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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次爱情来的时候-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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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沙发之间的扶手推上去,把自己的外套搭在她身上,然后坐得靠她近一点,果然她的头慢慢耷拉过来,一点点靠到他肩膀上,似乎找到了最舒服的姿势,睡得一动不动。许至恒借着银幕的光看她,只见她神态宁静安详。哪怕是刚才吃饭时和他言笑晏晏,他也看得出,其实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表现得风趣,配合他所有的话题,十分有礼又分寸恰当。然而此时,她却睡得几乎象个无思无虑的孩子一样。许至恒想,真不知道得累到什么程度,才能让她这样一坐下来就能睡着。

银幕上演绎着□、背叛、猜忌、战乱、疾病、宽恕,他注视着这一幕幕场景,却看得并不认真,基本没把剧情串联起来。他一向对文艺片并没强烈的爱好,而此时占据他心的是软软倚靠着他身体熟睡的这个女人。

她的头搭在他的肩上,他只要稍稍侧下头,就能碰到她的头发,嗅到一点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道。在电影对白沉默的间隙,他能听到她轻微悠长的呼吸声。要是可能的话,他真想把这部电影打到静音状态,让她睡个香甜。可再看她,根本一动不动,音乐对话显然对她通通没有任何惊扰。

电影散场,灯光亮了起来,其他观众纷纷起身。许至恒轻轻挪动一下胳膊,叶知秋这才惊醒,迷迷糊糊看下四周,发现自己靠在许至恒身上睡足了差不多整场电影,连忙坐直身体骇笑:“对不起,你大概没陪这么煞风景的女人看过电影吧。”

许至恒笑着看着她,抬手替她整理有点散乱的头发,他做得十分自然,她也并不觉得抗拒。两人站起来一起走出电影院,外面下着点细细的雨丝,已经没有了多少行人,冷风迎面吹来,奇Qisuu。сom书他替她穿上大衣,同时搂住她的肩,带她向对面大厦的地下停车场走去。她这时才彻底摆脱那点睡意,后知后觉地发现,两人的姿态未免太亲密了一点,实在不象是头次约会的样子。

虽然吃饭时交谈甚欢,算是知道了彼此的职业,可是他对她来说,基本还是一个陌生人。她靠他身上熟睡了近两个小时不说,此时还这么坦然让他搂着,俨然情侣。

可是她同时发现,她并没有端出矜持的架势推拒的力气,倒很有点留恋倚靠在他怀里的那份温暖感觉。难道失恋半年就能让人对亲密的接触生出如此的贪婪吗?这个念头让她不能不心生惧意。

她抬起头看向他,他也恰好低下头来,在地下停车场昏黄灯光下向她微笑:“这样看着我,好象看一个陌生人。”

“我确实正为这一点吃惊呀,我们真的还只能算陌生人。”叶知秋无可奈何地也笑了。“原来放纵自己比想象的要容易。

“你把享受生活当成一种放纵吗?”两人已经走到了他的卡宴旁边,他并不急于上车,很是认真在问。

叶知秋一怔,偏头看向远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她从没试过放纵自己任性而为,还真说不清放纵和享受有什么区别。特别近半年来,她身上积压的事情越来越多,时常有喘不过气来的疲惫感,更不知道放纵或者享受的滋味了。她那点迷惘的神态落在许至恒眼里,他稍一用力,搂住她肩头的手臂将她圈到自己胸前,不容她反应过来,开始吻她。

他的嘴唇先轻轻触上她的唇,随即覆上来,火热地辗转厮磨,一点点深入。她本能地向后闪避,可是他一只手搂住她的腰,一只手托住了她的头,丝毫没有容她躲避的意思,而很快,她也放弃了躲避,双手不知不觉攀上他的肩膀,仰头回应这个缠绵热烈的吻。

不远处响起汽车发动的声音,他们吻得浑然不觉。过一会,雪亮的车灯光扫了过来,有人开了车窗对他们吹一声口哨,同时恶作剧地按下嗽叭,从他们身边开过。叶知秋恍然惊醒,慌忙推着他的肩头试图挣开他的手。

他终于移开他的嘴唇,仍然抱紧她,将她紧紧圈在自己胸前。他能听到他急促的心跳,反而宁定了下来。停了好一会,她仰起头看着他,声音沙哑地开了口:“呵,现在我真的弄不清什么是放纵,什么是享受了。”

他笑了,俯头轻轻吻一下她的鼻子:“居然还在纠结这个,看来我的吻技太差,都没法让你投入地享受。”

叶知秋知道自己刚才的投入程度,当然也清楚这个男人完全了解她的反应,同时对他自己的表现完全自信,只能微微一笑:“不早了,送我回家吧。”

“难道明天还要上班?”

“那倒不是,不过我明天要出差,早上的机票。”

许至恒扬下眉毛:“我真是个自大狂,差点以为你是想躲开我。”

叶知秋情不自禁笑出了声,抬手抚摸他轮廓分明的薄唇:“不,我不想要的话会直说,不用躲。”

“可是你想要的时候不会直说,”他吻她的指尖,“放心,我很有耐心和诚意的,愿意等。”

他一只手搂住她,另一只手抽出车钥匙按遥控开了车门,拉开副驾车门,一把抱起她放进了座位。

他上车发动车子,叶知秋根本不敢看他了,只能侧头对着窗外,此时才感觉出自己的面孔还是火辣辣仿佛充血般发烫,想来刚才的强自镇定落在他眼里,也真是没什么说服力。

第 11 章

叶知秋出差三天,乘上午的早班飞机回来,直奔公司继续上班,发现公司多了两个人。一个是刘玉苹给她配备的销售助理,21岁的女孩子,从衣着到化妆都很有点非主流,更要命的是她也姓刘,早有好事之徒抢先对叶知秋小声嘀咕:“这是刘总弟弟的女儿。”颇有点想看叶知秋怎么发落这姑娘的意思。

叶知秋当然不快,可是她从来没有在工作时把不快挂在脸上的习惯,只“嗯”一声,并不对这个消息发表看法。她要求配备销售助理是来实打实做事的,倒并不在乎是谁的亲戚,可看下简历,眼前这女孩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没做一个正经拿得出手的工作,打扮得又是一副缺心眼的样子,不给她添事恐怕就得谢谢了。然而她也不能说什么,只暗叹一口气,将出差报销票据递给她,让她自己去找财务部的人学习怎么处理。

公司添的另一个人她居然认识,是以前索美的设计师路易。路易比她早一年进的索美,当初表现得颇有灵气,曾诚也着实捧他,拿了一次设计大奖后,路易开始得意忘形,在设计部门横着走路不算,还要求涨身价。

本来这在服装企业也是平常事,可是不幸他碰上了曾诚这样的强势老板,根本没有和人慢慢讨价还价的习惯。先拿合同将他限制得死死的,然后将他晾在一边,不给他参与设计的机会,到期之后根本不提续约。他只能另找出路,出来后才知道别的公司设计环境远不如索美不说,他的风格偏于休闲创意,也实在适应不了本地大多数企业的实用要求。之后辗转于几个企业,眼见前途黯淡,再没当初那样的意气风发了。

旧日同事在新公司迎面碰上,两人都不自觉有点尴尬。叶知秋只见路易不过30岁出头的男人,仍然算得上眉目清秀,半长头发梳成马尾扎着,衣着是一向的艺术家气质,棉棉麻麻长长短短,与众有别,只是神态总带点不相衬的凄惶,大大降低了打扮给人留下的不俗感觉。

叶知秋先打了招呼:“路易,好久不见了。”

路易也笑着说:“你好,小叶,我该叫你叶总了。出差回来了吗?我们又成同事了。”

叶知秋莞尔一笑:“要命,还是叫我小叶吧。”

“晚上有没空,老同事一块吃个饭。”

“今天和人约好了,不好意思,路易,以后是同事了,天天见面,机会多得很。”

路易笑着点头,两人打个招呼,各自去做事,并没有多做交谈。

叶知秋的确已经有了安排,晚上要和老板娘刘玉苹一块去请中心店楼面经理吃饭,谈卖场调整的事情。而且就算没安排,她也不会和路易一块去叙旧。路易以前在索美时是公司的红人,眼高于顶那种,和她并没有多少私人交情。这会约她吃饭,不用说就是刚进新公司,急于想找她套点交情或者打听消息。她可不想在情况不明的此时和他有牵扯。

叶知秋回了办公室,一边在电脑上分析整理近日的销售报表,一边脑袋不空闲地想着新进的这两个人。非主流的小刘姑娘倒是不用费什么脑筋分析,明摆着民企老板的通病是这样,一个位置总是优先安排一个自己人才算放心,能不能做事倒放到了其次。说起来本地服装企业大半是家庭企业,这种情况实在太多。就她所知,好象也只有前任老板曾诚,从他父亲手里接下一个当时规模并不算大的公司以后,做得有声有色不说,还全部起用职业经理人,把亲戚排除出公司,打发去做了别的事情。

路易进了信和就大有讲究了,照说他的设计风格与信和完全不搭,而刘玉苹是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可能目光不算远,但精明程度是不用质疑的,为什么会冒得罪眼下信和三位当家设计师的风险把他招起来。叶知秋想来想去,觉得只有可能是沈小娜的主张,但刘玉苹肯定也持支持态度。她很头疼必须这样揣测公司的人事安排,但关系到她的销售目标,不想是不可能的。

看看时间,她拿起手机打范安民的电话,铃响了好长时间,范安民才接,声音听上去很没精神。

“你好,秋秋。”

“你好,我出差回来了,你看下午方不方便去趟银行,我们去把最后一点手续办了,我把钱打给你。”

那边范安民沉默了一下才说:“好吧,你说时间,我准时过来。”

叶知秋说了时间,挂了电话,继续处理手头的事情,快到中午吃饭时间,手机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她拿起来接听,一个纤细的声音犹豫地说:“你好,请问是叶小姐吗?”

“我是叶知秋,请问你是哪位?”

那边好一会不出声,叶知秋不耐,正要说话,她总算开了口:“叶小姐,我是安民的女朋友,方文静。”

“有什么事吗,方小姐?”

“你约了安民下午四点见面吗?”

“是呀,在银行,你可以跟去的,反正你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叶知秋没法不带点嘲弄地说。

“你不要太过份,叶小姐,安民现在生病住院,你一点也不关心他,总是这样随传随到的,不过是恃着他对你有负疚感罢了,可是那也得适可而止吧。”

“他怎么了?”叶知秋吃了一惊。

“急性肺炎,连打了几天针才刚刚退烧。”

这女孩在电话里倒真是和在范安民面前表现的语气完全不同了,叶知秋也懒得理她:“如果病了,可以改期,叫他好好休息,等他康复出院了,我再给他打电话约时间。再见。”

“喂……”

叶之秋掐了电话继续做事,隔了一分钟,电话再度响起,拿起来一看,还是这个号码,再接听语气不免更冷淡了一点:“方小姐,我在上班,不希望再接到这样的电话。”

“我想请你出来谈谈,现在应该到午休时间了。”

“我觉得我没什么可跟你谈的,你留在医院照顾病人不更好一些吗?”

“叶小姐,做人不可以太自私,我怀疑你到底爱过安民没有,这样冷漠,甚至提都没提要去看一下他。”

叶知秋认真头痛了:“你该谢谢我这样自私才对,我要是一听到他生病了,立马抱了鲜花直奔医院,和他执手相看,无语落泪,你这现任女友难道才会高兴不成?”

“你……你还是去看看他吧,他发烧时一直叫你的名字。我想你去了,他会开心,会好得快一点。”

“对不起,你的情操倒是很可观,但不要试着拉我配合。我要是去了,我会不开心的。现在医学昌明,急性肺炎并不是什么大病,配合治疗就可以了,你好好照顾他吧。至于叫谁的名字,别太放在心上,习惯而已。毕竟我和他有六年的时间,我猜你和他再相处上六个月,他发烧做梦都会叫你的名字的。再见,谢谢不要再打电话过来了。”

叶知秋放了电话,并不觉得自己凉薄。她希望范安民没事,可是肯定不会去医院看他。

她清楚记得自己上次独在异地出差时生病,只能是自己撑着独自上医院输液,还要不停接工作电话,心里明明愁肠百结,恨不能找个没人的地方蒙头大睡到永远,可是也只能坐得直直地,盯着吊瓶好叫护士拨针。

一个家在本地,又有女朋友在旁边守着的住院的男人,境况应该不可能坏过她。她一个前女友要不识趣跑去凑那份热闹的话,就是徒增笑柄罢了。

她也曾在发烧时叫男朋友的名字,可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回想起来,好象隔了一个世纪那么遥远。

下午临近下班时许至恒打来了电话,一看到他的名字在手机屏幕上闪烁,她不免仍然有异样感觉。

周日许至恒一大早就开车过来接她去机场。他穿着米色立领毛衣、牛仔裤加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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