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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禅-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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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阵,你们是最相爱的,虽然有点发晕,虽然有些行为根本无法解释,可以两个人走一夜不觉冷不觉饿——那夜风雪正急,可是他的怀抱却温暖如春;可以为他编织有生以来的第一件毛衫,还可以把胖得不像话的身材狂减成苗条淑女。爱一旦来了,就是洪水猛兽,有谁,可以抵挡这样的狂澜?纵然爱的是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哪管得了那许多?那一刻,恨不得把你和他捣碎了掺合在一起,捏一个你再捏一个他,正像词中写的那样——我已经为你肠断千回万回。
  相爱中的男女会分泌一种化学物质,那物质能让人或美貌如花或英俊潇洒,再难看的女子,沐浴着爱的雨露也会面若桃花;再愚傻的男子,恋爱时也会敏感地察觉女孩子的心思。所以,我喜欢爱情刚刚绽露的时刻,特别是各怀了心思的暧昧时期,为着取悦于对方费尽心机,那一个刹那,的确可以为对方而生为对方而死。
  但是,只在那一刻。
  爱情是化学物质组成的化合物,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也可能处于稳定状态,也可能相互分离。过了那一刻,无论是你与我,我与他,还是凡俗中的男女,都想着各自的心事,泰然处之地面对要来的人和事,人还是那个人,只是心不再狂跳,脸不再绯红,激情的波涛早已化为平静。最终的结局只有两个,一个是结婚,成为波澜不惊、平淡无奇的柴米夫妻。一个是分手,各自成为彼此的旧人,在时间的隧道里慢慢忘记。谁都不可能对一个人牵肠挂肚一辈子,像王宝钏那样的傻女人几乎是绝了迹,我们都想明白了,爱去了,再纠缠又有什么意思?
  但爱情是穿肠毒,它在体内走过总会留下后遗症,比如说听到一首旧歌会想起旧人,就是看到一块普通的小点心,因为是他爱吃的而让你的目光停留。
  爱过的人,不再是一张白纸,那上面会留有深深的痕迹,尽管我们用一块叫时光的橡皮涂了又涂,可是,上面依然会留有痕迹。我相信,爱过的男女不再有单纯的笑容,当路过街角一起喝过咖啡的咖啡屋,当再看到同样红色长发的高个女子,当回首之际想起相爱的那些时日,总会有些许的酸涩微微地泛上来,爱,穿肠而过,留下的甜蜜不会多过心酸。
  见过一个女子,爱了很多次,每一次都惊天动地,每一次都投入那么多的情愫,到头来却每每是一场空。她说,为什么不爱呢?我喜欢那种爱情开始的感觉,初露端倪,像春天的第一场雨,像绽开的第一朵玉兰花,那种心跳的感觉让我觉得非常美好,就是为那份心跳,爱上一次也值得啊,因为爱情在的时候,自己就是那最性感最美丽的女人,爱成空只能说缘分没有到,爱情是女人一生的事业,让我们放弃爱情,怎么可以?
  但是她又说,虽然爱情穿肠而过时总让人痛不欲生,但是你应该知道,当我们的身体有了免疫力之后,感受到的爱情甜蜜会远远大于痛苦,所以,还是选择爱吧,只有爱了,才能让自己笑如春花,倾国倾城。
  

把沙包丢进我回忆的风中
那天小学同学聚会,忽然说起小时候玩儿过什么,大家慨叹:我们玩儿的东西那么有限,几乎不用费父母一分钱。
  其中一个人说,可又是那么难忘。
  这个人就是我。为什么我忘记不了那些寒酸而快乐的日子呢?就像我玩过的沙包,其实早就丢进记忆的深井里了。什么时候想起,都有软软的酸疼在那里。
  ——放学后,我们随便谁嚷一嗓子,“丢沙包了”,都来不及吃饭,慌张地跑到一起,然后丢了起来。
  两边是两个扔沙包的人,中间可以有很多人,打上谁,谁就要下来,然后替换两边的人。
  而那小小的沙包,不过是一个长约5—10厘米的正方形,用碎布缝制的,大多都是大人们再也不用的布头,以蓝色和绿色、灰色居多,那个年代,应该就是那种颜色吧?偶尔有一个艳丽的沙包,便遭到大家的嫉妒,也坏得快,因为里面装满了沙子。所以,有时沙包打在身上也是很痛的,可那种痛,是快乐的痛,下去的人,拼命地想打中上面的人,而在上面的人,奔跑着躲藏着,左右躲闪的过程中,快乐的尖叫一声声传来,真是快乐如风的童年,当我们带着一身臭汗回家时,想的是,明天,明天什么时候可以再玩儿?
  那时,有个叫于二妮的人被我们叫做笨猪,她永远打不到别人,所以,永远是在下面丢沙包的,有一次她几乎哀求我们说:“让我上去一次吧,好吗?只要一次。”我们没有答应她,反而骄傲地说:“凭本事啊,有能耐就打到我们啊。”非常地自负,她就那样一直打着,一次也打不着,我们给她起了外号叫于二傻,只有傻瓜才一次也打不到别人。
  后来我们考上不同的中学分开了,再后来,我听到的消息是她在一次上学的路上出了车祸,十六岁的于二妮,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我对别人说过,如果能让于二妮活过来,我可以永远让她在上面,我在下面打。
  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就像我们的童年再也不会回来了,很多东西,都是不能再来的,何况时光?
  那天看到邻居的孩子玩儿美国的机器人和韩国的流氓兔,我问他:“你玩过沙包吗?”他抬起头说:“什么是沙包啊?”
  我没有和他解释,现在的孩子都是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玩着他们孤独的玩具,是的,孤独的玩具,无论那玩具多么刺激价值不菲,但是,他们不知道,一个不要钱的沙包,可以让整个童年那么闪亮,可以让一帮小伙伴玩儿出一身臭汗来,到今天我才明白,我是多么怀念那一身臭汗呢。
   。。

白衬衣,白衬衣
那天下午整理自己的箱子,翻出很多白衬衣,有的,已经泛了黄。
  什么时候,我有这么多白衬衣呢?几乎所有人都穿过白衬衣吧?记忆中最早穿白衬衣是小学过“六一”儿童节,那时要求白衬衣配上蓝裤子,然后戴上红领巾,底下是一双白球鞋,所有人都要穿这一套衣服。小小的少年心里,那几乎是节日的盛典中最华丽的一幕,但那白衬衣只不过是平常的布料,几水下来之后,就褪了色,也褶得不成样子,但还是喜欢那简单的白,穿上后,人显得那么清丽。
  大了也爱白衬衣,因为纯粹到几乎单一,纯粹的东西总是好的,有一种极致的美。我喜欢那种素白,白到骨子里,并不知道,它也是最不禁脏的,稍微染上杂物或颜色,就是一生的痕迹,永远不可能洗掉。但还是喜欢,所以,衣服里衬衣几乎都是白的,纯棉的、丝绸的,或者纯白,或者绣了些小花,并不起眼,可是画了龙点了睛,看着就让人喜欢。也有蕾丝的,重重叠叠的,像来来回回的心,不知如何选择。印象最深的是去大连,在友谊商场看到一件白衬衣,宽大、飘逸,袖子上和后背上是大朵的莲花,很是惊艳,我喜欢得不行,但价格奇贵,要3000多,终于舍不得,但还是心心念念的,那么美丽到极致的东西,总是我想要的。
  我与他的第一次约会是在七楼的楼顶,楼顶上晾晒了许多被子,他穿了白衬衣,来回在那些被子间走着,风又大,吹得白衬衣鼓起来,像一只鸽子要飞。我看得心动,欢喜得要命,但装作不在意,咬着嘴唇不说话,远处有好多人在打篮球,那是大学的最后一年,他说,初恋,就像这件白衬衣,因为白,所以,是单纯的。
  有时,会坐在他的脚踏车后面一起去逛街,穿了一样的白衬衣,风吹起来时,鼓鼓的。他说过,我最好看的时候是穿一件白衬衣和牛仔裤,然后梳一条麻花辫子,真美死了。后来,就那么照了一张照片,果然美。
  总是想起那个在楼顶的日子,他飘来飘去的样子,以至于多年后想起,总是那件白衬衣,而他年轻的容颜,我倒忘却了。
  后来就极少穿白衬衣,总是穿得很妖娆,有穿白衬衣的时候,也是放在里面,当做外面衣服的点缀,什么时候,我的白衬衣成了点缀?
  就像初恋,总是忙着发现爱情,发现那些对方的美好,却终于知道,好多爱情都有瑕疵,而初恋不过是一件白衬衣,穿着穿着就旧了,再也不是原来的颜色。
  但我还是喜欢白衬衣,就像还喜欢去爱,因为有一个女人说过,假若没有爱,让我们女人怎么活?
  其实,有很多衣服,因为旧,或者因为是一个念想,心里总是牵挂着,新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好的,旧的东西,因为上面有旧时光,有时光里不曾褪色的容颜,所以,总会让人在某个午后忽然让人心酸起来。
  有人说,这叫怀旧。
  而怀旧的人,已经在和青春挥手了。
  我看着阳台上那件在春天里晒着的白衬衣,忽然觉得真的有点老,青春,就这么一寸寸地过去了。
  

白色长围巾
那年,我和同学逃课去看《上海滩》,她迷恋周润发,我迷恋赵雅芝,其实我更迷恋周润发,迷恋赵雅芝是幌子,这是我比她的聪明之处。
  后来她跟我叫了好多日程程,来满足她是周润发的愿望,因为逃课太多,终于要一人写一份书面检查,那时我们初三,十五岁的懵懂少年。但是,已经知道喜欢,像一道道暗涌一样的喜欢在心里此起彼伏,我做梦全是发哥,他的一举一动全在我梦里,那个叫许文强的男人,帅气得让人想哭,我想等我长大了嫁人了就嫁叫润发的人,或者将来我有儿子,就叫他文强。
  而许文强那条白色的长围巾更是迷死了我。不只是我,所有看《上海滩》的人全没有魂,于是街上全是围长围巾的少男少女,长到你无法想象,大概会有三米多吧,可以垂到地上,往背后飘着,潇洒的不行。
  我几乎是央求妈妈给我买那样的长围巾。但商店里的人说,没货了,等等吧。我等不了啦,我迫不及待啦,于是买了毛线,让妈教我一针一线地织,夜以继日,但还是嫌慢,当我围上那条长围巾时我有点失望,因为不如我想象中的好。我才一米六,还没有发育好,整个人是头重脚轻,只有那条围巾飘着,看不到一张脸了,真正的顾此失彼,我哪能和发哥比,他一米八几的身材,即使穿条破裤子都是流行,而同学更是惨,她又矮又胖,但也围着一条长长的围巾,时刻有被围巾绊倒的可能。
  几乎是肆无忌惮地高兴着,在那个冬天,我们嫉妒着赵雅芝,暗恋着发哥,还一直心痛他们怎么就不能结婚!天啊,简直是一个折磨人的冬天,但,十六岁的花季不紧不慢地来了,而那年的冬天,长围巾却过时了,它只属于十五岁的那一年冬天,没有人再围白色长围巾了。以后很多年,我有了很多围巾,丝绸的、流苏的、褛花的、披肩似的,颜色更是各式各样,但再也没有过那么长的围巾,真的是长啊!那些再有过的围巾俱是过眼云烟,唯一记得的还是那条长得不可理解的白色长围巾。也暗恋过很多人,但也没有发哥那么深刻,甚至在多年以后,我看周润发拍的百年润发的广告都会流泪,以为那个为女人洗头的男人依稀是当年的英俊少年。
  但已经老了。特别是《卧虎藏龙》,一袭长衫的李慕白,那样的忧郁气质,看得人惊心动魄,到底是发哥啊,当他说“人心也是江湖”时,除了流泪,我还能做什么?
  记忆中的长围巾远到梦里都不再有,我找了又找,甚至连一点点的线索和踪影也没有,前几天看《同一首歌》,又见到了赵雅芝,多少年过去了,这个女人围着貂皮大衣唱《千年等一回》,脸上没有岁月的沧海桑田。我吓坏了,因为这样的女人是可怕的,她永远是少女,永远是二十岁,你说,我怎么会不觉得可怕!
  忽然想起杜拉斯说的一句话,我更爱你经过岁月摧残过的容颜。
  我也是。所以,看到周润发在《卧虎藏龙》中的样子我依然满心欢喜,我不喜欢没有岁月痕迹的人,那样的人生,意义不大。
  而我的同学,有一天给我来电话,问我在做什么?我嘻嘻笑着说,怀旧啊,看看发哥什么的,她说什么年代了还怀旧,你不喜欢小谢啊?
  我放了电话,没有办法,我天生喜欢怀旧,因为实在是有旧可怀,况且,还有那么多,那么多流泪的理由。
   。。

手写的情怀
那一天,又抱着一堆样刊和几张绿色的稿费单子上楼。一本本拆开杂志,突然,掉出一封信来,很刚劲的字,写着我的名字,心中一惊:有多久,我没有收到一封真正意义上的信了?寄来的杂志上几乎全是打印出来的条子贴上去的,里面除了一本杂志一个字也没有,或者有一封打印出来的约稿信,没有指尖的温度。
  轻轻地打开那封手写的信,慢慢地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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