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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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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下那个女孩的资料。”

虽然声音很小,但本仙子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哼,居然有人起了贪心。等会让你们横着走路。

不过呢,这个收购员算是比较老实了,直接告诉我这是无价之宝,而不是花一两个小钱就吞掉,无商不奸这句话看来得改改了。

不过即然这块魔晶石卖不掉,我就得不到钱了,但是我还有办法。我把手伸进皮甲内部的口袋里,口袋里当然是空无一物,但我不是要拿东西,而是要借着皮甲挡住众人的视现,在手上偷偷聚集起一点点的火元素,马上就凝成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红色魔晶石,在魔晶石形成时,我故意加进了一丁点的灰尘,让晶石的纯底达不到百分之百。

我从皮甲中拿出那粒临时制做的火晶石,同时把那颗足球大小,一直吸引着众人贪婪目光的超级魔晶石收了起来。

“这颗小的魔晶石值多少钱?”

这时,贪婪的目光再次射向我手中魔晶石,这些人怎么这样……看到大的起贪心理所当然,但是这么小小的一颗也起贪心,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收购员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接过那颗只有花生米大小的魔晶石,闭上眼睛,用精神力伸入魔晶石内监定了一下:

“火属性,纯度百分之九十九,是极品魔石,价植六百万金币。”

身后传来一阵鼻子使劲吸入空气的声音,原来小小这么一颗也这么值钱,怪不得那些人的目光会这么贪婪。

“你要卖吗?”

“当然要卖。”

收购员马上飞快的操作起来,他的心里当然也乐开了花,像这种纯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魔晶石,经常都是有价无市,有钱也难买到,而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魔晶更是闻所未闻,当然,还有没先前那颗纯度百分之百、足球大小的那颗魔晶更具震撼。

我收回会员卡,乐悠悠的看着卡上金币后面的长达七位的数字,心里那个美呀!以后吃喝不愁了……不对,本仙子根本不用吃不用喝,吃喝不愁根本没吸引力,应该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嘿嘿!

我一转身打算离开公会,没想到这一转身又引来了众多惊艳的目光,整个公会的男性几乎都停止了呼吸,我满意的看了看四周,本仙子的魅力还是众生难挡的啊。直到我走出公会,才有人陆续回过神来。

“哇,那个女剑士好美……又有钱……”

“是啊是啊,要是谁能得到她,等于财色双收了。”

“大哥,我们去找她吧,那个女剑士就是前几天我对你说的新出现的美女。”

“那几个有名的花花公子追她去了,可别让他们先得手了。”

“快快,别让人抢先了。”

虽然我已经离开冒险者公会很远了,但里面的声音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仙人嘛,个个都有千里眼,顺风耳,不过他们说话的内容让我感到有些……原本我只是个穷仙女,虽然上一路上搭讪者不少,但像现在这样让冒险者公会“全体动员”还是第一次,就算在地球上这种大规模的“男生暴动”也仅有在情人节的时候会出现,可是现在不是情人节啊。看来还是金钱的魅力大。不过,多了这群“追仙族”,明知道可能会回到地球上那种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的日子,但我心里倒是挺高兴的,必竟这样生活才不会“单调”嘛。

自步出公会大门开始,就有好几批人一直盯着我,我走哪,他们也跟哪,不过他们的跟踪水平实在太臭了,比起间碟片警匪片里的跟踪情形,他们实在是菜鸟中的菜鸟,想不发现都难。

至少有二十人分成好几批跟着我,他们之间好像又互相监视,生怕谁先得手似的。人啊,为什么总是喜欢强占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呢。

我在城里转了三个小时,甩掉了不少尾巴,但是又是却又有不少人加入跟踪行列,以至于我身后那些探头探脑的人根本就有增无减。

“美丽的小姐,您孤身一人在外行走,不太安全吧,须要保镖吗?”

我正头疼要不要跑到小巷子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那些贪财之徒全部打晕,却高大魁梧的人挡在了我面前。

好高大的人啊,我打量着他,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身高至少有两米二吧,粗粗的眉毛,像关公一样的丹凤眼,直挺的鼻梁,一脸的胡子渣,头上戴着一顶皮帽,身上则披着一件伤痕累累的皮甲,背上背着一柄和他人差不多高的大剑,最让我在意的是,他身上的气味连离得好几米远的我都能闻得到,不知他几百年没洗澡了,气味都重成这样了,就算想有“男人味”也不能这样脏啊。

“我想我有自保的能力,不需要保镖。”

“你最好考虑清楚,我想提醒你,你身后可是跟了很多人呢。”

哼,说什么提醒呢,你的演技也太差劲了,明明是跟后面人一伙的,却要装成是“拔刀相助”的样子,当我是三岁儿童啊。

“人多又怎么样?大街上的人当然多了。再多一倍也不奇怪。”

我干脆假装根本不知道,绕过那位剑士,可是他却伸出手将我拦下:

“你已经把这座城走了两遍了,然到还要再走下去?”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们害的!”

剑士大叔苦笑了一下:

“原来你把我当成他们一伙的了,呵呵。”

他尴尬的笑了笑,没在阻拦,任由我离去。

哼,奸计被识破了还假装无辜,演技也太差了吧。

过了剑士大叔这一关,没向前走多远,背后突然响起急促的马蹄声,通过灵觉,发现身后有十几名骑手正策马快速冲来。咦,城里不是不许骑马的吗?

我正奇怪着呢,那些骑士就已经冲到我身边,为首的一名骑士竟然直冲我而来,想撞死我吗?不对,按他这个角度,应该是和我擦身而过,

那名骑手已经快到我跟前了,只见他身体微微下探,伸出手臂,这动作不会是想把我抓上马吧?以前我看古装片里骑兵抓人都是这个动作的。

看他那样子,当真是想抓我,本仙子哪有那么容易抓的?只是往边上移了一步,那位骑手的抓人行动就落空了,紧跟在他身后的骑手也重复着他的动作,但我哪有那么容易抓,左走几步右走几步,骑手们纷纷与我擦肩而过。咳咳,那些马扬起的灰尘好大,要不是本仙子百尘不染,现在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十几名骑手见同伴都没抓到人,纷纷勒住缰绳,让坐骑停在街道中央,骑手一共十七名,全部穿着轻型钢铠,腰上挂的不是刀就是剑,每匹马上还放有一张弓和一壶箭。

十七名骑手中的十六人下马,拔出刀剑,当然不是对付我的,他们把明晃晃的刀剑对准了在不远处跟踪我的冒险者。

坐在马上的那名骑手悠哉悠哉的晃到我面前,不过,他的长相实在是……一看就知道应该是“鼠辈”。他用目光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我:

“不错不错,没想到大陆上竟有这样的可人儿,还身负万金异宝,不错不错,带回去,我刚好缺个夫人。”

马上就有两名骑手想过来抓我,哼,他们这些家伙,肯定是以为我只是个见习剑士就好欺负。正当我准备出手教训他们的时候,几支利箭破空而来,袭向准备来抓我的两人,那两骑手明显是身经百战的好手,马上做出反应,由于没有盾牌,他们只得就地一派,躲开来袭的利箭,但还是有一人闪得慢了点,肩头中箭。

“谁,谁那么大胆子,敢和岚团做对!”

见有人坏事,骑手的头目,就是骑在马上的那位马上把目光投向房顶——那些利箭袭来的地方。

但当他看到街道两边的屋顶上密密麻麻全是弓箭手时,马上吓得面若死灰。

“呵呵,什么岚团,听都没听过,杀了吧。”

房顶上传出一个混厚的男声,我面前的这街道立即箭如雨下,那十七名骑手手忙脚乱的躲闪着,但箭太多了,转眼间地上就只剩下被射成刺猬的十七具尸体,而那些马也被射倒在地,挣扎着爬不起来。

见对手己除,远处的冒险者连气都不敢喘,屋顶上的人“哼”了一声,轻轻一跃,以一个潇洒的姿势轻飘飘的落在我面前,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多岁左右,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但他身上却没有武人所有的威猛气势,如果不是那身盔甲的话,看上去倒像是个年轻英俊的艺术家,不过穿着盔甲,从近三米高的房顶跃下,我又肯定他没有学过轻功,他还真有点厉害。

“美丽的小姐!”

这家伙居然单膝跪在我面前,一脸自信,低下头看着地板,他想做什么?

“让这些粗鲁马贼唐突佳人,是我的过错,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让宵小之辈进入您的视线范围之内,请让我——江月佣兵团的苍澜成为您的骑士吧。”

“你是想成为它的骑士吧。”

他的脸色马上变得很糟糕,他抬起头来,却看见我手中拿着一个足球大小的白色魔晶石,忍不住叫出声来:

“天哪,这就是那个纯度百分之百,体积超乎寻常还是罕见的光属性无价魔晶?”

“是啊,它是不是比我更漂亮?你是想当它的骑士,保护它终身吧,或者,你想拿它去买一座大城市,或是一个国家。”

我若无其事的把那颗价值连城的魔晶在左右手之间丢来丢去,晶石散出发淡淡的白色光芒,吸引着无数贪婪的眼球,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一瞬间,无数的贪婪,几乎把我和晶石重重包围,随时都可能把我撕碎,抢走魔晶。

“魔晶虽是无价之宝,但它和您一比,就成了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我想我被您迷住了,我美丽的公主。”

好浪漫的表白,在地球上的时候也有几个西方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和他不同,那些西方人都是拿着钻石开着名车之类,接着说那些东西和我一比都没了价值。可是现在拿着“宝石”的人是我,这家伙两手空空也学别人表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更何况,他的目光一直都在我和魔晶石之间移来移去的,明白着,这石头对他的吸引力还是挺大的,说不定下一秒他就会杀人夺石。

“我不是公主,公主的命运常常都是很凄惨的,因为政治被逼着嫁给不喜欢的人,我的运气可没那么差劲。”

说话间,我把魔晶石重新收回空间袋,环视了四周房顶上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然后低下头,对着还单日膝跪在地上,自称苍澜的人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这个笑容的杀伤力足够让人迷失一阵子的。果然,苍澜彻底被我的笑容迷住,嘴巴半张着,露出痴迷般的神情。

“你去死吧!”

一个侧踢直踢那位痴人的下巴,把那位还没回过神来的男人踢出两米多远,然后转身就跑。我的目标是——路边的小巷子,只要进了巷子,就算在里面杀得天昏地暗,也没人知道我的真实底细,一定会以为是别人下的手。当我刚转身跑出没几米远,就听房顶有人叫了一声:

“放箭”

然后就听到身后就传来苍澜的歇斯底里的大叫:

“不要,不要放!”

但是迟了,弓弦响起,近百支箭矢划破空气向我袭来,开什么玩笑,只不过踢了那家伙一脚,就要我的命,把我射成刺猬,过分,必须严厉惩罚!

以我被仙灵之气和真气强化的肉体,就算不用护身罡气,刀剑及体也伤不了我一根头发,但我还是怒了,要是我是普通人,那不是要死了吗。我连忙停下脚步,转身的同时伸出手,把那些从四面八方射来的利箭全部抓在手里并反射回去,哪来的就回哪去。在场众人本以为我必死无疑,只看到我一动,眼睛一花,那些箭就重新反射回去,不差分毫的射断一张张强弓,再刺入弓箭手的肩头,一声声惨叫响起,四周屋顶上的弓箭手们全都倒在房顶挣扎着,每个人的肩头都中了一支箭——那支原本是他们的箭,虽然满屋顶都是伤员,血流成河,但却没人因此丧命,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抓住秦琳!”

远处那些本以为没机会、却又不舍得离去的冒险者见危机以除,全都一窝蜂的冲来。不会吧,看那架势,他们想在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啊!还是先走吧。

按原计划,我“慢吞吞的”步入街边小巷,那些冒险者全都哇哇乱叫着冲了进去。

好了,现在进行计划第二步,我找了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拿了张黄纸,折成人形,将法力注入纸人内部,再将纸人丢出。当纸人落在地面时,一个与我一模一模的“秦琳”出现了,同样的发型,同样的长相,同样穿着崭新的皮甲,只是面无表情,眼瞳内没有一丝灵性,看上去就像是活死人,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傀儡。

这是用道术中的符人分影术造出来的傀儡,很容易就会被人看出是个假人,而实傀儡的实力也不强,不像仙术制造出的傀儡,活灵活现,甚至还会和人谈天说地,和真人没什么两样,仙术傀儡的力量也直逼仙人。可是,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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