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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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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密密麻麻聚集在那里;不知在商量什么,闹哄哄的,大狗看都不看一眼,直接高高跃起;自院墙上跳了进去,沿着细石铺成的林荫路前进。
  威洛思先生他们;全都站在大宅门口,警惕地盯着外面,似乎对一切都充满敌意。
  他们看到大狗,呼喊着扑上来阻拦,大狗几下子扑击过去,撞得他们人仰马翻,滚在地上。
  威洛思先生掏出枪械,大狗不去与他纠缠,径直冲出他们的视野,一直往花坑跑去,它感觉得到,出事的地方就在那边。
  心中十分慌乱,好像有什么非常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到底怎么了,是小弟吗?
  还是……
  跳入花坑,见到了瓜瓜和刚刚清醒十分虚弱的方磬。
  大狗迟疑一下,似乎应该先救他俩上去。
  “别管我们,请去救救秋城!”方磬不知道自己向一条狗求救,究竟有什么用处,可看着大狗那双通透的眼眸,她不自觉就想信任它。
  桐秋城?
  大狗突然莫名其妙的,有些悲伤。
  『他出什么事了?』
  心中响起声音,方磬愣了一下,什么都没有说,现在不是惊讶能听懂狗说话的时候。
  “叔叔为了救我们……”瓜瓜哽咽住,死死咬住嘴唇。
  “瓜瓜在这里等着,我和这大狗一起下去。”方磬勉强站起身,四处寻找武器。
  『不用。』
  “你一个怎么能行,怪物太多了。”
  大狗动动鼻子,『这大货车里装的是什么?』
  方磬这才仔细去看车身的标识,看完之后,心中不由十分后怕,幸亏这米国重卡结实,保险系数强到逆天,不然被她这么折腾,真会出大事了。
  如果这次有命回去,一定买这家汽车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他们工业质量体系的由衷肯定。
  “……是液态甲烷。”
  『那种易燃易爆品?』
  “对。”
  大狗点点头,『太好了,这样我一只犬就没问题了。』
  它尾巴一挥,将合金罐子中满满的甲烷,都吸收进了尾巴里,屁股有些热热的,长尾巴光华大盛,往外嘶嘶冒青烟和火星子。
  大狗叫方磬和瓜瓜赶紧离开险地,自己则几个纵跳,跃入花坑下面那个更大的洞窟中,顺着心中的感觉,往地下深处猛冲。
  跑了一段不短的距离,远远的,它看到,一面石壁上,好像有着什么东西。
  那像是一个人,脸朝岩石,静静倚在那里。
  只是,他的背上,插着一根根自己的肋骨,它们向外张开,雪白雪白的,一点儿都不可怕,远远看着,纯洁神圣,好像是天使的翅膀一样。
  桐秋城,就像一个降临凡间的天使,他尽全力帮助了想要帮助的人,救助了能够救助的人。现在,他回去了,张开翅膀,回到属于他的地方,宁静而安详。
  大狗呆呆站着,抬起爪子,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它总觉得,好像有些看不清楚。
  不该是这样的,这个男人,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啊。
  第一次见面时,他按照教导,在训犬员的陪同下,战战兢兢地给自己的食盆里,倒进去满满的骨粉鱼干粥。
  它知道,这是想与自己拉近关系呢,可是,它才不会被这种程度的好吃的收买,就算退役了,可它到底是犬王呢,这家伙不多伺候伺候,它可不乐意给他好脸色看。
  之后,每天每天,这个表面上冷冷硬硬的大男人,就总是去基地食堂买回额外的小灶,有时候是牛肉,有时候是排骨拌米饭,更多的,则是从外面买的好滋味狗粮,比如那种各种口味都有的狗狗口嚼棒。
  当然了,训犬员不在的话,它是根本对这些奉承不屑一顾的,但如果训犬员和他一起蹲在自己面前讨好地笑的话,它也会赏脸吃上一些。
  只有一点点哦,尤其那些口嚼棒棒,它根本不喜欢,奇奇怪怪的,特别是一种奶味的,乳白乳白,一看就是喂小奶狗的。
  哼,总给它买那种,安的什么心呐,它都说了,最——不喜欢了!
  拍摄的时候,看在这个硬汉总买不合心意口嚼棒,不算太懂事的份上,它还是很配合的,偶尔,为了那什么什么艺术需要,也会牺牲一下犬王形象,对着这家伙甩甩毛尾巴,表现得亲密一些。
  可是,每当这个时候,他总苦着个脸,那是干嘛呀,别以为它没有看见,偶尔蹲在一起面对面时,他的腿肚子还直转筋呢。
  难道这家伙,白长了大个子,冷酷脸,其实……他怕狗?
  猜到这个时,怎么说呢,它可开心了。
  怕狗啊,嘿嘿,多有意思呀,如果明明怕狗,却为了工作,必须表现得和狗狗亲亲热热,那就更有意思了。
  大狗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还真是闲得无聊,退休生活什么的,果然容易让狗养成一些奇奇怪怪的小毛病。
  比如,有个影帝,他怕狗,这个怕狗的影帝,必须讨好自己,可是讨好之后的后果,他又无法承受,总是戒备着随时打算抽身逃跑,像一只不住挑逗猛虎的食草小兽,生怕万一自己扑过去,啃他一脸什么的,这种事……太有意思了!
  什么?有些欺负老实人?
  哼哼,他不来招惹自己不就好了么,非得来,那就不要怪它兴奋啊。
  本来么,退休的无聊日子,总是很容易就叫狗兴奋的,哪怕这么点儿小事。
  所以,大狗可盼着与桐秋城拍对手戏了,呲着白牙,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围着这个哆哆嗦嗦的大男人转来转去,如果再用毛肚皮蹭蹭他,用毛爪子摸摸他,这家伙的脸就会又青又白,过瘾极了。
  直到那次,拍摄那组镜头,它撒着欢高高跃起,扑入他的怀中,他接住自己,抱着,用力亲吻自己的脖颈。
  那时候,他的唇碰触到它的毛毛,很重很重,热乎乎的,而它的尖嘴巴,就蹭在他的颈项旁边,鼻子尖全都是他身上好闻的木香味。
  为了避免自己不喜欢,他自从开始拍摄后,再没有用过洗浴用品,怕化学制剂的味道,刺激了自己的鼻子。
  可是它想说,哪怕不这样小心翼翼,它也是不会讨厌他的,更加不会咬他,放心好啦。
  不知怎么,这个拥抱让它有些喜欢,所以,它不自觉的,悄悄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脖子。
  干净的皮肤,有些粗糙,舌尖下的血管,滚烫烫活跳跳的,很是可爱。
  可是……
  那之后的事情,无疑让它懂得了什么是尴尬。
  不就是对你亲密了些么,还真以为我有那么喜欢你啦?
  哼,竟然吓哭了……
  大狗每次想起来,都有些讪讪的,还有些无趣。
  它知道,他绝对不是讨厌它,他的关怀,他的用心,它感觉得到,只可惜,他天生就是怕狗的家伙,他喜欢它,和他怕狗,并不矛盾,他不是不想和狗狗亲近,只是注定与狗狗没有缘分。
  既然如此,也许对这家伙最体贴的做法,就是离着他远一些吧。
  明白了这点后,大狗那时候,很有些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毕竟,好不容易找到了好玩的东西,却不能尽兴,这事搁谁身上都会沮丧吧,当然,还有些小寂寞。
  许久许久之后,再次相见,物是人非,它对他,已经没有了当初那种兴致勃勃的心思。
  只是,还会忍不住想要捉弄一下,欺负一下,那真是怎么都免不了。
  谁叫这飒爽的硬汉,总用小鹿一样战战兢兢的小眼神,勾引狗呢,这完全是诱惑狗狗犯罪吧,被欺负也怪不了旁人不是?
  『我欺负你,还没有尽兴呢……』
  大狗上前两步,却又停下,它竟不敢走得太近,怕惊动了谁的沉睡。
  桐秋城,现在的你,很美,很安详,但是,我却愤怒悲伤得渐渐无法控制自己。
  不该这样,你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不该这样……
  苍凉的咆哮,自喉间滚滚而出,震动了整个静谧的地底。
  浓浓的白金烈焰笼罩全身,大狗化身一团最为剧烈的光芒,那光强烈得,直欲刺瞎人眼。
  它穿行在地下曲折的通道中,驱走黑暗,照亮所有阴险龌蹉的角落,那些数量众多,隐藏着的见不得光的东西,发出阵阵凄厉的尖嚎。
  大狗的脚爪狠狠踩踏在他们身上,灼烧的温度,如同拷问,在他们的身躯上留下刑罚般的怒焰。
  凡是胆敢阻拦的,骨灵也好,肉尸也好,一律在烈火中化为灰烬。
  『出来!』
  大狗的心念响彻地底世界,火光席卷四方,幽幽的香雾飘飘渺渺,妄图躲避开来,逃逸出去,可是破邪祛恶的光芒,照亮了每一寸地方,使得他根本逃无可逃。
  “好痛,好痛,你这可恶的野狗,别照了,照得我好痛!”
  秀萝尖叫着,香雾中伸出无数植物般的白骨花茎,像一条条邪恶的触手,往大狗呼啸着插过来。
  大狗巨大的身躯,稳稳站立在突出的岩石上,它的长尾化为熊熊火龙,铂金色的怒焰烧红了上下左右黑沉沉的岩壁。
  无情的破魔之火疯狂燃烧,白骨焦黑成灰,甚至香雾也在烈焰中蒸腾殆尽。
  秀萝的哀嚎从四面八方传来,他化成雾气,拼命逃窜,可是烈焰如影随形,无论他怎么逃,无论雾气怎么漂移,金色光焰总是能够捕捉到他,猎猎燃烧。
  一次,两次,三次……
  长尾呼啸,烈焰灼烧,犹如天降的伏魔君王。
  香雾被烈火的牢笼围剿,一点点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一丝丝被焚烧成惨白色的烟气,终于,香雾再也隐藏不了他的身躯,秀萝现形出来,在火光中凄厉挣扎。
  大狗甚至连眼中,都燃烧着灼灼怒焰,它尾巴连连挥动,朵朵艳丽的火焰之花,如风如电,席卷过去,不停在秀萝的身体上怒放。
  他在地上翻滚嘶嚎,所经过的地方,留下大片大片的焦黑痕迹。
  渐渐的,惨绝的哀鸣低弱下去,怒天烈焰中,扭曲挣扎的人体,静静瘫在那里,不动了。

  91、秀萝

  席维落入水中;气泡点点向上浮动;就好像落入一个沉沉的梦里。
  本以为滚烫的湖水,稍稍碰到都会皮开肉绽;但是他沉下来,四肢放松地张开;被水流带着;来到深深的湖底。他巨大的身体,很快适应了湖水的热力,他的细胞活跃地同化周围的一切,带着一种吞吃的特性;将毁灭的热力变作一种柔和温暖的力量,糅合入四肢百骸之中。
  他睁开眼;好奇地观看,水下的世界,朦朦胧胧,安静平和,亦真亦幻。
  好像是自己的思绪在漂荡,又好像是湖中原有的思念汇聚成河,交织着美好的梦境,幽幽的记忆,和怀念。
  他的心灵,简单直白,纯净通透,他不会下意识去排斥这种思念,而是坦然接受了它,用自己的双眼,去看到静静飘在水中的真相。
  数百年前的加州天空,蓝得像一汪通透的碧水,美丽而又平静。
  风吹过冬青树丛的声音,好像山中的精灵在歌唱,远处苍苍的绿色,倒映在山脚下宁静的湖泊中,就那样,凝住不动,看上去,便是一幅停止在时间中的静物图画。
  他赶着羊群,在崇山和草地间游荡,雪白的绵羊被狗儿撵着,滚动前进,风猎猎吹入他敞开的胸膛,带来一种天高地远的寂寞。
  这片土地,似乎有着神秘的魔力,唤起人们心中的孤独,以及对相伴的渴望。
  当暴风雨来临时,他弄丢了马,弄丢了狗,一个人艰难地跋涉着寻找羊群,气温很低,冷得发抖。
  然后,在湖边,一株高高的杉树下,他见到了山林的精灵。
  那个白发白肤,淡红眼眸的孩子,瑟缩着蜷在那里,身上只裹了一张大叶子,在冷雨中不住颤抖,像只可怜兮兮,快要冻死了的小兔子。
  “孩子,你叫什么,为什么在这里?”他问。
  “秀萝……”
  这是孩子仅能回答的东西。
  那天晚上,他紧紧抱住他,大雨中,冷风里,沸腾般的湖水边,他们用彼此赤裸的肌肤取暖,紧紧拥抱着,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彼此。
  一夜过后,天晴了的时候,他抱着孩子,将他带回自己的牧场。
  孩子望着远山镜湖,怔怔的仿佛不舍,却从始至终,没有放开抱住他脖颈的双手。
  秀萝只是用那双不谙世事的红眼睛,定定看着他,充满希翼地说:“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回来,去采蘑菇吗?”
  他说好,与孩子鼻尖对着鼻尖,定下承诺,却一生都没有去实现它。
  孩子和他一同生活在荒凉简陋的牧场里,成为他的养子,秀萝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只要有他在的地方,花儿总是开得非常好,牧草总是长得非常高。
  那年秋天,他们有了些钱,他带着孩子,到港口旁边的集市,去看船员们从万里汪洋之外的地方,带来的新奇玩意。
  在那里,他们看到了来自法兰西的昂贵香水,有人甚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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