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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总要有一个人被麻烦,我也不想整天劳驾别人。”
“每个人都有一个底限啊,我交朋友的底限就是只要不麻烦人家,怎么样都好。”她目光伶俐地仰起她的脸,是天真且单纯的表情,“你知道什么叫朋友吗?”
我静静地看着她。其实世上很多东西它存在,但年轻的我们并不理解,因为它没有特定的概念。很笼统。很单薄。它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将一些复杂的关系简单化。
朋友的书面解释是,志同道合,交谊深厚,可当时我觉得这八个冷冰冰的字并不能概括它。那一刻我的脑子很混乱,浮现很多关于朋友的歌,首先是嘶哑的臧天朔,忧伤的无印良品,以及真诚的周华健,然后是何润东田震高凌风龙井阿里郎陈升梦之旅还有温拿乐队……
最终我茫然地摇了摇头。我说,至少相互之间应该是公平的,妥协的,毫无怨言的。她说,你喜欢听摇滚演唱会吗?我说,我是弹钢琴的,也写作,但从没接触过乐队。
她从大帆布背包掏出一张黑色金属纸,很霸道地塞进我的手里,说:“两个月之后是我们在圣高的首场演唱会,FIR路线的高中生乐队,成员都是出生入死的好朋友,你会来吗?”
塔塔篇:2 唯一 (2)
我说:“我不太懂得拒绝。”
“唯一”是个很特别的词,字典上说它代表独一无二。可事实上它包含的情感太丰富:绝望,珍贵,苛刻,矛盾,无奈……而,那天之后,薛贝贝成为了我唯一的朋友。
我们被分配在同一个宿舍。四个女孩子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共用一个巨大而破旧的木头书桌,偶尔会穿错拖鞋和校服。早晨急匆匆地起床洗漱,奔往教室念书,一起在大食堂吃饭。忙忙碌碌。有时无所适从。
薛贝贝是那种不论任何场合都会哈哈大笑的女生,不遮掩,不避嫌,不做作,吃饭的时候用羹匙将雪白的米饭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把嘴巴塞得鼓鼓的,特别容易满足,对任何事物都不挑剔。
初初离家的那段日子,晚上总是失眠。有时一夜睡不熟,醒来发现流了鼻血,牙龈出血严重,眼睛浮肿,而且厌食。很多晚上,我从下铺爬到贝贝的床上,用小指头轻轻搔她的额头。她在梦里微醒,自然而然地往旁边挪了挪,梦呓般地小声说:“塔塔,你是不是想妈妈?”
薛贝贝是个孤儿,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是被遗弃,还是被遗忘。
我们很快成为那种亲密无间的朋友,当然我很了解她,我不知道她最喜欢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不知道她的生辰八字和月经周期,甚至不知道她在生病的时候吃过几粒药片——因为这些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个过分随意却隐匿的女孩子,好像在她的心底从未藏有过视如珍宝的东西。
没多久,薛贝贝为了我和隔壁的男生打架了。那个被我当场退了情书的男孩儿是拉小提琴的,他堵在楼梯口大声喊我,土菜包,土菜包。薛贝贝用铁锹上的木棍子狠狠地揍了男生,并且要求他写一千字的检讨书。后来,当薛贝贝将千字悔过书交给班主任的时候,我发现她穿了一套和我一模一样的衣服。
向日葵颜色碎花的短袄,层层叠叠地露出腰间的羊绒毛衣,黑色纯棉长筒袜,纯白的高筒棉靴,白牛仔短裙……我感动地抱着她,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我说:“傻瓜,你穿的好土哦。”
她笑嘻嘻地问我:“你知道什么叫做明星效应吗?”
当然,那时候没有人知道,其实韩国人也喜欢这么穿。薛贝贝的生活很喧嚣,她是一个年轻乐队的主唱,乐队的名字叫做“毒毒”。
阴郁的初春傍晚,我伫立在圣高宣传栏下面,捏着她送给我的门票,努力地仰起我的头。一张黑红色的巨大海报,印了薛贝贝天真伶俐的面孔,身后是三个黑色的男人剪影,一个麦克风架子,以及醒目的键盘、鼓、电吉他和贝斯。
塔塔篇:2 唯一 (3)
四周逐渐有很多同学围观,赞美,暗叹。海报上关于毒毒乐队的介绍非常厚重,从旁人口中我得知,这支乐队最近几个月很活跃。这么多人追捧热爱,其实是值得庆幸感恩的。可不知为何,我的心里突然空荡荡的。
薛贝贝告诉我,因为要排练,所以要暂时搬到外面去住。这些天我仍然每晚坚持读书、写作,吃冷食物,持续失眠。可我再没有爬到上铺去抚摸冷冰冰的被褥。
那一刻我懂了,“唯一”,并不是独一无二。因为通常,当我们发现它并想去珍惜的时候,已然失去。
塔塔篇:3 奔跑 (1)
周四的晚上临时通知,由于圣高是艺术生单招的重要考点,所以周五放假。我拿了几件过季衣服,背着我的大书包,步行了很远的路去挤公车。在公车的最后一排位子观望窗外的风景,是我最喜欢做的事——玫瑰大道不断变更的门面招牌,充足的阳光和初春的蔷薇,以及挽手逛街的情侣,以一种平静且冷眼旁观的淡漠心态,如同看一场重播了再重播的文艺片。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小心翼翼地用钥匙拧开门锁。我听见康柏蕙的声音,酥软且沉吟地,从她的卧室传来。
“结婚?你觉得今时今日我会和你结婚?”
“孩子们都大了,有些事该面对还得面对啊……”
“可是很多事情……塔塔还不知道,别这样,我不会和你结婚的。”
“随便你,怎么样都随便你……”
……哦,男人的声音。我赶紧后退几步到门口,将解开的鞋带重新系好。电视机里的广告歌曲突然变得很大声,我悄悄地离开了。从家出来之后,我一路向北往圣高的方向跑去。
经常像这样,陷入一种奔跑的状态。没有任何目的性,不知背后那一股巨大的趋势力从何而来,双腿不自控而执着地不停交替。汗流浃背。呼吸紊乱。腹痛。口渴。然后自虐地大口大口喝冰镇矿泉水。是一种发泄。
我认得他。初中二年级补习课结束之后,我回到家里看见他们在客厅接吻。他是康柏蕙深爱的男人。他不是黎峻。康柏蕙曾经问我,你会让他当自己的继父吗?我明了地告诉她,请不要把一些简单的关系复杂化,也不要把自己的东西强加在别人身上,拐弯抹角,毫无意义。
康柏蕙和他的关系一直持续,每个月都会有一笔可观的生活费打入账户,适时地添置家具、食物、电器,并不避讳我的目光,光明正大,偶尔刻意,有一种挑衅的意味。
这几年康柏蕙的收入很少,维持生活的家用以及我的学费全靠那个男人在支持。我不在乎,假装一无所知。这个世界,除了黎离,我对自身个体以外的任何东西都不兴趣。“任何东西”,具有很强大的概括性,包括感情,人,动物,思维,距离,时间……
我只想黎离,想她的生活,她的近况,她的心情,仿佛笼罩在我心脏上的感情结界,仿佛记忆深处无限蔓延的黑色火焰,沉重而华丽,一辈子都循规蹈矩地行走在自己的生活轨迹上固守着她,一辈子都不会逃离。
那天深夜的十点,当我就快奔跑到圣高的时候,我遇见了刚升上初三准备中考的黎离。在一个种植了私家柳树的庭院路口,她和一个小混混勾肩搭背地迎面走来。
塔塔篇:3 奔跑 (2)
两个人的手指夹着香烟,似乎在聊开心的事。黎离迎面看见我,蓦地停住脚步,不说话,一动不动。我努力翘起唇角,装作自然而然的样子侧过身让路,我对她说:“没想到会遇见你,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她从怔愣中回过神,对那个小混混顺利地完成了遇见我时凝滞住的完美笑容,然后旁若无人地揽起他的胳膊。两个人渐行渐远,我听见她故意抬高音量说:“哎,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如果换作从前,我绝不会追上去拦住她的去路,我会微笑着面对她的背影,幸福地感谢上帝让我遇见她。可是今天不一样,我多么希望她能够停下来,哪怕只留给我一个淡淡的微笑,也足以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
“等等,黎离,请你等一等!”我轻轻喊住她,懦弱而胆怯的声音很快融入深夜的喧嚣与晚噪之中。她的背影在奶油黄色的路灯中微震一下,不理睬我,继续向前走。
我以为我早已习惯了呆呆地目视她留下的背影,习惯了胸口的疼痛漫无边际地将我掩埋却还在强撑笑容,为什么这一次竟是这样的难过?我鼓足勇气追上去,说:“黎离!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那个眼神浮躁的小混混鄙夷地斜睨我,黎离放开小混混的胳膊,怔怔地直视我的眼睛,似乎想在我的眼中寻找什么答案。良久,她优雅而嘲讽地冷哼一声,“迷路请拨打110,跟我说有什么用?”
我摇了摇头,仿佛一个撑得很鼓的皮球突然裂开,旁边不耐烦的小混混急躁地问她,“这个女的是谁啊?”然后他迈前一步,大呼小叫地对我说:“问你呢!你是干嘛的?”
我窘迫地抱紧我的身子,决定转身离开。
“你给我站住!”黎离喊住我,颇有兴趣地打量一下我,踮起脚尖,用手遮住嘴唇,和小混混耳语了几句。然后,她向我神秘地微笑,慢慢地后退几步,转身离开。
我困惑地看着她的高挑身影越来越远,情不自禁地追上去。小混混突然伸开双臂将我拦住,结实的有一个纹身的身体,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用膝盖顶在我的肩上,说:“哥哥警告你,不要再缠着我,你看见刚才那个美女没?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有女朋友……所以……我们是不可能的……”
我的双手支撑的泥泞的花坛上,抬起头仰望他。我想他是喜欢黎离的,他的眼中充斥着纯真的幸福和骄傲。他的神气而难为情的表情,与凶巴巴的小混混形象一点也不匹配,反倒让人觉得可爱。
我知道她对他耳语了什么,那个总是在老师家长的面前用舌头把烟头卷进嘴里的女孩,说那种古灵精怪的谎话是她的专长。于是,我忍不住淡淡地笑了。
塔塔篇:3 奔跑 (3)
“哎我说,你到底烦不烦啊?”小混混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我的面前,双手掐住我的双肩,将我拎起来,按在水泥墙上,“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追了她半年,你别想拆散我们,不然我真的揍你!”
被他这样狠狠地箍住,身体剧烈疼痛,我的笑却怎么也止不住。书上说,一些人在极度惊慌的时候就会笑,笑是哭的反射条件之一,是因为肾上腺素急增,导致脑下垂体分泌失调。
这一天,上帝让我遇见黎离,也让我遇见了他。
你知道么,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不完美的半人类,神秘,稀有,隐匿,虚幻,如同濒临绝种的动物。难得寻到彼此契合的同伴,一旦纠结,如同经典的黑白搭,殊途同归,不可分割。
当我被一个小混混欺负的时候,路边行驶的一辆白色跑车突然急刹车停住。车门打开,迈下来两个人。黑和白的冷漠色调,冰凉的月光洒在他们精致的脸上,仿佛欧洲宫殿里冷冰冰的雕塑。
“黑灯瞎火的欺负一个女孩子,有些不妥吧?”黑少年目光阴郁地踱过来,猛地扳住小混混的胳膊,较有兴致地欣赏了一下他打手般的狼头纹身,惊叹着说:“这个图案不错啊,哪个店做的?”
“你是哪的啊?”小混混暴躁地甩开他的手,愤怒地指着黑少年的鼻子:“你不认识我是谁吗?少来多管闲事!”
他的暴跳如雷似乎并不能感染黑少年的冷漠情绪,他没有任何说话,一颗一颗解开自己的纽扣,露出了浅浅一半的清晰纹身,一只漂亮的白老虎——依稀记得,黎离在小时候曾问过黎峻关于纹身图案的事,上山回头望月虎,道上敢纹这个图案的人不多。
而一袭白衣的少年一直靠在车门上,完美的锁骨从敞开三颗纽扣的白色暗纹衬衣中裸露出来,一只手擎着下巴,诡秘地微笑。那是我见过的最妖娆也最阴柔的男生笑容。他慢慢地走过来,蹲下身子,用干净雪白的袖口擦掉我脸上的污渍。
那个纹身着实震慑了小混混,他不甘心甩了甩手,离开了。
黑少年趾高气昂地朝同伴扬了扬下巴,阴柔少年向他伸出赞许的大拇指,彼此凝视,彼此微笑,仿佛之前发生的事情只有关于他们两个人,天生绝配,不容任何人涉入其中。
直到汽车绝尘而去,我仍然陷在两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