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芄�24小时锁住你?”
John闪过一丝惊讶,然后就是羞涩,烫熟的高温掠过他的皮肉,燃烧到了耳后。
“是的,聪明,就是你想的那个。”Sherlock用力的挺入他,“我会先把跳蛋塞进你的身体,再用西洋棋这么大小的玻璃肛塞堵住你一整天,让你像是被结锁住,站不直也坐不下去。我会把遥控器放在口袋里,想起来的时候就按上两下。”
光是听他描述,John就已经难为情的悄悄过了几遍电流。
“不要在婚礼当天……人很多……”
“婚礼结束后怎么样?我们还有一整个美妙的下午和充裕的夜晚。”
很好,John没有说NO。
Sherlock把他横着抱起来,为避免和John一起锁在餐桌上招蚊子,他们必须回房间才能进行最后的潮射,两个人,彻彻底底,一起到达。
Sherlock抱着他穿过起居室外面的走廊,声音低沉,磁带一样迷人,“从当年拍照取证的轮胎痕迹上可以看出是刹车系统忽然失灵,驾驶者的注意力的确在冲出减速带之前被转移过,但那不是最主要的车祸原因,即使当时车子里安安静静的,你们也会在某个限速的路口遇上不好的事情,车子并不能正常的停下,这一点是确定的,顺便说一句,她每个星期都去3次西区教堂的告解室忏悔,风雨无阻,我远远的看见过她,一次自杀未遂,手腕上的伤口看起来是在你出国后不久造成的,瞧你一脸受到惊吓的样子,你果然对此一无所知,否则你不会至今仍不拨打你手机里的那个号码。”
※
John的婚礼当天,他的姐姐Harriet Watson受到Holmes的邀请出席了。
John穿着白色的礼服,站在草坪里,在人群的最外面看见了他的姐姐,穿着一套浅蓝色的连衣裙,有些尴尬的对John招招手,想过去又不敢过去。
Harriet19岁的时候十分叛逆,她的自控能力比不上John,脾气火爆,John的许多脏词首先是从Harriet身上得到启蒙的,Harriet是个气势很强的女性Alpha,在学校和老师闹的不可开交,在家里也经常和父母争吵,包括去夏季野餐的路上,爸爸开着车,妈妈唠叨她几句,语气有点凶,Harriet在后座上气的半路不停的闹着想要跳车,没有上锁的车门打开又关上,John在旁边阻拦姐姐的那个刹那,听见了爸爸踩急刹车时发出的刺耳声音,接着John戴着氧气罩重新睁开眼睛时,世界上最深爱他的两位亲人已经去世。
John微笑着抱起穿着小背带裤的Hamish朝他姐姐走过去,姐姐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她捋了一下和John同样颜色的披肩长发,Hamish稚嫩的小手牵住了Harriet的手指头,Harriet一时激动的捂住嘴,无法控制的流下了眼泪。
她可怜的Omega弟弟,带着愤怒反抗Omega命运的勇士,他甚至跑到战场上去和自己的本性对抗,但是John终于在这一天接受了自己的Omega属性,心满意足的替深爱他的Alpha生育小孩,有一个人,带着智慧的光芒,独一无二,能够代替John的父母疼爱他,照顾他,在ABO的恶劣生存环境里和他相互扶持。
神父站上了宣誓台,Mycroft拍了一下Sherlock的肩膀,“婚礼开始了。”
Sherlock站在神父面前,整理了一下衣领,他系着领带,深呼吸,回头看着John。
Sherlock觉得John好美,他的美并不是特别的惊艳,Sherlock见识过美丽的人,可以说Sherlock也算是美丽到不可一世,但他认为通通没有John这么的耐看,John饱满的腮帮子笑起来向两边舒展开,给人一种十分真诚和愉悦的印象,John的双眼皮很明显,闭上眼睛时嘴角会莫名其妙的上扬,所以他的睡相是那么的与世无争,可以让Sherlock什么也不干,在旁边支着胳膊耐着性子看上一整天。
宣誓完,交换戒指的时候出了点小插曲,Sherlock原本应该在戒指套上John的无名指时亲吻他一下。
但是John对着他凑过来的嘴唇突然恶心的作呕,婚礼现场的所有人都凝固住了,包括John的姐姐,被这一幕吓唬到,她并不知道John在221B过着如何目不暇接的丰富生活,John当着所有人的面强烈的反胃,捂住嘴,最终趴在桌布下面站不起来。
Stanford和Lestrade面面相觑,以为新娘子生了大病。
人群里反应最快的Mrs. Hudson恍然大悟的捂住胸口,“上帝,噢,我的上帝,John!你怎么可以不打一声招呼又怀上了!”
“干得好,弟弟。”Mycroft非常使劲的捏了捏Sherlock的手臂。
Sherlock回头看了看Harriet怀里抱着的麻烦鬼Hamish,十个月后他又会得到另外一只这种奶油般滑溜溜的小东西——不,Sherlock总会出那么一点错,事实是,John这回是双胞胎,两个遂Mycroft所愿的Alpha男孩,和Hamish一样,无论五官还是神情,都带着sherlock和John的影子。
傲慢又纯真。
Sherlock简直想象不出来John同时奶两个婴儿的场景,咨询侦探在他37岁的时候不得不告别龙蛇混杂的伦敦,搬到苏塞克斯郡的田园大房子里养蜜蜂,因为221B真的放不下一支篮球队。
福华小彩蛋 THE END。
番外 上篇
北爱尔兰。
夏。
尖利的枝桠在身体两旁断裂,John扑进茂密的灌木里去,叶子上的针刺划破了他的脸颊,倏然显现几道血痕,他的手肘被锋利的树皮削去一块柔软的皮肤组织,凝固的血痂沾满了泥土,John飞快的穿过灌木,流血的赤脚踩在泥泞的湿地里,树林里阴森森不见天日,鸟类在头顶扑翅,躲开紧紧跟随在John身后的枪响。
他跑的像一只寻找洞窟的野兔,迅速的窜过巴掌大小的花叶,寒光在他眼前闪现,John刹停身体,往后扑倒,一柄镶嵌在步枪上的冰冷刀刃横在他眼前,John双手撑在湿润的泥地里,气喘吁吁的往后爬了两步,后脑勺撞上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他不用转头也知道戳在他脑后的枪口长什么形状,又圆,又硬,只要他轻举妄动,一粒冒着火星的金属弹头将会穿透他的脑壳,卡在John的灰色脑髓里,让他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这两名步兵带着龌龊的笑容,脚上的长靴齐到膝盖,扣着金色的搭扣,红色的军服绣着王室的徽章,手里托着黑洞般深邃的枪口,脚步围绕着John打转。
“闻起来像个小骚货,我还真的从来没有捉过这么上等的东西。”步兵阴冷的嘲笑他,用刀尖托起John的下巴,John伸出手指握紧刀锋,鲜血从指缝里漫延滴落,他的瞳孔剧烈收缩,手里拽起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砸破了步兵的脑袋,另外一个人立即抬起步枪冲他开枪。
John扑进巨大的叶子里避开了子弹,他刚在叶子堆里跑两步,脚踝上被陷阱勒住,一根绳套将他绊倒,John再次一头摔进泥地里,脚上紧紧缠绕着一根粗麻绳,怎么蹬也蹬不开,他困兽般挣扎着坐起身体,追捕他的8名步兵已经全部聚集过来,将所有枪口纷纷平举,不怀好意的把他困在中间,John抬起头,愤怒的看着这些恶人,步兵后面忽然走出第9个人,一个顶着满头深栗色卷发的高大怪人,在泥沼地里仍然穿着剪裁考究的黑色西服,他从步兵的枪口底下钻进来,雪白的脸颊同样因为奔跑染上一层透彻的绯红。
他蹲在泥地里,对着John使劲的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对步兵们打了声简短冷漠的招呼,“干净的,没有被玷污过。”
“好嘞!”步兵们发出欢呼。
John在挣扎抵抗中被粗糙的绳索捆上双手和双脚,步兵们牵来灰不溜秋的巨大马匹,将他脸朝下,横着放上马鞍,对待他像对待麻袋里的土豆,步兵们带着胜利的笑声,唱着污秽不堪入耳的歌词,牵着马匹往前走,离开寒冷刺骨的森林,走上原野上的小径,在尖耸的山峦顶端路过,暖洋洋的太阳一下子将他们烤暖,沾着血锈的刺刀在夏日底下闪着光晕。
John的脑袋无力低垂在马鞍边,他的嘴唇干裂,步兵统领骑着另外一匹马,铁蹄哒哒哒的靠过来,望了眼正在马背上濒死的Omega,吩咐道,“Holmes在哪里?叫他过来给这个东西看看病。”
“Sherlock Holmes!”有人回过头,往后面用力的叫嚷了一声,“快过来!我们抓的Omega快死了!”
John虚弱的看着地面上往后倒退的碎石头,有人将他的马匹勒住,一片阴影遮挡在John的头顶上,窸窣几下响动,一只看上去十分精巧的洁白手指托起John的脸,替他干裂的嘴里灌上凉水,John咳嗽着把救命般的水流混着嘴唇上的血腥味一起咽下去,睁开眼看他,Sherlock面无表情的从挂在马鞍上的动物皮囊里拿出一大块奶酪,递到John的嘴唇边。
步兵统领抓着缰绳询问他,“Holmes,情况如何?我们不要病怏怏的东西,治不好就把他扔去山脚下喂狼。”
队伍里一阵欢笑,“喂狼前得先让我们轮流用老二捅一下!不能浪费!”
John饥肠辘辘的嚼着干奶酪,又是一口水灌过来,帮助他吞咽,John看着眼前这位替他喂食的Sherlock Holmes,优雅,高傲,和粗鲁的步兵格格不入,男人的嘴角绷紧成一条直线,整个人看起来冷若冰霜,话音里也全是冷冰冰的没有温度,甚至有些严厉。
“没有生病,是饿的。”Sherlock说着,把最后一块奶酪很耐心的送进他嘴里,在他胃里融化掉,John的视线恢复了清晰,大家继续带领着马匹前进,太阳很快就会下山,而他们还徘徊在爱尔兰广阔无垠的山野之中。
几名下马步行的步兵,走到John的马匹旁边,有人恶作剧的拍了一下John弹性十足的小屁股,John吃痛的皱起眉,闷哼,他身上只剩下一件单薄破烂的灰色套头布衫,同样灰色的棉布裤子沾染泥浆,步兵们觉得好玩,有人走过去又使劲打了一下他柔软的臀部,就为了得到那一声带着鼻音的诱人低喘。
John屈辱的骂出脏话,“你们这些狗娘养的!”
“呦,我听见了。粗鄙的小东西,我们真的要把这种没有教养又脏兮兮的Omega进献给国王?我们可以自己享用,把他拖进树林神不知鬼不觉的吃干抹净,没有人会知道……”话还没有说完,步兵统领凶巴巴的勒起马头,马匹的前腿践踏在鲜嫩的草地里。
“闭上嘴!这只Omega不是普通玩意儿,你也闻出来了,他不是发情期都能这么引诱人,这种上等货只能交由王室处理,不是你我这些平常人能够独吞的,如果你还想脑袋稳稳的升官发财,就把你竖起来的火柴梗掰回裤裆里去。”
步兵们又发出笑声,大家聚过去嘲笑被统领说成火柴梗的同伙,最终他们在一片树林边缘停下行军的脚步,收集干草和柴禾,将岩石摞成团,在石堆里点燃熊熊的火焰。
夜幕如同狼的眼睛,在荒野里透露着恐怖。
John被捆在大树干上,屁股下垫了层动物毛垫,那位Holmes在他肩膀上披了件御寒的大衣,衣领上沾着微弱的酒精味,爱尔兰的夜晚,即使在夏天也依然能够让人瑟瑟发抖。
步兵团猎了几只野味,在溪水边剥皮,割肉,拎回来放在火上烤,油脂味芬芳浓郁,引诱的人食指大动,John远远的听着他们唱歌,望着他们碰杯,不听话的小肚子违抗了John的意志力,咕噜咕噜直叫。
步兵们的红色军服外面罩上一层暖和的皮毛披风,装着刺刀的步枪放在脚下,腰上的皮带别着左轮手枪,另外一边悬挂着装子弹的皮匣,腰后插着短而锋利的军刀,轻便的刀鞘上照样纹着王室的徽章,对外宣告着他们效忠的是何等尊荣的人物,火堆旁唯独一个人什么武器也没有佩戴,穿的像个学者,短上衣口袋里露出一截放大镜的手柄,盘腿坐在草垛里,皮鞋上沾满了野地里的灰尘,他发现了John的目光,回过头。
John赶紧把视线收回来,专心的继续用石块磨砺他背后的麻绳。
这位卷发怪人站起来,朝John走过去,John的额头冒出紧张的冷汗,等到人影走到他身旁时,John悄悄的停下了手上的功夫,Sherlock蹲在他面前,将烤熟的肉托在他嘴边,John毫不客气的张嘴就咬。
“要是我就不用石头,会让手起水泡,”Sherlock将他喝剩下的杜松子酒慷慨的馈赠给John,John含住他的杯子,嘴唇上的伤口被酒精刺痛,血管燃烧起来。
“树林里的狼比那些步兵还要凶残,我不建议你半夜独自逃走。”
“那些步兵?哼,说的好像你他妈不是跟他们一伙的。”John轻蔑的鄙视他。
Sherlock并不回话,只是略有隐瞒的看向别的地方,观察火堆旁的步兵,见那些人沉溺在丰盛的晚餐和下流的笑话里没有太注意这边,Sherlock回过头,压低声音,“听着,我的确不是跟他们一伙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