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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空恋爱这一关-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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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没有被摔到,可是腿上的灼伤却火辣辣地疼起来,我想哭,可是哭不出声儿。想笑,也挤不出一个笑,视线开始模糊,隐约看到那三个人扔下手中的盆盆罐罐朝我们奔过来,听不清他们喊什么,声音消失了,随即,我就很没出息地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四周很安静,只有轻微的呼吸声。太阳正露出金色的一个边儿,把周围的云都染成了金色,连带着把湖面也映成金色。偶尔有一只早起的水鸟掠过水面,为这幅美丽画卷增添一笔生机。

    身上的疼痛提醒我昨晚的一切不是梦,而是真实的经历。借着晨光,我看到我原来躺在白嘉熙的悍马的后排坐上,身上盖着柔软的新毛毯,估计是他后备箱里的存货,靳宇坐在我的脚下,背靠着车门,身上盖着一块烂糟糟的毛毡,大概是从火场里抢救出来的残余吧。中排躺着白嘉熙,我从他掉下来的半截腿上的裤子颜色分辨出来的,他的那迷彩休闲装,我在来时的路上还曾腹诽过,那样的颜色,也就他那样的人穿着不像民工了。前排坐着的自然是尼玛和多吉了。

    谢天谢地!总算都还活着!

    呼吸已经不那么困难了,可是嗓子很痛,我试着想法出一个音节,但只能发出暗哑的“啊,啊”声,我估计我的咽炎又犯了,在昨天那样烟熏火燎的情况下,没有失声已是万幸了!

    我伸手推了推正在熟睡的靳宇,他立刻睁开眼,满脸惊喜到:“你醒了!”

    我冲他咧了咧嘴,估计笑得也很难看。我指了指自己的喉咙,然后发出一个音节,他立刻明白了:“你说不出话了?”我点点头,然后指着那边正缓缓升起的太阳让他看。

    这时太阳已经露出半个粉红色的脸,那种色彩真是美到心里了,没有哪个帅哥美女的脸能跟它比的。我示意他叫醒其他人看,他敲了敲车窗说:“醒醒,快看日出!”

    我们五个人都被这美景震撼了,尽管多吉可以常常看到,但他依旧是一脸的肃穆,我想他们的宗教里大概也有对太阳的崇拜吧。短短的十几分钟,太阳已经跳出水面,那木错湖此时金光闪闪,暗蓝和金色错落着,组成美丽的波纹,白色的水鸟由远及近,然后又飞快地向远方,最后消失在视野中。如果我是这里的一只鸟,此生就无憾了吧。

    我的脸开始发热,在早晨凉爽的空气里,这让我觉得有些奇怪。难道……

    我被这个想法吓住了!我发烧了?这在西藏是很要命的一件事,刚刚死里逃生,我可不想死于肺炎或是脑水肿!

    我拉住靳宇的手,把他放到我的额头上,靳宇立刻叫起来:“你发烧了!”

    “后备箱里有抗生素,先让芸香吃上。尼玛,立刻启程回拉萨!”白嘉熙果断地吩咐着,但是我听得出他的声音里有一丝慌乱。

    回程中,尼玛把车开得飞快,再也不顾公里限速了。出乎我的意料,尼玛开车的水平竟然一点都不比白嘉熙差。但是这里的路况毕竟不必平地,二百四十公里的路,最终还是花了三个小时,而且每路过城镇,白嘉熙就挂起警灯,拉响警笛。

    据说白嘉熙后来接到无数罚款单,他只是笑笑说,有机会了,让芸香加倍还回来。这些都是尼玛后来告诉我的,其实那天在半路上,我就因为高烧而昏迷了。在某个小镇上,他们甚至买了许多小孩吃的冰袋,那五毛钱一袋的名叫天山雪的小冰块救了我的命,使我不至于烧成肺炎,以至于我后来每次买冰激凌时,都不忘看一眼那种冰袋,每次看到都会觉得很亲切,然后就会想起西藏,想起尼玛,白嘉熙和多吉。

    到了拉萨医院,挂了抗生素液体之后,我醒过来了。烧伤的地方也处理过了,不那么痛了。

    尼玛来看我的时候告诉我,昨天晚上,多吉把靳宇抗出来之后,靳宇刚顺过气,就要冲进去救我,多吉告诉他那种情况下,进去不但救不出人,连自己的命都要搭上,但是靳宇还是要往里冲,最后多吉只好打晕了他。尼玛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带着羡慕的表情。

    医生建议我们最好赶紧离开拉萨,因为这里的缺氧,对于有炎症的人来说无疑是很危险的,所以我们提前结束了蜜月旅行。

    “芸香姐,你真的很有福气,嫁了这么爱你疼你又这么英俊的男人。说实话,我开始还想着有机会要把他抢过来呢,后来看到他为了你连命都可以不要了,我只能祝福你们了。将来你们有了孩子,一定要记得发照片给我啊!”送我们上飞机的时候,尼玛满脸真诚地说。

    “芸香,将来如果靳宇这小子欺负了你,记得来西藏找我,我这里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白嘉熙半开玩笑地说。

    “我不会让你有这个机会的,不过还是欢迎你们来我家做客。”靳宇握了握白嘉熙的手说。

    “我会的,一定不会忘记你们的。以后有机会到内地旅游,一定要记得来我们小城看看!”我冲他们挥手,然后眼泪就不争气地掉了一地。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心里满是失落,但同时也很庆幸,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虽然对我没有刻骨铭心的爱,虽然我们连一天恋爱也没有谈过,但毕竟在生死关头,他没有撇下我独自逃生,这样的人,是不是也值得托付终身呢?

    
 


轮空恋爱这一关 正文 第二十章 丑媳妇也要见公婆
章节字数:2927 更新时间:10…08…31 08:37
    对于我们的提前归来,爸妈和靳爷爷都十分惊奇。当得知我受了伤,并且差一点与他们永远天人相隔时,靳爷爷不停地埋怨靳宇。

    “那么多风景好的地方都不去,偏要去那高原,要是芸香有个好歹,看你如何交代?”靳爷爷在医院看望我时,一边骂着靳宇,一边露出一副心疼的样子。我想要解释说那是我喜欢的地方,靳宇只是笑着摇摇头。

    “都是我不好,爷爷,让你操心了。”靳宇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屁话!什么叫让我操心了?是让你岳父岳母担心了!”老爷子气哼哼地骂着,连粗话都出口了。

    “唉!他爷爷,不要骂靳宇,这孩子看着就稳重,不像我家这孩子,从小就喜欢想新想怪,不用说肯定是她的主义。”老妈见靳爷爷这样的态度,反而不好责怪靳宇,只是一个劲儿地唠叨我。唉!养了二十七年的亲身闺女呀,竟然为了一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女婿,胳膊肘子朝外撇了!

    烧伤的部位虽然经过处理,但留下疤痕是在所难免了,除非植皮。好在都是可以隐藏的部位,我暗自感叹:别了,我的那一大堆漂亮裙子!

    靳宇则安慰我说:“没关系,我不嫌弃就好了。再说,少露一点在外面也安全!”听听,这都是什么话!我一个备受摧残的弱女子,不来安慰我也就罢了,居然还……

    最后的结果是,我半小时没搭理他,他为了赎罪,专门跑到小城的一条很深的小巷子里,为我买了老李记的元宵。

    在家养伤期间,老妈每天都会过来给我做好吃的,捎带着连靳宇也跟着沾了光,有时候蜜儿过来看我,也跟着大饱口福。

    “我说芸香啊,你怎么就吃不胖呢?要是我妈有伯母这手艺,我恐怕早就胖的不敢见人了!”蜜儿咽下一片青椒肉丝后感叹着,圆圆的脸上两个酒窝忽隐忽现。

    “这孩子可真会说话,要是爱吃阿姨做的菜,以后天天上我家来。”老妈笑得像喝了蜂蜜。

    “伯母,可惜芸香没个兄弟,不然我就嫁到你们家,吃一辈子你做的饭。”蜜儿继续给老妈灌迷糊汤。

    “想得美!我都被赶出来了,你还想吃一辈子!”我立刻给了她无情的打击。

    我们正说笑着靳宇的电话响了,不一会儿,他过来汇报说:“明天我爸和我妈要来。”

    “啊?”我的嘴巴像塞了个大鸡蛋。在我印象中,靳宇和孤儿有的一拼,除了爷爷,就没见过他的家人,也没听他说起过。

    “他们本来是要赶来参加婚礼的,不过我们办得太急,他们那几天正忙着要和别的公司签署一个合作协议,所以就没赶上。昨天打电话给爷爷,听说你受了伤,所以这才匆匆赶来了。”靳宇解释说。我心里很是纳闷儿,这家人比较奇怪,连儿媳妇是谁,方的扁的都不关心,这会儿到关心起我的伤了。

    “那要不要准备一下?把房间收拾一下?”我强压住心中的不快说。

    “那倒不必了,住这里他们也不习惯,他们来大概会去住宾馆。”靳宇淡淡地说。我越发地郁闷了,这是什么样的家人,万里迢迢来到这里,上有老父,下有儿子,却要住宾馆!?

    老妈见我面色难看,收拾了碗筷便和蜜儿一起离开了,临出门的时候嘱咐我说:“见到你的公公婆婆,要礼貌热情,人家那么老远来了,总要让人家舒心才是。”我胡乱嗯了声儿,便回房休息了。

    “你说,他们会不会对我很挑剔呀?”我不自信地问。

    “为什么?”

    “电视上不都这样演的么?”我小声咕哝着。

    “哈哈!我看你是中了韩剧的毒了。我爸妈一直在英国生活,那边的老人都很开明的,除非你穿着超短超低胸的迷你裙,化超浓的艳妆,否则,他们会对你很客气的。”靳宇一边笑着,一边用手指点了点我的额头。想象着我打扮成他说的那种样子,我浑身都开始起鸡皮疙瘩。

    “说说你爸妈是什么样的。”基于对未曾谋面的公婆的担忧,晚上我们躺在床上的休息时,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靳宇。

    “他们,和你的爸妈大不相同。他们都很礼貌,也很……呃,生疏。我小时候就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第一次去英国时已经高三了,我想他们大概也是爱我的,但是我和他们在一起,却感受不到那种亲人之间的温暖,无论要离开多久,都不会觉得难过。只有在爷爷身边,才有那种依恋的感觉。”靳宇缓慢地说着,我为他感到一丝难过。

    这些年有父母的呵护和宠爱,让我觉得天塌下来都不会害怕。那时候离开东方旭,第一

    个念头就是回家,回到爸妈身边。而靳宇,遇到困难恐怕只能靠自己了,毕竟爷爷年纪大了,不能够让他来分担了。想到这里,忍不住伸手握住靳宇的手。

    “你再这么温情脉脉,我可就忍不住要犯错误了。”某男大煞风景地说。难道他不该紧紧握着我的手说,亲爱的,有了你从此我就不孤单了。

    我恨恨地甩开他的手,他却一副委屈的样子:“明明是你折磨我嘛,你看你浑身是伤,我碰都不敢碰,偏偏你又握着我的手,我要是不有所行动,就禽兽不如了。”

    我使劲一转身,碰到了伤腿,忍不住倒抽一口气,靳宇又好气又好笑地说:“真是个傻丫头,跟谁置气也不能跟自己过不去呀!你不心疼自己,我还心疼你呢。”我白了他一眼,然后带着对他的腹诽,迷糊过去了。

    第二天下午,靳宇去机场接他爸妈去了,我想一起去,他不许,说我的伤口还没完全好,不适宜出门。其实我也乐得不去,俗话说:丑媳妇也要见公婆。虽说我也不算丑,可毕竟在外人的眼里我是高攀了靳宇,尽管我一直在心里否认这个事实,但事实就是事实。

    怀着忐忑的心,终于等到了门铃声。

    不得不说,他们二人站在一起,绝对是惹眼的一对璧人。靳爸爸虽然已经六十了,依然神采奕奕,身板儿挺得很直,是个很帅的老绅士;靳妈妈也五十六岁了,看起来却不过四十多岁,保养的很好,从那精致的五官,可以看出,年轻时绝对是个美人儿。他们穿的都很朴素大方,并不像国内很多有钱人打扮的那么夸张,手上也只是带着一枚金质婚戒,那戒指图案繁复,看着似乎很古老。

    他们中文都说的非常标准,这省却了语言障碍。他们都很有礼貌地和我握手问好,但我感觉少了点亲切,或许是在外国生活得太久了吧。

    靳妈妈按照国内的习惯送了我红包,我努力忍住别扭,喊了声妈,这是我头一回喊除了老妈之外的人做“妈”的。

    (读者:哪个新媳妇不是头一回?莫非你还想喊第二回?

    某细:也不排除这种可能啊,反正协议都签好了,若有机会,再喊一回也无妨,当然,前提是要有红包拿啊!)

    红包是一张支票,上面用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分别写着十万。还有一对式样简单的金戒指,上面分别刻着“J”和“M”。这很符合他们的习惯——礼貌而冷淡。

    我则送了他们每人一条我亲手织的围巾,靳爸爸的是银灰色,靳妈妈的是红色和黑色织成的方格。并非是我提前准备好的,而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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