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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浑身的暴力细胞都开始蠢蠢欲动,却被陆泽摁住了双手。
众目睽睽之下,闹剧收场,陆泽作为和事佬,将我们转移到一间小咖啡屋。
经过这么一折腾,刚才在可可身上点燃的革命斗志消磨了,她就像被驱魔法师驱走了身上的邪魔,又变成了低着头垂泪的乖乖牌和悲情女主角。
我正准备一屁股坐在郑南面前,准备对他进行批判大会,你说吧,一个男孩子怎么能这样到处留情呢?出来玩不是你的错,但是你玩的前提必须是对方也是一只花蝴蝶,而不是小白兔。
但是陆泽一把拽走了我,不管我怎么挣扎他硬是把我拖到了门外。
第10节:心上刺青(10)
“好了,发言权交给他们。你闭嘴吧。”
大家一定好奇,在篮球场现场发生了什么事。其实我不太乐意说,因为实在有些狗血。
篮球场上,当郑南进了数个球后,场上两个女生就打了起来。当然,两位女主角都不是可可。可可只是个捧着凉开水在一旁杵着的小配角,当然,这个小配角只要一抬起头,大有抢戏的可能。
两个女生都是郑南的前女友。至于谁比较前我不太清楚。但是郑南这个家伙最不擅长的就是斩断那断藕和连丝,总爱给别人余地。真是一个孽障啊。可可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于是,两个女生在场下大喊着郑南的名字,于是……很简单,战火点燃了。
郑南一个头变成两个大,球赛也不用比了。场面直接达到了高潮。
于是,最后成了郑南的选择。郑南支支吾吾地没能说出话来。这个时候陆泽想了个办法,他的办法是他惯用的,好像没有失策过,可这个百战百胜方程式套用到郑南身上却起了排斥反应。
陆泽想了想,把可可拖出来,说,你们两个别吵了,郑南跟你们说清楚了已经,喏,这个是他现在的女朋友。你们……
语音未落,一个巴掌就啪一声掴到了郑南脸上。
这是女1干的,而方才还和女1是头号敌人的女2瞬间成了她的盟友,正准备扬起手配合地打第二个耳光,两人合奏一曲交响乐时,陆泽愣了,郑南也愣了,大伙都愣了。
除了可可。
一向处事小心翼翼,总做着和平小天使的可可,这次居然挡住了女2的进攻,她将手上的杯子朝着正欲行凶的女2砸过去,伴随的还有她一声尖利的“给我住手!” (此时此刻,可可内心一定得意得想忍不住仰天长啸: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这个世界……沸腾了。
不肯服输的可可一定要让那两个女生向郑南道歉。而那两个女生气哄哄地要揍可可。场面僵持到最后,郑南突然男人了一回,他扯着嗓子说:“够了没,你们几个爱闹闹去,跟我没关系!”然后他的矛头指向可可,“还有你,李可可,以后能不能别管我的事啊?”
作为一个贱人,郑南表现得非常出色,这让我这样心胸宽广的小女孩都失去理智,想把他当做烤鸭撕片蘸着酱给吃了。李可可悲壮地站着,我头一回看她这么勇敢,我当时手上要有炸药包的话,一定往她手里一送,然后高呼一声,得不到,咱就灭了他!
可是我什么凶器都没有,我只能上前去掐死郑南。
可是陆泽扑过来把走火入魔的我给制服了。这一切让我恍惚觉得,那些女人都是幌子!其实,是陆泽和郑南有奸情!所以,陆泽才在此刻奋不顾身地将我牵绊住,以保证郑南的安全吗?
第11节:心上刺青(11)
此时夜幕已经降临,我被气得不行,口中喋喋不休地骂着郑南是个不知廉耻不守妇道丧心病狂的陈世美兼西门庆,他应该被拎到国际法庭上审判,然后处于宫刑!
总之他太混蛋了!
陆泽忍不住了,他无奈地说:“许梦瞳同学,你到底想去哪里?!”
我这才发现,陆泽正紧紧拖着我的手,跟在我后面亦步亦趋。Oh My LadyGaga,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被一个男生拖着手这么久诶。
天真的我开始心猿意马地YY起自己美好幸福的未来!那些言情小说里,男主角不都是这样悄悄地不经意间地就牵起女主角的手吗?然后女主角会羞红一张脸,满脸幸福地说,我真想这样子和你走一辈子……就这样,你牵着我,我牵着你,走到夕阳西下,走到山崩地裂,走到火星人侵占地球,也不要松开!
“许梦瞳你干吗啊……哎,痛死我了!”陆泽瞪了我脸,倒吸一口冷气。
我这才发现,不是陆泽拖着我的手……而是……我竟然紧紧地捏着他的!还不知羞耻地走神了一回!
这个重大发现让我立马甩开了陆泽的手,脸跟猴子屁股似的,红到无以复加。
苍天啊,大地啊,我是多么纯洁的少女,就这样被言情小说给荼毒了!还害得我主动“调戏”男同学!这简直是越过了我心中的道德底线!
然后我不知道被哪位言情大师给附身了,我竟然一探头对尚处于莫名其妙状态的陆泽说:“我不用对你负责任吧?”
……石化,长时间的石化。
陆泽忽然间捧腹大笑,指着我说:许梦瞳,你怎么会这么可爱啊!”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羞耻完毕的我怒目圆睁,“我一点都不喜欢别人夸我可爱。我喜欢别人夸我漂亮,有气质,古典美,端庄,大方,有才情。我一听准乐。”
“那你的笑点要求真有点儿高。”看来陆泽并不打算拍我的马屁。
于是我气急败坏回头走,一边走一边道:“我还是回去玩郑南吧。我不要跟你玩,你一点都不好玩。我决定去买把刀,把郑南给剁了,然后喊李可可喝下去,那郑南就跑不掉啦!”
陆泽对我的恐怖型玩笑并不感冒,而是站在那里,朝我喊:“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嗯?”
“其实郑南是喜欢李可可的。”
“啊!”我惊讶。
“哪有男生会不喜欢一个用心对他好的女孩子呢?何况,她还是个又漂亮又乖的小孩。”
“那……”
陆泽看出我心里的疑问,郑南喜欢过很多很多人,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所以他不敢轻易确定,什么样的感觉是深深喜欢。怕自己一不小心又喜欢上别人,那样对可可的伤害更大。
第12节:心上刺青(12)
我做了个鄙视的动作,咬牙切齿地说:“陆泽,你们男生都是花心大萝卜。”
陆泽敲了下我的脑袋:“那才不是,有些人,喜欢一个人,就是会喜欢一辈子的。”
我翻了个白眼:“得了吧,你那是同时喜欢好多人一辈子吧。这仍旧是花心大白菜,只是保质期比较长久的白菜罢了。”
陆泽还想辩白,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接起电话后,他的脸色就铁青了,然后冲还在YY白菜和花心问题的我催道:“我们快去医院。刚才有人带了家伙在小饭馆里逮了郑南,李可可她……”
后来,陆泽说我简直可以去参加残奥会,绝对是长跑冠军。因为我在摔了一屁股后,才可以坚强刚毅地爬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去医院。从表情到肢体都充满了一股奥运精神,很有励志的feel。
我是真的慌了。我以为李可可有生命危险。我甚至连哭都来不及,直接冲到坐在急诊室外头耷拉着脑袋的郑南面前,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和拳打脚踢。郑南来不及闪躲几次中招,疼得他尖叫:“你干吗啊你!”
然后医院就热闹了,我一边如魔似幻一边风中凌乱地哭着说,要是李可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郑南我跟你说,我要你跟你的前女友还有你那些前前前女友陪葬!
我发誓!!!
突然……陆泽这头“大流氓”从后头箍住了我,在我的耳朵边大声说,许梦瞳你冷静点好不好啊!李可可她没事!
而偏偏一紧张,陆泽的普通话在我耳边有点不太清晰。
没死?那是缺了胳膊还是少了腿啊?或者变成了植物人?
3、李可可这妞说话越来越资本主义了!
“梦瞳。”直到听到熟悉的声音,我的目光这才“恋恋不舍”地离开郑南,急诊室门口,脸色苍白的可可着看着我们。她的手臂被白纱包着。但看起来,是真的没有大碍。
许久,她的眼睛弯如新月,笑着说:“我没事啦。”
我舒口气。
郑南呢,更是舒了口大气。这丫肯定暗自窃喜,老子总算逃过一劫。
在刚才我和陆泽慢悠悠打磨时间的半个多小时里,李可可和郑南坐在小咖啡屋里面面相觑,李可可已经停止了哭,垂着头像只焉掉的茄子。
郑南看着可可还微微抽搭的肩膀,没来由地心疼起来,他声音微微沙哑:“对不起啊,可可,其实我……”说着说着,郑南竟然也会不好意思,他撇开头,咬了咬牙决心豁出去了:“其实我不太确定自己对你是不是喜欢。给我多一点时间好吗?我确定完毕,马上告诉你。”
等待回答的郑南却迟迟没等到李可可的声音,他一看李可可,她正一脸慌张地东张西望,扭捏不安……她在不安什么啊。郑南试探似地小心翼翼问:“可可,你说可以吗?”
第13节:心上刺青(13)
李可可如梦方醒,瞪大眼睛说:“什么?”然后她红着脸,“那个……那个……”
“什么这个那个!”郑南当场想吐血三升,苍天啊,他郑南虽说甜言蜜语跟家常便饭似的,但好歹也是第一次腼腆害羞地表达自己的心意啊……好歹得有个观众吧!
李可可腾得站起来,脑袋埋得很低:“我得先走了……”
郑南一把拖住李可可的胳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莫非她真的如那个许梦瞳所说,近期被鬼魂附身?
李可可一脸哀怨地回头,对郑南说了一句话,她说:“你会后悔的。”
事实证明,后来郑南是后悔了。因为咖啡厅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好一对奸夫淫妇啊!”声音高八度,让正在研究李可可那句“你会后悔的”的郑南定了身,然后他幽幽地回头,眼睛里满是怒火。
郑南和陆泽不知道何时招惹了一大帮人,后来经证实,那帮人是为情而来,就是为了白骨精和蜘蛛精中的一位,至于是哪一位,我猜是蜘蛛精吧,因为她有丝……怎么感觉都比白骨精更加柔情万种一点点。
总之,那帮人赤手空拳地进了咖啡屋,几句挑衅下郑南就怒了。
郑南好歹也是身经百战,摆平几个小混混还是容易的,何况来人不多,偏偏还不自量力地不懂智取……
于是李可可窘迫地站在一旁,看着郑南横扫四方的无敌姿态,跟欣赏武侠片似的,特逗特折腾。直到……不知道是哪个挨千刀的撞翻了一个杯子,碎在了地上,打红了眼的另外一个挨千刀的,居然举起碎片就朝战神郑南戳去……
最后便有了李可可奋不顾身的一幕。
幸好,是玻璃杯的碎片,不是刀,幸好,划破的只是胳膊,不是脸。
最幸好的是,郑南彻彻底底被这样一个动作给感动得五脏六腑都柔软了。
有这样为了爱奋不顾身的女孩子不要,不是脑残是什么啊!
郑南觉醒了。
我在替可可开心和心疼之余,却产生了一个疑问,那时候你咋知道会有人来找郑南麻烦啊?
李可可皱皱眉,啊?
你不是跟郑南说,他会后悔的吗?老实交代李可可,莫非你会占卦?来来来,给我卜一卦,我会中彩票吗?
李可可的脸就红了,然后压低声音说,梦瞳啊,其实此后悔非彼后悔,其实吧……我以为我来例假了。所以就估摸着想先走了。不然血染牛仔裤,那该多囧啊!不过幸好是虚惊一场!然后,她摇摆着头作天真状地问我,是不是有首歌叫《血染的风采》?我当时就有这感觉。
我被震惊了。自从跟了郑南那小痞子之后,李可可这妞说话越来越资本主义了!不就是来个例假吗,还上升到“血染的风采”了,你叫那词曲作者情何以堪啊?
第14节:心上刺青(14)
01、他不是二郎神也不是孙悟空,不是至尊宝也不是蜘蛛侠。
故事到这里,李可可真的修成正果了。刺在她身上的那一块玻璃碎片,如一记重锤把郑南给敲醒了,当然,也有可能是敲晕了。大家都知道,爱情这种事,求的就是糊里糊涂,傻里傻气,简简单单。
他们在一起了。尽管我依旧看不太顺眼郑南,还是替李可可开心。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让我难以启齿的原因。
他们在一起了,是不是代表着我有更多的机会更正当的理由再见到陆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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