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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人谋-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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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初一知道赵倚楼不会稀罕独活,她只是用生命说了一句情话:即便在她心里把他排在政事之后,但至少把他看得比她自己的生命重要。

 第382章 番外二 白刃君

    自从秦国关内侯宋怀瑾谋反陨落之后,白刃君在江湖上已成传说。

    但它最近对自己名声响遍天下这件事,表示十分忧愁,并且觉得深深危及了生活品质。以前宋怀瑾“在世”时,它可以在咸阳城内大摇大摆的在咸阳城内转悠,每个店家见了它无不毕恭毕敬的送上吃喝,虽然他从来不吃,但可以打包带走呀!

    从咸阳一霸沦落到今天出门都必须得走人烟稀少之处,直到现在白刃君也没有适应这种巨大的落差。

    更让它忧伤的是,家里人口的稀少很无趣,以及质量出奇的差!至于质量,那位宋某人拖了所有人的后腿。

    首先,以它白刃君这种聪明无敌的智商,甚至知道宫里寺人是被剁了小机机之后变成不公不母的动物,但几十年居然没有弄清那个宋某人是公是母!

    这不仅是对它智慧的挑战,更是拉低了它整体的品位,白刃君表示很不悦,认定宋某人是个残次品。

    白刃君遥想当年,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那时候年纪小,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公母这桩事对于它来说还很朦胧,曾经有人一度认为所有的雪狼都是母的,所以长大没有奶这件事情,导致它忧伤了好一阵子。

    当然,这种误会与白刃君的聪明才智毫无关系,它自己定位为纯真。不过,令它很不解的是,宋某人既不忧心自己没有奶,也不忧心自己没有蛋,所以它觉得宋某人不仅残次,还没有上进心和羞耻心。可恨它长着一张大嘴,却说不出人话来。

    憋得久了,白刃君觉得有必要寻老友絮叨絮叨,便在堂屋尿了泡尿,拍了几个爪印,算是留下书信,然后去往咸阳。

    堂屋是家里人都能看见的地方,它私以为此事做的极妥当。

    白刃君一路跋山涉水,到达咸阳之后,才发现物是人非。张仪被逐出秦国,现居魏国。

    魏王恨不得把张仪剥皮抽筋,最终却反被张仪劝说:秦王不喜欢我,又知道魏人恨我,所以故意将我逐到魏国,等您杀了我之后好有借口对魏发起战争。

    张仪保了一条命,然前途已然到了尽头。

    白刃君只好又转道魏国。

    寻摸了三个多月,总算找到了张仪在某个小山包下的茅草屋。

    白雪皑皑,是白刃君最喜欢的天气。它从门缝里看了一会儿,嗷呜叫唤一声。

    等了一会儿,一名霜发士人开了门。

    白刃君拿圆溜溜的眼睛望着他,抖了抖耳朵上的落雪,嗷呜嗷呜:金戈在不在家?

    当然张仪不可能听得懂,但是他认出这是白刃。激动的热泪盈眶,伸臂抱住它的头,“白刃,你是白刃!”

    白刃不悦的龇牙:知道就行了,这么张扬作甚!不知道大爷现在很粗名吗!小草草的!毛发都乱了!

    张仪带它进了屋,顺着它的毛,自言自语,“你是来找金戈的吧?它进山里猎食了,不知何时才回来。”

    张仪到处都是仇人,为了不连累兄长,他没有去找他们,独自在此结庐而居。

    屋内布置很简单,一张床榻,一个矮几,连火炉都没有。是用石块在地上圈出一块地方,直接堆了柴火,一根麻绳从房梁上悬下来吊着茶壶。

    “想我张仪,叱咤一生,临了落到这个境地,还需一头狼养着!”张仪眼泪纵横。

    以前在咸阳的时候,金戈除了讹他,就是到处闯祸,到处撕咬战马、家畜,没想到最后不离不弃的只有它。现在穷困潦倒,若不是有金戈时常上山猎食,他早就被饿死了。

    一个曾经跺一跺脚天下皆震的人物,被自己养的狼反哺,个中心情,寻常之人难以体会。

    白刃君感觉到张仪情绪低落,便用脑袋拱了拱他,以示安慰。

    它觉得人类真是一种脆弱物种,不就是以前威风过现在不威风了?至于掉眼泪吗!

    它认识的人里边,比较看得上眼的就只有秦王和大师兄。

    秦王身上的威慑力就好像狼王,它年幼的时候见着他就四爪战战,等再大一点,就想向他挑战。不过,对于白刃君来说,也只不过是想想而已,没事儿干嘛那样累着自己呢?

    至于魏道子,白刃君对他不仅是能看得上眼,而且还发自内心的感到崇拜。因为在狼群之中,只有最勇猛、最有王者之气的狼才能够得到众多母狼们的亲睐。它们族群的狼王只能有一个配偶,许多母狼依旧会往狼王身边凑,甚至常常互相撕咬。而凶猛壮硕的狼王,经常还抢其它狼王的配偶。

    据说大师兄已经成功为四个国君后院松土,白刃君深深觉得,大师兄很有王霸之气。

    趴在地上睡了好几觉,到了傍晚,才听见远远传来一声狼嚎。

    是金戈发现它的味道了。

    白刃君耳朵倏地竖起,蹦起来冲出门外,瞧见雪地里一头金色的巨狼叼着十来只兔子奔过来。

    嗷嗷——

    白刃君高兴的围着它打转,尾巴扫起雪弄了它满头满身。

    金戈从牙缝里挤出声音:白痴。

    小草草的,一点都不可爱!白刃君对金戈的反应很有意见。

    等到金戈把兔子交给张仪,白刃君就开始各种吐槽那拉低它格调的一家子:一个不着调的宋某人;一个软心肠非要装酷的赵爹;一个长得像狐狸并且三巴掌拍不出一个屁的宋坚,一个纯真无极限的宋專荆褂兴堑牧礁雒荒宰拥尼蹋涣硗庾羁善氖潜凰文橙思窭吹牧暄拢髦植灰场�

    白刃君最后补一句:不过看媳妇你比我还凄凉,我心里就舒服多了,不枉跋山涉水千里迢迢。

    金戈顿时刺毛:谁是你媳妇!

    白刃君歪着脑袋:宋爹指了婚,不可以反悔。

    金戈怒吼一声:爷是这一代的狼王,宁死不能在别人胯下,更何况是一头又懒又傻公狼!出去干一架,看爷不弄死你。

    白刃君引以为豪的智商被人诋毁,顿时龇牙:干就干,叫上你底下那些崽子们,看我怎么扑倒你。

    想到必然的结果,白刃君开心的咧嘴。

    金戈撤了怒气,趴在地上打了个呵欠:你不傻么,让你干啥你干啥。

    白刃君眨眨眼,抖抖耳朵,突然气急败坏的狠狠挠了它一爪。

 第383章 番外三 大师兄的羁绊

    燕国渔阳郊外青山苍莽之间落出一块三十亩的平地,几乎与世隔绝。六条溪流从深山中蜿蜒而出,经过这片平地的时候又被人挖出了无数条细细的支流,像网一样覆盖南边十七八亩的农田,这里除了粮食,还重了各种瓜果桃李,另外一边围起一个牧场,里面圈养的牲口绝大多数都是马匹。

    在牧场和果园的中央是一个用石头砌成的大庄子,田间地头有装扮淳朴的壮实汉子劳作,庄子中炊烟袅袅,老人在屋头晒着清晨的太阳,看着垂辫小儿玩耍。

    庄子上最大的一处院子里,夏季清晨的融融暖阳,透过葡萄架上繁茂的枝叶漏下来,形成一一缕缕光束斑驳落在地上。

    宋初一摘了一箩筐紫红的葡萄浸在水中认真洗着,这植物是魏道子送的,结出的果子酸甜可口,比梨子的口味还要浓郁,可是这东西不好存放,所以庄子上至开辟了一亩地种植,每到夏季的时候,全村百余口人吃着玩。

    宋初一觉得这么好吃的东西不好好利用一下实在浪费,于是前去年便琢磨着用这玩意酿酒。

    这个庄子是宋初一所建,里面所有居民都是她与赵倚楼游历的时候顺手捡来的。

    庄子里的人除了种田自给自足之外,他们还可以为池氏提供美酒,另外就是赵倚楼设的牧场。

    宋初一想出新的酒方,自己试验之后,首次小批量酿制,如果成功,次年再加大量。

    她精于酿酒,已经尝试很多种方法,毁了很多葡萄才初见成果。去年酿制的酒拿给村民和池氏过来取酒的管事喝过,都觉得不错,她却认为虽然还算能入口,但远远还没有达到好喝的地步,甚至连池氏刚开始酿法不成熟的松酒也比不上。

    “作为师父,难道不应该教我认字吗?”陵崖一身利落的短打,光着白嫩肉呼的腿蹲在宋初一面前,拈了一颗葡萄塞进嘴里,被酸的龇牙咧嘴。

    宋初一看他那样,也忍不住捡了一颗半紫的葡萄放进嘴里,龇牙道,“别装模作样了。你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吧。”

    陵崖起来,一屁股坐到对面的席上,翘着脚叹道,“这回真不是装模作样。白刃离家出走,牧场没人放羊,二师父压着我做了好几天苦役,还不如读书识字。”

    “嗯,我同情你。”宋初一把洗好的葡萄放进陶樽中,用木杵压出汁液,对面陵崖的脚在晃来晃去,她不耐烦道,“一边玩去。没看我这正忙着。”

    “师父,救我。”陵崖恳切道。

    宋初一动作顿了一下,扭头看见赵倚楼拨开藤蔓走入葡萄架下,“崖,走吧。”

    “师父让我今天背孙子兵法,我得努力成为一名谋士了!”陵崖握紧小拳头,鼓起腮帮。一副要发愤图强的模样。

    赵倚楼看了宋初一一眼,面无表情的点点头,“那行。”还未等陵崖高兴起来,他又紧接着道,“那带上书走吧。”

    宋初一不怀好意的笑道,“对对对,我私以为放羊和被孙子兵法不冲突,晚饭前我会考校。若是背不出来,可别怪我心狠手辣。”

    “呜呜!我歹命啊!你说那遍地的草,有必要专程派人去放羊吗?大师父和二师父就知道欺负我。”陵崖呜咽着用袖口抹着根本不存在的眼泪。

    赵倚楼不说一句废话,一只手便将陵崖携在腋下,他嗷嗷叫的声音更大。

    “大师兄今日就到,你让專臼帐耙幌路考浒伞!闭砸新サ馈�

    陵崖声音戛然而止。惊喜道,“大师兄要来了!”

    宋初一拿木杵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那是你大师伯!谁许你胡乱差辈!”

    “可是满村的人全都叫他大师兄,连村口的奶娃都唤他大师兄,我岂不是变最小辈!”陵崖义愤填膺的指责道。

    “最小辈有什么不好,真是计较。”宋初一道。

    赵倚楼还是携着陵崖去了牧场。

    实际上,倒不是真的缺人放羊,赵倚楼也只是为了锻炼陵崖的身体。

    陵崖是他们在游历时在一处悬崖下捡来的孩子,当时崖下有几十具尸体,陵崖是唯一的活口。

    那一堆尸体中,有八具是被剥光衣服吊在崖下的树上,他们身上没有伤痕,而一些衣衫褴褛的尸体则是被利器杀死,血流成河。宋初一揣测,是某些小贵族遇上了匪徒,那些匪徒怕把他们身上昂贵的衣物弄脏,所以选择不见血的杀人方式。

    当时,陵崖浑身是血的混在那堆断肢残骸中,身上穿的是普通葛麻衣物,已经病了好多天。救回来之后,他的身体一直很不好,每年春秋都要病几场。

    宋初一自己每隔几天都要被赵倚楼拎去练武,这几年身体确实好了不少,所以很支持他去虐陵崖,并且乐此不疲的看热闹。

    傍晚时,宋初一在院子里听见庄子上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心道,大师兄到了。

    她走到门口,果然见到被少女簇拥而来的魏道子。

    宋初一抄手笑道,“大师兄风采依旧啊!”

    魏道子看见她,哈哈笑道,“彼此彼此。”

    “先生。”少女们纷纷欠身行礼,突然都矜持娇羞起来。

    宋初一冲她们浅笑,而后与魏道子并肩进了院内。

    魏道子啧啧称奇,“怀瑾,这些少女对你怀春啊!”

    这个战乱年代,长相好固然很吃香,但几乎所有女人的择偶都以勇猛或有能力为标准,宋初一创造了这里,给了这里所有人安宁富裕的生活,从上就迎了赵倚楼,再加上,赵倚楼平时为人低调,不喜与人群接触,也从不表现自己,姑娘们对他的爱慕之心远远抵不上对宋初一。

    村里的长一辈人都知道宋初一是个女子,但他们对此缄口,女孩子们并不清楚,因此更方便宋初一调戏少女。“没办法,赵某人一张脸生的太好了,为免旁人对他怀春,我只好牺牲一下色相。”

    魏道子故作震惊道,“哇,你竟然有色相!藏在哪里了?快拿出来让师兄开开眼界。”

    宋初一神密的往他身边凑了凑,指着自己的脸道,“在这里。在这里,大师兄快把眼睛拿出来看呀!”

    “王八犊子!”魏道子笑骂道。

    宋初一嘿嘿笑着,甩开宽袖在葡萄架下的席榻上跪坐,“大师兄这次来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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