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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城131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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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颔首表示肯定,瞪着茫然的眼神看着我和那萧兰。         

※虹※桥书※吧※BOOK。※  

第46节:第十章:《对她说》(2)         

  〃我弟弟……他就只顾得读书,人都读傻了,再不拉他出来走走,人都会锈掉的。〃萧兰解释道,那白色种马欣然喷了一个响鼻,我恍然感觉盛得满满当当的火锅震动了一下。   

  〃你们俩多亲近亲近……〃萧兰似乎打定了注意,要把我拉进这个颇令人困惑的境地。   

  白色种马会的中文不多,除了〃我爱她〃这句重复得颇为频繁。他大约是急于向我保证他会好好对待萧兰的意思来着,别的索性同我用英文聊,剩下那萧兰在一边不明其意。   

  那白色种马是在北大的留学生,主修中国文化,可我只同他聊了会儿Erica Jong什么的美国作家。   

  我是不知道萧兰如何同他勾搭上的,反正至少从目前来看,这个扎着个马尾辫子,戴黑框玳瑁眼镜的家伙是被她搞得五迷三道,指天画地说要对她死心塌地。   

  这期间我不时对萧兰投以怀疑的目光,她却自顾自开怀大吃来着。   

  待三人差不多吃至饱撑,萧兰对白色种马耳边嘀咕一句什么来着,便又颇为趾高气扬地挽着我到墙角的桌子坐定。   

  她要了杯水,慢慢啜吸了大约一半的样子,终于开腔道说:   

  〃你和陈希儿的事情,我大致早就知道了的……“   

  〃唔。〃我不知道该表达什么,换言之,在这个问题上,我已经根本没有欲望再谈论,解释些什么。   

  〃并且……〃她加重了语气,脸庞凑近过来,我几乎能感到她气息呼到我的鼻子上,可又处于某种尴尬的氛围内动弹不得。   

  我进也不是,那就会吻到她的鼻子,退却又显得毫无道理,便保持着这般令人尴尬的距离。   

  她继续说道,〃即便是陈希儿所有有意隐瞒的部分,我同样通过某种渠道知晓了。“   

  我只得保持沉默。她吸了口气,站起身子来,我脸上突然一痛,接着似乎觉察到刚才的确是听到了啪的一声脆响。   

  我四下看看,还未离去的顾客都朝这边望过来,只有那白色种马却不甚介意状,依旧不紧不慢啜着大杯扎啤。   

  〃你这个家伙,实在是自以为是得可以,以为自己一贯正确是罢?太自私了,真是的,都没有考虑过别人的想法。〃她似乎在努力克制自己激烈的情绪,〃对了,陈希儿已经出国了,去美国。〃她说完这段没头没脑的话便复又一言不发,似乎在等待我的反应。   

  我的脑海里一下子蹦出陈希儿那熟悉的身姿,我熟悉曾经她和我搂在一起的姿势,甚至莋爱时的喘息。而现在,却已然隔着一个陌生的太平洋,那遥隔太平洋的新大陆。   

  我沉吟许久,把一张湿面巾叠成一个类似于小三角包的形状,接着又解开。   

  我吸了口气,望了望餐厅的门口,那个口子以一种奇妙的姿势矗立在视野内,颇为不顺眼。是的,我当时就是如此感觉的,根本就不协调,不论是已经发暗的黄色油漆还是开始剥落的劣质木材。   

  我又把叠面巾的动作重复了一遍,接着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以为,生活是以一种自有其规律的方式所运行的,在某些时刻,做某些事情,是恰当或者不恰当,是无法立刻知晓的。此外,陈希儿只是她自己而已,她愿意如何便如何,从这一点上来说,我和她毫无关系。她有权利去选择仅仅属于她自己的生活,我无法替她说,这种生活是否合适和如意。她跟我到今天这份儿上,我也过不去,也难受。不过别因为我难受就不跟我分啊,分就分了呗,我就是那么一人,她不喜欢就算了,随便。“   

  我拿过她杯子,由于嗓子实在渴得可以,顾不得那么多,一下子喝完,最后说,〃我相信,我也并不愿意你来干涉我的生活,同时,我希望,别再提起这一切。“   

  萧兰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她起身去倒了点儿水在她的杯子里,推给我。   

  她说:〃成小楼,我认识你也很久了,我一直以为,你虽然做事情有时候显得满不在乎,可人还挺不错的。换句话说,多少还有点儿欣赏你,可我告诉你,你现在,在我眼里,简直就是,他妈的一文不值!“   

  她说完这话,就把那刚刚加满了水的杯子,刷地一下泼在我脸上。         

◇。◇欢◇迎访◇问◇  

第47节:第十章:《对她说》(3)         

  我脸上,顿时一阵冰凉。   

  我不再打算说什么,她似乎看出来这点,主动接着说:〃我会和他出国,回他家乡,由于事出突然,我正租住的房子还有几个月才到期,我想空着也不放心,那么假如你愿意,可以去住一段日子。“   

  我还未表示些什么,她再次说道,〃别以为这是我想要帮你,我只是想好好看着你,到底是怎么落得个什么都不是的下场的!“   

  我平静地把刚才叠的纸巾展开,慢慢擦干脸上的水迹,不卑不亢地说,我现在有地方住。   

  〃我也不勉强你,我下周六便走了,那儿家具也还齐全,你什么时候愿意过去给开开窗户,换换空气也好,千万别拒绝,我一个女孩子家这么求你,别不给面子哇!〃她的话语里透着轻蔑和不屑,不由分说地便把两枚钥匙和一张写了地址的纸条给我,接着便招呼白色种马走了。   

  我从那总政歌舞团大院的火锅店里走出来,走路回学校。   

  愈临近北外大门,我的脚步愈是缓慢,到了大门口的时候,居然停了下来。   

  我深深吸了一口晚上凉彻心肺的空气,手在口袋里头乱摸了一番,虽然知道自己整整半年都几乎未碰过香烟了。   

  我靠在混凝土浇铸的坚硬冰冷的门柱上,呆了一会儿。这半年来的事情突然就像一盆子冰水,不由分说地猛地浇到脑袋上,在这略显寒冷的晚上令我思维冻结。   

  好半天之后我突然意识到:我原本以为已经彻底离我而去的陈希儿,以及那场该走到尽头的感情,却只是埋在我心底里的定时炸弹,砰地一声,便撕心裂肺。   

  这种感受,带着我的愧疚和后悔,带着我的冷漠和自私,像一把刀子,狠狠地扎进我的腹部。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件玻璃器皿一样,撞在了这混凝土墙壁上,哗啦啦地一阵粉碎的尖叫声,心如乱麻。   

  一年前,我认识了陈希儿,应该说,我一直在玩弄她的感情致使她离开了我。或者说,是我令她如此绝望……按照萧兰的说法……以至于从此与我隔绝数万英里之遥。   

  41   

  周六,去了萧兰租的房子一次。一居室的房子,带独立卫生间和厨房,地砖白墙甚是简单洁净,家具也还都算恰到好处,摆放得也颇令人舒适,加之随处可见的小小摆设,整体上令人心动。   

  假如某个周末的中午,自酣眠中醒来,睁开朦朦胧胧的眼睛,瞥见了让人心安的熟悉身影,复又躺下来;接着,不由自主地竖起了耳朵,听到厨房里头煎火腿蛋,或者干脆是在洒了恰好比例的盐的沸水里头煮得吐吐叫的通心粉的声音,联想到罗勒酱的香味。   

  我会被这种生活场景,一下子击垮。   

  房子虽然还算是整洁的,不过有些细节还是需要打扫一番,正好下午都还有空,便算得上是仔仔细细地替萧兰打扫了一遍。   

  我把天花板角落里头残余的一星半点儿的蜘蛛网弄下来,擦了擦吊在天花板上的透明扁椭圆体的灯,墙因为只刷了粗糙的白粉,就没顾得上擦。再把显然是因为走得匆忙还没收拾好的食品弄整齐,过期的扔掉,还可以保存的扭紧盖子,或者放进保险罐里头。   

  我在怀疑,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呢,谁知道她会何时回来,是度假一个月呢,或者是定居?可我还是不明不白地把一切收拾妥当了,最后把地板也擦了,浑身累得可以,大腿内侧的肌肉也一跳一跳地酸抽着。   

  我开了一罐乌龙茶,挑了一张克莱斯勒的钢琴曲子在音响里放上了,把夏天用的藤椅拖到阳台上。   

  直到喝了半罐茶下去,觉得还是口干舌燥,透过刚抹得甚是通透的玻璃窗看外头的天空阴沉下来,隔着一层玻璃也还能听到雷声在远处考虑着:是否要过来畅快地下一场雨?   

  我索性把空调关了,打开窗子,让大雨前湿润的空气对流起来,湿润的风迅速涌进来,充溢了整个空间,塞堵着我的喉咙。   

  这一刻,犹如骨鲠在喉,我双眼刺痛,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42   

  再一个周五,因为我们学校开运动会,可以放一天假,而李梦函周六有两门考试,我便跟着李梦函去首师大自习了。我挺不明白的,怎么李梦函就那么爱去自习室学习呢,很是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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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第十章:《对她说》(4)         

  我问她说:〃你这么爱学习吗?“   

  她笑着说:〃乖嘛。“   

  〃臭美。〃我不屑地摸摸她的头发。   

  她扬起头来趾高气扬地说,〃本来就是!“   

  进得自习室,她倒是摊开两门功课的卷子开始复习,我也看起英文来,捧着本千把页的《朗文双解》,背单词,结果我倒是一下子迷了进去。接着捧着字典开始看《20世纪英美文学选读》,直看得天昏地暗。   

  我看到觉得有趣的地方,就伸出左手去摸李梦函的腿,或者是她的腰。   

  她闪躲开去,对我说:〃光天化日之下,你想怎么样?“   

  我接着说,〃怎么了,我就喜欢在光天化日之下,你想怎么样?“   

  两人便笑作一团。   

  两个小时后,她说累了,而且冷,就换到朝阳的那面教室去。她又说出去一会儿找同学,过会儿她打断正埋首研究字典的我说:   

  〃一会儿咱们出去走走吧?“   

  〃啊……走走?〃我困惑。   

  〃是啊,就是到北校区去。“   

  〃哦。“   

  〃看傻了吧你……〃她敲我的头。   

  〃确实。〃我承认。   

  说来,其实我从来很少看书学习,因为每次将要打开书本时总觉得似乎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亏心事儿,不那么坦然。你就是逼我坐下了,我也隔会儿就想上厕所,把学的东西全排出去了,可一旦想要坐下来学了,就一泡半天不会挪窝儿。   

  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一直以为,知识,学问,这种东西和智慧根本没有什么直接联系。   

  智慧令人迷狂,甘愿为之献身,而知识,充其量不过是学究的陈腐玩意儿。   

  在我眼里,知识就像是根拐杖,想要用的时候去拿来用用不就完了。况且,你要是老是拄着那根拐杖,就好像老想教训人似的,显得别有用心。   

  可是,要不是先去找个支撑,你又怎么起步?   

  所以我读过但丁,读过维吉尔,读过斯宾诺莎,读过莎士比亚,读过休谟,读过尼采,读过叔本华,读过弗洛伊德,读过克尔凯郭尔,读过荣格,读过福柯,读过赛义德,读过巴特,读过列维-施特劳斯,读过本雅明,读过弗雷德,读过诺齐克,读过哈耶克,读过安东尼-吉登斯……我读过存在主义,科学哲学主义,结构主义,哲学人类学,人格主义,新托马斯主义……读过所有在中国大陆算得上时髦的思想家,可是我依然觉得这些都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我不需要体系,相比于那庞大坚固的理性逻辑,我更愿意在女孩儿的肚皮上寻找真理,寻找那一刻的醍醐灌顶,就像哥德说的那样。   

  这就是我矛盾的二元论。   

  或许正是出于此,搞得人们常常觉得我没受过教育,没啥文化。   

  对此我并不烦恼,我的困扰是,如何才能说服自己去相信自己。   

  后来,李梦函带了另外一个叫慧慧的女孩儿过来,三个人一块儿走去了首师大的北校区。一路上那个叫慧慧的女孩儿喋喋不休,倒也可爱,我就安静地听着,偶尔插话几句。   

  再后来,李梦函就把手插到我口袋里去了,两个人的手紧紧捏在一起,热得直流汗。   

  到了北区,坐食堂里头,三个人等着吃了夹着豆沙和芝麻现做的糖葫芦,颇为得意。   

  后来又去自习室自习,我跟李梦函说,今晚上我在的那个电影社团放《对她说》,西班牙语的。   

  〃想去看啊。〃她闹着说。   

  〃你不是明天还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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