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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日子里,每天一放学我和LEE拎上书包赶往台球厅,最后输的一方就请吃炸串儿。我俩每天靠着这样简单的欢乐度日,最终将我们学校、隔壁中学、辖区内六所小学的校门口炸串儿摊吃了个遍,有些摊位混熟了时常还赠送我们两片炸豆腐。
初三元旦放假的第一天,我和LEE又一次来到台球厅。几个钟头过后,台球室人满为患,四面八方涌来的“嘭嗙”撞球声让我头昏眼花,所有球的颜色宛如交通灯一般来回变换,白球也看花了眼,仿佛失控的汽车胡碰乱撞。
“不打了,咱们走吧,今天我可是大胜。”LEE放下球杆对我说。
“等会儿去哪吃啊?我还想吃一小的人造肉。”
“咱们能换换吗?那些都吃半年了,现在我闻到豆腐味儿就咯溢。要不你给我炸了吧,那绝对不是人造肉而是正宗的人肉。”
“那你说吃什么?”
LEE想了想,说:“要不晚上咱们喝酒吧,明天也没课。我看你爸和我爸老是坐一块儿喝。”
“行,咱们喝点白的,我也想尝尝了。”我说。 电子书 分享网站
7。第一次喝酒就喝多了
出了台球厅,我们顺着那些醉汉们的呼喊,在一家电影院门前的烧烤摊坐了下来。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突然恐怖地意识到:“是不是喝完今晚这顿酒,我就该长大了?”
在刚刚迈入新世纪的头两年,我们这个城市的路边被各种小贩占据一空,哪怕是条死胡同,城市生活可谓丰富且多姿。初一时,我曾破费15元买了一套四大名著,老板见我年龄之小却如此热爱文学,又送了我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鼓励我多读书读好书,并对我说:“这些你好好看,我都看了好几年这本书了,但是还没看明白铁和钢到底是咋炼成的。”
抱着厚厚的书,我头一次意识到原来外面世界比我想象的有趣的多,密西西比河畔的顽皮孩子汤姆索亚、凡尔纳的神秘海底、皮皮鲁的离奇经历,它们每天绝不重复地摆在我的面前。从那以后,我每天开始积攒零花钱,每半个月就去他的书摊光顾,为此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掏钱买书,他发我烟抽。一年下来,我的屋子被一摞摞书占满,像《百年孤独》这类大学生都不一定看过的部头,我在初中便囫囵吞枣地将其啃完。
多年后,每当我经过路边的书摊时,总会由衷升起亲切感。尽管这些盗版书装帧粗糙,没有署名,纸张透光,插图失真,不时还蹦出错别字,可是它的经济实惠,《金庸全集》仅需6本,远比书店里动辄五六十元的糊弄人玩意儿高出好几个档次。那些豪华的书倘若买回家去,它的功能依旧同在书店一样没有任何变化,那就是摆设。
但这让我留恋的城市风景,却在初三毕业那年因为市容规划而全部取缔。这些各行各业却被统一冠以不法商贩高帽的建设者们逐渐消失,与我相识的那位书摊老板也淡出视野之中,只剩下不多的坚守者小心翼翼地打着游击。在这里,我要衷心感谢那位中年书摊老板,尽管您其貌不扬,对文字的理解有着巨大偏差,可正是您在合适地的时间出现和不懈地谆谆教导,才使一个刚刚产生世界观的少年没有走到杀人放火、*爆破的歧途之上。
LEE坦然地靠在椅子上对我说:“娱乐场,这个酒摊儿的名字挺特别的。”
我眯着眼睛,对着烧烤摊的霓虹牌端详起来,却未发觉何种异样,不解地问:“怎么了?我觉得挺正常啊。”
LEE凑到我耳边低声耳语:“你看,那上面写着‘大学生刷锅’,咱们还是别上高中了,要不就算上了也只学会了刷锅。”
“你以后可别说和我认识,那两个字念涮锅,我看你上不上都有刷锅的潜质。”
“啊,那叫涮锅?你要是不说我都准备走了,还以为让咱们喝刷锅水那。你点东西吧,多来点肉,我去买瓶酒。”说完,他站起来朝对面的一家小超市走去。
我接过服务员递来的菜单,随便点了几十个肉串儿。服务员的身影刚离开视线,LEE拎着一瓶白酒走了回来。他拧开酒瓶,然后倒满杯子,举起来说:“来,咱俩干一个。”
我拿起杯子看了半天,心想这酒倒出来与盐酸貌似血浓于水的同胞兄弟,于是谨慎地将被子放到鼻子前闻了下。刚凑到鼻子,一股浓烈的辛辣酒精味直冲大脑。
“全喝了?”我晃了晃杯子,颤颤悠悠地问他。
“那可不,要不咱们来这儿干嘛?”说完,他一扬手,咕咚咕咚便往嘴里倒去。
我头皮一麻,嘟囔了一句“豁出去了”,拿起杯子,仰着头开始灌。酒顺着食道直接进了胃,它的气味不断向外涌,顷刻间迸发出让我呕吐的欲望,不由将酒杯挪开嘴边。眼见还有半杯,心一横,手又一抖,将剩下的那些悉数灌进体内。
放下杯子,我喘着粗气,口腔宛如多年未清理的旱厕,浓烈的酒精气味四溢,心里只剩一个感觉:想吐。
我看了眼LEE,此刻他也憋红了脸,坐在那里呲牙咧嘴,对我说:“赶紧吃,压压味儿。”接着递给我一大把肉串。我俩低头胡吃海塞,不再说一句话,连吃了二十多串才算缓解。
旁边一桌坐着父子模样的两个人,长者看到我们的饕餮,对男孩说:“你看看人家小伙子都吃那么多,你也十几岁了,就知道喝饮料,光喝饮料能喝胖?”他儿子含着可乐瓶,瞄了我们一眼,不屑地嘟囔了一句,大概说我们是没有脑子的猪。我看着他爸爸停不下来的嘴,心说要是让你儿子也喝这么一大口,他说不定能变成猪八戒。
LEE把手里的肉串儿吃完,身子向后靠着点上烟,喘了口粗气道:“我觉得有点蒙了。”
我喝了口凉茶,说:“我也是,看你都觉得有点像不倒翁了,要不咱们改天再喝?”
LEE严厉地斥责了我的逃跑主义路线:“那怎么行!今天必须喝完!”
不得已,我又点了50个肉串,心里祈祷着让LEE赶紧去上厕所,趁他不在时果断地将酒瓶砸掉。然而LEE迟迟不见起身,我自己却想得内急不已,只得找了个鸡角旮旯撒尿。等我再回来时,看见新要的烤串已经上桌,心里喊了声苦,磨蹭着回到位置。
最后这点酒,我们发了无数遍的毒誓后分为三次才彻底进肚。两个杯子彻底空后,我已感天旋地转,胃里仿佛点了燃烧弹般的火辣,让我不住想趴在地上睡去。
结帐时,我们刚才的眉飞色舞皆被老板看到,他告诫我们年轻人还是应该少喝酒,多学习些知识,譬如烧烤技术,纵使将来没机会上大学,也算有个手艺养家糊口。看着他真诚的模样,我的眼里竟浮现出了泪花,一瞬间,我险些将其称为“陶行知先生”。
离开酒摊儿,醉意已如下山的老虎,吓得我和LEE连路也无法走直,不得不花了10元钱在一个大学附近的旅馆里住下。整整一夜,我躺在床上如挺尸一般一动不动,却见LEE一遍遍往厕所跑。于此同时,我还听到老板不时的自言自语:“怎么现在同性恋成流行了?”
第一次喝酒尽管让我俩对酒精感到恐惧,但酒醉之后的轻飘飘却更加使我们身心愉悦。从此,我和LEE高兴的时候喝啤酒,郁闷的时候喝白酒,充实且空虚的时候啤酒白酒掺着喝。可中学时期充实且空虚的日子异常多,考试、上课、玩闹,中学那几年里,烂醉的日子就像不时出现的雨天,经常在身边降临。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8。生日酒会
第一次喝酒时的场景一闪而过,让我唏嘘起曾经那段看似无聊、实则激情的年少岁月。我拎起一瓶白酒在手里掂了掂,对叉叉,说:“白的吧,白的有劲儿。”
回到宿舍,立成已摆好桌子,又在宿舍楼下小卖部买了两袋花生和一摞空杯。我见宿舍里没了蜗牛的身影,向立成问道:“蜗牛去哪了?”
“他刚才看了看你的身份证,也没说什么就出去了。”
“看我的身份证?”我自言自语了一句,这时好像明白到了什么,急忙问立成,“今天几号了?”
“4号吧。”
立成刚说完,我立刻意识到这是个特别的日子。1973年10月4日,童第周牛满江细胞遗传理论有新突破。1909年10月4日,清末大吏张之洞去世。1942年10月4日,德军撤出法国的科西嘉岛。1994年10月4日,马拉多纳开始教练生涯。1910年10月4日,葡萄牙1910年革命爆发。1947年10月4日,人类首次突破音速。1904年10月4日,自由女神的雕塑者巴托尔迪逝世。1957年10月4日,前苏联发射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 1993年10月4日,莫斯科十月事件结束。1986年10月4日,中国男排首次获得亚运会冠军。1985年10月4日中国某市建立大钟寺古钟博物馆。
同年10月4日,我出生了。伴随着各个领域优秀人物的辉煌或者逝去、无数革命的爆发和科技的大突破,我来到了这个世界。然而那些大人物们我不认识,革命也并未参加,科技成果更没有感受到,唯一陪伴着我来的就是一口口沧桑无比的钟。历史上著名的10月4日因为我的出生而导致重大事件暂时停止爆发,我显然就是那罪魁祸首,倘若让全世界人民知道,千刀万剐都难解心头之恨。
我感慨了一句:“今天是我生日啊。”
“是吗?生日快乐,娱乐场。”立成站在我的床边对我说。
“那正好,咱们今天晚上喝酒好好庆祝庆祝。”叉叉冲我点了点头,把酒菜放到桌上,扔给我了一根烟。我俩互相点烟,然后搬着凳子围在桌前。
立成坐到我们身边,道:“我还没喝过白酒,今天尝尝吧。娱乐场对不起,我生活费不多,所以没那么多钱给你买礼物。”
“没事,我就不喜欢过生日。不过为什么你没喝过白酒?它又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我不解地问他。
“我们海南好热的,所以没多少人喝白酒,再说高中的时候爸妈也不让。”
“那你们一般不怎么喝酒吗?”
“喝,在家天天喝,”叉叉接过话,“以前我们在迪厅看场子的时候每天都是大醉,不过基本上都是以啤酒为主。”说完,他露出了小臂上的一个纹身。这个纹身并不像电影中江湖大哥那般的冷酷,而是比蛇多出四只脚,又比龙削瘦三分,歪歪扭扭地与血管交在一起。
我刚想问这只生物是什么东西,蜗牛走回了宿舍。他走到我的身边,递给我一张某澳大利亚乡村歌手的新专辑。
“娱乐场,生日快乐。我刚刚才知道今天是你生日,没来得你给你买其他礼物了。看你平常挺喜欢听CD,就到门口的音像店买了张这个。”蜗牛笑着对我说。
我拍了拍他的肩,说了句:“谢谢,你太客气了。”
叉叉又拿出个杯子,准备给蜗牛倒酒,谁知他却借口要去图书馆,执意不肯坐下。我料想人家定是看不上我们这种流里流气的酒桌,于是偷偷给叉叉使了个眼色。叉叉见状,只好将扬起的杯子又放回了桌上。
送走蜗牛,我还记着叉叉的纹身,凑过去仔细端详了一番,诧异地问:“你这是蚯蚓吧?”
“别乱说,这是我们帮派的标志,你要是在我们那里这么说早被帮派的人砍了。”叉叉收回胳膊,弯曲的嘴角迅速拉直,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
立成看出叉叉露出些许不满,急忙将我们面前的杯子斟满,说:“咱们喝一口吧。”
我端起酒杯,三人杯口一碰,随即一口灌进胃中。刚才的尴尬抵挡不了酒精的浓度,迅速融化于空气中。
我给叉叉点上一根烟,问:“你们算黑社会吧?”
“恩,差不多,反正算不上好人。不过我们也并不是电影上那样横行霸道,只是有些时候才会做那些事情,并且只针对和我们一样的人,不会因为路上被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就大打出手。”
“你们黑社会也要上学,并且还真的考上了大学?”
“我们海南不像你们那里学生那么多,在我们那边想上大学很容易的。”立成放下杯子,拿起一颗花生说。
“对啊,我本来就没打算上,这个学校也是家人给我报的,高考卷子我都没怎么写。”叉叉喜颜悦色道。
立成又喝了口酒,对我说:“我看过你的分数,你要是在我们肯定上二本了。”
“管它的,反正我也不爱学习,上什么学校都一样。”
叉叉没有顺着我俩的议论,只顾自己继续讲下去:“其实上大学我也是没办法的选择,家里那边出了些事情,我到这边也算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