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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他喜欢去酒吧;我偏偏只愿去咖啡厅,他要是说这件衣服好看,我穿着好,我偏偏就说最痛恨这种色……
老天哪!也不知过日子会把人过变态,还是跟他在一起让我变得如此变态,本来我也挺喜欢刘德华的,可是一听他说刘德华什么的,我就转身离开,好像刘德华这三个字都能把人熏臭一样,《太极旗飘扬》他鼓励骚动了好几天,要我看,说这片子好看,我故意放了五分钟,然后关机,说:这么闷,难看死了,气得他要吐血。
想一想俩个人过日子,不像是相亲相爱,更像是阵地争夺战,某个领地我退让了一点,他就进一点,我再退一点,他就再进一点,进到最后他便形成绝对的优势,然后一举拿下。某个方面如果我进步了,他便退一点,我再进一点,他再退一点,到了后来,此阵地被我攻夺下来,到了最后又成了我的地盘。说一件有意思的事,我们初认识的时候,他喜欢蓝色的衣服,但只要是他穿上蓝色的衣服我就打击他,或者表现不屑,时间久了,他受不了,问我喜欢啥色的,我就在逛商场的时候指点他诸如哪类色的,虽然每次是他陪我去买衣服,过了两三年以后,他检点衣柜,发现满柜子都是黑灰色的各式衣服,因为我一直暗示或明指我喜欢这些颜色。
我不知别的女人有没有做过这种小家子气的事,反正我做过好几次,那就是在深夜将自己的男人拒之门外。
最开始的状况是这样的,有一个周六他和他的一帮同事去外面喝酒,我在家里一个人睡不着,左等不回右等不回,于是便聚了一肚子怨气,好不容易定了神睡过去了,他却酒气哄哄地回来,最让人讨厌的是喝多了酒以后不像平时斯文沉稳,也不顾时间和人家的心情,坐在旁边唠叨个不停,想一想那时候我的火气多大啊,他说一句我就顶他一句,他说两句我返三句,也不顾夜深人静别人都在睡觉,他也不示弱,于是两个人吵了起来,从凌晨两点半一直吵到凌晨五点,把平时想都想不到的不满全都发泄出来,还各自言语恶毒,比如我说他古板得跟盖房的臭砖头一样,他说我东西乱放房间跟个狗窝一样;我说他长得又矮又丑,他说我不事修饰根本不像个女人;我说他很变态对家人小气对朋友大方,理由是我过生日他才花了两百块吃饭,他朋友的老婆过生日他送了五百块钱的红包,他说我喜欢浪费钱买一些根本就不用的小东西简直不像个过日子的女人;我说他唠唠叨叨跟个碎嘴婆一样,他说我愚蠢笨蛋不爱动脑子天下第一……
总之这些破事扯起来没完没了,无聊透顶,偏偏到此时不吐不快,到了早上他酒气快过了居然没事似地睡个天昏地暗,我却坐在那里想他的酒话直气得无语凝咽。
过了没一个星期,又出如此事件,凌晨一点多,他又喝多了回家来,我是一个睡眠很浅的人,有一点点响动就醒来,而且不轻易入眠,他见我瞪着愤怒的眼睛,便问我干吗不睡?我说都是你吵醒我的,我还怎么睡?
如此一来又爆发了争吵,直吵得天昏地暗、墙皮剥落、依然是老话题老毛病,不过是重复提起来,找更狠更过瘾的语言来刺激对方而已,吵到最后,我说我们分手吧,这样的日子烦死了,他说分手就分手,居然凌晨三点打电话给他老妈,说我们分手了,明天他就回香港,再也不回深圳了,我听到他老妈说了几句后啪的就把电话给挂了。
到了天亮,他又安心快乐地进入睡眠,醒来啥事都不记得,我可气得不行,把昨晚和那晚的事细细地说一遍,你知道他怎么回答,讶异地说:哦?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我讲过这些话?老婆,你原谅我嘛!平时我怕你,所以才在醉酒后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我能不原谅他吗?过了有近一个月,老毛病又犯了,再下一次,我干脆趁他还没回家,就把门给反锁了,那天晚上一点多钟听到他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但打不开,然后按门铃,当然是不响的,因为我提前就把门铃的话筒给摘了下来,最后听到他用手拍门,我当然装作没听见,直折腾了有半个钟,我听到他转身离开的声音,觉得自己很残忍,想开门把他叫进来,但一想到他进屋后跟我吵架伤感情的事,还有就是想刹一刹他的酒疯,还是硬下心肠回房睡觉,第二天八点多钟他回来,黑着脸问我为什么锁门,我冷冰冰地说:怕你回家发酒疯和我吵架,扰得左邻右舍睡不着觉。
他不做声,也不敢发脾气,好了一段时间,如此以后有三四次我都铁着心肠将他锁在门外,终于时间久了,他知道喝多了酒回来就会进不了门,从此非常乖,如果不是拉着我一起陪着去玩,他喝夜酒必不会超过一点钟,万一哪一次感觉自己喝多了回来得太晚,就打电话给我,说他在哪个朋友家里睡。我也乐得清闲和安静,我甚至对于他可能留宿三陪小姐的家里的事都毫不在意和用心,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婚姻最终走向破裂的开始。
可能是阶级层次的缘故,他所打交道的那一帮人都不怎么长进,深圳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拼命地想存钱、进修、买大房子、买车、规划以后的日子,可是他所接触的那些人,我感觉的只有几个字,乐天知命,不思进取,及时寻乐。
我帮他列了一张单,周一到周五放工回家他主要做的事是:
1:看漫画书,黄玉朗的什么《天子如来神掌》、《龙虎斗》。
2:极没品味的杂志,比如《北行线》,十二元三本的《便利》、女性杂志《东方新地》。
3:看搞笑八卦节目,例如吴宗宪的,康康的,娱乐大搜查。
4:看一些无聊到极点的连续剧,比如《斗鱼》、《台湾花园》、《足球小将》、《西街三少年》、《浪漫满屋》、《还珠格格》……
周六到周日他要做的事是:
1:周六下午打保龄球,晚上去夜总会。
2:周日睡一天的觉,晚上去酒吧。
我问他:你多少年老做这样的事不烦吗?
这些几乎是弱智的,不动脑子的,完全消谴的,浪费时间的事情,他乐此不疲的做了这么多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他睁着眼睛好奇地问我:不做这些那做什么?
我希望他上进,比如说看看有关工作上的书,而不是这类浪费时间的东西;我希望他多一些健康的活动,而不是除了和他的一帮朋友去打保龄球或是去夜总会后就再也无事可干;我希望他机智一些,而不是遇到一些突发的小事就白痴一样地束手无策;我希望他能工作的更出色,而不是做了多年,依然只是个小公务员;我希望他像个真正的男人,把生活安排得更精彩一些,可是多年如一日,他如厕所里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永远不做一丝改变。
和香港人在一起的虚荣心和好奇过去了,看到这些现状,我常常在想,我要跟这样的人过一辈子吗?这样的生活让我不甘心,可是和他在一起已经这么久了,放弃了又着实困难,真所谓是:进也难退也难。于是我开动脑子想带动他进入我的生活,以后逢周六周日,我带上我的朋友来家里玩,拉他进我的朋友圈子,或是买一些我认为不错的碟及许多有意义的书,可是,书和碟打死他都不看,认为都太闷了,他甚至指着《卑微的神灵》对我说:这么厚的书?脑子有毛病才会看呢!真气得我想一拳打扁他。和我的朋友们见面的结果是,一两次的将就后,他就不再迁就我了,遇上我的朋友来,聊着聊着他就找个借口溜出去了,或是陪我的朋友吃完饭他买了单后就说自己约了朋友,要先行一步撤了。
至此,我们以后只好各自为政,他交他的朋友,我会我的朋友,他计划自己的周末节目,我打算我的假期休闲,井水不犯河水,时间久了,虽然相安无事,感情越发地淡了。
某一天夜里,我突然从恶梦里醒来,一头一脸的冷汗,我还听得见我梦里因恐惧而尖叫的声音,可是我忘记了我为什么而恐惧,窗外城市的夜灯照进来,我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瑟瑟发抖,到处都是寂寞苍白的声音,它们像冰冻过的潮水般涌来,漫遍我的全身,我只记得梦里有一句话:我三十岁了!我一无所有!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爱的人,躲藏在这个冷漠的城市,跟一个语言无法沟通的男人捆在一起过日子,我们看着对方,毫无感觉,各自想着自己的事,他进不到我的心里,我也不愿关注他在想些什么,我们从两个不同的城市汇聚到这里,不得不因为他的触角而收缩自己的触角,也不得不因为不同的习惯而彼此带气地忍让。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的事业,在一家不死不活的公司工作着,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情,说着大同小异的话,看着相同的却日渐呆板困顿的脸,为了一句毫不可笑的话扯住老脸假装笑得鲜花绽放,在路上故作姿态地昂着经过精心打扮的头,在会议室里一本正经地开会,心里却想着哪个经理的床上功夫可能更历害,哪个同事昨晚上有可能和爱人吵架,在漫漫的看不到边的明天里一日一日地消磨着自己。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的理想,我年少时,盼望着与自己真爱的人在一起,生个孩子,有自己的小房子,哪怕是租的也好,他每天去上班,早上起来给我一个甜蜜的吻,我帮他准备好领带和干净的鞋子,他走后,我在家里打扫,买菜做饭,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们的孩子——如果是男孩的话,我把他教育得聪明可爱,帅气得意,要是女孩的话,就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个迷人的小公主,逢年过节,我们一家去走亲访友,快乐美满。
是的,我三十岁了,没有自己的幸福,我要的东西那么远,远得我都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我明明白白地体会到,眼前的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它们拖垮我的意志,冲毁我的坚强,带走我的快乐,如一只只吃人的小蚂蚁,出奇不意地从每一个角落袭击我,让我伤痕累累却无计可施。
我三十岁了,身边的男人,一个香港男人,睡着了,很甜很深的梦,磨着牙,打着呼噜,他与我共同生活了这么多年,可是他对于我依然陌生,我甚至怀疑到底和他在一起是真实的存在,还是梦里的寂寞和孤独才是真实的存在,我们睡在一张床上,彼此可以拥有对方的身体,却毫不相干,心,那么远,犹如相隔千山万水,我们吃同样的晚餐,交流着并不难懂的话,有许多彼此认识的朋友,可是我们都一无所有,他并不拥有我,就像我从来没有拥有过他一样。
我看着身边熟睡的男人,无声地哭泣起来。
噩梦过后,我蔫了好几天,甚至想过是不是下定决心离开这个所谓的家,离开这个我越来越对他没感觉的男人,可是,我是一个懒惰的人,或者说,我是一个在下某个重要决定时,需要有人在身后用力推一把的女人,不然就得过且过,看起来日子不能像想象的那么好,也不是想象的那么坏,我又沉进了从前的生活。
然而结婚的事逼上前来。结婚的原因我做梦也没想到,是因为房产证的事。房子买了四年多,因为无良开发商的各种原因,一直没办下房产证,业主们很生气,联合起来出钱请律师打官司,终于惊动了某报,也惊动了主管部门,开始了正式办理房产证,但当时深圳办房证有这样一条规矩,就是未婚男女合资购房,房产证上不能写两个人的名字。
房子我们俩都出了钱,如果房产证上不写他的名字我会过意不去,可是我也出了那一大笔钱(我不是有钱人,也不是暴发户,那笔钱对于我这种拿死薪水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笔巨款),不写我的名字也很不甘心,为了房产证,我们不得不办结婚证。
那个时候,我心里已经不想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可是我又没有勇气离开,我三十一岁了,人老珠黄,脑子愚笨,胆子又小,而且,我一直并不是一个很自立的女人,不管什么时候,我习惯有个男人在身边,表示我是有依靠,和安全的——虽然他从来没有给我这些安全,和依赖感。或者说得更难听点,我是一个害怕孤独和寂寞的人。
所以,我在这种心理这种矛盾中强颜欢笑地办起了婚礼。
他从香港那边打来了寡佬证(单身证明),请了假拿上身份证与俺直飞江西,老妈老爸已见过他,也没什么意外,只是一些朋友听说我真的嫁给一个香港人,羡慕的羡慕,妒忌的妒忌,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是多么心不甘情不愿,但我也愿意相信这就是感情,或者说是现实生活,你二十三岁跟一个男人在一起,糊了七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