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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青春-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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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家长全吓坏了,一水儿的说,咱还是保命吧,孩子,考不上拉倒。

    多年之后的马天宁还是神智不清,我听同学们说,他头发全白了,我想,他就是愁的呀,清华北大愁死多少人呀。狗屁的高考害死多少青春年少!

    他成天还在念〃书〃,手里拿着我给他的清华复习资料,疯疯癫癫地在念念不忘他的清华北大,那资料都烂的看不清字迹了。

    那个兵荒马乱的六月呀。那个高度神经的六月啊。那个决定每个青春年少的六月啊。

    我们个个精瘦精瘦的不算,还天天大补,天气热得好象要疯,模拟考试没完了没了,〃面的〃家的绿豆全让我们喝了汤,高考就来了。

第五部分 12。高考这件屁事(4)

    耿南送了我一个护身符,上面写着,七七顺利。

    我的小名叫七七,高考也是七月七日,我本来不应该收他的东西,但我封建迷信不是,我认为这个护身符会带来好运,于是,我收下了,带着它进了考场,结果我发挥超常,以比平时好很多的成绩结束了考试,倒是阿绿,考一场小脸绿一场,最后她决定放弃了,她说肯定黄了,不,是绿了。

    我鼓励她说,别呀,坚持。我们都奋斗了12年了,一定得坚持。

    后来阿绿如期落榜,我们想让她复读,她坚决反对,说再读一次高四她得和马天宁一样疯了,你以为高三毕业班没点坚强的神经能上啊。她说,别看她没考上,她一定能混出个人样来,一定比我们不差,她说,因为,她长得好看。

    在这一点上,我必须服气。阿绿就是长得好看,该鼓的地方鼓,该瘦的地方瘦,一点挑不出毛病来,比现在的许多人造明星还好看,我曾经吃她的醋,因为她真是让男人喜欢呀,我问过冯小唐是不是喜欢她这种明星式的女孩子,冯小唐说,喜欢倒喜欢,真心话,但压力太大,男人不能找太好看的女生,压力大死了,有戴绿帽子的危险,但不妨碍想象和她如何,这是后来我和他缠绵时问的,当时我拧了他耳朵,问他是不是亲我时想过阿绿,他说,他想阿红。

    阿绿后来上了职业技校,旅游专业。到最后,她虽然外语一般,但却带了国外的团,因为她姿色出众啊,她以蒙那些老外为主,绝不手软,带到了购物的地方,死拿回扣,她是我们中间第一个开上车的,越换越好,最后,都开上了宝马,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个老外赞助的,最后,她带团带的把自己带到了国外,一个荷兰半老男人对她一见钟情,非要带她去看凡高纪念馆和阿姆斯特丹的月亮和郁金香不成,于是,阿绿走了,她说,幸亏当年没有考上大学,要不现在还孜孜不倦地读博士什么的呢,没有比读博士更傻的了。

    事实上,只有年轻的时候才知道,那个七月好象很重要,在漫长的一生中来说,它也许无足轻重,考上大学未必就是凤凰,而考不上的,也未必全是鸡。

    阿绿没有考上,却越混越好,〃面的〃考上了清华,结果呢,死在了高速公路上。但我们想起2001年的七月就会怀念,那满院子的合欢树开得多么妖娆啊,当我晚上穿行于它们中间时,我告诉自己,不要忘记,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

第五部分 13。第一次(1)

    第一次

    后来的后来,我问坐在饭桌面的冯小唐:〃我要老到什么时候才能忘掉这些记忆?我知道即使失去双手双脚,双手双脚的记忆也还是在的。我问过那些截肢的病人,她们一直以为自己的双腿双脚是在的。

    那时我们已经很凉了,我不再往返于上海和南京之间,不再给他做饭吃,我们不再和从前一样争吵了以亲吻和莋爱作为和解的有力力量,吵得最狠的一次,我快跳楼了,我说,你如果现在说不爱我了,冯小唐,我就从你们中文系的楼跳下去,摔成肉酱。

    他就一把抱住我,然后把我放到那张二手双人床上,那张床的床单是我去花布市场上亲自选来的,小碎花,蓝色的,白底,分外的朴素,又分外的好看。

    冯小唐说我是那小花,开在他的白底上。

    我们之间的情爱纠缠往往还表现在身体上,如果他让我生气了,我就说,你不能亲我,拥抱一次罚五分,亲一次关禁闭,而他根本不在乎,会穿着短裤冲过来。曾经有一次半夜我们吵架,我执意要回上海,他不放开我,我们撕打,我们在床上滚成一团,然后冯小唐看着泪流满面的我,吻了下去。

    后来我想,如果我和冯小唐没有这么早有身体的缠绵,也许分手不会这么快,一本书上说,男人是食肉动物,他们对女人的身体早晚会厌倦的,我不应该一冲动就和他在南京租了房子,不应该在高考结束后的第四十天把自己交给了他。

    事实上,一切都是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生的。

    冯小唐在北京的女同学忽然来了。来找他了!

    之前,他当然不会告诉我,我们俩每天都要在一起,可是,这小子居然有一天没有来找我,也没有短信。

    于是我去找他。

    我站在他们家楼下,给他发短信:兵临城下。

    没有回音。

    我再发:我来了!

    依然没有。

    我想他一定是睡觉了,他在午休,但现在已经下午四点了呀,还在睡吗?再说,我们一般都是这个时候见面,然后骑着自行车游荡全城,有时候我会放下自行车,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我听得到风吹起我的头发的声音,闻得到他有时刚刚洗过澡的味道,有时候我跟着他去踢一场足球,有时候我们一起再叫上尹瑟瑟或者〃面的〃阿绿去喝冰镇啤酒吃羊肉串,可大多数时候是我们俩,我们发展到知道这个城市的哪里有个厕所都一清二楚。

    并且我们的鬼混得到了我们俩家的认可,他们认为我们也是郎才女貌青梅竹马,以后就指着我们比翼双飞了。

    为此周胜利和他爸还喝过一次酒,为此许以宁和李美凤还相互交换了礼物,李美凤给许以宁织过一件毛衣,许以宁把自己最喜欢的一套化妆品给了李美凤,总之,事情明摆着,我们的事情已经得到了大人们的认可,即使不认可也没有什么办法。

    我开始给冯小唐打电话。

    关机了。

    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打电话给冯小唐的家里,是许以宁接的。

    阿姨,冯小唐在不?

    他出去了,三点就走了,没找你吗?

    呵,我说,可能走差了,没事了,我去找他吧。

    怎么会这样呢?到这时候我还没有怀疑什么,我想,一定是手机没电了,他或者是去找人找篮球去了,于是我去找尹瑟瑟,尹瑟瑟居然也没有在。

第五部分 14。第一次(2)

    真是没有意思,我发现离了冯小唐我就是离心离德的人,一点意思没有,我发现自己没有追求不思进取,就想天天和这个叫冯小唐的人混在一起,我又想起了电影《琥珀》里的台词: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是尽管悲哀,依旧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

    我去逛街,给自己买了一件吊带裙,我去吃了一碗凉粉,一边吃一边觉得没劲,自个儿太没劲了。

    我想那时候真是年轻,喜欢热闹,后来我渐渐远离了热闹,渐渐离人群越来越远,我更愿意离群索居单独地呆着,五花马千金裘的时候过去了,人就应该这样,应该热闹的时候热闹,应该清静的时候清静,彼与此,都没有错。

    天快黑下来了,我接到了尹瑟瑟的电话。

    呀,我说,亲爱的,我刚去去找你了,你干什么去了?

    我减肥呀,去游泳了,我看你重色轻友,于是就单练了。

    没意思。我说。我去找冯小唐了,也不在,不知死哪去了。

    我看到他了。

    你看到了他了呀,在哪?

    我不想说。

    干什么不说?他又没去杀人放火。

    比那个厉害。

    怎么个意思?我的心忽然悬了起来,隐隐地,我感觉到出事了,这件事情和我有关,和我们的感情也有关系。

    说呀,你不说,就不是朋友。

    你别生气,千万别动火。

    我不生气,你说吧,他就是再领个女的站我面前我也不生气。

    就是,就是这么回事。

    我还是傻了。

    尹瑟瑟说,刚才在火车站,她路过那里,去游泳馆,她正好看到冯小唐和一个女的出来,冯小唐给那个女的提着包,那个女的妖精似的,穿个花裙子,但皮肤白,尹瑟瑟说,一看就是城市来的,那皮肤那叫个白呀,透明的呀。

    我脑袋嗡嗡的。

    然后呢?

    然后我就一直犹豫是不是告诉你!

    他们去哪了?

    我哪里知道,我要知道也会告诉你的!

    我切了电话,关了手机,然后骑着自行车游荡在大街上,我和一个疯子一样,骑得飞快,天已经黑了,我想,这个女生一定会住下来,我哪怕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个女的给找出来,也要把冯小唐给找出来!

    好小子,骗我,骗我!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我疯了!

    那天我还穿着凉拖,还披散着刚洗的头发,还满脸怒气地一家又一家宾馆去找,我盲目了,先从好宾馆开始找,后来想不对,他没有多少钱,应该是小宾馆,想想吧,我们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宾馆也有几百个,我这样做好象是大海捞针!

    可就是捞针我也要捞!

    一定要捞!

第五部分 15。第一次(3)

    我进去宾馆就问,有一个叫冯小唐登记住宿没有?

    当他们摇头后,我立刻骑车赶往另一家宾馆,到晚上八点,我找了七十家宾馆了,还没有找到。

    我累得快哭了,可我的愤怒比疲劳更占上风,我要一直找下去,直到找到为止,如果找不到,我宁可找一夜。

    找到晚上九点半的时候,我找到了。

    是在一家叫同心的宾馆。

    好好好,居然还住到同心宾馆。

    他们住506,我一步步往上走着,我没力气了,五六个小时了,我不吃不喝,我一直在找。

    我快瘫了,我一边走,腿一边发软,我骂着,冯小唐,如果你到九点半还在她的房间,如果你和她真有什么,我就会杀了你。

    到了506,我敲着门。

    举起手的刹那,我手有些颤抖。

    后来冯小唐告诉我,我脸如土灰,披头散发,他说,他真是见到了真正的泼妇什么样了。

    但没有人给我开门。

    我开始疯狂地敲,我敲的声音极大,最后我嚷着:冯小唐,你给我滚出来!

    没有人理我。

    我开始用脚踹门,左邻右舍的人全出来看我:有病吧,疯了吧?楼层的服务员终于跑出来了,你干什么呀,再这样我们打110了。

    我找人!

    找什么人,他们好象出去了。

    出去了?

    就是说,他带着她去逛我们这个城市的风光了?就是说,他也让她坐在他的单车后面了?

    我颓然坐在506门口,挥挥手,别管我,我要等他们。

    他们是快十一点才回来的,当他们看到我时,我已经眼露凶光,冯小唐说,我那时的样子,好象要吃人。

    我们三个站着,我只对那个女的扫了一眼,就知道,她爱冯小唐,她是为他而来,而且,这是个地道的狐狸精,绝对的,尹瑟瑟说得对,她的确很漂亮,皮肤近乎透明。

    我只对冯小唐说了三个字:让她滚。

    冯小唐说,周七,你别胡来。

    让她,立刻滚。我说。我的声音都发着颤抖。

    我掏出打火机,你信吗,你如果不让她滚,我就把这房点了,你信吗?后来冯小唐说,他一开始陶醉于我的暴力爱情,觉得这是爱他,后来他怕了他躲了,他说,爱不起,他躲得起。

    冯小唐很尴尬。

第五部分 16。第一次(4)

    这个叫陈陈的女的背起包就往楼下跑,我轻轻地笑着,蔑视地说:不要脸。

    那是我和著名美女陈陈的第一次见面,后来,她考到南京找冯小唐,他们之间无限暧昧,这是后来我才知道的,我起初并不知道陈陈也考到了南京大学,当我发现他们在一个学校里时,我和疯子一样闹着。

    这次,冯小唐没有让她滚,而是对我说:周七,你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他对我说出这句话后,我和冯小唐就分手了。

    我想,两次结果,完全不一样,一次是她滚,一次是我滚。

    陈陈走了,我感觉浑身忽然软了,我不吃不喝找了五六个小时了,我一点力气没有了,我低血糖了,在我眼前一黑时,冯小唐抱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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