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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大土改-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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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申诉,胡桂五贿买伪政府人员。结果胡喜南只得将自己水田12石全部送给胡桂五,自己气得吐血死了。
  在烂麦子湾农民郑远行有田6石,卖了一半给胡家。他的田有两块样子差不多,一块是二斗田,另一块是六斗田,卖的原来是那块小的,但是胡家兄弟竟说是那块大的,结果那块大田就归了胡家所有。
  农民文思灿的田和胡寿昌的田相连,文家田里的水一定要经过胡家的田。胡寿昌想吞并文思灿的田,就派人封锁文家田的水路。文思灿因无法耕作,只得贱价卖给胡寿昌,自己气愤身死。
  最普遍的办法,自然是对佃户残酷地剥削和压榨。种胡桂五一门田的佃户,几十年以来,没有一个不是越来越穷的。
  胡桂五于1930年买刘尚尧25石田。这庄田一年可收谷100石左右。佃户是刘家贤。刘家贤在向刘尚尧佃田时,曾超额付出押金400块光洋,每年可以少交租谷20石(叫做扣庄息谷),每年只交租54石。到胡桂五手里,他把租额加到126石,庄息谷就等于没有扣了。
  1938年发生水灾,产量大大减少,刘家贤前后备了两顿酒席,请胡家吃了,要求减租。胡桂五当时要刘等谷子收割后再说。等刘将谷子收割后,胡即把仓锁上,只承认减租19石。结算结果,除将收获的谷子全部拿走,还扣除了刘340元银洋的押金,抵充“欠租”(将押金折谷时,作价还高出市价三分之一)。那一年刘全靠借贷过活,再过一年就被胡桂五夺佃了。胡桂五拿了这一大笔“收入”又买了不少的田。。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一章  黑手高悬(16)
这样的事不止刘家贤这一桩,还有更厉害的。例如傅世山作胡家7石田,先给了200块光洋的押金,作了7年,结果200块钱没剩一个,连2条耕牛也被胡家牵去杀掉了。
  有了田、有了钱、有了势、胡桂五一门就成了地方上的统治者。他们包揽了地方上的一切是非。乡内大小纠纷,他们都要到场,从中敲诈勒索;甚至还兴风作浪,制造纠纷。
  1943年3月的一天,张启福的妻子刘巧妹出外割苕藤,遇保长胡寿云的儿子前来调戏*。刘在推挽中,不意手中镰刀划伤了这位花花太岁的手背,惹出大祸。当晚,刘巧妹刚上床入睡,突然闯进匪徒10余人,将家中所有粮食、衣物抢劫一空,甚至火钩、火铲也被夺走。次日,刘氏到乡公所报案,认出乡丁数人就是昨夜匪徒,立即当场指控。
  乡长胡寿礼是胡家老四,又是当地三青团首领,仗恃县城内方方面面都有人,一贯横行无忌,明抢暗盗。他见刘巧妹指控他的爪牙,揭了他的底,便支人诬告刘巧妹,说她与她妹夫通奸,是她勾引自己妹夫来抢的。随即派乡丁将刘巧妹抓来,严刑拷打,并用猪鬃捅*上的孔。刘巧妹哀号惨叫,街坊邻居都听见了惨叫,却没有任何人敢出来过问。眼见刘巧妹伤势已重,胡寿礼便另生毒计,将她释放。她踉跄回家,出乡街不远,走过一片树林时,忽然有几名乡丁窜出来,说她逃跑,活活将她勒死。
  乡丁移尸小溪内,扬言刘巧妹畏罪跳水自杀。
  寡言少语的张启福,种几分薄田,家贫如洗,没有能力打官司。张家是当地大户,同族张陵昭咽不下这口气,让族人凑集费用,叫张启福大胆抬尸进城告状,并请律师涂瑗申诉。尸首停东门外灰包上。
  胡寿礼见事不妙,早已进城托县三青团首领邹岱儒转嘱李伯中从中庇护,首席检查官李伯中本是三青团员。李伯中派了一个检察官草草相验,说是无伤,不再做进一步的处理。涂瑗受张启福的委托,具状指明刘巧妹遍体鳞伤,两奶红肿,颈下索痕甚深,显非自杀,要求复验,缉凶法办。检查处对此不予理睬。更奇怪的是:当天中午,李伯中派了一个姓罗的检察官来,要涂瑗令张启福收尸回家,言外之意,还指责涂瑗怂恿闹事。涂瑗说:“人有良心,事有公理,我有义务与人申诉,无权力叫人埋冤。”李伯中不得已,转请县长张孟才支援。
  张孟才想了解案情,到检察处要查阅卷宗。李伯中担心暴露真相,宣称案件属于普通刑事案,县府无权管辖,只请派兵维持秩序,保护法院,并勒令张家抬尸离城就行了。原来李伯中到任不久,即撤换了大批职员、法警,这中间有张孟才原先安插的关系户,张、李之间早有隔阂。但张身为县长,不问又怕被人指责,牵连自己,只好出城查看,假作安抚。群众见张县长到来,齐声高呼:“请县长为刘巧妹伸冤!”
  说了一通安慰的话,张孟才命人买了副便宜棺材,嘱暂行装殓,听候法院处理。
  胡家听到这个消息,连忙从地窖里挖出5000块大洋,连夜送到李伯中家中。李伯中对刘巧妹之死就不再表任何态度。最后,法院还是判定刘巧妹自杀身亡。
  农民张国四,佃胡寿云10石田耕种,因连年歉收,早被胡家逼得喘不过气来。胡家屡次夺佃不成,总想借机陷害。1944年暑天,正逢荒月。张国四忍不住饥饿,到胡家竹林砍几个笋子充饥,并叫媳妇杨华萍在林外放哨。不料杨华萍贪玩疏忽,忘了放哨,张国四被胡家发觉抓住,罚了一石稻谷。张国四没有现成稻谷,只好写下欠条。 。 想看书来

第一章  黑手高悬(17)
偷鸡不成,反而丢了一头猪。羞惭之余,张国四狠狠责打杨华萍。杨华萍对这种贫困的生活早就厌倦了,就在当夜离家逃走。
  几天以后,村边山上发现一个连滑杆一起丢弃的女尸。胡家认为机会已到,便勾串杨华萍娘家一个无赖女人,出头控告张国四杀死媳妇,弃尸村边山上。胡家出来作证,硬说曾亲耳听到杨华萍惨叫,看见杨华萍被张国四用尖竹担杀死。县法院检察处立将张国四父子逮捕监禁。胡家乘机将张国四家剩余粮食衣物一并搜去,搬出坛坛罐罐,另招新佃入住。
  案移刑庭后,推事廖子常亲去勘验,受到胡家的热情留宿款待。当夜,胡家送给廖子常50块大洋。勘验结果,自然认定张国四罪证确凿。开庭审讯时,指定了一名义务辩护律师。这名律师查阅卷宗,验单上只说尸首腐烂,无从辨认,腹部有尖竹担致命伤痕。究竟尸身长短、面貌、衣、履、服饰,有何特征足以证实就是杨华萍,一点也未加以说明。更为突出的是:传案法警当庭证明,死者坟前尚有人烧钱化纸。律师不禁质问:张国四父子都在牢中,谁去烧纸?
  廖推事毫不理睬律师的辩护,悍然宣布判处国张国四无期徒刑,他的儿子判处徒刑12年。法警王荣庭也气愤不过:“我们传案时听说打死的是另一家人的媳妇,真死的无人伸冤,无罪的判了重刑,真不像话。”律师也觉得太荒唐,当即捐钱6角,买状纸一张,代张国四上诉。
  案移长沙高等法院,问来问去,毫无头绪。迁延到了次年3月,张国四接济无人,早已拖得瘦骨如柴,病势沉重。每当在院外(当时法院躲避日军空袭迁在乡间)候审,围观的人也为他悲伤流泪。有一天,突然遇到一个过路人,问及案情,惊讶地说:“我知道这个女人在常德某家帮人。”法院才派人到常德把杨华萍找回,宣布张家父子无罪释放。但张国四已病死在狱中,他的儿子回乡后,又被胡家兄弟使坏,拉充壮丁,最后下落不明。
  农民罗达孝,佃寡妇罗胡氏谷田6石耕种。1947年旧历九月,罗胡氏将6石田产凭中立契出卖给罗达孝,已收清价款。当时乡间农民进城完税,人地两生,常受税务人员的刁难勒索。胡寿礼见缝插针,问罗达孝有没有完税?罗达孝说:“还没有呢。听说那些办税的不好说话?”胡寿礼说:“这有什么难的,过几天我要进城开会,替你上了就是。”
  罗达孝信以为真,忙筹足税款连同新契一起交给了胡寿礼。哪知胡寿礼拿过钱物后,一直没有消息。罗达孝心急如焚,却慑于乡长的威势不敢催问。残冬过尽,新年到来,罗达孝敬备礼品,登门给乡长拜年,顺便提起这事。不料刚一说起,胡寿礼就大发雷霆:“我耳朵都装满了,你逢人就说我迟迟不给你上税,未必我还想吞你那几块毛钱吗?”顺手抡起文明棍,狠狠打了罗达孝几下,大叫:“给我滚出去!”
  含恨出门,走过屋后堰塘,罗达孝心想:“我年过70,还受人打骂!钱去了,田地得不到,多年辛苦积蓄,一下子血本无归,实在冤枉!”当即纵身一跳,淹死在塘里。
  在胡寿礼看来,人死了还是好事。他立即把原卖主罗胡氏找来说:“罗达孝已将地方让给我买,你是得了业价的,只需新立过契,我重新给你划押礼。”罗胡氏一是不敢违命,二是见有押礼可得,就倒填年月,以买主胡寿礼的名义另立新契,完税了事。
  这些田的佃户还是罗达孝,胡寿礼既成了业主,就必须找罗达孝的后人投佃,以后好找个借口,逼他搬迁。罗的大儿子罗述良在常德糖食铺当大案匠,罗的二儿子在沿滩拉包车。胡寿礼派乡丁将罗老二抓来,先关三天三夜,才告诉他:“你能出具佃约就免你当壮丁。”罗老二只求脱身,马上立佃签押。
  接着,胡寿礼根据佃约,缺席裁判后,立刻强迫罗家搬迁。胡寿礼派人上屋揭瓦,大雨一来,满屋成河。罗家一家被迫号哭着迁出。罗述良从常德回来,托律师申诉,但慑于胡家势大,无人敢出来作证,无法解决。
  这时,长江南岸有些地方已经解放,知情的人们都对罗述良说:“共产党来了,你不要用刀杀他,到时候就用锄头刨死这狗恶霸!”
  胡家还把持了地方上的所有公产。诸如祠堂、塘坝、公山、学产……都由他们一手包办,任其贪污变卖。1932年,他们那一保集中了县仓常兵谷五六百石,胡家私自拿出100多石来变卖,将钱趁荒月时借给农民,1石谷要赚二三石谷。
  1947年胡应林的母亲死了,他的父亲要续娶,胡桂五借口这事不合情理,要为死者打抱不平,不准他续娶。最后,胡应林送100块光洋给胡桂五,胡家才罢休。
  他们用穷凶极恶的高利贷剥削农民。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正是他们吞食贫苦农民血肉的好机会。他们借谷出来,一般都是一石谷一石息。有时把谷折成钱,用钱再去买青苗,一石则要换成两、三石。除了将自己的收入用作高利贷资本外,他们还大鱼吃小鱼,向其他地主借谷进来,再高利贷借给别人。有一次,胡家向地主陶汉章以斗的年息借了一千多石谷,再用一石的年息借出。陶汉章慑于胡家的势力,什么也不敢说。
  他们还在乡间开设赌场。家中稍有积蓄的人,常常被他们哄入赌场。胜了他们不准你出来,输了他们用高利借钱给你,一直到被骗被胁迫的人倾家荡产。
  胡桂五不止一个,胡氏家族也不止一家,在解放前的湖南的农村中,大大小小的胡桂五是很多的;在旧中国的广大农村中,如同胡氏家族这样的黑恶家族更是遍地都能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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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1)
1、悲惨命运的根源
  以上的故事,足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地主恶霸罪恶的巨大,社会形态的黑暗。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当然是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而对于广大农村来说,其根源还在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下的旧中国农村,其经济关系和社会状况到底如何呢?
  中国远古原始公社制解体后,夏、商、周(西周与东周)三代奴隶制社会,主要经济制度是分封劳役制。
  分封制始于夏代,继行于殷商,式微于周。这种分封制规定了尊卑高下的等级。天子为第一等,诸侯为第二等,卿大夫为第三等。诸侯依其功勋大小和受封地的多少,又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不同的爵位。卿大夫又以其服侍的对象分为天子卿大夫、大国卿大夫、列国卿大夫、小国卿大夫等。诸侯、卿大夫又统分为九等,称为“九命”。
  爵命等级是享受政治、经济待遇的依据。夏、商、周三代都实行世禄制,各级贵族世袭享受他们应得封地的收入,除了依次向上一级贵族交纳一定的贡赋和提供军役、劳役之外,其余全部归他们自己享用。例如,周武王弟康叔受封于卫(今河南安阳一带)并“殷民七族”,周公长子伯禽受封于鲁并“奄商之民”“殷民六族”,成王弟唐叔受封于晋并“怀性九族”,功臣姜尚(太公)受封于齐(山东临淄一带)并土居臣民等等。可见当时是采取“封地授民”一并进行的办法的。各受封国诸侯,除自己直接占有一部分土地和臣民外,其余再分封给自己的大夫和士。各级贵族对受封地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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