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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亲保卫战-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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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阊Ш茫鉚M就是不懂,还去搞广州妞,我给你说过无数话,你就TM知道这个,还说我是种猪呢,你想想你是个啥?
 这个人迟早是你的,将来哪怕不是了,你睡了她也不亏。就冲那天在歌厅那一巴掌,我敢保证,只要你有话好说,连哄带骗,梁丽霞肯定愿意和你睡。你TM别动不动就二百五,人家不愿意还硬来,老子识字没几个,什么是犯法的可全都懂。
 你回去好好想想,剩下没几天了,抓紧时间把梁丽霞睡了。”
 我崇拜又感激地看着这个烂人,觉得他虽然两次出的馊主意都一回事,但却赛过诸葛亮。
 睡了梁丽霞,救我妈的命!

第五十二节(第2季)
 
一个山村一对老夫妇很害怕:西厢房的电灯总是半夜自己亮一会灭一会。村里都说他们家闹鬼,连驱鬼法师来了,都没能奏效。
这可咋办呢?
……
 是啊,咋回事呢?我憋着一泡尿,任凭厨房小砂锅里的中药熬到咕嘟咕嘟响,就是不想离开沙发,想知道结局。连广告带主持人废话,这个鬼故事讲了快TM一个小时了,搞得我又害怕又想知道结局。
 终于,公布原因了:经过专家考察分析,老夫妇家里的电灯开关年久失修,保险接触不良……
 你妈的B!我起身赶紧去撒尿,然后给我妈端药喝。《走进科学》也进入我的黑名单,以后央视的节目我只看《动物世界》了。
 我在家里足足一星期没出门,每天除了给妈妈熬药,做饭洗衣服,就是看电视。我的逻辑极其混账,以为和梁丽霞XXOO了,我妈的病就会好转。
 那天我和妈说,我和梁丽霞好上了,您就放心吧。我妈却说,除非你把梁丽霞娶过了门,不然心中一口气始终憋闷着,难受!我妈说,大衣柜里早就准备好了绸缎被褥,按照当地风俗,她早就做了我们结婚的准备,万事俱备,只欠梁丽霞。
 我哥结婚的时候刚满20周岁,我姐嫁人22,已经被人家叫成老姑娘了,时代在发展,老家的习俗没有变。我是我妈心头的肉,只要这块肉没能安定下来,她就一天到晚瞎琢磨。老梁的翻脸无情把她伤得太重,但是她却对梁丽霞念念不忘,我对她这种不到黄河心不死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天下如此之大,她眼里只有一个梁丽霞。
 父母的心思其实好猜得很,养育儿女,如果不让他们在自己预定的时间各自成家,就如同养了一圈生猪错过膘肥肚圆的时候出圈,那就砸手里了。
 我暗暗苦笑,我那可怜的老妈算是钻进牛角尖了,只认这么个儿媳妇,她的要求恐怕我真的做不到。
 刘备有个诸葛亮,孙权有个周瑜,我有个冬生。从初中开始,我就好比是猪头小队长,带领一帮小鱼小虾在街头晃荡,冬生一直充当狗头军师的角色。他给我出过的馊主意堆起来比煤矿里的煤山都高,其中包括把铁丝弄成圆圈当游戏币使,进城看录像假装收门票的,在体育老师的新婚夜去听房,和人单挑戴改装上铁皮的棉手套……
 几乎每次听他的我都倒霉,但是我记吃不记打,两次听取他让我睡了我“媳妇”的建议。梁丽霞经常说,人不可能淌过同一条河流,二子我有能耐,要想把同样一件事干成很简单,换种方式就行了。
 比如,咱不强奸,改诱奸。

第五十三节(第2季)

我第一次起了睡梁丽霞的念头,是出于嫉妒,希望先下手为强。第二次,是因为仇恨。冬生的话被我当成真理——报仇不一定要喋血街头,你做一件恶心他一辈子的事情,可以让他痛苦地度过下半生。
 对于老梁这样翻脸无情血口喷人的杂碎,最好的报复就是睡了他女儿。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在虚伪的老师和成年人眼里,我的所作所为都是流氓做派,反正老子从小被人家骂大的,早就不在乎什么声誉了。我与这世界的一切真善美苦苦地抗争,力图做一个彻底的人渣。人渣的表现就是,惹毛了我,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更何况惹的是我妈。
 我这一生有很多势在必得的事儿,回望当年,有些门槛幸亏惊险跨越了,比如选择复读上大学。但是我当时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真正的大事就是报仇雪恨。我对老梁的仇恨超越了曾经差点要了我小命的“无名刀客”,广州火车站那个艾滋针大佬,横刀夺爱的死娘娘腔,卑鄙无耻的陈志明,还有买我初恋的死胖子,……好好筹划,一举成功!
 事不过三。
 第一次我想硬上,梁丽霞不愿意,还告我强奸。第二次梁丽霞主动,我也没硬上,可就是没搞成。这一次……这一次要再不成事,那就太邪门了。冬生的饭馆分两层,楼下开店,楼上住人,大晚上的,红烛四支,歌声曼妙,我开了红酒,厨子弄了一桌好菜——办事的好地点。梁丽霞对我妈的病心有愧疚,与我产生矛盾后也没有及时沟通,即将分隔两地,一约就同意——办事的好时机。
 我举杯敬梁丽霞,没有你的鼓励,我就不会考上大学,也不会有北京工作的机会,总体上讲,我的感激大于一切,先干为敬。我再次举杯,我们这么多年,没有感情也有亲情,一起也算经历了点事儿,总体上你包容我多过我关怀你,先干为敬。我三次举杯,虽然两家目前关系尴尬,但那是老人们自己找不自在,和咱们没关系,咱们即将奔东西,希望明天会更好,先干为敬。
 三杯酒下来,梁丽霞两片红霞飞上腮,目光游离,呼吸加重。她说我们之间有太多的误会,我说咱们自己人不说那么多,全在酒里了。
 我觉得吧,酒后不会乱性,却一定能壮胆。我大胆地拉椅子坐在梁丽霞身边,拉着她的手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用热辣辣的眼神逼视她,让她娇羞却无处闪躲……
 在那个专门布置床单被罩窗帘桌布焕然一新的餐馆二楼卧室,我和梁丽霞终于不能自已,一开始我以为自己只是演戏,到后来却发现明明是很渴望这一场激情。自从阿MAY走后,我还没有过如此强烈的欲望,我如此渴望占有一个女人,她的额头,她的眼镜,她的嘴唇,她的脖子,她的胸脯……梁丽霞也再没有此前的矜持、抵触和挣扎,她似乎卸下了无形的负担,如同一只无知的飞蛾全情投入我营造的情欲之火,甘愿就此被烧成乌有。
 ……
“你醒着吗?”我几乎听不到梁丽霞的呼吸。
“嗯。”
“问你个事。”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
“哦……”
“我不是处女!”
我在黑暗里苦笑。是不是处女我自己会分辨,尽管我这辈子都没和处女上过床,尽管我以为今晚我会和处女上床。我想问的是,谁干的?谁TM干的?谁在我之前睡了我“媳妇”?德仔?陈志明?还是“娘娘腔”?
 “那个人,对你就那么重要吗?”梁丽霞的声音平静得如同无风的湖面。
“难道对你就不重要吗?”我反问。
 梁丽霞用被子裹着自己,眼睛看着黑暗处,一字一顿地说:“我根本不知道那人是谁,16岁那年,我被强奸了。”

第二季完



第三季
 
第一节(第3季)
 
5岁的梁丽霞喜欢舔手指,因为她没别的东西可舔。老梁养着两个闺女,老婆又怀孕了,因为他做梦都想要一个儿子。全家就靠一个人,生活要多惨有多惨,从他兜里掏钱,跟从肋骨上用钳子生扥一样难,每一分带着血汗,孩子嘴馋了,追着爆米花老头能走四条街。
 梁丽霞不知道和我订娃娃亲那天,她爸拿到九百九十九块九毛九的礼金。在彩旗飘扬鞭炮齐鸣的那一天,她吃到人生第一根冰棍,是我姐姐给的,慢慢地舔,连冰棍棒都嚼烂了。接下来的三天,梁家像过年一样,居然顿顿有肉,餐餐能饱。
 她对我的第一印象很差,因为我不许她跟着我姐姐一起去买冰棍。回来后一见她流着哈喇子在门口守着,我脸色大变,用非常迅猛的速度把左右手的两根冰棍上下舔了个遍,沾满自己的口水,防止梁丽霞偷咬。姐姐拿冰棍给她的时候,我还满地打滚,坚决不给。
 更鄙夷的是,梁丽霞发现,我都快上学了,还穿着开裆裤,小JJ就那样无耻地挂着,尤其是满地打滚的时候,沾满了灰尘,太丑了。
 人长得丑,小JJ也丑,这叫什么玩意儿!
 入学后,梁丽霞对于丑陋的同桌的我开始有好感,是因为有了对比。平时满街跑的时候谁跟谁都差不了多少,黑压压地坐了一教室,她发现只有这个丑同桌的衣服上没有补丁。虽然也是家里缝的衣服,但显得干净整洁,这孩子不穿开裆裤留起小平头,加上两管鼻涕停不住,平添一番狗少风范。
 幼年的梁丽霞对美的定义是:不打补丁的衣服。她的目光会一直追随我忙进忙出打弹珠丢沙包的身影,即使自己正在跳皮筋。第一次被小霸王绑在树上的感觉很无助,但是梁丽霞从来就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什么小霸王不绑别人,为什么到最后和大男生顶嘴的是自己。因为狗少一次次的搭救,梁丽霞习以为常了,她甚至觉得自己从此有恃无恐,因为只要遇到麻烦,王家二小子总会过来搭救。
 习惯很可怕,梁丽霞的性子越来越倔。
 但她却不知道“丈夫”因此几度陷入经济危机没有弹珠可玩,甚至被逼上习武之路。别的男孩一般练螳螂拳、连环腿,用于单挑,我却苦苦钻研排云掌、狮吼功等极度消耗内力且杀伤面巨大的绝学。
 为了拯救梁丽霞,我和别人不一样,每次面对的不是一两个对手,而是一群恶霸,我要想救回“媳妇”还能全身而退,必须一招致命,横扫千军。
 光鲜的外表和高深的武功一样重要,可惜5岁的我不知道这个道理。自从我的衣服被打上结实的补丁后,梁丽霞对我的态度一落千丈,即使次次被我营救,却没有感激之情。她觉得,被村里人说成王家二小子的“小媳妇”,是很丢人的事情。自己的“丈夫”不光穿得不好,长得不好,还老被小霸王搜身……
 救人也救得那么窝囊,跟这样的人可怎么过呀!
2
 
整个小学,梁丽霞最喜欢二年级的我。那一年的六一儿童节,我在汇演中的完美表现,让她芳心再次回归。
 彩排时,十来个小朋友被老师特意挑出来——这几位唱歌不是走音就是乱吼,实在缺乏美感,王家二小子是其中之一。为了体现儿童节人人有份制造欢乐的气氛,老师给我们一人发一件乐器,人家唱歌,我们敲敲打打配乐。
 我领到一面破锣。
 老师说,找不到敲锣的棒槌了,给你个锤子使吧。我哭丧着脸说老师能不能给个别的,老师说,别看你的乐器最破,但是你最重要,一开场,你就来一锤子,结束后,你再来一锤子,全场最威风的就是你。
 我从小就傻,当时压根就没想到,自己跟这个合唱团没半毛钱关系。
 梁丽霞不这样看,她在合唱的队伍里,目不转睛地看着最拉风的我,站在乐队正中间,两个脸蛋被画成猴屁股,眉心一点朱红,还被画了口红,气宇轩昂地提着一面破锣,“咣”一声敲完,岿然不动,硬是等到演出全部结束,再雄壮威武地“咣”一声,心满意足地撤退!
 这是多么富有责任心又一丝不苟的男生啊,梁丽霞很喜欢。
 梁丽霞不喜欢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的我。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不光是语文课代表兼卫生委员兼放学维持秩序队长,而且肩膀有两条杠,王中队长,盛气凌人。我的眼里容不下任何人,除了三条杠的大队长、老师的漂亮女儿。
 但是梁丽霞管不住自己,总喜欢跑到王家去看电视,那是全村第一台彩色电视,她喜欢看《西游记》,还喜欢看《蓝精灵》,她喜欢《恐龙特级克塞号》里的特斯,她希望自己是充满力量的《希瑞》。但是王家二小子从来不会给她这个“媳妇”好脸色,他盛气凌人地给所有的小朋友安排位置,她永远是站着的那一个,而且离电视最远,位置最偏。
随着年龄的增长,梁丽霞开始自卑。她总觉得,自己的这个“丈夫”仗着有钱,总是欺负别人,他的铅笔盒上有七矮人和白雪公主,他的书包是城里买来的,他的铅笔带橡皮擦,他总是能吃到大大泡泡糖。王家二小子为了讨好老师的女儿,送给每人一个棉花糖,自己才得到一个。
既然他心目中自己不是最好的,那么,又何必和他纠缠在一起呢?梁丽霞一度都心灰意冷了,她甚至很烦看到那个盛气凌人的“丈夫”,每天得意洋洋地晃进晃出,德性!
 快点上初中吧,到了镇上读书,就眼不见心不烦了。
 第二节(第3季)
 
母性是女人与生俱来的,当听闻耀武扬威的王中队长刚进学校就被女同桌打了一顿后,梁丽霞心急如焚,她知道那孩子虚荣心太强,这打击太大了。好容易找个时机去探望一下,却好心被当成驴肝肺。不过,梁丽霞觉得这是个好事。她本来就挺喜欢他,只不过人家太有钱太牛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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