了较大的变化,哑了,多了一层厚重感,但依然是她的嗓音,这个世界上只有她的声音才能够这样,对他有一股魔力,一经出现,就能让他从千百种声音中分辨出来;一经出现,就能像蜜一样滋润他,让他从头甜到脚,甜透心;一经出现,也能像带着毒液的细长尖刺,刺住他身上最脆弱最细微的神经,让他痛苦不堪。还有她演唱时的动情和投入,当年除了她的纤纤玉手,他也正是因为迷恋她充满感情的歌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但那时她的歌声是欢快的,清爽的,朝气蓬勃的,无忧无虑的,自由自在的,多姿多彩的,阳光灿烂的……现在,她用饱含沧桑和深情的嗓子,唱一首陌生的歌:“爱情呵,我已苦闷太久,在你的苦海里,我哭泣太久,是因为幸福……”
  他相信,也只有她能够把这样一首歌演绎得如此入木三分,令人心潮起伏,热泪盈眶!
  他观察她已经连续三次。三次却用了两周时间。他对这里的任何娱乐项目都提不起兴趣,他只为了她。她是他来这种地方的最大动力,唯一动机。为了她,他必须培养这方面的兴趣,并以一种特别的耐心和毅力持之以恒地坚持。两周的时间,只有三次见到了她,其余的夜里,都是苦苦熬到午夜十二点,甚至熬到天亮,也不见她露面。他不想再惊动歌厅的老板,只有熬着,这么熬着,才摸出了道道。她并非每晚都来,她的时间不太规律,每周一次,或者两次。因此为这三次,他夜夜守在歌厅,夹着一只打着钢架的肩臂,像一只苦苦等候主人的伤狗。可是,他愿意。心甘情愿。这样的守候让他幸福。
  一个扮演白娘子的摇滚女歌手,邀请一名男观众上台配合表演,宁哲毫不犹豫跳了上去,扮演许仙,虽然夹着胳膊,把许仙演得像个木偶,居然赢得阵阵喝彩!表演完毕他悄悄把白娘子拉到一边,询问“假面女歌手”的情况,白娘子说,我只知道她叫听听,别的一无所知。

第五章  我只在乎你(3)
什么?宁哲眼睛一亮,婷婷?
  不!白娘子更正道,我们都叫她听听,ting ting ,平声!
  听听!宁哲在嘴里喃喃叫了一遍。
  白娘子笑道,对她有兴趣?趁早死了心吧!还看不出来吗?她是个纯粹的卖艺者,跟别的歌厅女孩不一样,她只卖声音,不卖脸蛋!听说过天价歌手吗?她就是!我们这里唯一的!卖歌就足够她享受生活了!
  是吗?宁哲看着她。
  不信?不信试试!她这人特神,暗中有黑道势力保护,大凡打她主意的男人,都会被扔黑砖,暴揍都是轻的,去年有个男人被卸了三根手指头!
  在跟我讲故事吗?
  信不信由你。白娘子撇撇嘴,点上一根烟,你这人挺有意思,你要愿意今晚我陪你聊天?一分钱不收!像你这样的帅哥,什么样女人不能找?偏要去碰她?千万别碰她!为你好!
  听听!还是个假名!宁哲转身给白娘子扔了一百块钱。
  别把今晚的事让别人知道。他说。
  我懂规矩!女娘子拧着蜜糖似的小腰肢走了。
  从踏进夜总会第一次登台,她就戴着面具。狐狸形的假面,###的颜色,细长的眉眼,薄薄嘴唇,带一点妖气,特殊的橡胶模具,质地像瓷一样细,摸上去有真实的肉感,只是没有温度。站在舞台孤独歌唱的枫芸,在魔鬼灯光的衬托下,更显了几分莫测和神秘。五彩光影中,她隐隐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盯住了她,一直盯着她,并且,盯了很久。直感告诉她,这不是一名普通的客人,直感还告诉她,这双在暗中紧紧盯着她的眼睛,与上次查她身份证的警察,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枫芸不禁哆嗦了一下,细微的条件反射连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她下意识地往台下扫了一眼,却什么都没有发现,没有什么异样。
  她演唱着一首自己作曲作词的歌。这首歌叫做《无题》。这是一首成熟的音乐作品,却从没有公开发表过,因此也就鲜为人知。刚开始无人伴奏,她只能孤独地清唱,经过协调,乐队对着乐谱苦练三天,便可以精湛、从容地伴奏了。
  一曲终了,枫芸向台下浅鞠一躬,在惊天动地、放浪形骇的音乐中,悄然退场。从旁侧的小门退出的时候,她仍然感到脊背发冷。那双眼睛还在盯着她,在暗中。她只得暗暗告诫自己,枫芸,你一定要冷静,要平静,要安静,该来的总是会来,不管你愿不愿意,所以,你要静,冷静,平静,安静,要以一颗平常的心,迎接你无法躲避的一切。
  枫芸,这是上帝赐给她的名字。
  “人生如风灯,名利如烟云”,也许,这就是她的一生。
  在歌厅,她给自己另起一个名字“听听”。
  枫芸从主管那儿领取了现金,挺新的钞票。钞票总能让人心里安慰。然后来到化妆休息间更换装束。这是一个狭小的房间,灯光灰暗,摆满了小柜和沙发,地面脏兮兮的,地毯上积着厚厚的尘垢,角落里躲着无数烟头,较之前面堂皇的舞台,有着天上人间之别。就这样一间屋子,却像一只魔术师的手,歌厅里光彩照人的帅哥靓妹都是从这里走上舞台的。枫芸将面具和表演服装进自己的小柜,锁好。之后,从夜总会后面一个专属员工进出的小门,走了出来。外面是空旷的大街,冷冰冰的午夜将所有的浮华与喧嚣涤荡而去,凉风灌进衣领,寒意已然上来。
  每周唱一两次,每次登台只一首,现金支付,现唱现付,这是她与夜总会老板协约里的条件。几百元一首歌,“夜明珠”开给歌手的最高价,在这一行中也属天价。但是她不能多唱,她不敢把自己搞得太累。最近嗓子不舒服,越唱越不舒服,可是她不能停止唱歌,不仅仅是为了金钱。如果她说她在这里唱歌,金钱并不是唯一的因素,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她说的是真话。不过她不需要别人相信。她自己怎么活,与别人无关。别人有什么样的看法,都是别人的私事,丝毫影响不了她的行为。

第五章  我只在乎你(4)
她的确非常热爱金钱,钱对每个人都很重要,全世界的人都是先赚了钱才能够生活的,她当然不例外。但现在,钱对她来讲,只是能够帮她活着的工具,工具而已,而不是她活着的全部内容。钱不能让她充满生机地活,但音乐能。她不唱歌就像画画的丢失了画笔,当官的被夺了印章,会失落,会枯萎,生命将变得苍白,生活会变得空洞。歌声是她的魂,音乐是她的命,没有歌声的生活不堪设想。也只有在歌厅,在舞台上,在演唱时,她表演的才是真实的自己。也只有歌声响起时,她才能意识到,自己曾有过青春,有过理想。所以,一点点不舒服算不了什么,只要她还能够站在台上,能够发出声音,她就不能停止歌唱。当然,她的声音是有价值的,只消往这里一站,十几二十分钟,就是几百块,她对自己的待遇非常满足。歌厅里固定、临时的歌手大约十几个,五十元、三十元、二十元一首的都有,人家也一样卖力地唱,一样使出浑身解数千方百计讨顾客的好。她是这里的头牌,头牌自然有头牌的身价。她还有两个条件,那就是戴着假面登台,如果需要灯光制造舞台效果,亮光不得直接投射在她的身上,不得在她身上停留一分钟之上。
  她戴着假面,即使光束照到她身上,也没有人看得见她的脸,可她还是不喜欢被强光照射的感觉。她喜欢躲在阴影里,只有在阴影里,她才会觉得安全。
  夜总会原先是有假面节目,但都是客串一下,这样把假面搞成长期固定节目的,并由专人来表演,夜明珠对她算是破了先例。胖经理上任以后,好几次与她商议,能不能把面具摘下来。她说不能。胖经理说你长得并不丑,为什么见不得人?她说这不是相貌的问题,更不是见不见得人的问题,这是我的工作原则,原则不能破!胖经理试图改变她,劝她,摘下来吧,摘下来我还可以给你加一张(一百元)。她说,这样的话我宁愿少赚一张。胖经理说,没有回旋的余地?她说,没有。
  胖经理长着一张滑稽的方块脸,身体胖得吓人,腰带从来没有系到过肚脐之上,站着的时候,你必须与他保持最少三尺的距离,否则他的肚皮就有可能贴到你身上。他不是故意的,也绝不是他的错,都是啤酒闹出来的,对此他毫无办法。对他来讲喝酒就是工作,工作就是酒,他只是娱乐业中的小老板,满天繁星中的普通一颗,做生意方方面面需要别人照顾,不能像那些大权在握的官们那样,极其热爱自己的贵体,把“保养”看得比什么都重,可以在酒桌上很随意很潇洒地说什么“滴酒不沾”之类的鬼话。胖经理过分膨胀的肚子让枫芸有些同情,可是她又不能破坏自己的原则。不过大肚经理还有一双精明的眼睛,一颗逻辑缜密的大脑。他很宽容地笑笑,手一挥,向她妥协。
  这里的常客都习惯了她的假面,习惯了她戴着假面唱歌,她的嗓音很特殊,优雅,厚重,有一种沧桑的美,唱歌时吐字清晰,发音准极,最重要的,她能把满腔感情投注进去,能把观众的感情点燃起来,也能让观众热泪纵横地高喊“再来一曲”,因此,大肚经理也显得很懂事,很体贴人。
  当然,胖经理也有条件。他的条件是她不得走场,让夜明珠永远做这个灵水市的唯一。另外,把她的节目安排在所有节目之后,压轴,也就是午夜零时。这时候夜总会的气氛往往达到最高潮,她伴着高潮出场,掀得高潮更上一层楼。待狂澜迭起,客人们的情绪被调到新的高度,她与她的歌便会嘎然而止,飘然离场。。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五章  我只在乎你(5)
宁哲死死盯着她。仿佛盯紧一段逝去的青春。她的###和风韵,不是卖弄风情,是一种自然健康的美,这是他记忆中不存在的。
  他双眼一眨不眨地瞭望着她,望着他魂牵梦绕的女人。
  然而,这一切却又陌生得很。
  她叫枫芸,听听,不叫江婷婷。
  现在,她是夜总会卖唱的歌手,而不是那个艺术学校里一心为理想奋斗的女孩。现在,她安静,优雅,不再像以前那样习惯于左右开弓,随便一句话就暴跳如雷。
  这个女人让他感到陌生。
  但不管一切如何,他不能再让她走掉了,这一切来之不易。
  他一定得抓住她。
  不能让她从他的视线中再次消失。
  当枫芸的身影再一次进入舞池旁侧的小门时,宁哲同时从座位上弹起来,丢掉半截烟,推开啤酒瓶,迅速离席而去。他穿过歌厅的迷人香气,穿过无数青年男女的意乱情迷,穿过层层叠叠的粉墨与灯影,啤酒与烟雾,从夜总会的一个偏门出来。
  外面的清爽与夜总会的浑浊截然两个天地。
  乍暖还寒,凉风一浪一浪卷上来,春天欲到未到,还在挣扎。
  一辆察颜观色的出租车不待招手就驶了过来。
  站在街边的枫芸低了低头,正要往车里钻,一个声音牵住了她:“听——听!”
  一个男声,既陌生又似熟悉的男声,几乎能与她记忆中的声音重叠。接着,噗噗噗的声音,由远及近,旅游鞋踩在地面上,一个影子靠了过来。影子长长的,瘦瘦的,她几乎从影子里看到了来者的面容,清秀,英俊,与她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她心里轻微地抖了一下。停住,下意识地回头,她借着一缕微光,一张面孔映入眼帘,她的心跳立刻平息下来。
  一个陌生的男孩子。这类男孩子经常碰到。在她戴着面具唱歌的时候,会有个别男孩冲到矮矮的五光十色的台子上,向她扔鲜花,与她握手,想结识她,说喜欢她,迷她,爱她,然而一转眼,或者一夜过去,又都会将她忘个净光,不再记得她的名字。所以,不论她们说的真话还是假话,她从不轻信。
  除了自己,她已很难相信别人,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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