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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燕姿时代-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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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晚我都会去学声乐或是钢琴,声乐是主修,钢琴附修,同样要考。小微就是固定的每天晚上去画室画画。因为学声乐规定要空腹学,所以到学声乐的时候,我总是傍晚一放学就去,学完两个小时再回来吃饭。 

  老师家有一面很大的镜子,像练舞蹈的镜子,但是现在用来给我们对口型。我学的是美声,张口一唱就是低低的声音,我是唱中音的,老师边弹琴我边唱,时不时的老师就停下来纠正我的发音,我总是把音唱的很乱,惹得声乐老师很不高兴,频频的摇头。我不知道,艺术这条路是否能够让我顺利的上大学,我只知道,从我选择靠艺术来逃掉另我发怵的数学的时候,我就必须得很努力的学下去。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第六章
刻下来的幸福时光(2)

  回房子的时候要走那条长远没有尽头的小马路,我打着小手电照亮前方。路没有尽头,可我还是必须向前走,我走在路上,不停的唱歌,唱一些我喜欢的歌,绝不是美声,也绝用不到那么多复杂的发音,就是单纯的唱,一直唱到我住的房子前。 
  推开木门的时候,常常会让门板上粗糙的木头刮伤手,那双被教钢琴的老师说成是天生弹钢琴的手。我把刮伤的手放到水池里冲洗。我看不见水的颜色,只能听见流水哗啦啦的声音,像时间流淌过的寂寞的河,那么明显的刻在水中让水带走,仿若每天重复着的生活,不知道自己最终将会流到哪里?也不知道水是什么颜色,生活是什么颜色。 

  然后就在二楼客厅昏黄灯光下的角落里背整篇整篇的课文,背到自己的声音重复的回响在这个像容器的空间里,我就会厌倦的拿出CD来听音乐,边听边用我的笔记本电脑打大段大段的文字发给催稿的编辑。 

  我的钢琴放在大厅的正中央,爸爸特意从斯特·劳斯的钢琴专卖店给我买回来的,还没学琴之前,我留了很好看的指甲,涂上透明的指甲油泛出好看的颜色,学了琴之后,我剪掉了漂亮的指甲,放在太阳底下只有惨白的印记。 

  现在,我坐在钢琴前弹简单的曲子,黑白琴键的起伏都是时光的流逝,我用我的手指把这些时光都刻在琴键上,一点一点的刻上去。 

  小微画到近十点才回到房子里。到房子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断的改画,认真恬静的表情。 

  她画了许多的水粉画,都把它们堆在房间的书桌上,色彩鲜明,我总是希望小微能把这些画用框裱起来挂在客厅,可是她却从不这样做,她说,这些水粉画是很容易掉色的,时间一长就没有现在的效果了。我听了,拿着画点头,一幅一幅仔细的看,抚摩过去,少许的水粉就会落在我的手上。 

  时光就这样过去了,在小微的画笔中一点一点的过去了。她只是把时光都刻在这样的画上,一幅幅容易脱落色彩的画上,一点一点的刻上去。 

  我们之所以会喜欢有时光印记的房子,因为它能带给我们岁月的感觉,时光有时候过的太快了,我们什么也没感觉到它就一晃而过,我们害怕高考的来临也会像这感觉一样,尽管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我们仍然孤独的害怕着。 

  在学校的教室里一遍一遍的做题,大段大段的背书,应付一大堆的作业,扯下增长迅猛的头发,我们不语,但我们的内心在强烈的挣扎,时间没有给我们选择的权利,只给了我们时光的痕迹,它让我们用手去刻出来,一点一点的刻出来,不管刻出来的是什么。 

  大考后的天气是云淡风清的,我和小微学会在校园里散步,看柔和的风从我们的眼前掠过,惊愕的想起大张大张的试卷,和我们两个共同期望的大学,似乎很远又似乎很近。 

  小微带着我再次踩在通往文学社的楼梯的时候,我们一起听着熟悉的嘎吱声,蓦的明白高二那年踩在上面时不明白的一切,这声音就是我和小微高三生活的痛苦呻吟,是一切紧张生活的征兆,我们踩在上面,听见自己痛苦的声音,把自己的痛苦刻在上面,一点一点的刻上去。 

  孤独的时候,我会放下手中的一切让自己像头蜘蛛一样趴在网上,来回的爬行在各个网站之间。和一个大我7岁的编辑谈我现在的生活,我说,我不知道我每天一点一点刻下来的时光是怎样的时光,我有时甚至会感到我的生活没有尽头,只是在一点点的流过。他没说话,给了我一个论坛的地址。 

  进入的时候,我清楚的看见这个论坛的名字叫“刻下来的幸福时光”,是四维论坛的名字,粉红色的一片,洋溢着幸福的色彩。 

  我在电脑屏幕前,幸福的微笑,心里一片倘然。 

  我仍然和小微一起住在这栋印有时光印记的房子里。 

  我们认真的做题,认真的背书,认真的学自己的艺术。 

  不再茫然,不再孤独,不再害怕。 

  小微说,这是一栋度满了岁月痕迹的古老的房子。 

  我说,这是一栋门板粗糙能刮伤手的房子。 

  我们一起说,这是一栋能把幸福时光刻下来的房子。 

第六章
回不去了(1)

  (一)一直不愿意来上海,来上海这样一个繁华的大都市。 
  但是暑假的时候我还是来了,是母亲逼着我来的。 

  父母离婚后父亲答应兑现的生活费已经一年都没着落了,我打电话去,他也总是说忙,没空,这样一拖再拖就拖了一年。 

  母亲没办法了,就叫我去上海问父亲要,还申明,如果我要不回来,也就不用回来了。 

  我只有去了,不去,我的暑假就要活在母亲的责骂声中,我会发疯的。 

  我一个人上的火车,到的时候是傍晚,下火车,爸爸说在外面等我,也没说是哪个站,我就往人少的北门走,结果我没看到爸爸,我打电话给他,他骂我是猪头,我呆呆的没应他,等他骂够了,我说,你可以来接我了吧?我的硬币只剩最后一个了,再骂我也没钱让你骂了。他说,那你就站在那里等我,不要再动了。我说知道了后就挂上电话。 

  背着包站在出站口旁边,天空开始微微下起小雨,和各色的光交合成另一种景,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人遗弃的小猫,可怜兮兮的在等人同情。 

  爸爸来了,开着他的奥迪,开车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伯伯,他有一张亲切的脸。爸爸下了车边往我这走边说,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笨,你不会看哪人多就往哪走吗?真想不明白我怎么会生你这么笨的女儿,说完就牵起我的手和我一起上车。我把手狠狠的抽出来,坐到前面去,爸爸楞了一会儿,坐在了后面。这下他没有说话了,我看着车窗外的景象,和我去年来时又不一样,又变了许多,但依然是那么繁华、喧嚣,充满了诱惑、充满了色彩,让所有人都向往的色彩,也许这就是吸引很多人来上海的地方,它的色彩是要人去体会的,每个人所需要的不同,色彩也就不同,但他们都相信这样的大都市可以给他们他们想要的东西,所以来的人多了,时间长了,就构筑了永不褪色的上海,并且继续吸引着无数的人。 

  回到爸爸居住的地方,也可以说是他的家,只是他的,不是我的,这个家有他的孩子,他漂亮的老婆,和带他儿子的保姆。我在爸爸面前叫他漂亮的老婆叫阿姨,叫他的儿子叫宝宝,爸爸满意的点点头,我在他眼里虽然笨得没办法,但至少我还是乖巧的。 

  吃完饭,洗洗澡,我就躲进他们为我准备的房间,说实话条件挺好,有空调有电话有电脑还可以上网,躺在床上,抬头看天花板,雪白的一片,这时我听到一阵悠扬的钢琴声传来,我想起家里的那架电子琴,是我初一那年爸爸送给我的迟到的生日礼物,我是一个很浪费的人,喜欢买一些昂贵又不切实际的东西,我知道爸爸他买的起,我要他就会买,事实也确实如此,他带我到斯特·劳斯的钢琴专卖店买了一架娅玛哈的电子琴,三千多,买给我算是糟蹋了,至今我也只会弹类似《很久很久以前》这样简单的曲,爸爸知道的,可他买的时候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他说,这叫该花的一分都不少,不该花的一分也不给出,我就不明白了,他给我买个电子琴都不眨一下眼,为什么给个500的生活费就是不行呢? 

  这就是大人,他们的游戏规则,我们做孩子的是不会懂的。 

第六章
回不去了(2)

  (二) 
  来上海好几天了,渐渐习惯这的生活。我住在卢湾区的一个公寓里。早晨我很早起来,宝宝也起来,这孩子总是迟睡早起的,一点都不像1岁的孩子。我会把小保姆煮的饭,再放锅里煮,让米一粒变成两粒,两粒变成三粒……直到它变成一锅糊糊,成粘稠状的物体,我就舀起来吃,起初爸爸漂亮的老婆看了还会很恐惧的说,小可,你怎么把饭弄成这样?我说这样好吃。她就摇头,和我爸低语,估计是问我有没有毛病什么的。很快,她也就习惯了。爸爸是从不吃早饭的,宝宝和小保姆在我之前吃完,她呢?早晨改吃面包和牛奶了,所以也就没人阻止我把饭弄成人见人怕的样子。爸爸的漂亮老婆在出门前,一定会把自己画得漂漂亮亮的,这全归功于她每天晚上都去学的美容美姿课。画完妆后,那就活脱脱一个绝世美女,哎!现在的人,有几张是真实的脸啊! 

  爸爸走后,他漂亮老婆也走了,200平方的大房子,只留下三个人,爸爸说了,如果我无聊可以自己出去玩,只要别走丢就好了,我也曾经尝试的走出去,走到楼下看到路口的牌子——丽园路,想七想八走了好几条街,发现自己真的迷路了,又只好往回走,走来走去,都走不回去,只好向路边的人打听,他们几乎都是同一种神情,很轻蔑的看看你,问,你是外地的吧!我说是,他们则意味深长的看你一眼,再给你指路,让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彻彻底底的乡下人,之后,好几天没走出这条街。 

  无聊的不行,就在房间里上网,在虚幻的世界,认识了一个叫咖啡杯的人,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我不太喜欢聊天,聊天是很无聊的事,现在我很无聊,我也只能选择聊天。聊了很久,他才问我是哪的?我说我是福建的,但现在在上海。他很激动,说他也在上海,还问我能不能见面。我立刻想到的是,见光死。我回答他说,现在吗?没空,等什么时候有空了再说。他说,那我等你有空。我说,你是一个很执著的人。他说算是吧!我说,我要走了,88。他留了电话给我,说,你什么时候想见我了就打电话给我。我没回复他,安静的下线。 

  爸爸回来了,带了肯德基给我吃,一个汉堡,两个鸡翅,一杯冰红茶。我诧异的抬头看爸爸,我问,你还记得我的爱好?爸爸揉揉我的头说,记得啊!本来还有两个冰淇淋,可惜会化就没买了。我拿起汉堡咬了一口,眼睛湿湿的。我记得以前来上海,爸爸常带我去吃肯德基,我每次都是点一个汉堡,两个鸡翅,一杯冰红茶,两个冰淇淋,爸爸和我点的一样。但他总是比我早吃完,那时候是常吃的,因为那时住在徐家汇那家肯德基对面的小巷子里的一个刚停办的幼儿园内,那里住了几户人,养了很多狗,我常帮狗洗澡,也常听父母的争吵,静静的看着他们,像在看电视剧一样。于是父母都忙着吵,没人给我煮饭,我就常常问爸爸要钱跑到对面的肯德基去吃。 

  都只是往事了,提了,也回不去了,我也不想回去,回去了也不能改变什么。 

第六章
回不去了(3)

  (三) 
  上海的夜晚总是很绚丽多彩,像一个妖娆的美丽少妇,风情万种,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你去拥抱她,没人能抗拒的了。我想起我居住的那个小城,南方的古老的小城,那里的人们安逸的生活着,但却仍然向往大都市的生活,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拥有这座城市,她吸引了太多的人,包括我的父亲,可是成功的人又有多少呢?父亲是成功的,在我看来,在很多人看来,他成功了,他拥有了自己的公司,拥有了他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子,还有漂亮的妻子,和一直都想要的儿子。可是他忘了,忘了这座小城中曾经陪着他一起度过艰苦岁月的女人,从他开始选择去上海的那天,他已经选择了忘记,人呐,有时候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曾经永恒的信念在现实面前都变得很脆弱。 

  在大人眼里我只是一个孩子,可谁想过他们给我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能承受的,说我是孩子,也许过于牵强了。 

  我今年18岁,在一所普通的高中读高二,成天混日子的那类人群,偶尔写一点东西,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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