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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咬,咬咬,好香,好甜,好软……
哪知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美梦变噩梦。
水煮蛋发怒了,突然生出一只强健有力的胳膊,直接给了我一拳。
所有意识随着眼眶一阵剧痛,彻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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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要不得。
翌日清晨醒来,我有种经溺毙后魂魄出窍,又被人施法强行塞回躯壳里的麻痹感,从头到脚瘫软无力,心口还一跳一跳地疼。
仿佛是为了配合我的“溺毙假设”,道袍上分明还带着一股子糟水沟的酸臭。
我抬起袖子闻了闻,被熏得直皱眉。
仅仅是闻上去腌臜也就罢了,自醒后我便觉得眼眶疼得厉害,连带额角都微微涨痛。
在榻上翻着白眼又晕了半晌,我扶着床柱下地,挪步至梳妆台前翻出铜镜,开窗迎光仔细照看,这下才算勉强看清。
眉角处似乎有一块肿胀。
按了按,有点疼。
得到这个认知后,我愤愤不平地撂下铜镜,气鼓气涨地想——不管昨夜是谁照顾酒醉的我,那都实在是太不负责了!
有像这样将醉酒的人整个儿和着衣扔床上便了事的么?我觉得我该给这个“扬州第一客栈”的待客手法上提点建议。
正想到此处,却蓦然发现——咦……我手撑着的梳妆柜,怎么看起来,跟昨天不太一样了?
不,不光是梳妆台,连饭桌、椅子和屏风,都不太一样。
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是酒醉了走错屋子,不小心到别人的厢房将就了一晚。
可是无论怎么回想,脑子里也没有半分关于醉酒后出门的记忆,当然了,亦没有摔倒在地、撞到了眼眶的记忆,所以这个推断便做不得数。
我复又摸了摸眉角,无奈自认倒霉,想着下次无论多心烦气躁也不能寻求借酒消愁一法,耐着头疼叫了店小二进来问话,问他是否看到了方迤行。
店小二不知道“方迤行”是谁。
我一挑眉,一撇嘴,店小二那双眼珠就跟着滴溜溜地转,旋即擦了擦手,神情像是下注押宝般,笑道,“仙姑,您说的可是与您一起那位道人?打昨个儿下午道人他就回店了。”
下午就回了?“那昨夜他睡得哪儿?”
一问之下,店小二也跟着疑惑了,与我大眼瞪小眼,“昨个晚上您要求换屋子的时候,掌柜的不是告诉过您么?下午时候小店正好空出来一间厢房,道人就住您隔壁天字二号房呢。”
我十分鄙夷店小二的记忆力。
我什么时候要求过换屋子了?他不是认错人了吧?
想着与他多说无益,我挥了挥手,店小二便在我极度的鄙视中讪笑着退出了房。
简单收拾了一番,眼看屋外天光正好,我琢磨着如果动作再快些,应该还能赶去吃个早食,便一把抓向藏在枕边的钱袋。
正是这一抓,叫我当场呆若木鸡。
施姑娘我自小贫苦却从不贪财,少就少着用,多便多着用,却万万轮不到旁的人主动帮我花钱的份。
此种盗窃行径已经不光是银钱的问题,老虎尾巴上面拔毛,根本是对我术业上的侮辱!
方迤行敲门进来时,看见的便是我那一副因为丢了银子要与人拼命的冲动样。
许是垂眸看到我紧紧攥在手间、几乎要被扯烂的钱袋,方迤行面色一顿,绕到桌前,与我从容道,“师父,师父房中并未遭贼,银袋中的银钱,是迤行取的。”
我楞了一下,抬手擦了擦面上假想出来的眼泪,昂头问,“你拿钱做什么?”
这次方迤行答得更为顺溜,“替师父付了五整壶上好花雕的酒钱。”
“……”
这事以后,我想已经不光是不能贪杯的问题了。
近段时间,至少在荷包胀满以前,我最好还是不要沾酒比较保险。
方迤行在桌前坐下,倒了杯茶送到我手上,我接过时抬头瞄他,却突然发现方迤行的下唇瓣是带着伤的,虽然已结了痂,但明显还红肿着。
我疑惑问,“迤行,你嘴咬破啦?”
然后还在我自己嘴上比了比位置,示意给他看。
方迤行正在倒水,听了这话后不知为何手抖了一下,桌布上便跟着氤湿了一大块。
片刻后,我看到他双颊浮起一抹浅浅的粉色,却还装作平静道,“无碍,谢师父挂念。”
受伤有什么好害羞的?
我不明就里,锲而不舍冲他探出了手,“真的没关系?不如给为师看看。”
听我这么说,方迤行看上去更不安分了,搬着凳子挪远了一点。
真是好心当驴肝肺。
我见当下气氛有点僵硬,便想着聊点别的。
细说起来,我钱袋中的银子虽不多,却也不至于付不上几个酒钱,更不会因贪酒一夜,就能仅剩银钱喝个精光。
我摸着酸疼的眼眶问方迤行,单纯的大徒弟又被转移了注意力,低低沉沉的好嗓音便如流水倾泻,缓缓道来。
他委婉十分地说,酒钱虽不算多,但厢房内的设施损坏,就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了。
而据方迤行回忆,在他赶来阻止我以前,我已经怒发冲冠地摔坏了一张桌子、四张椅子和一扇屏风,继而以一种高难度的姿势攀附于床柱之上,若不是因为雕花木床个头儿太大,估计也是难以幸免的。
而原因,正是因为我醉酒后觉得屋中闷热难忍,强烈要求换房无果所致。
我揉着鼻子想了想,店小二刚才说的那个要换房的人,还真是我啊!
思及此,我捏着茶杯的手颤了颤。
此一事,与我而言可谓是悲喜交加。
往好了想,自己的功力在无知不觉中竟已经恢复到了这个地步,实在可喜可贺,但同时,不免也让我觉得哀伤。
醉酒发疯的样子被方迤行见到了,我本就不太光鲜的形象,是不是该更加一落千丈了?再有,我做的那个关于水煮蛋的怪梦,不知道是不是也说了些怪七怪八的梦呓让迤行听了去呢?
可我哪知他昨夜其实也在客栈之中,否则的话,不去搞偷窥还一个人借酒消愁,实实在在亏待了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一上来就狼啃啊,师父你也稍微矜持一点嘛……直接给人咬破了是何等凶残,迤行会有阴影的啦!'屁……
到周五了,妹纸们快快浮出水面换口气!妈咪妈咪轰全部把你们变出来!
14
14、故地重游(三) 。。。
章①④
方迤行在道明昨日实况后,留了一锭银子与我。
我接到手中,半晌一声不吭,也不知道答什么好,运了半天气,只说以后不会随便喝酒了。
方迤行没表态,行了礼,退出房去便忙自己的事了。
当师父的不能吃闲饭,就这一锭银子,又够用到什么时候的。
施姑娘不愿坐吃山空,施姑娘是靠自己双手勤劳致富的老实人。
以为我又要做扒手了么?我真不是那么没有新意的人。
再说了,既然都是干,不如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小偷小摸得手率虽高,但毕竟一次又得不了多少不是?
于是乎,我十分不舍地放弃了跟踪方迤行外出的打算,独自坐在城东快要收摊的早餐铺子上,边填肚子边替自己出谋划策。
早餐铺子是个年纪不大不小的女人开的,女人生得丰乳肥臀,身材煞人,待客极是热情大方,若不是五官生得过于平庸和一脸实在碍眼的麻子,其风情之妖娆,绝对够格去烟花之地做个头牌。
因为时候不早了,城中熟客该早就吃完散了场,眼下只剩我和对面坐了满桌的四人。
桌上四个男人各个生得虎背熊腰,每个人都要了双份的阳春面,碗一搁上桌子抽了筷子就吃,也不管烫是不烫,一副饿牢里刚放出来的样子。
对于自己手艺被肯定,女人似乎很高兴,眯着一双透着精明的小眼,转身便看到了偷偷打量他们的我。
大概看到我是一个人,又同为女人,她在收拾完临时搭建的灶台后,擦了擦手挨着我身边坐了下来。
拖着大饼脸左右瞅了我大半天也不说话,我被她盯得有些发毛,嘴里包着东西不便打招呼,便抬头笑了一个。
女人收到回应,小眼一瞪,即刻热情道,“哎呦呦,这位小姐看着眼生,是第一次来奴家铺子吃饭吧?”
我吞了一口豆花,将嘴里的包子冲下喉管,答,“是啊。老板娘,你这豆花好嫩!”
好像是我夸的不是豆花,而是她本人似的,女人听后捂着嘴“咯咯咯”一阵笑,对我摆摆手,做出了个“你好死相!”的动作,饶是我阅人无数,当下也不禁成片成片起鸡皮疙瘩。
“奴家就这么间小铺子,还敢充什么老板娘?小姐还是跟旁人一样叫奴家‘豆花西施’吧——”说着,娇羞地将手上破抹布充当绣帕,绕在指间绞了绞。
我含在嘴里的豆花险些要窜到鼻子里,且十分惧怕,怕她再一用力,就有酱油汁从抹布上滴下。
特意选在这里吃早饭,绝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偷听邻桌衙门大哥间的对话,当下被“豆花儿”这么一搅和,窃听的事几乎是做不了了。
衙役间刻意压抑的讨论,怎么能大得过“豆花儿”的热情?
放下铜板,我僵笑着和始终热情洋溢的女人告了别,随即去了城郊的成衣店。
虽然窃听得不算完整,好在有用的信息都有了。
衙门当差的夜巡结束后外出用早,饭桌上多少都会唠叨些执务上的麻烦事。
像是周家的大少爷又上哪里欺男霸女了,或者吴家小妾跟人私奔被老爷发现,当场就差些吓得魂归西天,又或者,王员外不知死活地在飞贼作乱的当下,大肆宣扬自己从京城得了什么样的绝世好宝贝。
用衙役的那话形容——他还真是不怕贼惦记。
我想,既然王员外自己都不介意被惦记了,我还替他介意什么?
当黑夜压过白天,我将自己裹了一身黑,立在树影后打量金光闪闪的“王府”二字,觉得这个府邸的名字颇有双关之意……
无非是个钱多了浑身臊得慌的暴发户,将府邸装修得如此金碧辉煌,还真当自己是王孙贵胄了?
既然王家如此富有,好心救济救济我,应该不会是什么问题吧?
院墙不怎么高,我提气纵身,一跳便入了院。
这一夜,我并未下手,在高高低低屋脊上飞奔,绕着王府撒欢般地跑了三四圈。
用行话来说,这叫踩点。
等到四更梆子响的时候,我已经轻松摸回了客栈,回房前,还特意去隔壁天字二号房窥了一窥。
不知方迤行白日去了哪里,现下房里一片黑,床上的人已歇下,睡熟后细不可查的呼吸均匀有致。
漆黑夜色中听着那种熟悉的调调,我突然觉得心里好软,好软好软,不自觉就在方迤行的窗边呆得久了些。
不用听声,不用看人,或许只是一个剪影,只是呼吸的声音和频率,都可以让我准确地辨认出方迤行。
他是除了老丐以外,陪在我身边最久的人。
而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他产生了师徒之外的感情?
后来两三日,我依旧天天去早点铺子报道,在与“豆花西施”打太极的前提下,顺便从彻夜执勤的衙役口中收点风声,以便确定下一步该怎么走,每每到了中午前后,才磨磨蹭蹭回客栈。
这日晌午,等了半天都不见方迤行人影,我再三思忖觉得最近对他关心太少,当下一拍桌子就出了门。
我想,我大概知道他在哪里。
对于曾经做过乞丐的经历,施姑娘我本人是十分无所谓,但方迤行却刚刚相反。
无论过了多久,无论去到哪里,他似乎总忘不了当初那些死去的小伙伴,也正是为什么,我们以往每到一个城镇,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用到身上大部分银钱换取口粮,找到无家可归的乞丐聚集地去施善。
也只有这种时候,方迤行漆黑剔透的眼中,会有一种火烧般的光亮。
说到底,初遇那时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我多少有种亏欠他的感觉,既然方迤行喜欢行善,既然如此做他内心能够安宁些,我便也就由着他了。
正午时分,我兴致勃勃地出门小捞了一笔,先去包子铺吃了一溜够,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