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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航记-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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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们在我穷困潦倒的时候渐渐富裕起来,过起了优游自在的生活。我所出版的书都是自费出版的,卖不出去,便堆积在家中无人问津,回想起当初邻居们争先恐后向我索取书本的情景,简直恍若隔世。 txt小说上传分享

本命年(09)
公元2006年。我戴着鸭舌帽,行走于熙来攘往的人群之间,感受着喧嚣的都市带给我的浮躁感觉。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本命年(10)
我衣衫褴褛地蜗居在家中,依旧陶醉于自己的幻想之中无法自拔,邻居们已经看出我的精神有些恍惚了。他们纷纷为我出谋献策,一致认为我应该写报告文学,走写实风格的路线。他们甚至为我讲述自己亲身经历或者道听途说的故事。

  一个妇女说:“我儿子曾经是一名警察,有一次出差,穿着一身便衣,坐在公共汽车上最后一排的位置上昏昏欲睡。就在那时候,几个歹徒拿出手枪,劫持汽车里的乘客。汽车当时正行驶在一条乡村路上,颠颠簸簸的,手枪很容易走火。那几个歹徒要求所有的乘客都把钱装进他们预先准备好的一个塑料袋里。我儿子当时也照那几个歹徒的要求做了,并没有冲上去制止他们,因为手枪很容易走火。那几个歹徒将汽车上的乘客洗劫一空后,便让司机将车停下,逃之夭夭。后来,这事儿不知怎么地让所长知道了,他们就革了我儿子的职,说我儿子没有履行作为警察的职责。我儿子回到家告诉我,他只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警察,而那天之所以没有制止那几个歹徒,是因为公共汽车颠簸得太厉害,手枪很容易走火。后来我再回想这事儿的时候,觉得我儿子做的是对的,金钱和生命哪一个重要,歹徒的手枪如果走火怎么办,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死了我又怎么办。他是去当警察,而不是去送死。”

  一个老头说:“我也想起了一件事儿。前几年我在西城住的时候,有一个普通朋友,他是社会学家,还是一所学校的教授。有一天,电视台邀请他去做一期节目,他欣然前往。临走的时候,还一个劲地叮嘱我,让我晚上一定别忘看他的节目。那天,电视台做的是有关法律的节目,讨论的是卖水果的青年被一群流氓活活打死的话题。主持人说,看热闹的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将现场围得水泄不通,就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制止,这是社会的悲哀还是人群的冷漠。我的朋友听了之后愤慨异常,忘记自己身在电视台的演播现场,拍案而起道,哪怕当时有一个人站出来制止,这样的惨剧就不会上演。主持人问他,如果您在现场,您会不会站出来制止。我的朋友听了主持人的话,连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我如果在现场一定会站出来制止。几个月后,我家附近发生类似的事儿,我从阳台上望见我的那个普通朋友经过那里,只看见他和围观的人嘀咕几句之后,便灰溜溜地离开了那里。”

  妇女说:“你就把这样的事儿加工一下,写成报告文学,一定可以写出深刻内涵的。”

  老头说:“要想当一个真正的作家,就要高于生活。”

  我看着表对他们说:“八点了,你们该回去看连续剧了。”

  妇女和老头用怜悯的眼神望着我,对我嗤之以鼻,好像我已经无药可救。我无所谓的表情让他们难以接受,他们决定放弃对我的怜悯,似乎我也将继续落魄下去。他们悻悻地走了,回家去看每晚黄金时间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去了。

本命年(11)
他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时候,时钟正指向12点。公元1994年。他从阳台上俯视下面,看见一个抱着暖壶的青年躺倒在餐厅外面的犄角旮旯处。那个青年很显然已经死了,暖壶里的水源源不断地往外流,融化着飘落在地上的雪花。

本命年(12)
冬天格外的寒冷。我蜷缩在家中的墙角,身体被冻得瑟瑟发抖,想象着无法预知的未来便十分憧憬。我只好烧掉书架上的书本取暖,看着一个个熟悉的作者所写下的文字被燃成灰烬。我是先从外国书籍开始烧起的,后来越来越冷,因此书本烧得很快,不一会便烧到中国书籍。有一位中国作家一生共写出一百本书,字数共计二千万字,享年八十岁。这位作家是从三十岁开始写作的,以每年二本书的速度一直写到八十岁逝世为止,可谓为中国文学做出巨大的贡献。这位作家最开始写的是言情小说,后来觉得过于单调,便又写起武侠、玄幻、恐怖……各种领域的小说被这位作家写得得心应手。这位作家的所有作品烧得我异常辛苦,从这位作家所写的“言情三部曲”到“武侠四部曲”再到“玄幻五部曲”……这位作家对中国文学做出的贡献全部转化为热量,提升了我家的温度,彻底解决了我的取暖问题。

  邻居们日渐红火起来的生活过得越加有滋有味,他们买了卡拉OK,整日在家中嚎叫,让人听了直起鸡皮疙瘩;他们还为自己的孩子买了钢琴,整日弹奏柴可夫斯基的名曲,由于不熟练,听起来像是呆在某个施工现场。我整日在嚎叫声与施工现场中度日,搞得我日渐消瘦,身心疲惫。

  书架上的书本烧得差不多的时候,冬天也即将就要过去了。邻居们得到了拆迁的通知,当他们将拆迁的通知单递给我的时候,我表现出一脸的愕然。他们无法理解我这种神情的由来,因为他们不了解一个落魄的人正面临着什么样的抉择。

本命年(13)
你爸听天气预报的时候说今天有雨,你妈听天气预报的时候说今天有雪。不幸的是,今天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公元1982年。你出生那一天。

  你爸你妈将你放进襁褓中,为你读今天报纸上的新闻:

  今天凌晨,警方从一餐厅外面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一青年男子躺在雪地中,手中还抱着暖壶。医院证实该男子已经死亡,死亡原因尚未确定。经查实,该男子为青年作家,生前曾经写过无数小说。

本命年(14)
我紧紧地抱着暖壶蹲在地上,犹如抱着自己的青春岁月。我望着起重机将我和邻居们的住宅砸得粉碎,此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这里日后定会有一幢时髦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

  暖壶是邻居们临别的时候送给我的,他们怕我冻死在街头,还一再地叮嘱我,不要放弃对写作的热爱。我则把烧剩下的书送给他们,有《炒股大王》、《家居装饰一条龙》、《*一点通》、《爱上油烟机》……

  我后悔为什么没把这类书先烧掉,而是把我喜欢的小说先烧掉的。我行走在凛冽的寒风中,穿着破衣烂衫,抱着暖壶,样子滑稽得就像马戏团里杂耍的小丑。冷风像针一样倔强地扎入我的皮肤里面,我死死地抱紧暖壶,企求得到一丝温暖。我徘徊在冬天刺骨的寒风中,流连于飘着饭香的餐厅门口,饥饿感驱之不散。我想起小时候曾经看过的一本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此时,我就是卖暖壶的小青年。

  “先生,买我的暖壶吧。”我对刚刚从我身边经过的西装革履的男士说。

  男士没有理睬我。

  “阿姨,买我的暖壶吧。”

  妇女仔细地打量一会儿暖壶,还是没买,转身走掉。

  我倚靠在餐厅外面的犄角旮旯处,将暖壶塞扭开,一股热气便飘散出来。我将脸靠近暖壶的瓶口处,一股暖流随之扑面而来。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本命年(15)
公元2006年。我的足迹遍布大江南北。随身携带的却只有一本叫做《拎着啤酒瓶走遍中国》的书。这是一本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拎着啤酒瓶走遍中国的人所遭遇的经历。我每天只读一小段,为的是想让这本书陪伴我的时间长久一些。

  我在旅途中遇见许多志同道合的人,他们是一群浪子,决定和我一起走遍中国。我告诉他们我真正的目的并不是走遍中国,而是行万里路。他们笑着对我说,这不是一回事嘛。我对他们说,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行万里路不一定要走遍中国,走遍中国也不一定会行万里路。

  后来,他们一个个地离我而去,成为我生命中最大的悲哀。

  他们都死于非命,我却依然在旅途中。

  我还没有走遍中国,便已经行过万里路。那时我已经扬帆到达一个小岛。那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我在那里开始过上一种原始生活,像猴子一样每天摘桃子吃,累了就睡在用原木搭建的木头房子里。我厌倦了整日漂泊不定的生活。后来,我听到当地人说我是一个十分热爱生活的人。我只对他们说我找到了归宿,并没有告诉他们其实我一直是一个逃避生活的人,因此我才会不惜一切代价浪迹天涯。

  自从我决定开始行万里路之后,便再也没有写过任何东西。存留在我脑海里的仅仅是我自费出版却卖不出去到后来无人问津最后无影无踪的那几本书而已。我已经和这些文字彻底决裂,因为我知道,一切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这个犹如世外桃源般的小岛上,我和一个风尘女子相爱,并且打算一辈子都在此销声匿迹地度过。这段日子就像平静的湖面一样波澜不惊。我以为这种安逸的日子会继续下去,我和她会平淡地在这里度过余生。不过,真的只是我以为而已。在我的这个想法产生后的第二天,我深深爱着的女子就从我的生活中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明白,她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离开了这个她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小岛。

  为了寻找她,我放弃了现在我喜欢的这种生活方式,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小岛,再一次选择了漂泊。我仿佛再次回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我的回忆中搀杂着太多的血腥味道,我想起了那些死于非命的浪子,他们的生命都葬送在茫茫的旅途中。

  我在寻找她的过程中曾几度陷入绝望之中。我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我,我甚至在旅途中得了一种怪病,浑身长满了绿毛,我听见每个和我擦肩而过的人都叫我怪物。我每天拎着啤酒瓶逢人就说我是在行万里路,掩盖在谎言背后的真相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我在一个医生那里开了一个偏方,医生对我说喝啤酒能治疗我的绿毛,于是我每天都会喝得醉醺醺的,摇晃着身体游弋在人群之间寻找她的踪迹。

  我的生命多次和死亡擦肩而过。无论是在深山老林或荒山野岭还是茫茫戈壁,都有我奄奄一息的身影,有数不清的好心人将我从死亡中拽了回来。

  我曾经三次见到过她,均被她成功地摆脱。我试图说服她回到我们生活的小岛中,继续过从前那种平淡的日子,但是我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表情。我在半醉半醒中听到她喃喃自语着,她说已经厌倦那样一成不变的生活,就像我曾经厌倦那样漂泊不定的生活一样。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找过她,我想,也许她像我当初一样,某一天走累了,自然会回来的。

  我回到小岛上,继续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每天夕阳西下的时候,便会爬到一棵树上翘首期盼着她的出现。就这样日复一日。她仿佛就是我生活中的一个寄托,支撑着我继续生活下去。

  我身上的绿毛在我回到小岛之后,不久便消失不见,之后,我没有再喝过啤酒。我就这样执着地等着她,无论刮风下雨我都会爬到树叉上,蜷缩着身子,眺望远方。有时还会浑然不觉地在树上酣睡过去。

  这似乎已经成为我的习惯。

  直到有一天,我在树上酣睡的时候不慎从树上跌落下来,双腿残废。这一刻,我突然想到,她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或许现在她正蜗居在某个角落,平凡地生活着。

  (写于2006年)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村事(01)
村东头那片高粱地已经火红一片了。这一年,春天逝去特别快,仿佛从冬天一下子过渡到夏天,没留下一丝痕迹。

  梁晓在山坡上向远处眺望,火车冒着白烟沿着车轨呼啸而过。他从没见过火车在他的视线里停下来,小时候听梁父说,火车只有到了站台才会停下来,他觉得这是一件挺神奇的事情。从小他就对站台有一种憧憬,也不明白究竟为什么,总期盼着有一天能去站台看一看。

  他初二就辍学了,成了一个放牛郎。

  火红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的时候,梁晓则蹲在树荫底下读着《唐诗三百首》,几只牛在他的周围啃着草。他拿着树枝拍打着牛背,无所事事地望着天空。可以感觉到火车正在缓缓离去,因为他听到火车的汽笛声渐渐远去了。

  村子里没有学校,这里的孩子每天需要走十几里山路到村外小镇的学校去上学,这条山路蜿蜒而崎岖,梁晓每天都会看见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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