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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只名叫笨笨的狗-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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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跟我回家吧
坐在网吧倒数第二排最靠窗的位置,写着不成曲调的句子,想用自己的方式缅怀我们的曾经。可是,不管怎样用心,依然拼凑不出完整。

  这曾经是你最喜欢的座位。如今,我坐在这里,恰巧可以看见对面咖啡屋的你们。

  莫不是那样气质优雅的女子,怎能配得上你。

  终于泣不成声。

  在你离开后的第29天,我的世界还是坍塌了。

  阳光撒满小镇的午后,这样一个初夏。

  背靠着广场东边的那棵大榕树,不想睁开眼睛。

  看不见未来,便看不见忧伤。

  十年之前,树没有这么大,我们也还是孩子。调皮的我们,总不听大人的劝告,喜欢爬树,像个野孩子。张开眼睛,看得见缓缓流过的溪水,闭上双眼,听得到鸟儿歌唱,嗅得到栀子花的味道。

  我依稀记得,那个夏日的午后,有着明亮眼眸的男孩,微微嘴角上扬,说,不管多久,我们都在要一起,好不好?

  十年光阴一晃而过,多么讽刺的约定。

  凌轩。是不是我们靠得太近,忘记了。

  我终于不那么执着。不管是儿时跟在你屁股后面的小丫头,还是如今默默守在你身后的我,对你来说,都已经不再重要。

  那么,我该微笑还是悲伤?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晚霞漫天。小镇早已不复当年的宁静,我讨厌这样的改变。如果没有这些年的变化,某些人是不是不会走远?

  某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仿佛在告戒,不要自欺欺人。

  看着他龇牙咧嘴的仿若微笑,眼里的忧伤,却那么得令人生疼。

  笨笨。

  你是不是也被人抛弃了呢?

  我轻轻地抱起它。

  不要害怕。

  跟我回家吧。

笨笨,是不是有人曾经很爱你
姓名:萧若云

  性别:女

  年龄:17

  特长:钢琴、芭蕾舞

  兴趣爱好:养鱼、逛街、唱歌、跳舞、听音乐

  最喜欢的动物:猫

  最讨厌的动物:狗

  她是这个学期高一的新生,品学兼优,人长的漂亮,几乎完美了。据我调查,每个星期天,她都会在2号街的街角咖啡屋呆一个下午。

  当翎子把一堆资料摊在桌上的时候,我正盘腿做在电脑前码字。把“芙蕖”打成了“馥郁”。然后,若无其事的抬头,庸懒的靠着电脑椅,转了半个圈。笨笨跳了上来,窝进我的怀里。

  麴祯甄,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傻?现在大家都在传,她是校草的女朋友。

  可是,凌轩的女朋友不是你么?

  好啦,翎子。我没事,凌轩从来都不是我的男朋友,他的女朋友是谁我也不想关心。他只不过是我的青梅竹马罢了。

  翎子没有再说什么,她带走了那些伤人的资料。我知道,她看见了我自欺欺人背后的悲伤。她知道凌轩对我有多重,至始至终没有变过。

  鼻子酸酸的,是因为心里酸酸的。把头埋进笨笨雪白的毛里,脸上痒痒的感觉很舒服,似乎忘记了心里的疼。

  笨笨,你的狗牌很漂亮呢。

  “笨笨”是谁给你取的名字?

  是不是也有人曾经很爱你?

笨笨,你也讨厌她么
落日把石子路染成了金黄色,洋洋洒洒,温暖如冬。翎子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会觉得“温暖如冬”,她认为“温暖”这个词是专属于春天的。我没有告诉她的是,春天的温暖,措手可得,就如伸手就能触碰的幸福,因为习惯了,便忘记了珍惜。反而冬日的温暖,才更显得珍贵。

  很久没有来这里了。

  黄昏会把一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容易让人觉得孤独。

  两排的法国梧桐,繁茂的枝桠,掩盖了城市的浮夸。我渐渐习惯了这样虚伪的宁静。

  笨笨,还好有你陪我散步。

  在这里遇到凌轩,并不意外。我们曾经……突然想不起来了,也许,我们曾经一起散步,一起逛街,一起逃课,一起喝奶茶……但这些似乎都与爱情无关。

  你说,祯甄,这么巧,在这里都能遇见你,真是有缘啊。然后你欢欣雀跃的给我介绍萧若云,你的女朋友。依然象个孩子。

  你说,若云,这是我的青梅竹马,麴祯甄。只是青梅竹马吗?从你口中说出,不过如此。

  我打趣道,若云很漂亮呢,你的眼光真不错哦!除了这些,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我们变得陌生了,也许迟钝的你没有察觉。

  天气很热,若云说她想吃上口爱巧克力甜筒。她问我要吃什么,你说,她最爱上口爱罗曼思。我以为你已经忘记了。

  若云就这样,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现在凌轩是我的男朋友,不管他以前和你是什么关系,我都希望你可以离他远一点。

  就象电视剧里的坏女人一样。我丝毫不觉得她哪里善良可人,现在,我一点也不喜欢她了。

  我和他以前没有关系,现在没有关系,以后也不会有关系的,你尽管放心好了。

  突然觉得好悲伤,心里闷闷的,却哭不出来。

  笨笨不停地朝着她大吼大叫,像是在宣泄我的不平。其实,笨笨,我没有怨恨她呢,只是觉得不值得。我们谁与谁,都不值得。

  没有等到凌轩的上口爱罗曼思,我已带着笨笨离开。

  笨笨,你怎么对若云那么凶呢?你是不是也很讨厌她?

笨笨,我遇见了一个和你很像的人
温暖的午后,街角咖啡屋,我就这样鬼使神差的走了进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我从来不喝咖啡,不知道该点些什么。就是在这样茫然的时候,遇见了荏苒。

  卡布其诺。我只知道这样一种咖啡。

  荏苒说,卡布其诺谁都知道,你点这个太没创意了,俗啊。

  然后,我抬头,看见了身着蓝色围裙的男孩,有着如冬日温暖般的笑脸,丝毫没有讽刺的味道,反而令人觉得亲切。那笑眼好像笨笨,不经意察觉的一丝忧伤。

  蓝山:酸味、甜味、苦味基本调合的比较匀。

  摩卡:1/3浓缩、1/3热巧克力和1/3牛奶泡沫,最后再撒上巧克力粉。

  拿铁:1/4的浓缩咖啡、2/4的牛奶、1/4的奶泡,牛奶味道特别重,端上来会像彩虹鸡尾酒一样有层次。味道比较适合女孩子。

  爱尔兰咖啡:爱尔兰威士忌加方糖;酒精灯烧化后倒入咖啡和鲜奶油。追求品位和与众不同的小女生会喜欢这款。

  最后,他说,女孩子喝咖啡对皮肤不好,然后给我调了一杯奶茶。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咖啡屋会请他这样的伙计,他笑着告诉我,这是他的咖啡屋。他说我们同校,你可以叫我学长哦。我很纳闷,为什么他会知道。

  他带我参观了咖啡屋以及他的小窝,其实就是这家店的员工休息室,两张沙发,一只茶几,一张折叠床,简陋的可以。他说,他没有家。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男孩身后背负了怎样的一段过去,每个人的心伤都那么疼,我不敢问。

  我和他讲凌轩的事,像老朋友一样的聊天。 

  他让我抬头看看蓝天,一本正经地和我说,白云从不向天空承诺去留;却朝夕相伴;风景从不向眼睛说出永恒;却始终美丽。他真的很不适合装严肃,我就这样笑了。

  5月14日,这一天很Sunshine。

  笨笨,我在这一天,遇见了一个和你很像的人。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笨笨,你不专一
荏苒是个很特别的男孩,和他在一起,光阴真的就变得荏苒了。

  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我和翎子又都不会做饭,整个月吃泡面的日子实在是太悲惨了。这样的生活,持续到荏苒出现宣告结束。荏苒的厨艺很好,自从他住进了我家后,翎子几乎天天跑过来蹭饭吃。这样的日子简单、快乐。

  我知道,翎子喜欢荏苒,她还说以后一定要找个像他一样的男朋友。我笑她傻,如果想找,直接找荏苒就可以了啊。她说,荏苒不行,他已经名草有主啦。荏苒的心里有个女孩,他说,那是个秘密。

  荏苒现在住的那个房间,曾经是特别留给凌轩的,那里的布置还是原来他喜欢的样子。因为两家是世交的关系,他来我家玩得忘记回家的时候就会住在那里,不过,那似乎是小时候的事情了。

  我没有想到会有别的人住进那个房间。

  最初,荏苒只想找个地方栖身,而我,则是想告别叫外买、吃泡面的日子而已。如今,已经习惯了他在这个房子里忙碌的身影。

  笨笨很喜欢他,每天都会在门口迎接他回来,平时也喜欢赖在他的怀里撒娇,最近情况更加严重,他还钻进荏苒的被窝里和他一起睡觉。

  我说,我吃醋了,荏苒,你要把笨笨还给我。

  他说,笨笨本来就是我的,狗也有狗权,你要让他自己选择。

  笨笨,乖,过来,不要被他给骗了。可是,笨笨死死拽着荏苒的脚,丝毫没有要过来的意思,看着他们两那一副得意的神情,我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笨笨,你实在是太不专一啦!

笨笨,我是不是很傻
翎子自作主张的给我报名参加了“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据她的解释就是觉得我生活太过平庸单调,要给我出彩的机会。最后我们采取表决制度,荏苒、笨笨站在她那边,我以三对一反对无效。

  唱歌对我来说并不是件问难的事情,糟糕的是,我在最后决赛的时候遇到的对手是若云。好几次我都想逃跑,是荏苒把我抓了回来,他拍拍我的头,说,该面对的总要去面对,我相信,你可以的。

  当我站在台上的时候,音乐坏了,一切都乱套了,我不知该如何是好。

  是荏苒走上台来,给了我一个拥抱,在我耳边轻轻说了声“加油”。我才重拾了勇气,那一刻,无所畏惧。

  我清唱了一首梁静茹的《我还记得》,因为我还记得那年倾盆大雨,狼狈奔跑穿越几条街,握紧的双手,为爱的不顾一切;因为我还记得那年你的声音,耳边回荡那一句誓言,你吻我的脸,都是我心中收藏一生的快乐。

  我相信这一切,凌轩也还记得。而我唱这首歌的目的,是决定要去体验真实人生的残缺,给我们之间画个句号。

  所以,当翎子告诉我,是若云动了手脚害我的音乐放不出来的时候,我没有生气。因为,那已经不重要了。

  下台后的第一个想见的人便是荏苒,我从来没有那么强烈的想见一个人,可是,我到处找不到他。他也没有回家。我是一路跟着笨笨才在大榕树下发现他的。

  我们就这样并肩坐着。他告诉我关于她的那个秘密,那个他心里的女孩。他说当他带着笨笨离家出走的时候,在这棵树下遇见了一个女孩,她对笨笨说,我们回家吧。当时,我就决定尊重笨笨的选择,跟她回家。

  累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膀,夜幕下看上去像对亲密的恋人。

  我问他,那是笨笨的选择,不算,你的选择是什么?

  荏苒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那凌轩呢,你还喜欢他吗?

  不知道。我这么回答的时候看见了他眼中微微的疼,其实,我只想逗逗他。

  但是,我知道,现在对我来说,你比他更重要。

  荏苒缓缓把手绕过我头,轻轻搭在我的肩膀上,这个姿势,很幸福,温暖的幸福。

  笨笨,我是不是很傻,莫名其妙的就把你主人带回家了。

笨笨,是时候说再见了
翎子很愤愤不平,她说我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当然,她还不知道荏苒心里的女孩就是我。我们的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除了我变成荏苒女朋友以外。

  凌轩来找过我,他说,他和若云分手了;他说,她只不过想当校草的女朋友;他说,他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事;他说,他突然觉得没有我的世界不一样了……我说,够了,不要再说了,已经晚了。然后他看见了住在我家的荏苒,便没有再说什么。

  为什么人总要在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呢?荏苒说,那是因为越容易得到的幸福越容易失去。

  我就问他,我是不是也很容易失去你?

  他说,不会。因为笨笨很喜欢你。

  他很少说关于他的事,以及他的家人,甚至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

  我很不安,这种感觉在我无意中看见他和若云一起狂街的时候,结束了。

  他说他在学校补课。他欺骗了我。

  翎子说,你应该找他问清楚的。

  我很害怕,如果要面对失去他的话,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匆匆回家收拾了行李,最终,我选择逃避。

  那么,笨笨,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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