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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外史-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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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头到脚,看来似乎天生就是要被人欺负的,教人见她,虽然怜惜,却又忍不住要生出一种残酷的征服之意,她这双手似乎在求人怜惜,但却又仿佛在邀请别人,求别人摧残似的。
  很少有男人能抗拒这样的手段,因此,像快活王这样的一世枭雄最终也着了她的道。不过,报复“快活王”成功并不是她人生的巅峰,她一生的真正的杰作是:在戏要落幕的时候,她改变了主意,不再想杀沈浪,而是怀上了沈浪的种子,然后离开了他。这样,沈浪的后半生,将是一边和朱七七生儿育女,一边想着她和他们的孩子。她留给沈浪的,是另一种双重生活。
  我要说的是,不管是白飞飞还是沈浪,他们的生活都是在苦熬——是的,“他们在苦熬”。相比之下,反倒是头脑简单的朱七七过得最幸福。我把这理解为命运。
  

春天在她的眼睛里
你若问我谁是古龙的江湖上最可爱的女人,我的答案是:燕七。因为古龙写道:“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
  燕七一直女扮男妆,不过,这只骗过了一个人——郭大路,而她爱上的偏偏就是这个人。他们初次见面时的台词颇为有趣:
  郭大路道:“你叫什么名字?”
  燕七道:“燕七。”
  郭大路道:“你还有六个哥哥姐姐?”
  燕七道:“没有。”
  郭大路道:“你既然不是排行第七,为什么要叫燕七?”
  燕七道:“因为我已死过七次。”
  郭大路道:“若是再死一次,你岂非就要叫燕八了?”
  燕七苦笑了笑,道:“燕七这名字挺好的,我不想再改了。”
  从这一刻开始,燕七和郭大路、王动、林太平一起,演绎了一出名叫《欢乐英雄》的江湖故事。在这四个人中,燕七、王动、林太平都是身份隐秘、家世大有来历的人物,只有郭大路是一个没有任何秘密的赤子。在四个人奇特的共同生活中,燕七不知不觉地爱上了郭大路。燕七选择和郭大路斗嘴和抬杆的方式来表达关心和牵挂。在日复一日的斗嘴和抬杆中,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但是,令燕七着急的是,郭大路总是看不出来她是女扮男妆。最后,燕七用出走和美人计来提醒和考验郭大路,并最终得到了幸福。
  《欢乐英雄》是古龙最明亮、最快乐、最春天的一部作品,书中多次写到了春天,都和燕七和郭大路有关:
  燕七道:“你想听什么?”
  郭大路看着王动和红娘子,目中渐渐露出一种柔和的光辉,缓缓道:“现在我只想听一听可以令人心里快乐的事,令人快乐的消息,譬如说。。。。。。”
  燕七看着他,目光也渐渐温柔,柔声道:“譬如说什么?”
  郭大路道:“譬如说,春天的消息。”
  燕七的声音更温柔,道:“你已用不着再问春天的消息。”
  郭大路道:“为什么?”
  燕七道:“因为春天已经来了。”
  郭大路眨了眨眼,笑道:“已经来了么?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
  燕七转头去看王动和红娘子,柔声道:“你应该看见的,因为它就在这里。”
  郭大路的声音也很温柔,轻轻道:“不错,它的确就在这里。”
  他看着的却是燕七。
  燕七的眼睛。
  他忽然发现,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
  这是古龙写的最美的段落,这美是纯粹的、圣洁的、温暖人心的,所有这些,都在燕七的眼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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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个人才能'上'
在叶开、傅红雪、路小佳纵横江湖的《边城浪子》时代,李寻欢、阿飞和荆无命已经退隐江湖,成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前辈高人。在《边城浪子》中,阿飞和荆无命作为前辈高人,因机缘巧合,两人都有过短暂的出场。这个时候,他们都已经人到中年,不论是形像还是心境,都和《多情剑客无情剑》时代有了很大的变化,差不多快要到返璞归真的境界了。但是,他们本性中的一些东西却永远也不会改变,这些东西通过他们的眼睛流露出来。
  这个人是一个陌生人。
  他身上穿的是件很普通的粗布衣服,洗得很干净,和衣服同色的腰带上,随随便便的插着根短棍。
  短棍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还是他的眼睛。
  他的眼镜很亮,有很多人的眼睛都很亮,但他的眼睛却亮得特别,亮得就好像一直能照到你内心最黑暗的地方。
  ……
  被这双眼睛看着时,傅红雪心里居然也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就好像在黑夜中走进一个陌生的地方,忽然发现有条狼在等着你一样。
  这个“陌生人”就是阿飞。他穿洗得很干净的粗布衣服,以短木棍为武器而不再用剑,这是说他的做人和武功的境界都已今非昔比。只是他的眼睛里流露出的东西还是让傅红雪这样的人都觉得恐惧——这是他的本性,是他没有改变也永远改变不了的。那么,荆无命呢?
  她脸上又露出种恐惧之色,接着道:“我从来也没见过武功那么高的人,只轻轻挥了挥手,我们就近不了他的身。”
  叶开动容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灵琳道:“是个独臂人,穿着件很奇怪的黄麻长衫,一双眼睛好像是死灰色的,我也从来没见过任何人有那种眼睛。”
  丁乘风也已耸然动容,失声道:“荆无命。”
  然后叶开就看到了荆无命——“他转过身,就看到一个黄衫人标枪般站在池畔的枯柳下。他看不见这人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一双奇特的眼睛,像野兽般闪闪发光。”
  阿飞和荆无命在本性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他们也有很不同的地方:年轻时,阿飞会爱上女人,荆无命不会;现在,阿飞会笑,荆无命不会。“陌生人又笑了。他的笑神秘而奇特,就像是在严寒中忽然吹来一阵神秘的春风,溶化了冰雪。”这样的差异是非常重要的,再算上他们和李寻欢的差异,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差异,不仅影响他们自身,同时也神秘地影响着他们的下一辈——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我们就会看到,在李寻欢和叶开之间、阿飞和傅红雪之间、荆无命和路小佳之间,传统和个人才能是如何的相辅相成和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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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个人才能'下'
阿飞和荆无命在对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谈论武功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以李寻欢为参照对象。阿飞在击断路小佳的剑后,对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说道:
  “我知道你们这一辈的年轻人,非但聪明,也很用功,已经不在我们当年之下。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明白一件事,真正伟大的武功,并不是聪明和苦功就能练出来的。你一定先得有一颗伟大的心,才能练得真正伟大的武功。这当然不容易,据我所知,天下武林高手中,能达到这种境界的,也不过只有一个人而已。”
  这个人,当然就是李寻欢——“大家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每个人的心忽然跳了起来。叶开的心跳得更快。”因为,叶开是李寻欢的传人。作为对比,阿飞在和丁灵琳的对答中谈到了荆无命:
  丁灵琳道:“我早就听说你是天下出手最快的人,可是一直到今天,我才相信。”
  陌生人'阿飞'道:“你错了,我从来就不是出手最快的人,一直都有人比我快。你知不知道是谁教路小佳用那柄剑的?这人有个很奇怪的名字,他叫做荆无命。据我所知,当今江湖已没有比他更快的剑。”
  丁灵琳道:“小李飞刀呢?他的出手是不是比荆无命更快?”
  陌生人的眼睛忽然也亮了起来,道:“他的出手已不是‘快’这个字能形容的。”
  丁灵琳道:“我明白了,他出手快不快都一样,因为他的武功已达到你所说的那种伟大的境界,所以已没有人能击败他。”
  陌生人道:“绝没有人。”
  这是阿飞眼中荆无命和李寻欢的区别。那么,荆无命自己是怎么看的呢?
  荆无命缓缓道:“我已有多年未曾见到李寻欢了,我一直都在找他。因为我还想找他比一比,究竟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剑快?但现在我却已改变了主意,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叶开当然不知道。
  荆无命道:“是因为你。”
  叶开又很意外:“因为我?”
  荆无命道:“看见了你,我才知道我是比不上李寻欢的。”
  他冷漠的声音竟似变得有些伤感,过了很久,才接着道:“路小佳只懂杀人,可是你……你刚才出手三次,却都是为了救人。”
  在经过漫长的江湖恩怨后,前辈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从纯武学的意义上来探寻事物的真谛,但就在这不经意中,后辈们的命运却也已被决定。不管武学和诗学在最高境界上是否能够相通,我都很难不想起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中的那段名言:“假如我们研究一个诗人,撇开了他的偏见,我们却常常看到:他的作品中,不仅最好的部分,就是最个人的部分也是他前辈诗人最有力地表明他们的不朽的地方。我并非指易接受影响的青年时期,乃指完全成熟的时期。”
   。。

江湖也是要花钱的
多年来把金庸古龙的书翻来覆去地读了又读,逐渐发现一个秘密:金庸的江湖是不用花钱的,那些江湖儿女们每天只惦记着武学秘籍、恩怨情仇、乃至国恨家仇,唯独钱的问题无需考虑。不知道是谁,但一定有人帮他们搞定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迎来送往、吃喝玩乐等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这有点像供给制时代的生活,人们只管革命就行。而古龙的江湖是要花钱的,很多人几乎每天都要为下一顿的饭钱而绞尽脑汁,比如《欢乐英雄》中的郭大路等快乐青年;还有些人——往往还是大人物——因为钱的问题栽了跟头,比如《陆小凤》中的金九龄。
  金九龄何许人也?金九龄乃是天下第一名捕,陆小凤对他的评介是:“金九龄被公认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位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他的师兄是少林寺的苦瓜和尚,他交游的是陆小凤、木道人、老实和尚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和他的名气相称的是他的生活方式:
  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
  此外,他还喜欢收藏古董字画。不得不承认,金九龄是有品位的第一流人物。但是,问题在于,“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公门中的薪金是有限的,至于外快,他虽然精于辩别古董字画和相马,能够从中赚些钱,但与他的开销比起来,却是入不敷出,特别是在女人身上要花很多钱,这有欧阳情的话为证:
  欧阳情道:“别人都认为你在女人身上不必花钱,只有我知道,象我们这种女人,眼睛里一向只认得钱,就算你是潘安再世,宋玉复生,也一样要得有钱才能进得了门。”
  欧阳情的话虽然无情和难听,不过确实是实话。金九龄为了维持那样的生活,只得扮成绣花大盗,盗走东南王府中的十八斗明珠,外加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镇远的八十万两镖银、镇东保的一批红货和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金九龄执法犯法,做下了泼天大的事来,结果终于送了命。在金九龄的临死前,深受其害的东南王府总管江重威——原来也是金九龄的好朋友——感慨万千地对金九龄道:“其实我早已算到你会有这么一天,你太喜欢花钱,太喜欢享受。”这句话颇有些总结的味道,我的理解是,江湖上是要花钱的——关于这一点我赞成古龙。还有就是,谁又不喜欢花钱和享受呢?
  

金刚不坏'上'
《鹿鼎记》是这些年来我重读最多的一部书。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金庸在这部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他对世事人情的洞见和包容。不断重读《鹿鼎记》,是我生活中不多的真正快乐之一。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像韦小宝一样,在江湖与庙堂之间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江湖风波恶、伴君如伴虎,世上最难的两件事,一等通吃伯韦小宝却可以举重若轻,来个通吃——这应该就是金刚不坏了吧。
  韦小宝小小年纪稀里糊涂地刚当上天地会青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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