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迷迷糊糊地喊着他的名字。我说,于辰,不怕你笑话,我来北京是想和你结婚的。
他也快醉了。我不确定他是否听见了这句话。也不确定他是否故意当作没听见。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却因为酒精过度,都只顾蒙头大睡。
第二天面对他有些尴尬也有些赌气。
他煮好咖啡端到床边。我想狠狠抱紧他,又拼命忍住了。
我说,今天得去见个老同学,顺便放你一天假。
你和人家约在哪了?知道怎么去吗?不行,还是我开车送你吧。
我想一个人转转。行吗?
行,没问题。
他的眼神一直跟着我出门,如果能透视能拐弯,我猜那眼神会一直跟着我下楼,进地铁的。
他还是在乎我的。我这么想着心里又乐了起来。
和同学聊天吃饭,总感觉有些心不在焉。早早离开,特意赶到卖泡芙的小店,买了好几个,准备带给他吃。
谁知却弄丢了回家的路。
在地铁站来来回回地兜圈,总是回到起点。
干脆打车吧。却又不记得他家的具体位置。
我只好拨通他的电话。喂,我迷路了。委屈得像小猫。
你在哪儿?
王府井地铁站。
你在星巴克坐坐,我马上就过来了啊,别怕。
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们忽然都愣了一下。
两人手里竟提着一样的袋子。
我笑。你也喜欢吃泡芙?
他沉默了三秒钟,也笑了起来。我是买给迷路的孩子吃的。
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那松软甜嫩的小东西,弄得满手都是,不顾形象地舔着。
吃完了。他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老婆,咱回家吧。
我甜蜜了好久好久。
这天醒来的时候,于辰已经出门了。
他留了个字条:我去机场接人,桌上有早餐,你照顾好自己。出门多穿点,今天北京风大。
我默默地吃东西。默默地看电视。默默地在他的阳台上发呆。
然后,我默默地,偷偷地,进了他的房间。
总想发现点什么。
对于不确定的事物和情感,人的窥私欲往往强大得可怕。而越是抱有这样的心态,越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我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
事实便是如此。
我在他衣柜里发现了一堆女人的衣服。
在抽屉里看到了他和她的亲密合照。
甚至在地板上拣起一些不属于我的黑色长发。
一切的一切都证明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客人。
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这几天偏偏〃守身如玉〃。
本应该客气地来,客气地走。不求甚解。我是自找没趣。
想起自己来北京结婚的迷梦破灭,心里一阵冷笑。到底还是得了后青春期综合症,怎么那么容易对人怀春抒情呢!丢死人了。
逃跑似地收拾好东西,就往车站赶,坐在的士上眼泪哗哗淌个不停。
开车的大爷不停地劝我,什么事儿想不开呀,姑娘,没什么想不开的!
口恩。我点着头。感觉北京之行就像一场噩梦。
忽然想起《广岛之恋》里,女人说,这个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身体,你是谁,你害了我……
一段日子过去了。
某天,在报社里又遇到那个请我喝茶的朋友。
他神秘兮兮地坐进我办公室,说有事和我聊聊。
你和于辰还有来往吗?
他?早就没联系了。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他老婆在澳洲,刚离。
呵呵,我现在才知道他有老婆。
你不是装蒜吧?他眼神怪怪地看着我,几个北京朋友都说,他离婚是因为一个长沙女人。长沙女人有魅力的太多了,别老把坏事往我身上想好不好。我白了他一眼,心里却七上八下。
一下班,发现报社楼下停着一辆熟悉的黑车。
京字头的FORD。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像没看见似地飘然走过。
他在后面按喇叭。
我没有回头。
小朵。他下车跑到我身边。
我停在原地,还是不敢看他。
嫁给我吧。你不是说过,去北京是想和我结婚吗?
因为我不知道你结婚了。
一切重新开始。嫁给我吧。他单腿跪地,仍然像个王子。
你这样的男人会让我穿上保护色的。我终于摘下淑女的假面,滔滔不绝。
爱情不就是想分个胜负吗?
你跪着向我求婚,此刻你被我征服了,而等你再次被人征服的时候,又轮到我惨败。我们极不负责地爱了,散了,像那些结了又离了的人们一样。幸运的是,你两者都体验到了。
他无奈地摇摇头,你什么时候把天真弄丢了?
拜您所赐。
我冷笑着走远,再也没有回头。
怕自己多看他一眼,就会后悔。
瞧,又一部电影落幕了,不属于现在,不属于将来,没有大碍,却有些刺眼。
它轻轻擦过,像一条划痕。
街角的祝福
作者:逆发结罗
见到龙以沫的时候,我十五岁,他靠在街角的车窗上缓缓地抽烟。我提着一只脏兮兮的大箱子,里面有几件旧衣服和母亲的遗物。
子矜,你们家的事我都知道了,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相信我。他说,安静而诚恳。
谢谢,我望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澄澈如莲。
他微微一怔,你和你的母亲一样,毅然决绝。
他给我联系了最好的贵族学校,给我买高贵的洋装,教我吃饭的时候背要挺直,坐的时候双腿并拢微微倾斜。我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三十五岁,但是我不叫他叔叔,从来都不,我叫他以沫,他亦不勉强我。他让我像个公主般的生活,并且尊重我,我们以成人的方式相处相待。
他抽很多烟,但只有一个牌子……Marlboro,粗犷而强烈。Marlboro的意思是Menalwaysrememberladiesbecauseofromanceonly,他说他想竭尽所能地记住一些事情,我想那一定是一个女人的事。半夜的时候常常听他咳嗽,我的心就跟着紧紧地缩成一团。
我的母亲很漂亮,我见过她年轻时的照片。有的时候她素面朝天,穿白色的纯棉布裙子,巴掌大的脸,水果一样的唇,柔软得让人心疼,只有锁骨凛冽在外面,澄澈如莲。有的时候她穿黑色的细高跟镶水钻凉鞋,鞋带细细的缠在脚踝上,抹深紫色的眼影和暗红色泛金光的口红,暧昧如花。更多的时候,她穿肥大的棉布裤子,光脚穿球鞋,背破旧的牛仔包,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边走边写,靠文字兑现生命的价值。如此风情万种谜一般的女子,想必有很多男人扎扎实实地爱过她。
我生日的时候,以沫问我想怎么过。
我说,我想和你一起看海上日出。
我生日的那天晚上,以沫带我到游轮上吃烛光晚餐。我自始至终把背挺得笔直,像个名媛一样坐在他对面,然后跳华丽的舞,长长的裙摆在地上蟋蟋嗦嗦地响。半夜的时候,我靠在他肩上睡着了,在梦里我闻到淡淡的古龙水混合着烟草的味道,洁净的味道。
醒来的时候,看见他依在舷梯上抽烟,太阳正一点一点从水天相接处挣脱出来,给他的轮廓镶上一道金边,我在他的背后凝视着他,安静详细,一点一点地的身影记下来。因为他曾经对我说,在面对美好事物的时候,要保持静默,缓慢,以此来记得,若心有感伤,这记忆便会因为重而日渐漫长。
我在爱,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贫穷使人发胖、邋遢、沉堕。
我记忆中的母亲和照片上完全判若两人。自从父亲因工作事故进了监狱以后,母亲就完全变了一个人。抽劣质香烟,在麻将桌上大声骂脏话,戴假金耳环,头发油腻,不是很胖但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具灵气的轮廓填满,再也看不到凛冽的锁骨。她粗犷、强壮而且简陋。
母亲白天睡觉、打麻将,晚上就带着我去卖盗版书。为了赚钱,她也帮人家写一些淫秽的东西。记忆中,那些裸男裸女封面混合着劣质香烟味以及汗臭骚味和淫亵的目光交织在一起,让我心生无限厌恶。
因着那些让人厌恶的低俗肮脏的记忆,我爱上了一个高贵洁净的男子,因为他象征的富足生活带来不匮乏的安全和有理性而节制的温情。
我继承了父亲身高的优点,十六岁的时候已经长到一米七二。学校里有成堆的男孩子追我,但是我讨厌他们。这些男孩子,蓄着汗毛就当胡须,见了女孩子乱追一气,利用人家的天真无知,根本不量一量力。而以沫不同,他有自己的事业,私生活检点,更重要的是我所有的祈求在他那里都全部会得到实现,如果今天我说三宅一生新款香水上市了,那么明天一整套新款香水就会摆在我的梳妆台上。
心仪以沫的女人很多,但他始终是一个人。
他想找一个能让他爱的女子,但那很难,又不屑于找一个寻常女子敷衍。于是来来去去,始终是一个人看书,一个人洗澡,一个人睡觉。
我问他,你是否爱过我母亲,抑或是她爱过你。
他吐了口烟,说,生命并不是为所欲为,有时候我们的承担要大于接受,我和你母亲的不同在于,我信奉这一点,而你的母亲不信奉,是她不要我。
我捏住他的指间说,事实证明,她错了,你比我的父亲优秀几百倍。
他的眼眶微微红润,是我的,终究是我的;不是,怎么留?心头的动荡似一碗慢煎的药,那苦味慢慢地从他的心里熬出来。那一瞬间,我发现,他老了。
老原来不是慢慢累积的事,而是一瞬间的事,像被闪电击中一样。我几乎有点恨我的母亲,那个叫张若曦的女人。
父亲出狱之后,因为找不到新工作,脾气变得很坏。他和母亲吵架,摔东西,拼命厮打,然后抱头痛哭。他原也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高大、英俊,年纪轻轻的就爬到了极高的位置上。如果不发生那次致命的事故,他也许亦前途无量,和母亲一起慢慢变老,成为大家羡慕的一对璧人。
母亲曾说,当她爱上父亲之后,她的心便低低的,低到尘埃里去了。她原是多么的骄傲,谁知栽在他手上。他们必定结结实实地爱过,我看过他们以前的照片,父亲搂着娇小的母亲,实实在在地笑,被幸福填满的实在。
一天一天,秋天流逝过去,不再回头,招引了漫漫的暗紫色密云。法国梧桐又凋零了,一片一片如零碎的心。
父亲很少开口说话,只是怔怔地站在梧桐树下,看叶落看叶长,心如止水,无限苍凉。不过两年他就老了,他醒了他睡了,自己都不知道,只道一睡如死,好死不如赖着活,他又活了。桃花潭水还只是三千尺,他却无底,无穷无尽,无晨无昏。
以沫是那种男子,越是爱的女子,越是不想随意地去碰触她,看着喜欢的女子,就如同看着雨后落地纷纷的白色樱花,不忍靠近。是有这样的珍惜的距离感。在享受着晴朗天气的时候,在阳光之下仰起脸闭上眼睛,心有欢喜却并不惊动。所以他的爱,亦只是稀薄,并且缓慢。
我的母亲不可能选择他,我的母亲是异类,她喜欢丰盛而浓烈的生活,在缝隙里爬行,背井离乡,野性叛逆,随时喷出甜蜜毒辣的汁水让人眩晕。许多男人懂得欣赏,但是他们无力承担,以沫亦不例外。他需要的是一个吃饭的时候背挺得笔直,坐的时候双腿并拢微微倾斜,懂得如何打领带熨衣服,出席宴会的时候懂得如何使自己看起来高贵典雅、华而不艳的女人。他不会允许我的母亲光脚穿球鞋,累了就坐在地上,边写作边抽烟,出去旅游一去就是半年。所以我的母亲离开了他,跟着他最好的朋友文依帆走了,因为他是比她更为丰盛浓烈的人。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没有多少钱,靠父亲来养家,母亲偶尔也写点文字来补贴家用。他们很开心,因为母亲一直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不一定是大房子,想要一个爱她的男人,夜夜搂着她入睡,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握着她的手。
后来他们的生活宽裕起来,父亲抱着母亲进了结婚礼堂。我出生之后,母亲给我取名叫张子矜,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多么典雅的感情。
我看过母亲的文章,她用这样的文字来形容她和父亲之间的感情:看到他因为难过而仰起的侧面,我的心里无限苍凉,多么英俊的男人呵,我悲怆的眼泪蹁跹如蝶,那一刻,我突然下定决心:我要成为一棵树,一旦扎下根就绝不再挪动,哪怕干枯至死,哪怕我的爱从此再也不能回头……
而今,我长大了,终于能看懂人世的时候,却看见母亲的爱如同她所写的那样,再也不能回头。
我十五岁生日那天,她做了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