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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大宋门廷-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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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脾气,辞职不干。在大哥的帮助下开了一家设计公司,她是首席设计师兼老板,几年下来业绩喜人,不知有多自在,多风光。
  突然这一切全变了,她成了村姑,还是嫁不出去的傻大丫。
  “我真倒霉啊真倒霉。”
  “什么事又倒霉了,丫丫,晚饭等娘去做,你坐下来歇一会儿。”郁母一边绣着一副鸳鸯戏水的锦帕,一边对正准备烧火做饭的女儿感叹:“要不是你大哥在县城读书需要很多束脩,哪用得着你这样辛苦,那几个下人也不用卖,唉,要是留下一个就好了。”
  她的名义大哥郁文博在县城一家很有名的书院就读,需要很多的学费。为了筹钱,郁母不但当掉了首饰,连几个侍候的下人也相继卖了。
  郁千雪把炉火烧好,填水熬上米粥。她小时候在乡下外祖家住过一段时间,如今做起这些虽然有些陌生,倒不费劲。
  大哥文博不回家,平日里母女俩都是喝粥度日,只为了能够多节省一些学费出来。难怪这个身体瘦的跟麻杆似的,天天吃不上饭,能胖起来才怪。
  前世的亲人要是知道她在饿肚子,不知该会心疼成什么样子。郁闷啊郁闷!
  可是怎么改善生活呢,她不会种地,饭做得也不是很好。穿越小说上写的怎么做肥皂来着,还有香水的制作?早知道有穿越这码事,就应该看仔细了。
  当初干嘛头脑发热选择了室内设计专业,去农科院多好,再差一点的学个兽医也行啊!
  米粥要熬上十几分钟才能熟透,她便利用这点空闲坐在郁母旁边,拿起针线筐里的线绳打起络子。
  络子就是后世的中国结,她前世上大学期间跟室友学过,能编出很多精致的花样。某日她见郁母刺绣,手头发痒,拿起线绳随手打了几个,后来被郁母拿到县城去买,颇受欢迎。
  “等你大哥秋后考上了举人,有了俸禄,娘再买几个下人回来,到时你也不用这样辛苦。你大哥成了举人老爷,你就是举人的妹子,身份高贵。柳婶子给那王大下巴提的亲事,娘不会同意,娘会给你找更好的。”
  郁千雪打络子的手停了停,前世那么优越的条件都没遇到心仪的男子,来到婚姻不能自主的古代,能找到更好的?
  她叹了口气,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总希望能遇到故事中的男主,但现实生活中能有几人?
  这悲催的古代,到时对方只要有钱供她挥霍,随便男的小三、小四、小五、小六的纳娶。个人过个人的日子,只要别理她就行。
  郁母望了望不说话的女儿,刺绣的动作停了下来,眼神有些难过,自打这孩子亲眼看见父亲被洪水冲走,就得了心病。半个月前又被薛大婆子打了一顿,变得更加沉默。
  想起薛大婆子郁母就恨得慌,敢打她的女儿,等儿子文博中了举人,有了本事,非把那肥婆子熬成猪油下锅不可。想当初他们郁家多么风光,现在连一个乡下婆子都敢来欺负。
  其实不是郁千雪不爱说话,这里是古代,有很多神鬼禁忌,自己初来咋到,很多事情都不明白,言多必失,弄不好会被当怪物烧了。作为现代人虽然没见过,常识还是有的。她只在穿来的第一天向柳婶子提过疑问,之后再没敢提。

  第三章 无妄之灾

  吃完了晚饭,郁千雪收拾了碗筷出去洗了,再把厨房擦得窗明几净,纤尘不染。
  她倒不是有洁癖,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无论任何事情都要做得尽量完美。所以上学时候总能拿优异成绩,工作后虽谈不上爱岗敬业,却也孜孜不倦。
  收拾利索了,天色也暗下来。古代农民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了这个时候基本是入睡的时间。
  郁母还在昏暗的油灯下刺绣,她要把手头的帕子绣完,明早拿着这些天准备出的活计一同去县城的铺子出‘售,得来的钱,再去岳康书院把郁文博的这个月的束脩和生活费结算了。
  郁千雪望着郁母的绣活,在脑子里搜了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她继承的讯息并不全面,只有零碎的片段。不过郁丫丫是会刺绣的,也能读书写字。她看过郁丫丫的写的字,端庄秀美。她学不来,虽然小时候学过几年毛笔字,但没有个三五年,实在模仿不出那种神韵。
  郁千雪不习惯早睡,坐下来打络子,这是她在这个世界唯一能养活自己的技能,也是足以自傲的本事。
  两个时辰过后,郁母把修好的鸳鸯戏水图递给女儿看,颇有几分感慨道:“这快锦帕拿去城里的铺子顶多卖值一百多文,一个月下来最多能绣七八个。要不是你能打络子,只怕我们家接下去要卖房卖地供你哥读书了。”
  帕子上绣出的鸳鸯显出十分灵动,浮在碧幽幽的水面上,穿行荷花绿叶之间。整个绣图流露出一股生命气息,似乎活了一般。
  她暗暗点头,郁母的绣工非常出色,就凭这番手艺,要是在二十一世纪开个绣坊,成为有车有房一族不是难事。可惜这是手工业者多如牛毛的宋代,物以稀为贵的反义词就是多者为贱。
  “别人打的络子一个能卖十文钱,丫丫打的能卖十五文钱,总共有两百多个络子,拿出卖能得到三千多文,加上娘的绣活,差不多能卖出四贯钱。明天把你哥需要的钱送去后,还有剩余。娘扯几尺布回来,给你做件新裙子,再给你买些好吃的回来补补身子。”郁母兴奋起来,满脸的笑容:“谁还敢说你傻,我的丫丫不知有多手巧心灵呢。”
  这个时期物价低廉,但入学费用很高,读书是很奢侈的。很多百姓家庭承受不起,宁愿让孩子务农,或者学手艺。但郁家不同,郁家是书香门第走出来的,郁母有志气,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儿子学业有成。
  “娘……”郁千雪欲语还休,不过总算叫出了那个让她迟疑多天的字。
  “啥事?”自从郁父去世后,女儿就很少讲话,每次说的时候,郁母都留意听。
  “我想明天和你一块去县城玩玩。”郁千雪说了一句便停住,避免被怀疑,尽量保持郁丫丫的特色。病去如抽丝,她的自闭症不可以好得太快。
  郁母看了眼女儿身上落满补丁的裙子,眼角闪出泪光。真是苦了这孩子,这么大了连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等下次吧,明天娘给你买块料子做了新裙子穿上,再领你去城里玩个够。”县城不比乡下,穿得不好要受嘲笑,自己妇人一个穿再破无所谓,但闺女还要嫁人,名声比什么很重要。
  郁千雪点了点头,虽然想见识外面的世界,但也不争在一时。
  把活计收拾一下,母女二人各自回房睡了。
  第二天一早,吃完了饭,郁母带着一个包裹,乘坐柳婶子家去给城里饭店送菜的牛车顺路进城去了。
  郁千雪一个人闲来无事,把屋里屋外打扫了一遍,喂了鸡鸭,再洗了几件衣服。这个身子颇为羸弱,干完这些有些累了,正想回屋躺一会儿。
  不料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呼喝之声,她好奇心起,走出院门。
  郁家住得比较偏僻,前面是一大片稻田,院舍坐落在稻田边。半里之外是柳婶子家,两家间隔着一片小树林。
  稻田边奔来几个人影,跑在最前面是一名白衣男子,显然被后面两个追杀。
  眼见几人越来越近,郁千雪不及思索,急忙闪身进了院子,将院门关紧。这种人不是江洋大盗,就是武林游侠,不是她一个小老百姓能惹得起。
  透过门的缝隙朝外看去,白衣男子已经被追上,与后面的二人厮杀起来。几个闪转腾挪,蹿到了郁家的院门外。
  追杀的两人一个用剑御敌,一个全力发射飞刀。
  白衣男子不及躲闪,肩头被插‘进一柄,立即鲜血淋漓。
  激战中他凌空跃起,上了郁家的墙头,居高临下,长剑向使飞刀的那人砍去,寒光闪过,那人的脑袋被砍落,无头尸体噗通倒地。
  郁千雪现在角度看不见墙外的情况,但心头发紧,提着裙子向屋内跑去。进屋后挂好门闩,将饭桌搬来堵住房门。
  她再去把窗户关上,仅留了一条缝观察外面情况。
  院外的追杀者不知什么时候跳进了院子,和白衣男子正打得激烈。金铁交鸣,两人剑来剑往,满院子乱窜。却见尘土纷飞,鸡鸭受了惊,开始乱叫。
  幸好郁家住得偏僻,半里之外的柳婶子家两夫妻进城去了,唯一的孩子也去了私塾上学。要不然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早引来人们观看了。
  白衣男子已经满身是血,他知道再打下去,自己就算不被对方杀了,也会鲜血流尽而死,必须兵行险招,或许有活下去的可能。交战中,他忽的卖了个破绽,将左肩部位全暴露出来,持剑的右手微微停顿。
  追杀者久战不下,正自焦急,看见有机可乘,立即挥剑刺去。
  就在这时,白衣男子的右手疾挥,一道寒光闪过,长剑刺进那人的咽喉,微一用力,带血的剑尖从他颈后穿过。
  追杀者瞪大双目,直挺挺的向后倒去,至死也没闭上眼睛。
  白衣男子虽然杀死了敌人,但因为诱敌缘故,原本就受伤的左肩再次被刺穿,鲜血狂涌,几乎成了一个血人,站立不稳,噗通一声坐在地面。
  “不想死的话就出来,要是敢有片刻迟疑,我马上进屋杀了你。”
  庭院传来冰冷的声音,郁千雪攥紧了拳头,深吸了一口气。不是没有见过死人,汶川大地震时候,她正逢去当地出差。在倒塌的酒店大厅里,她躺在死人堆度过了三十六小时,最后被拯救出来。
  她推开饭桌,打开了房门,按下心头的紧张,波澜不惊的走出来。

  第四章 倒大霉了

  “不想惹出祸事,趁早把尸体收拾了。”白衣男子将剑入鞘,面色朝地面的尸体微扬了一下。
  毁尸灭迹,她不在行啊!
  郁家虽然住得偏僻,但万一被路过的人发现就麻烦了。白衣男子死就死,跟她没关系,就怕自己惹上官司,洗都洗不请。若是把尸体就地焚烧,烟味和烧肉味散开去会引来很多人。
  郁千雪蹙眉想了会儿,房后倒是有个水塘,不如……
  瞥了一眼浑身是血的男子,指望他是不行了,只有自己动手。
  尸体仍在流血不止,要是拖出去淌了一溜道的血可不行,想起柴房里还放着半袋生石灰。便拿起铁锹进去挫了些出来,洒在尸体伤处,流血伤口遇到石灰像开锅水一样冒出水泡,血流立刻凝固住。再如法炮制,将院外的尸体洒上生石灰。
  郁千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相继把两具尸体拖到房后的水塘边,用麻绳绑上大石,坠入塘底。
  再挫了些泥土,将门外的血迹掩盖住。走进庭院,看了一眼脏污的青石板地面,提了水桶走到水井旁,打了水,回身将地面冲刷干净。
  郁家的房子是郁父在世时讨债得来,是县城的某大财主给在本村偷纳地小妾住的,生活设施还算齐全,包括房屋也全是砖瓦结构。
  白衣男子见她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农家女,做起这事井井有条,非常利落,丝毫不显慌乱,心头诧异。尤其是用生石灰阻止流血,怎么想到的?
  “你还有事情吗?”
  郁千雪忙完这一切累得喘不上气,洗了手后,坐在门前的木墩上歇息,看了一眼那人问,意思是没事你可以滚了。
  白衣男子皱了下一眉头:“我伤得不轻,没地方可去。”
  “我不能收留你。”郁千雪淡淡的道。古代不比二十一世纪,女子名节大如天,一旦有了污点,意味着一生幸福的毁灭。
  “你先帮我把药敷上,后面,我的手够不到。”白衣男子当她的面把上衣脱下,袒露着的壮实胸膛,在左肩伤口敷了金创药,然后把药瓶递向她。
  郁千雪想说男女授受不亲,却摇了摇头,反正没人看见,帮他上药又如何。无可不可的走过去,接过药瓶,来到他的身后。用眼睛扫视了一下,这个人的身上有很多疤痕,其中一条最长的,从肩窝一直延伸到腰际,但是没破坏美感,反而显得几分粗犷的英姿,身材很好,肌肉健美,典型的运动家体魄。
  她并没有表现出花痴女的本色,前世处过的几任男朋友,论身材哪一个也不比他差。
  见他左肩伤口还在流血,把药瓶倒拿着,朝下弹了弹。药粉洒在伤处,流血立止,效果真好,可以追得上云南白药了。
  把药瓶还回去,正要走开,不想他又递来脱下的内衣,对她道:“包扎好了。”
  她一声不响的接过内衣,用力撕了几下,直累得脸色发红,内衣也没撕出半个口子。
  白衣男子面色露出嘲讽,把内衣拿过去,轻轻松松的撕扯出几个长长的布条,扔了过来。
  郁千雪给他包扎起来,伸出手臂绕着他的腰,过程中难免肌肤相接。
  清馨如兰的温热气息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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