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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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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三章 … 激将法

孤儿“啪”的打了自己的头一下,这举动倒让站起身来的阿德斯大感意外。

这女人,有毛病没有?先是挖他出来,不顾死活的宣称他是她的奴隶;然后莫名其妙的从天而降,把他砸下了马;现在又来谈生意,不知道要让他去杀谁;现在还那么用力打自己的头,难道刚才给吓疯了吗?

不过――

“事情已经谈完,请离开石头城。”他居高临下。

“我千里迢迢赶来,可不是为了来专门觐见您的,事情还没谈,怎么能就走?”这破地方居然叫石头城,名子还真直接,和这个死奴隶男人一样,“我们甚至都没有谈过价钱。”

不理人。反而走下王座,向一侧小门走去。

“所谓谈生意,谈生意,不谈怎么有生意。”孤儿不死心的追上去,“你好歹给个价钱。”她一气之下也不用尊称了。

“同样的话,别让我说第二遍。”他走得虽然优雅舒缓,但人高腿长,孤儿还是要小跑才跟得上。

“你不喜欢和女人交易,可是和你交易的并不是女人啊。雇主是盈禄家族,只不过盈禄家的爵位恰巧是我继承了而已。哎呀!”孤儿的裙角刚才让那三个混蛋撕下了一条,此时她走得急,把自己给绊掉了,摔下时恰好抱住了前方阿德斯的脚,好像要亲人家的鞋子以示哀求一样,简直丢脸丢到家了。

她在现代时从没有拜倒在过西装裤下,没想到在异界却没出息到拜倒在马裤下,现代女性颜面何存?!

“女人,走开。”阿德斯倒没拔出脚,也没再把孤儿踢开,但显得很不耐烦。

“可是你要听我把话说完啊。”孤儿慌忙站起,样子虽然狼狈,却还努力保持镇静和尊严,“你是佣兵之王,而佣兵的天职就是战斗,你们是为战争而生,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此,不然你和你的人被封印了八百年,还复活干什么呢?”

阿德斯寒如冰刃的目光扫来,孤儿停住了话头。

这男人似乎被这话刺激到了,而她说这番话时狡猾的设下了圈套,从他的反应上来看,他和他的军队确实是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

真神奇啊!可他们又是为什么、被什么封印的呢?

“真的――被封印了八百年吗?”直到看到他的眼神,孤儿才敢百分百确定他就是阿德斯。接着,低头,对手指。

“再说起封印的事,杀了你。”

“好好,我不说。”孤儿举手投降,阿德斯肯开口就好,能说话就可以交流,能交流就有的谈,“我知道你以前拥有巨额财富,可是自从封――总之未必取的出来。”这句又是探试和套话,想知道是否真有驿马宝藏这回事?还想知道这宝藏是否还没有出土?她有没有得到的可能性?

“还有啊,听说你的军团在最强盛时,麾下有一万士兵、幻灵无数,可那天我瞧,大概只有五百士兵不到了。你这样的英雄人物,必须战无不胜,但要让神话继续,先决条件就是拥有大量的兵力。”她继续说,“你接受了我的雇佣,可以用盈禄家支付的金币去招兵买马,不久你的军团立即就会壮大,而我们盈禄家不过求个平安,谈成这笔生意对你和我都有好处,拒绝是不明智――那个――不必要的。”

阿德斯保持着沉默,不过略侧过脸看着孤儿,这肢体语言表明他在听。

于是孤儿连忙再度劝说,“还有啊,你的这个职业应该是很得罪人的,我是说,战败的一方应该会恨你吧。那你现在虽然还在修整期,也许他们的后代会乘虚而入想伤害你。你也知道有的人很看不开,仇恨会一代一代传下去,所以你的战力要快快提升,他们才不敢轻举妄动啊。”

说得不好!对阿德斯这样骄傲的人说这番话,一定会引起反弹。话一出口,孤儿就后悔了,眼前的高大男人不是常人,不能这样对待,她不该说话不经大脑的。

果然,阿德斯沉默了数秒后,冷声道,“进入大战马坡的人,除非捧着金币,否则,不过是增加死人的数目,有多少也是一样。你进门时没有看到护城河和吊桥是吧?”他突然问。

孤儿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只茫然的点了点头。

“原来那边有一条又宽又深的护城河,河底布满尖桩,可是后来死于城下的人太多了,清理起战场来太麻烦,只好用尸体来填河,上面铺上泥土和石子。”他说着,忽然俯下身来凑近孤儿的脸,左手食指还托着孤儿的下巴。

他凑得非常之近,近到他的呼吸搅进了她的,近到她又被那双冰蓝的眼睛所迷惑。

“伯爵小姐,你刚才进城门时,就是踩在无数的尸体之上,你有魔法,难道没感觉吗?”

这是他第一次说那么多字,也是第一次叫孤儿为伯爵小姐,可是孤儿却心里发寒。

这样残酷的话,他怎么能用这么平静的,甚至是温柔的语气说出来呢?人们叫他死神阿德斯,难道他真的对生命漠视如斯,杀人对他而言只是一场游戏吗?

看到孤儿略带惊恐的眼神,阿德直起身子,嘲讽的道,“离开石头城。”语毕转身就走,可他的手臂却被孤儿一把抓住。

他皱眉,可惜面具遮住了他的表情。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佣兵的生命就是战斗,佣兵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一群战士。”孤儿咬着牙让自己不露出恐惧来,勇敢的望着阿德斯的眼睛。因为她明白,只要她稍有软弱,这一趟就白来了,盈禄家和她就还是得不到最强有力的保护。钱是很重要的,但是没有力量守住钱,赚多少也是白搭。

“那怎样?”

“你为什么不接受我的邀请呢?”孤儿有些怕,可强迫自己的目光与阿德斯交接,“你离开了整整八百年,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魔法造成的,但是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每个人活在这世上都有使命,你有你的,我有我的,但你如果不融入现在的世界,何必复活呢?被埋在地底岂不是更清净?”

最后这句话说得很重,但她是有意如此,她在赌这激将法可以成功说服阿德斯接受提议。

她感觉他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瞬间变得坚硬如铁,感觉出他面具下那被冒犯的愤怒,可她还是紧拉着他的手臂不放。不是坚定,不是勇敢,是怕被他扔出去而下意识做出的动作。

她看到他刚才丢开那个肥胖的花白胡子是多么轻易,就像丢出去一只玩具沙皮狗。她也被踢飞过,不过那时候她落入溪水之中,没有受伤。现在走廊两侧全是石壁,真被扔出去,她的脑袋非得在灰石墙上洒豆腐脑不可。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四十四章 … 小恶魔

“五十万金币。”过了好半天,正当孤儿的硬撑已经到了极限,感觉这单雇佣生意谈不成,而且她很可能给剁碎了喂狼的时候,阿德斯突然僵硬的说出一句。

一时之间,她没有反应过来,深呼吸三次后才意识到,这是阿德斯同意了麾下的佣兵军团为盈禄家族服务,这个数目是他开出的价钱。

她目瞪口呆,不仅因为阿德斯居然点了头,还因为那个数字之庞大,远远超出了她的心理预期。她知道阿德斯军团的价码很高,做为一支所向披靡的无敌佣兵,而且还是那么讲信用的军团,高价也是应当的,毕竟人家是用生命保护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这个价位也太高了吧?!

盈禄家族在她的带领下成为塔撒大陆的首富,就算去年的生意超好,所收入的也不过百万金币,其他如孤傲、追风这样不善经营的家族,一年能收个十万金币就差不多了,阿德斯却狮子大开口要五十万,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她偷瞄了阿德斯一眼,见他根本没看她,身体僵硬而拒绝的姿态表明他在等待回答,但耐心不多,而她的双手还抓在他的手臂上。

跟这样的男人讨价还价是愚蠢之极的事,他的话没有虚头,说多少,就一定得是多少。也就是说,她要得到这队佣兵就非要付出这样的价钱。这――值得吗?

如果她花十万金币,就可以雇佣好多佣兵军团,可是他们绑在一起也比不上阿德斯军团,说不定遇到大难还会落跑,那她的钱不是打了水漂了吗?但是,阿德斯军团的光荣和战绩是八百年前的事,他们现在还是那只无敌之军吗?经过八百年沧桑岁月,假如铁军变菜头,她的钱也会打水漂。

好为难啊,似乎怎么选择也有把钱打水漂的风险,这简直是赌博性质的投资。早知道她不应该那么急,事先调查一下就好了,省得现在不上不下的难以决断。

她在犹豫,可是阿德斯的耐心已经告罄。

他略一用力,甩脱了孤儿的双手,“离开石头城。”他第三次说。

但孤儿第三次追上他,“好,我同意这个价钱!”她从牙齿缝蹦出这几个字,说得锥心泣血。这是仓促间的决定,没有理智的判断,只是凭感觉。就在阿德斯要离开的一刹那,成功与失败没有计算,只随便把钱扔到一方。

买定离手!但愿这死奴隶不要让她失望,这简直是豪赌,肉疼,心疼,好疼啊,疼得不得了!

阿德斯很意外。

他说出这个价钱就是换另一种方式拒绝,在他看来,没有女人有这样大的手笔。自从解开封印,他一路从鬼影森林回到大战马坡,途中也曾派人去打听过现在的局势,大略知道现在塔撒大陆上的十大家族继承人是谁,也知道这其中有一位女伯爵,据说是一位面貌迥异的异族美人,独一无二。

见到这位小姐的第一天,他与她相隔冰晶而望,因为初醒,他只记得她黑色中略带琥珀色的眼睛,他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倒景,而她的面貌却不记得了。只是他看到了她手下人衣服上的族徽,知道挖她出来的人就是盈禄家的女伯爵。

第二次,她从天而降,浑身泥土枯叶,蓬头垢面,唯有那又眼睛,让他猜到她是谁,当时他几乎以为这是上天诸神对他的惩罚。而这一次她反抗强暴,浑身上下依然又脏又乱又怪,脸上五颜六色,皮肤上还长出了魔法的尖刺。

他可没瞧出她有多美,塔撒大陆的美人标准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怪不得汉姆说她是疯波子。但奇怪的是她很有本事让他动气,先前她一直叫嚣他是她的奴隶,现在自动上门,希望能做他的雇主。

本该连城堡也不让她进的,但他忍不住有一丝好奇,想知道女人当家的家族能谈出什么生意来。而现在,她接受了他的出价,他就算再不愿,也绝不能拒绝,因为他言出必行。

“但是――”只听盈禄伯爵小姐开了口,他很希望是她反悔自己的冲动,但没想到她却说的是,“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个地方谈一下,生意虽然是承诺,但是也应该研究细节。”

阿德斯没有回话,只是沉默着转身大步离开,孤儿把这当做默许,紧紧跟上。她跟着他穿过一条条走廊,一阶阶楼梯和一个个门厅,好不容易进入一间大书房,孤儿已经气喘吁吁,而阿德斯则悠闲的自顾自倒了一杯葡萄酒,坐定。

他傲慢得像是十族之王,看不起女人且冷酷无情,指望他招待是痴人说梦,于是她干脆大方点,径自拉了把椅子,坐在他书桌的对面。心里有点怕他,却逼着自己勇敢,她是他的雇主,不是她的手下,不可能他坐在书桌后,而她站在他面前回话。

“我们来商定一下雇佣的内容和时间。”她开门见山,“五十万金币,买你三年的护卫服务。”

“一年。”

“两年?”

“一年。”

“那就一年。”

真过份哪,连个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简直是霸王条款。不过没关系,先答应他。运动有利于脑力活跃,她在奔跑着跟他来到书房的时候,已经想了些对策。五十万金币不是小数目,她不仅要再开发些新的商业项目,还要想办法在这群男人身上赚回来。

哼,想坑她?她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现代地球人的高智商!

对她的回答,阿德斯再次感到了意外,本来他以为这女人会死缠烂打的讨价还价,到时候他就可以把她扔出去。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这样干脆,真不知道她是钱多到不在乎,还是脑筋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你要听我的命令。”来了,女人开始提无理的要求。

“我只是负责护卫盈禄家族,除了战斗的事,你无权发号施令。”他冷冷拒绝,划清界限。

“那当然,我不会管你们其他事。”孤儿平静的设下圈套,“总之,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是这个意思吧?”

阿德斯怪异的看了孤儿一眼,长年训练而变得敏锐的神经意识到这是个陷阱,但这话从表面上没有任何问题,只得略想了想,点头。

“军粮你负责。”末了,他加了一句。

死奴隶,挺会做生意嘛。“好呀,不过只提供普通食物,我可不为你们饮酒作乐付一个铜板。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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