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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知道我离开,只是为了让卓玛可以有另外的选择。卓玛知道,我们都不会是彼此的负累,我们是适合来忘记的。但即使是分开,彼此的电话仍是不改号码,打过去,彼此都多了斩钉截铁,问好问安。我会说卓玛你嫁掉了吗?她像老朋友一样,说没合适的。
后来我说卓玛你快点嫁点吧,我要再恋爱了。
后来就遇到了桃笙。
“三天酒吧”里,桃笙捏了酒,一杯一杯地喝,与每个人碰杯,但不落座哪个男人身边。自然也来到我身边,只是没有和我碰杯,因为,我没有喝酒。我知道那时我需要的只是一些声音,或者别人的颓废来点染我的寂寥。桃笙叫了一打科罗娜,说:知道这里为什么叫“三天”吗?我当然不知道,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来。
不及我说,她就摇摆落座,CD香水的味道,一丝一丝地浸进嗅觉。她说,来这里的人都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开始,一天用来结束。说着递给我一瓶,自己也灌了一口下去。
那第三天呢?我一问,她从包里拿出小小的化妆盒,补妆。从镜后探出头来,第三天?当然用来把自己灌醉。说完就咯咯笑。我也笑了。她放好镜子,你笑起来也蛮可爱吗?我也灌了一口酒,说,那我明白了,你刚才化妆一定也不是为了勾引我,只是担心喝醉后从你的妖精样子里现出人型来?
轮到她吃惊,少顷,眉开眼笑,爽朗地举杯:我跟你来个一醉方休,看看我变成人型吓不吓人?真的就开始喝了,但她一会就醉了,她说她叫桃笙,她说她想让我陪着她一直到冬天来了。我想,是不是桃笙也和卓玛一样,有个简单的理想,睡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摇摇摆摆,桃笙站都站不住了,一个趔趄险些栽倒,我欠身伸出手,刚好抓住她的小指,有一分钟,我们对视,谁也没有说话。然后就感觉桃笙的小指在我掌心,轻轻,轻轻地一挠一挠。
凌晨一点,我们开始在床上纠缠,甚至撕咬,巅峰那一刻,桃笙紧紧地抱,仿佛要嵌进我的身体里,牙齿在我的肩上咬了一口。我想起卓玛第一次幸福地对我说,她快乐的那一刻真想咬我,我说你可以的。但她终究没咬。
第一次,完事后我没有马上想吸烟,桃笙小小的缩在我的怀里,我想端起她的脸,想好好看看她,她只是在我的怀里扎了又扎。我在她耳边说:那个酒吧是不是应该改个名字,叫“四天”,一天用来开始,一天用来结束,一天用来把自己灌醉,一天用来莋爱。
桃笙不说话,只在我胸口用牙轻轻地咬。是很久以后,桃笙抬起脸,一张很美丽的脸,我想夸她的美,却找不到合适的词,只问她,你多大?
桃笙不回答,却问我:你爱我吗?
那样认真,不容一点置疑似的。即使是卓玛,我也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但那一刻,我几乎毫不犹豫的说:爱。
摸摸我的脸,然后吻一下,转身从包里拿出烟,抽出一支,娴熟地点燃,又把烟递给我。说:你还有一支烟的时间。
一支烟的时间?干什么?我满是不解,桃笙已翻身起床,麻利地开始穿衣服。用一支烟的时间来爱我,和失去我。她挤着眼睛,挑起嘴角暧昧地说。
桃笙不含任何叵测地对我笑,然后对着镜子一根一根地修理眉毛,问我,你喜欢细眉吗?喜欢,自然喜欢,卓玛也是细眉。只是我没有对桃笙说,任她那般精致地动作在我指间明明灭灭的烟火里落入心头。
好了,我走了。桃笙跳转过身,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把包往身后一甩,宛若这一转身她就要蹦蹦跳跳地离开。看看钟,凌晨差十分钟三点。不等到天亮?我不解地问,她抿着嘴,小小的扬着笑,摇头。我点了一下头示意她肯定?她也点头肯定。我又说:我的烟才只抽了一半。她真的蹦跳着过来,在我的嘴上蜻蜓点水般地亲了一下,然后附在我耳边问:你爱我吗?
怔了一秒钟,我说,是的,我爱你。
她倏地跳了开去,那好,我走了。
就那样,桃笙走了。余下的时间,我抽完那半支烟,摸摸自己的身体,像是留有桃笙的温度。我想,是不是这样就足够了。她懂,我也懂。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5节 三天(2)
半支烟的爱情
卓玛打电话,告诉我她去相亲了。我说肯定没成,她就装作生气地说,我知道你希望我永远也嫁不出去是吗?我说,没事,我陪你孤单一辈子。我们一起孤单。卓玛说不行,我得嫁一次。
接着卓玛就给我讲那个痴呆一样的日本男人和他逛街,讲她感觉像是吃了一个苍蝇般的恶心,还有她把他甩在身后一个人走得飞快,胖胖的日本人傻呆傻呆地在身后叫嚷卓玛慢点。
卓玛气急败坏地说,介绍人说他很有钱,其实瞎子也看得出,凭着他只在叔叔的公司里拿着比别人稍多的一点薪水,在日本连房子都买不起。该死的小日本,卓玛在那边骂。
和卓玛在小城的故事,其实简单的要命,偶尔在一起的时间里都是匆忙的如同赶班车,往往我们赶的是末班车。车开了,我们就得分开。即使她出来和朋友小聚,也得好言好语地对母亲讲,更别说我们想在一起。我们有过两次去酒店包房的经历,一次2个小时。2个小时里,我们不停地莋爱。还有过一次住在一个房间里,她穿着衣服休息,我亲吻她的时候,她拒绝了,那时我们分手了,卓玛要的,是一次婚姻,而我注定给不了。
再次见到桃笙,仍是在“三天”里。她正和一个男人拼酒,拼得要吐血的样子。她穿着纹胸,蕾丝花边的黑,小巧的胸一扬一扬,全然不顾围观的人下流的窥视。我上前去,桃笙你醉了。
像平地里炸出响雷,我的出现一下子让桃笙安静下来,眼里满是委曲的神色。几个男人对我推搡起来,我推开离我最近的一个,不说话,只拎起桃笙的外套,牵了桃笙的手,往外走。
拉上落地窗帘,想给桃笙倒杯水,她却一头扑向我的怀里,不停地吻我,疯狂地解着我的腰带,接着我们就扭攀在一起,一次一次地翻天覆地,一次一次地,要把世界倾倒。
只是彼此冷,想借对方的身体取暖,以为这一场沉沦坚持的最终,不过是逢场作戏。原本就是明了的游戏,却有些不能自拔,或许我们在赶赴这一场沉沦的过程中,有什么东西交托了出去。
最后桃笙告诉我,一年前她爱上一个有家室的男人,为他打过一次胎。然后决绝地放掉他,对自己残酷,或许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我无语。卓玛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结局,就像飞蛾遇着火,最终一切成死灰,过程就显得那样重要,那样舍了一切地投入一次。
桃笙点上一支烟,吐着烟圈,说,看过一句话,爱情,有时活不过一支烟的时间。
那是桃笙穿衣离开前说过的唯一一句话,她没有像上次那样蹦蹦跳跳地离开,在我额头久久地吻,不多看我一眼,转身离去。
很长很长的时间,很长很长的时间,我发呆。
点上一支烟,我知道,桃笙再也不会出现了。抽了一半,想起桃笙说的,爱情,有时活不过一支烟的时间,身体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将烟摁灭。一场爱情,如若一支烟,前一半用来相爱,后一半用来失去,是不是太苍促而显得不真实,即便是游戏一场,我也相信了它的真。
自此,一支烟,我学会了只抽一半。
三天
再来“三天”,真的不见桃笙。有时我会想,我和卓玛在一起过两天,和桃笙也经历了两天。我们都没有勇气把自己灌醉,我们没有“第三天”。
我给卓玛打电话,她说,我想要出嫁了。我说,要出家?要当小尼姑?
你就希望我永远嫁不出去,这次让你猜中了,我要出嫁给孤单,你该满意了吧?卓玛在那边戏谑。
想起那次,卓玛的同学约她晚上去广场聊天,离见面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卓玛打电话给我:我们有30分钟在一起的时间。
见了,眼里都是暖极了的色彩,在一个偏僻的台阶处坐拥着,几乎不说话,生怕一松开怀抱,两地遥遥。卓玛问我,如果我们只有三十分钟,你想干嘛?
我说:我就想这样抱着你。
我知道,卓玛以为我会说想在这30分钟里和她莋爱。如果真的就剩下这30分钟,我就想那样抱着她,就像她会希望在这30分钟睡在我怀里一样。
挂电话前,我问卓玛,如果我们只有三天,你会做什么?其实,我知道,她仍然会说,她希望睡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那一刻,卓玛没有回答,却问我,为什么是三天?
是不是早就明白,我们的爱只能坚持三天,一天用来开始,一天用来结束,一天用来清醒,但但没有勇气把自己灌醉。
久久没有我的回话,卓玛说,昨天她在一家饰品店里买了一个戒指,蓝色的,很像一颗钻石,夜里,她喜欢戴在无名指上,用另一只手玩转,那戒指刚好很大,套在指上,会歪向一边。
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的女人说:我想好了,我们结束分居的日子。3天后,我会回家的。
电话里的女人,是我结婚三年的老婆,在一起生活了三个月,关于我爱不爱她,她希望分开的日子可以想清楚,所以她去了美国。
三天后,是我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第一章 半支烟
第16节 我的爱情有很多版本(1)
我蜷在“森林的泪”里的一角,每个周的这一天,星期一,我总要来喝两杯。不是酒,而是白开水。因为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自由地来这里了。
这个星期一的人依旧很多,其实星期一和星期六星期天并没多少区别,对于那些心灵空虚的人来说,夜晚绝对比白天更有魅力。
灯光、酒杯、圆的方的有花的桌子和一些醉生梦死的红男绿女交织着,使人的心里生出雾的感觉。我喜欢这样静静地坐在不显眼的一角,我跟他们不同,我很清醒,我觉得我需要别人的故事来温暖自己。看着一些颓废而空洞的如白纸的脸,我会觉得我还不是那样可怜。
可悲!红蒂总这样说我。红蒂在吧台里忙个不停,不时地朝我打着飞吻,我想起她的叫床声,开始总是很夸张,然后在兴奋的时候会足足有两分钟大气不喘一下。
“嗨,可以坐下来吗?”一个穿吊带束身衫的女人嗲里嗲气的走到我面前。
“你可以讲故事我听吗?我只有18岁,是个想听故事的年龄……”她的眼神有些渴望的火。只是想听故事?我在心里笑。“我没有故事,和我在一起只有事故。”我搪塞。
“好啊好啊,我喜欢。”听她口气还真像个18岁少女一样的天真。“讲一段你的爱情故事,不,爱情事故听听吧,我很无聊的。”
“我的爱情有很多版本,不知从何说起。”
“那就从心里说吧。”她已摇摇摆摆落座,然后一个歪斜依在我身上。幼稚的把戏。10年前我也许还会有点受宠若惊,如今……
“想听什么爱,爱情的爱,还是莋爱的爱。”
“随便吧,反正要悲剧,说你最深的感受,说你心上那个疤。你编一个也行。”
“那个疤?”我浑身打了一个颤抖,手机响了,是阿毛:老刀,又一个人啊,今天真TMD衰,没人爱了。“你什么时候有人爱了?”我关了机,对她说:“还想听吗?”“当然,在等着呢。”反正也无聊,就自顾自地讲开了。
“先讲过去的版本吧。那时候,他很年轻,有一个女孩爱他,但他不知好好珍惜。他常去喝酒,喝醉了就发酒疯,女孩为此伤透了脑筋。其实他也爱女孩,只是女孩的父亲是市里一个领导,他有些瞧不起自己,但女孩不知这些。他喝醉了的时候,其实内心是清醒的。女孩爱了他三年。大学毕业第二年,女孩不顾父母反对坚决要嫁他。他内心是那样的幸福,但他不想让女孩一辈子跟着他过穷日子。女孩不管这些甚至在他面前脱光衣服,他就用醉酒来打发她,她气得在他的肩膀上狠狠、狠狠地咬了一口,多年后那个牙印还在,那是他最疼痛的回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多么爱她。她越爱他,他就越想沉沦。
有一次,他照样在外喝酒。那是一帮社会渣子,他刚认识的。正喝得昏天暗地时,她又像往常一样出现在他面前,她求他跟她回去。几个盲流就起哄,为了表现自己在朋友面前没把她当回事,更为气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