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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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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则代善既有一旗,褚英更当有一旗,即为唯一最初旗主无考的正白旗。及至褚英获罪为太祖所诛,正白旗必然收归自将,因为小一辈中,褚英居长,他人的资望自不足以驾驭此旗;而且可意料的是,正白旗是兵额、装备皆优的一旗,太祖亦不能轻易托付他人。
  至于阿敏,原不主旗,后来由四旗扩编为八旗,始得领镶蓝旗;皇太极以才具冠于兄弟,多领镶黄一旗。镶红、镶白两旗主名无考,我很疑心此两旗本属于阿敏之父舒尔哈齐。黄道周《建夷考》:
  初酋(按:指努尔哈赤)一兄一弟,皆以骁勇雄部落中。兄弟始登垅而议,既则建台,策定而下,无一人闻者。兄死,弟称“三都督”,酋疑弟二心,佯营庄第一区,落成置酒,招弟饮会,入于寝室,铛之,注铁键其户,仅容二穴,通饮食,出便溺。弟有二名裨,以勇闻,酋恨其佐弟,假弟令召入宅,腰斩之。长子数谏勿杀弟,且勿负中国,奴亦囚之。其凶逆乃天性也。
  据孟森考证,所谓“有一兄”,乃误记,太祖居长,不得有兄。“长子”即褚英,而“二名裨”为常书、纳奇布。我疑心镶红、镶白为舒尔哈齐居旗主之名,而由此“二名裨”分别带领。舒尔哈齐及此二将被杀,两旗亦归太祖自将,连正白旗共保留三旗的兵力,临终时分授三幼子。其详见后,先谈舒尔哈齐的死因。
  按:上引文中的“三都督”,指乌喇贝勒布占泰。九国联军之役,布占泰原已被俘,太祖为怀柔起见,放他回国,且结姻亲。亲结得很奇特,在只知儒家礼法的人看来,闻所未闻。
  乌喇贝勒名满泰,其女名阿巴亥,于万历二十九年嫔太祖为妃,后立为后,即多尔衮之母;多尔衮死后获罪,“祸延先妣”,阿巴亥改称为大妃。
  大妃有叔即布占泰,继满泰而为乌喇贝勒,九国联军之役,布占泰被擒,而太祖释之回乌喇。布占泰本为太祖的叔岳,此时呼叔岳为“恩父”。因乌喇后求婚满洲,太祖以弟舒尔哈齐之女相许;二次又求婚,复以舒尔哈齐之女许配;三次再求,则太祖以第四女许婚。于是太祖与布占泰由互为叔岳,而又一变为翁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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扈伦四部皆由“叶赫老女”而亡(1)
翁婿之反目,在万历四十年,起因是布占泰想娶太祖的一个“未婚妻”。这话似乎太离谱了,但一说明白,读者就会觉得我用“未婚妻”一词,不为过分。
  太祖的这个“未婚妻”,《明史》称为“叶赫老女”。孟心史有一篇《清太祖所聘叶赫老女事详考》,扈伦四部皆由“叶赫老女”而亡,倾城倾国尤物,真是祸水。兹先言太祖与叶赫的关系。
  太祖死后,后来由于太宗由四贝勒共治而定于一尊,所以他的生母成了“太祖孝慈高皇后”,她的闺名叫孟古姐,为叶赫东城贝勒杨机奴之女。杨机奴胞兄名卿家奴,为西城贝勒,其子名卜寨,生女即所谓“叶赫老女”。
  九国联军之役的盟主为高皇后的胞兄纳林布禄,所以此役为大舅子反妹夫。卜寨亦领兵与战,奋勇当先,不料坐骑触木而踣,为太祖部下所斩。战事结束,叶赫要求归还卜寨遗体,太祖剖其半与之,遂成不解之仇。
  万历二十五年,叶赫媾和,以十五岁的叶赫老女许婚太祖,而以纳林布禄胞弟金台吉之女许婚代善,皆正式下过聘礼。不久,叶赫悔婚,金台吉之女嫁于蒙古,留叶赫老女不遣。
  原来纳林布禄要拿叶赫老女作为“奖品”,谁能打败满洲,即以叶赫老女相许。于是万历二十七年叶赫诱哈达贝勒猛骨孛罗,有云:“尔若执满洲来援二将,赎所质三子,尽歼其兵两千人,我妻汝以所求之女。”太祖得知其情,一举灭了哈达。
  万历三十五年,辉发贝勒拜音达里原来聘了太祖之女为妻,却久不迎娶,原来他亦看上了“老丈人”的“未婚妻”叶赫老女,因而为太祖所灭。
  万历四十年,叶赫老女已经三十岁,但对布占泰而言,仍有极大的魅力,布占泰竟因此以“骲箭”射太祖侄女,亦即其妻娥恩姐。太祖兴师问罪,布占泰谢过:“或者人以谗言,令吾父子不睦。若果射汝女,欲娶汝婚,上有天在。”太祖要求他以“汝子并大臣之子为质,方见其真”。延及一年,布占泰竟将他的儿女及十七臣之子送叶赫为质,太祖因而亲征乌喇,布占泰仅以身免,投往叶赫。结果国亡而香梦未圆,布占泰并没有娶到叶赫老女。
  太祖与舒尔哈齐同母兄弟,由生嫌隙不和,而至于幽禁致死,并先杀舒尔哈齐两子,其起因有二:一为对乌喇及布占泰的态度不同。布占泰为舒尔哈齐两女之婿,顾念亲情,并不视之为敌,万历三十五年曾有作战时公然袒护的事实,太祖因而夺弟兵权。舒尔哈齐的反应,据《清史稿》本传云:
  居恒郁郁,语其第一子阿尔通阿、第三子札萨克图曰:“吾岂以衣食受羁于人哉?”移居黑扯木。上怒,诛其二子,舒尔哈齐乃复还。岁辛亥八月薨。顺治十年追封谥。子九,有爵者五。
  第二个原因是我的判断。太祖诸弟中,唯舒尔哈齐得与其并称,《明实录》于太祖兄弟的朝贡,并称为都督;《朝鲜实录》亦并称之为“老哈赤”、“小哈赤”。于此可知两人地位相埒;而舒尔哈齐与明朝边将另有一重特殊关系:其女为李成梁之子、辽东总兵李如柏之妾,生一子。当时有“奴酋女婿作镇守,未知辽东落谁手”之谣,即指李如柏。舒尔哈齐既有兵权,复有奥援,则在对乌喇的政策上发生重大歧异,自然为太祖所忌,遂致演出骨肉相残的惨剧。
  太祖既灭乌喇,扈伦四部只剩下一个叶赫,于是以索布占泰为名,攻破叶赫兀苏等城十九处。叶赫两贝勒金台吉、布扬古叔侄告急于明,明遣游击马时楠、周大岐带枪炮手一千,保护叶赫东西两城。其时满洲兵还不敢与明对抗,主要的原因是明军有“红衣大将军”——大炮。因此,太祖修书向明朝解释兴兵叶赫:由于叶赫“悔婚”、“匿婿”,不得不然。
  当时明朝的威信未坠,犹足以使四夷有所顾忌,所以太祖还不能不貌为恭顺,而另出以狡计,愚弄边吏。因此,明朝虽支持叶赫,却并无发兵助叶赫攻满洲的打算;而太祖亦不敢大举侵叶赫,避免对明朝过分刺激。
  这样大致僵持的形势,到了万历四十三年夏天,发生了变化。叶赫急于复仇,以“老女”许婚蒙古喀尔喀部的莽古尔代,五月下聘,七月成婚。太祖部将都以为此可忍孰不可忍,主张进兵叶赫,而太祖不以为然,《武皇帝实录》载万历四十三年六月事云:

扈伦四部皆由“叶赫老女”而亡(2)
初,夜黑(按:即叶赫)布羊姑以妹许太祖(按:布羊姑即布杨古,卜寨之子、“老女”之兄),受其聘礼,又欲与蒙古胯儿胯(按:即喀尔喀)部翀孤儿太(按:即莽古尔代)台吉(按:“台吉”由汉语“太子”转变而来,各部落酋长之子皆称“台吉”,意同王子),诸王臣曰:“闻夜黑将汗聘之女欲与蒙古,所可恨者莫过于是。当此未与之先,可速起兵。若已与之,乘未嫁时,攻其城而夺之。况此女汗所聘者,非诸王可比,既闻之,安得坐视他适?”皆力谏兴兵不已。
  太祖曰:“或有大事,可加兵于彼;以违婚之事兴兵,则不可。盖天生此女,非无意也,因而坏哈达、辉发、乌喇,使各国不睦,干戈扰攘至此。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与我而与蒙古,是坏夜黑,酿大变,欲以此事激我愤怒,故如是也。今尽力征之,虽得其女,谅不久而亡,反成灾患。无论与何人,亦不能久。启衅坏国已极,死期将至矣。”
  诸王臣反复谏之,必欲兴兵;太祖曰:“吾以怒而兴师,汝等犹当谏之,况吾所聘老女为他人娶,岂有不恨之理?予尚弃其忿恨,置身局外以罢兵;汝等反苦为仇校,令吾怨怒,何也?聘女者不恨,汝等深恨何为?岂因忿遂从汝等之言乎?汝等且止。”言毕,令调到人马皆回。
  诸王臣奏曰:“此女迄今三十三岁,已受聘二十年矣。被大明遣兵为夜黑防御,夜黑遂倚其势,转嫁与蒙古,今可侵大明。”
  太祖不允……
  按:如上实录,太祖所谓“大明助夜黑,令其女不与我而与蒙古”一语,当系后来修实录时所加。太祖当时必不致作此语,当时御史翟凤翀巡按辽东时,主张根本不管他们的“家务”,疏称:“以天朝作外夷撮合,名污而体亵。”可以反证明朝绝无令叶赫以“老女”予蒙古之事。天聪修实录所以加此语,无非以此与“告天七大恨”相呼应,以见其“造反有理”而已。
  太祖之不欲兴问罪之师,乃是老谋深算,因为叶赫之结蒙古,一方面恃以为援,另一方面亦是故意激怒太祖,希望满洲兴兵,则不但叶赫与蒙古组联军,足以相敌,而且明朝亦一定会从清河、抚顺发兵,东向夹击,危亡立见。
  同样的,太祖不欲伐明,亦是怕叶赫与蒙古拊其背;决定“固疆宇、修边关、务农事、裕积储”,自是持重的做法。
  可注意的是,此后事态的发展,第一,三个月以后的闰八月,长子褚英因罪为太祖所杀,所得何罪,迄今不明,只有就官书中现存的记载去猜测。《东华录》顺治五年三月“幽系肃亲王豪格”一条下记:
  诸王贝勒贝子大臣会议,豪格应拟死;得旨:“如此处分,诚为不忍,不准行。”诸王大臣复屡奏言:“太祖长子亦曾似此悖乱,置于国法。”乃从众议,免肃亲王死,幽系之,夺其所属人员。
  是则褚英的罪名与豪格相似。按:豪格为太宗长子,顺治异母兄。入关后平四川,斩张献忠于阵,但与其叔摄政王多尔衮不和,削爵系狱,其妻且为多尔衮所夺。《清史列传?宗室王公卷二》记:
  (顺治)五年二月凯旋,上御太和殿宴劳。三月,睿亲王(多尔衮)以豪格徇隐随征护军参领希尔根冒功事,又欲擢用罪人扬善之弟吉赛,议罪削爵,系之,卒于狱。八年正月,上亲政,念其枉,复封和硕肃亲王,立碑表之。
  十三年九月追谥武,再立碑以纪其功。
  据此,则豪格之获罪,别有缘故,后当详考,大致亦为不得皇位之故。当时以豪格之罪名比拟褚英,则褚英当亦有反太祖之事实,而与太祖不愿兴兵征叶赫及反明有关。
  明朝人的记载,如《从信录》等,记褚英之为父所诛,是由于反对太祖叛明之故,此可能与事实适得其反。因为就现有的资料来看,太祖是采取稳健的步骤;而“诸王大臣”主张兴兵,此“诸王大臣”当然包括褚英在内。此后不久,太祖正式称帝,亦是由于“诸王大臣”纷纷劝进,过拂部下之意,势必影响士气,不得不然。
  太祖建国在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年五十八岁,称号为“天命皇帝”,后世误以为建元“天命”。其实,太祖此时不但无代明而有天下的雄心壮志,甚至根本不想维持传统的帝制,谆谆以共治为嘱。据满洲老档《武皇帝实录》载天命七年(明天启二年)三月初三日事:
  皇子八人进见问曰:“我等何人可嗣父皇,以登天赐之大位,俾永天禄?”帝曰:“继我而为君者,毋令强势之人为之。此等人一为国君,恐倚强恃势,获罪于天也。且一人之识见,能及众人之智虑耶?尔八人可为八固山之王,如是同心干国可无失矣。”
  这是太祖制定的国体,孟心史称之为“联旗制度”。但此制度要维持不坠,实在很难。八固山除了四小贝勒以外,四大贝勒都想继承帝业,最后由皇太极继位,出于代善父子的拥立;否则相互砍杀,绝不能成一统之业。
  

袁崇焕镇守辽东(1)
明亡清兴,实有天意,有清太祖、太宗及代善,并有明熹宗、思宗。明朝并非无人,袁崇焕、孙承宗、熊廷弼无不可以制满洲,但其遭遇,真是令志士丧气。当然,误国的疆臣边帅亦不是没有。先谈袁崇焕,张岱《石匮书后集》卷十一本传:
  袁崇焕广西藤县籍,东莞人,万历己未进士,为邵武县令。天启壬戌,升兵部职方司主事。时广宁失陷,王化贞与熊廷弼逃归,画山海关为守。
  按:广宁失守在天启二年。熊廷弼为经略,王化贞为巡抚,两人不和,而内阁及兵部皆袒护王化贞,因此熊廷弼虽有大举的计划,却无由实现。
  天启元年,原为抚顺游击而投清的李永芳勾结了王化贞部下的一个游击孙得功,由孙得功向王化贞献议,说李永芳有心反正,只要一发兵,里应外合,足以大破清军。王化贞大喜,以为立功有秘计,益发轻视熊廷弼。见此光景,熊廷弼便上奏乞休,朝廷亦已许了他。不道尚未能离任,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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