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摇! �
班主任说,竞争和友谊是不冲突的。这学期我们年级来了个我大学时候最好的朋友,也是教数学的,实力非常强,我们在工作上都积极竞争,但是私下还是最好的朋友……
立即有人发问,老师,你那个朋友男的女的?
我们的班主任无奈地笑笑,哎,这年头学生咋都这样呢!
他们搭了晚上最后一班开往回车巷的车,但是天黑黑的,一路看过去眼睛都快掉出来了还是没有找到那座小茅屋,最后到终点站了,只好下车,又没有车回去,只好住下了。沫儿一开始睡不着,后来就捧着手机慢慢入睡,昏昏沉沉之中开始叫我的名字,叫得周自恒气炸了肺,他根本就没睡着过,想着到底要不要下手,犹豫着挣扎着斗争着。直到我来了,他就想出了这么个办法,让我们产生误会,好让我气死,让我一走了之,让沫儿时间久了就忘了我,让她觉得是他一直陪在她的身边。
其实他喜欢沫儿可以跟我说,我又不是那种占有欲很强的人,大家可以公平竞争嘛,为什么要这样。我觉得很受伤,自从离开家之后,先后与两个陌生人结为朋友,一个子番,一个周自恒。我倒开始赞同周自恒那套“修车案”的假设了。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值得怀疑。彩彩也许还不知道,平日里和她无话不谈的表哥也可以这样可怕。现在觉得校园真是一个纯真的地方,所谓的勾心斗角都太小儿科。真羡慕彩彩还能在校园里逗留4年,大学应该比高中还美,大学的生活是更加绚丽美妙的。我和沫儿,却是离熬出头仅差几个月的时间支持不住的。现在想想,如果我们和彩彩,和同学们一样咬咬牙挺过去了,生活就大不一样了,一个是天堂,一个,不至于是地狱,也差不了很多。后悔,根本就没有用,现在只能是降低标准以求活得快乐。真是太悲哀了,真悲哀。
我现在发疯一样地想沫儿,我要告诉她周自恒所做的一切。想到她现在还怀着感恩的心与他和睦地在一起,受着他的欺骗,受着他的软磨硬泡,受着他动机所谓爱的照顾,我就想撞墙!真的,我立时三刻就能撞上去,只是现在我还有事情没完成,我要去救沫儿。我打电话给沫儿,关机。靠!他这条自说自话横着影响水路畅通的破船,怎么能让沫儿把手机都关掉。万般无奈,我只好再打电话给周自恒,他又一次开怀大笑了,他说,我就知道,你还会打电话过来的。我说,你们在哪里,我来找你们。他说,你妄想能找到我们,更妄想把她带走。我听到电话那头沫儿的声音,她说,谁啊?周自恒说,没什么,我的同学你又不认识的,你到对面的超市里去买瓶水来。我拼命地吼──沫儿,沫儿,我是诺儿呀,叫他把电话给你。周自恒说,你别喊了,她听不到,她去买水了。我说,你卑鄙!他说,你骂啊,你越骂我越觉得痛快,哈哈哈哈。我说,你告诉我,你们在哪里。不然我就去告诉彩彩你是什么样的人。他沉默了,过了一会儿说,好吧,还在稷下,沫儿她不肯走,她说她要等你回来,她说你一定会回来。周自恒的声音变得苍白,忽然又恶狠狠起来,为什么她心里就只有你,你抛弃她你误会她你不信任她,她还是无怨无悔,为什么!随后我听见一下闷闷的撞击声,再后来就什么声音都没了。我猜想也许是他把手机扔到了床上。
不过,我没有挂,就一直把手机放在耳边。过了一会儿听到了沫儿的声音,沫儿说,周自恒,你怎么把手机扔在我的床上。喏,拿回去拿回去。咦?你还有一个电话没结束啊。啊!诺儿的电话!
我喊,沫儿,沫儿!是我,是我。
沫儿把手机放到耳朵边上,声音掩饰不住地兴奋,她说,啊!诺儿。你在哪里啊?我们在稷下酒馆,你快回来呀。
周自恒的声音,沫儿,你怎么可以随便听我的电话呀,给我。
我说,沫儿,他挑拨离间,是他故意造成误会的。
嗒,那头电话被挂了。
※※※
我真恨不得插翅飞了去,兴冲冲地赶到稷下酒馆,找到他们的房间,看到了沫儿,我就跑进去,抱住沫儿说,对不起,是我不好,对不起。不过,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保证。我给你一个承诺。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
怎么沫儿冷冷的,也许是生我的气了。我很懊恼,说,是我太糊涂,我无可辩驳,可是,你怎么样才能不要生气了呢?
突然,背上一阵剧痛,是被周自恒打了一拳,我被打在地上,他正打在以前子番刺的刀伤那里,旧伤新痛,火辣辣地疼,疼得眼泪直流,我控制不住。不过我硬是站了起来,决不能让周自恒看到我的软弱,那更成了他的笑柄他耀武扬威的资本了。而沫儿,我没办法,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坚强,她都知道,一直以来,她都能看穿我的心。
第二十届的教师节。我们班级被拉去集体朗诵,真纳闷怎么会轮到如此如此光荣的一个任务。叫我去朗诵实在是──四个字──太恐怖了。不过很无奈,不去也得去,去也得去。自修课排朗诵比上物理课还要叫苦连天。其实这总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只是我实在不喜欢上台,从小就弹琴,表演的历史悠久,什么电视台大剧院国际会议中心的后台我都可以画地形图了,可是每次上台还是要紧张老半天。看看周围的同学,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样子,想起一次表演合唱后别班同学跟我说的,你们班级别人的脸都是白的就你一个是红的,而且特别红,一眼就认出来。
这种上台练胆子的锻炼机会,我还是少遇见一些吧。我固然知道需要这种能力,还是很不情愿。
我说,你干什么啊?莫名其妙地打人。刚才沫儿没有问你吗?什么叫挑拨离间。你没有告诉他吗?周自恒得意洋洋地露出微笑,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果然,他说,是啊,不错,她问了,我也老老实实地告诉了她一切。可是,结局和你想的恰恰相反。沫儿她被我感动了,我如此用心良苦,她说,如果你有我的一半她也就满足了。可是你看看你自己平日里都干了些什么,从来不尽什么责任甚至连安全感都给不了她。现在沫儿她跟我了,你一个人寻找你的疯梦去吧,后会有期哦,好兄弟。我搞不懂是怎么回事,我转头去看沫儿,问她,这是怎么了?沫儿的眼光冷冰冰的,她说,难道自恒哥哥还没有说清楚吗?那么请他再说一遍给你听啊,如果你想听我亲口说,也没问题。你别不死心了,有点儿自知之明吧。我不相信,这不可能,我绝望地叫着她的名字,沫儿,沫儿,你不要这样,你生气的话打我骂我都可以,不要这样好不好?沫儿说,陈诺同学,你很烦,从今以后,我们两个没什么关系了,你最好搞清楚一点。好聚好散,你走吧。我说,好吧,我走,一个人去寻梦,再见。不对,最好不要再见了。
我鬼一样地飘出这个地方,这里──稷下酒馆,真是一个伤心地。难怪第一眼看到它就没什么好感。我要走,尽快离开这里,过一个人浪迹天涯的日子,就像古时的侠客,义士,说客。重新开始,重新开始我的生活。哈哈,真荒唐。不过,没关系,我会过得比你们好,我要让你们看到,我的感觉没有错,我找到我的梦了,而且我沉浸在迷梦里过神仙一样的生活。我能超越时空,去古时候大仁大义的世界……唉,自欺欺人的诺儿啊,你没有了沫儿,就是一个失魂落魄的鬼,或者,干脆是行尸走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我决定到@三西@去,去看看长平之战的古战场──那个白起活埋了40万赵军的战役。不知怎的想像起那个画面就会想起诺儿的爹,辇下风光,山中岁月,海上心情。现在一个人了,我必须把脑子填得满满的,不然就会想起沫儿,想起周自恒,想着他们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在干什么,想着但愿他是真的比我还要爱她。只要他不存恶意,不要得手之后就弃如敝屣,不要是个虚情假意的浪公子。如果他说的真的对,我根本就不会照顾人,根本就不会尽责任,根本就给不了沫儿安全感,如果他能,这一切他都做得到,那么好,我让他。记得有这样一首小诗,我爱你可是我不敢说,我怕说了我会死。我不怕死,我怕我死了,没有人像我这样爱你。如果周自恒他能达到这样的境界,我会祝福他们。
唉,想好了不许想他们两个的,我要快乐,要比他们快乐。何况,我自己还有要做的事情。
上了火车,已经是晚上了。我买了几瓶酒带在书包里,拿出来喝,突然又很想唱歌。
黑漆漆的车窗外
路灯站立得那么苍白
晚归的人无法忘怀
夜的召唤
黑漆漆的车窗里面
我猜想你至少说声goodbye
我暗自埋怨无法忘怀
你的离开
颠簸的车上
渐行渐远是昨天的色彩
我只要再多想你一点
眼泪就要不听使唤
凝结的夜雾会不会浸湿了你的衣摆
我挂心着你却不懂你说的话
好聚好散
你说爱伤怀
爱太无奈
没有爱我又怎么会在这里徘徊
……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我对自己说,诺儿,你不要这样,振作,坚强。
睡一会儿吧。
17
骷髅山、杀谷、哭头、省冤谷。这些名字真让我震撼,是啊,40万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啊,也许听的人很麻木,仅仅存着一个人多的概念。可是我能感觉得到那种场面,诺儿附于它在我的意念里,我能理解诺儿的爹娘为什么会死,看上去事不关己,可是真正地身在其中了,就难以推卸地陷进去,无法自拔。长平战骨烟尘飘,岁月遗戈金不销。野人耕地初拾得,土花渍出珊瑚色。而当初的这里呢,白骨高于太行雪,血腥并作丹流紫。
我混在一个旅游团里,听导游的讲解,说村中有条小河,清流经年不断,村里人一直取河水制作豆腐。随便走进一家会制作豆腐的农户,主人都会告诉你:这里的豆腐叫烧豆腐,与其它地方的豆腐不同。因豆腐为白色,百姓便比之为杀人魔王白起,而制作烧豆腐也就等于烧烤白起肉了;豆腐用炉火烤得焦黄,吃时配上蒜泥,说是白起脑,意在让后人世世代代咀嚼白起的肉和脑,以泄心头之恨。
白起。我突然想到诺儿对他的称呼,白伯伯?如果说诺儿后来真的去了秦国行刺,那么应该是同朝为官啊,怎么会是白伯伯呢。啊,对了,我想起来了,还有他爹,他爹不是一个奇人么,让我好好想一想。
学校要争创文明单位示范性单位,苦了我们。每节体育课练习走队形出场进场出场进场向后转向右转。广播操,一个拍子的动作举五分钟,长期下来,我已经练就了一边举着手一边睡觉的好习惯,并且听到上面说“手放下”就会醒。学校还专从外校聘请了一位资深体育老师。这位老师经常富有激情地说:“手要像棒子一样。”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用“像棒子一样”作为这名体育老师的代名词。
本来去年我们也练,因为是刚进这个学校的新生。而今年满心的幸灾乐祸想着可以看他们练这些东西了,不想自己运气不好,到了我们又要争铜牌子,体育课也渐渐比物理课更讨厌。
心里气不过,没处发,写下来出出气。
※※※
那天里正来过了以后,爹娘带着诺儿连夜坐马车到了秦国,爹找到一位故人,他们一家暂住在他的家里。听爹说,那位伯伯叫白起。他不在家,诺儿没见过他,只听人家说他长得高高大大,眉宇之间透着威严,让人看到就为之一震。在白伯伯家里住的那一段日子,吃饱喝足样样不愁,那便是富贵人家吧,还是秦国比赵国富裕呢?这个问题诺儿也问过爹,他说,不,赵国现在仍然比秦国富裕,但是秦国终究会一统天下,这一天一定会来,只是我未必看得到。我要做的只能是在我的有生之年为国尽力而已。诺儿觉得很深奥,不过没有再问下去,因为爹就是这样一个难懂的人,从他记事起就一直如此。常常一个人吟诵一些诗句,做一些感叹,这些诺儿都听不懂。还有比如明明赵国比秦国富裕,爹明明有那么有钱的朋友,可是自己还住在茅草屋里。诺儿想等自己长大了也许就会懂。因为娘在他很小的时候对他说过,你爹是一个伟大的人啊。
有一天深夜,诺儿见爹穿戴整齐出去了,很好奇,就偷偷地跟着。爹走到一个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