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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说过喜欢我皮肤的触感,像婴儿一样。
但是,我右肩上狰狞的疤痕却破坏了这分美感。看到肩上的伤疤我仍会心悸,利刃穿肩而过的感觉任谁一辈子也忘不了。。。。。。
全身的热血似乎一下子都涌了上来,周身都热,只有肩部那一点是冰冷的,和着刀刃的寒光,让人不寒而栗。随后而来的疼痛却丝丝入扣地拉扯着你浑身上下的每一根神经,让你只感觉到肩膀存在着,除了疼什么也感受不到,什么都无法思考。。。。。。
我只能尽量不让自己昏倒,不住的往前跑,还有人在等着我,我不能让那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我要救他,拼了命也要救他。当时,我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于是,我浑身是血的跪在雷湛脚下,他是我最后的希望,我只有抓住它,如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别无选择,哪怕眼前是地狱,是陷阱,我也会义无返顾的跳下去。
我以为我可以救他,我以为我的牺牲是为保他一生平安,我以为。。。。。。然而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我的自以为是,我不是在救他,而是将他推进了无尽的深渊,生死未卜。
唉,每次想到这些都会心痛如绞,本以为忘记了,没想到所谓的忘记却是让记忆更加清晰。
再看看自己,还是不明白,这副不完美的躯体怎么会引起雷湛那么大的欲望?
不过,再看下去也不会找到答案。我打开了花洒,没有用浴缸,心里作用,总觉得那里有雷湛的味道。没有开热水,我喜欢洗冷水澡,虽然医生说我的心脏不适合,但我仍然改不了这个习惯。它可以让我更清醒亦或更糊涂。
没有穿浴衣,只是围着一条浴巾就走出了浴室。然而,在外面等待我的人却是景笙。看到我他一贯无情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头垂得更低了。我看了他一眼,转身回到浴室,换上了浴衣。再不堪的样子也被他看过,他介意什么?
景笙就像是雷湛的影子,从小陪伴雷湛长大,是他的贴身护卫。很难想象他那么一个俊雅的人竟然杀人不眨眼,是雷湛最忠心的狗。我相信,雷湛就算毫无理由的让他自戕,他也会立刻照办。
除了和我上床的时候,雷湛从不让他离开半步。不过,我听说雷湛和其他女人上床景笙就站在床边寸步不离。我无法想象那样的情景,只能说他们两人的神经异于常人。
走出浴室,他还立在那里,刚才的慌乱似乎是我的错觉:“步小姐,少爷在等你。”
一直觉得他的声音很好听,如果不是这么缺乏生气的话,也许会更好。
我点点头,走进卧室,雷湛好整以暇的坐在那里,优雅的吸着烟。看到我,弄熄了香烟,拉我入怀。
“又洗凉水澡了?”他摸着我冰冷的手,这话是肯定,不是疑问。
他看了一眼那个女孩,只是一眼却给人莫名的压迫感,我看到她在发抖。
“景笙,处理掉。”毫无情绪的声音,好像说的是一件货物而不是人。她已经跪在了地上,连哭都不敢大声。
景笙走过来,面无表情的拉起她,那女孩不敢挣扎却回头望着我,那眼神无助而又绝望,我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那眼神太熟悉了。
“等等!”还没想清楚就已经开口了:“把她留下来。”
“哦,你喜欢她?”他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我只是盯着他,喜欢如何?不喜欢又如何?她的命运可会不同?
“景笙,留下吧。”
我松了一口气,我不知这个决定是对是错,留在我身边或许是更大的灾难。
“她的名字叫楚暮,是楚云的妹妹。我特地让景笙找来陪你的,你不喜欢?”
什么!她是小楚的妹妹,被我亲手杀死的小楚的妹妹。我惊讶的看着那个相貌清秀的女孩,的确,她的眉眼和小楚长的很像。怪不得看到她会令我联想到小楚。
但是,他为什么把小楚的妹妹找来,我的心立刻戒备起来。
“说呀,你到底喜欢不喜欢?”他的语气像一只向主人讨赏的猫,却让我寒毛都竖了起来。
“不!不是。。。。。。”我心里很乱,有些语无伦次。
他竟然了然的一笑,拍拍我的脸:“别怕,不会再那样了。”
他用额头抵着我的脸颊柔声说:“你那时的眼神我这辈子也忘不了,你不知道,当时的你有多骇人,我真怕你给自己也来上一枪,还好你没有,不然。。。。。。我让整个屋子里的人给你陪葬!”
我倒吸一口冷气,当时不是没想过,但我更想活下来,因为。。。。。。我答应了那个人,活着才有希望,不是吗?
“找她来只是为了哄你开心,别多想。身体好些了吗?”他声音柔的像水。
我的心却在冷笑,几乎每次伤害过后,便是加倍的温柔呵护,如此地轮回反复,不累吗?我以为他早已厌烦了这样的戏码,原来不是,厌烦这一切的只有我而已。
“没什么,早就习惯了。比刚开始,好多了。”我淡淡地笑。
立刻感觉到他的紧绷,连眼神也变得犀利起来:“是吗?那就好,我早就知道,你比我想象的强悍许多,是不是?”
我笑而不答,用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在他唇上轻轻一吻,然后伏在他耳边轻声低语:“当然,要不要试试看?”我挑寡地笑着,下一刻便被他按在了床上。
“滚出去!”话当然是对着那两人说的。景笙立马拉着已经呆掉的楚暮走了,如此迅速,真难为他们了。
他的眼睛充满了愤怒和情欲,这才是我所熟悉的他,原始而真实,不带丝毫的伪装。不要对我假意温柔,那在我眼里不值一文。明明在我们之间只有征服与被征服,囚禁与被囚禁,何必弄得像情人般亲密。
浴衣很容易便被撕开,里面是我赤裸的身体。我可以把身体给你看,心却不行。
他看着我满身的伤痕,竟有什么东西在眼中一闪而过,那是什么?惊讶吗?看着自己的杰作也会惊讶?疼惜吗?在我们之间什么时候有了这种东西?我不明白。
不管那是什么,却让他停止了所有的动作,只是按住我的双手静静地看着我。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他从牙逢中挤出这几个字。
“我只想知道,你要什么?”他是一个不会随意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人,做了这么多事,当然有所图。
“你的心,把心给我。”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仿佛压抑了太久。
“这个简单,找个外科医生,我的心就在这,你随时可以拿走。”他的心脏有毛病吗?怎么没听说过?
“步飞烟!”我的腕骨被他捏得欲碎,他力气大得吓人。
“抱歉,我只能给你这个。”我苦笑:“我的心早就丢了,丢在了我看不到的地方,怎么给你?”
今世
雷湛出去后不久,景笙就走了进来。每次雷湛离开,景笙就会进来替他善后,这俩人到还真有默契,像约好的一样。
“步小姐,没事吧?”难得的,他眼神中竟然流露出了关切。
“没事。”我擦掉嘴角的鲜血,对他笑笑。没事才怪?你被他甩一个耳光试试看。
“步小姐,少爷很少这样,看来这次他真的很生气。”
“我知道。”我冲他摆摆手,示意他不用再说下去了。雷湛从前只会用一些手段来折磨我,逼我屈服,动手打我,这是第一次。
“景笙,你知道我的坏习惯,很不幸的是,你从前说过的话竟然都应验了。你说,我该不该恨你?毕竟最初把我拉入这个旋涡的人是你,如果我当初没有遇见你,一切会不会不同?”我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企图从他那张千年不变的脸上看出点什么?
他的嘴角略微抽动了一下,“步小姐,我。。。。。。”
“别那样叫我,何必那么见外,我认识你,本就在雷湛之前。”我打断了他的话,无意义的话我不想听,太累了。
他默默的叹了口气:“飞烟,你为什么一定要忤逆少爷,这对你没好处。少爷的脾气我最清楚,从小到大,他想要的东西都会千方百计的得到。他没有多少耐性的,到最后受苦的是你自己。”
“他想要我的心!给了他之后呢?下场会比现在好吗?”我冷笑的看他。
他不说话了,我们都知道答案,不会。雷湛会把我捧上的心放在手上把玩,然后毫不留情的摔在地上,因为他说过,喜欢听别人心碎的声音,很动听。
我却不喜欢那声音,听得太多了,自己听就够了,难道还要别人也来听?
“景笙,这一路走来,我丢掉了很多东西,什么都没剩下,只有那颗心被我藏了起来,却藏在了连我都找不到的地方,难道我要把那仅有的却也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也翻出来供他把玩,我还没贱到那种程度。”我笑得有些凄凉。
“飞烟,别再笑了,你应该哭的,为什么还要笑?你的笑容却比你的泪水更让我难受。”景笙哭了,泪水从他那好看的眼睛里面流出来,水晶一样美丽。
我迷惑了,走过去,吻干了他的泪。景笙,你为什么流泪?你是在替我哭吗?可惜我哭不出来,只能悲哀的笑。如果泪水有用的话,我会让它流成河。可惜,没用。所以,我把它也藏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了。
自从我懂事开始,我便知道自己的责任,那就是保护雷家唯一的继承人——雷湛,做他的影子。
我是一个孤儿,与众多孤儿一样,我们渴望被人收养,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出头的一天,不会像烂泥一样任人践踏。
记得那一天,我和孤儿院的许多孩子一起被一个人带走了,我们以为可以开始崭新的生活,那知等待我们的却是噩梦般的地狱。
我们被关在一个不见天日的黑屋子里,几天几夜无人理睬,连老鼠也没见过一只,身体差的已经撑不下去了。
就在我们以为要饿死在这里的时候,门开了,我们闻到了肉的香味。几十个男孩子马上变得像饿狼一般,眼睛都疯狂的盯着门口。
肉只有一块,人却有几十个,结果不言而喻。
这时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我们连畜生都不如。他们竟然还为我们准备了刀子,棍棒,站在门外看我们像野兽一样互相撕咬,仍能一派优雅的笑着。他们更不是人!
我蜷缩在角落里,用手捂着鼻子仍掩不住恶心的血腥味,胃里不停的翻绞着。饥饿的感觉能把人逼疯,我也想活下去,但我要等待时机。
倒下的人越来越多,胆小的早就缩在角落里,最能打那个的也浑身是伤,肉在他手上。我摸了棍子走了过去,在他背后狠狠的就是一下,用了最大的力气。他倒下了,脑浆和着血撒了一地,眼睛还瞅着那块肉。
我捡起了那块早已看不出本色的肉块,背靠着墙坐了下来,一边警惕的看着四周,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那快肉,尝不出肉味,满嘴都是铁锈的味味道,但我依然吃得很香。
我知道,我很卑鄙,但是我要活下去。
又过了几天,我被带出了黑屋,开始接受训练,成了雷的影子,几十个男孩,只有我一个活了下来。
雷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你永远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有时候我会怀疑他的神经构造易于常人,不然他怎么会有那么多疯狂的举动。不过天才和疯子只在一线之间,雷就是个天之骄子,他的智慧和他的外表一样无人能及,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掌管整个雷氏家族。
雷很爱笑,他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不了解他的人会以为他的脾气很好。但我总觉得他的笑容里总带着那么一股邪气。跟他久了,我才明白,他的笑容是嗜血的暗示。他杀人的时候笑得会更灿烂。
其实他根本就不需要什么保镖,他的枪法和战技都在我之上,我留在他身边唯一的用处就是替他清除一些他不想再见到的人,他从来不会轻易弄脏自己的双手。
外面的人也根本不敢动他,雷氏是黑道的霸主,没人会自掘坟墓。但他却要时刻提防家族内部的暗箭明枪,那个位子太诱人,而觊觎它的人太多。据说,他的父母就是被族内人暗杀的。
我有时会想,生活在这样家庭的孩子心理都会有些扭曲,他接触的黑暗太多,温暖太少。我也是如此,所以我们都向往光明,都喜欢纯净的东西,我们都渴求温暖。
遇见她,是我人生的一次意外。但也许是老天对我的眷顾,我在黑暗中呆得实在太久了,久到让我都忘记了做人的感觉。然而我们的相遇却是我的幸运,她的不幸。
那天我和雷又一次遭到伏击,对方计划的十分周详,一看就知道是家族内部人干的,雷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