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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娃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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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以后发现什么都变了,爸爸妈妈离婚了,居然没有事先告诉我。我有种解脱感,我也搭上了千千万万的单亲列车。其实不能这么说,他们是协议离婚,我又年满18岁,也就是,我独立了,谁也不跟,不算单亲。他们没有搭理我,只是在钱上分厘力争,为着一堆家电哪个是他的哪个是她的大讲道理,然后还要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向别人诉苦,妈妈还要以死来威胁爸爸怎么怎么样,爸爸又要以死来威胁妈妈怎么怎么样,反正演出一幕又一幕闹剧。我很怕,也觉得很丢脸。我淡淡清理好一些书和碟,还有衣服,就到了K城。
大哭一场以后,唐小米过来找我,对着我的镜子梳了很久她的梯形头之后,突然决定和我分手,她拿走了我宿舍里几乎所有的书和她给我买的一些文具(实际上都是我付的钱),我至今不知道她和我分手的原因,也许是觉得我没什么钱,也许是找到了新欢,一个多月没有见面,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才懒得管,也许她只是耍耍脾气,等我向她妥协就原谅我,可惜的是我没有,我很累,尽管我真的还喜欢着她。我不是一个会宠人的男孩子,我很孤僻,不善言辞,喜欢得到别人的关心和照顾,喜欢那时候唐小米每天为我泡牛奶带到教室去,喜欢那时候唐小米陪我逛街试衣服,还喜欢她每天晚上给我电话轻声说无数句喜欢我。有女朋友的感觉好像有了全部,但细数却发现什么都没有。于是我一狠心都不要了,不要唐小米,不要什么温柔尘缘,不要过去的自己,不要那样的生活。我恨不得一瞬间把过去的日子加上所谓的SWEET记忆全塞进一个高尔夫球,然后竭尽全力一杆打得它不知影踪。惟一的后悔就是,我还没有和唐小米上过一次床,即便是热恋的时候我都是靠手淫解决对性的渴望,我们交往的一年里,她除了允许我把手伸进衣领摸她的乳房和接吻外,对身体的其他部位绝对保护。我的这段爱情如此迅速地结束,也许在这个激情飞扬的城市里,我们应该接受这些变数,当然,我不能把自己不得志的感情怪罪于K城,K城是一个随处都可以遇见爱情的城市,我应该在这里继续我的生活,更何况,一切才开始。
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学,海盗还在大连旅游,我亲爱的死党,手机关机。我原本以为唐小米可以在K城陪我,因为她一直在给一个韩国人做家教,教她汉语,暑假没有回家,既然分手了,就只好一个人过。还有一个星期开学,我给出版社的K城办事处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些开学后的发行工作以及宣传活动以后,就背着书包去超市买一些新学年的日用必需品。太阳当头照,我的头发轻飘飘,我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衣和泛白的蓝色牛仔裤,背双肩背包,我在宿舍楼下碰到了海盗,他定定地站在那里,提着大包小包,大红色的T—SHIRT,脸上是灿烂的笑容。
我跳起来跑过去抱住他,我觉得突然一切都改变了,我想我的孤独应该马上彻底结束。
“亲爱的康,为什么这么憔悴,可以告诉我吗?”海盗看着我消瘦的脸和疲惫的眼睛,很温柔地问我。 
                  
 3。丁小贝
 8月25号我领到了稿费,我请海盗吃饭,他给我从大连带来了晒干的海星,海螺串成的项链,在沙滩上很意外捡到的漂流瓶,虽然没有像我们想的那样有封古老的信,但是有个美丽奇怪的士兵模样的根雕。我有个伟大的计划,我决定搬出学校宿舍,和海盗一同在外面租一套公寓,然后布置自己的房间,用自己喜欢的颜色,买自己的家电,就好像是有自己的家庭。这个观点我们在很早以前就一拍即合,他也想有个自己的空间,他10岁的时候爸爸就抛弃他和妈妈去了海南,不知死活,其实当然活着,只是海盗出于对他爸爸的不满而说的气话。海盗的到来给我带来了生气,我说起事情来眉飞色舞,餐厅在放很欢快的舞曲,我也很欢快地想象自己的房间是什么样子的。
“可是海盗,学校是不会允许的。”我有点担心地问。
“###,难道你还准备问问学校领导的意见啊。”
“万一查寝怎么办呢?”
“大三了,怕个屁啊,不会查的,我可是过来人了。”
“确定吗?”
“你想想看,我们在客厅放个餐桌,还有电视机,然后在自己的房间里装音响,每天白天做自己的事情,晚上就和那群狐朋狗友聚集在一起,喝酒划拳聊天,把音响的声音开到最大,听玉置浩二的歌,你不是最喜欢的吗,还可以到处堆满漫画和话梅,滚到哪里就看到哪里吃到哪里。天啊,神仙般的日子,幸福得流油啊!!!”他手舞足蹈,我也笑个不停。
“就我们两个吗?”
“当然不是,还有个重要角色说要和我们一起住。”
“谁?”
“丁小贝!”他咬字非常准确,表情甚至可以说有些狰狞。
丁小贝是个可爱的女生,是外语系大三的,漂亮大方,性格率真,长着圆润的鹅蛋脸和黑亮的眼睛,头发一看就知道做过离子烫,而且是很贵的那种,风一吹就齐齐飘扬,她是一个高个妹,几乎和我一样高,173公分,所以我很讨厌和她走在一起。据说她爸爸和妈妈离婚后她是判给妈妈的,后来爸爸再结婚了,就不理她妈妈了,妈妈又退休了,所以她常常参加一些时尚走秀和企业剪彩来赚取外快,或者陪老鬼喝酒,逗得老鬼高兴起来也好处多多,不然书就没法读了,她说:“生活啊生活,青春啊青春,真他妈狗屎满地,臭气熏天,来吧,我们一起呕吐!”真够直接的。
丁小贝属于那种任何人看见她都会开心的女孩,她的笑容很透明,仿佛可以透过她的笑容看见后面的云朵,她喜欢大喊大叫,还喜欢做过时的鬼脸,所以她很介意我叫她“愤青”,她说她绝对不是“愤青”,她没有“愤青”那么前卫,她并不憎恶一切,她说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她赖以生存无法割舍的东西,她喜欢有钱而且大方的男人,她喜欢她所有的朋友,她喜欢可爱的我和酷酷的海盗,她爱她善良脆弱的妈妈,她还喜欢钱,她说钱真的很好,很多很多我们没有能力解决的难题,都需要钱的化解。我认识她的过程有点好玩,大一的时候我走在她身后,看见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就一直跟着走,那时候她穿一条绿色的裙子和白色的布拖鞋,裙子裁剪得非常简单,反正就是好看,我很赏心悦目地跟着,她突然回头。我就只好突然低下头。
“你为什么看我,小家伙!”她插着腰很不友好地问。
“我没有看你。”
“你看了。”
“真的没有。”
“明明看了!”
“我没有看,你好奇怪,这里只有一条木兰路,就不许我走吗?”
“你就是看了,不要不承认。”
“说了没看就没看。”
“喂,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不要脸。” 
                  
 4。物以类聚
 然后我很敌意地盯着她看,她也很敌意的盯着我看,我们看对方的眼神越来越敌意,这样持续了5分钟左右。后来我坚持不下去忍不住笑了,干脆请她在永和面府吃了晚饭,她一个劲地夸我十分的可爱和倔强,还说我们以后如果成了很好的朋友,可以一起挑衣服,一起吃零食,还可以在超市她坐在推车里我来推她,她说到最兴奋的时候发现我很别扭地看着她,就突然不说了。后来我们果然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我对朋友的选择很粗糙,但是每次都很准确,我喜欢丁小贝那样大胆又不武断的女孩子,当然,她还很漂亮,反正,我们就是喜欢她。后来据说她和海盗的认识和我有点异曲同工之妙,有天她看见海盗穿着黑色的长风衣戴时装眼镜走在木兰路,便跟着他一直走,她后来告诉我们说那时不知道原来学校还有这样的酷哥存在,结果海盗也回了头,但是她没有我那样的窘迫,而是很直接地问他,可以请你吃饭吗?如果不可以就当我没问。后来每当我和海盗同时谈起丁小贝,我们就会异口同声地说:“我爱死这个妹子啦!”
好吧,就让我给这可恶至极的学校来个飞吻,我要潇洒地逃离无所事事的生活,在这个平静的夏天注入一些乱糟糟的麻烦事,这个躁动的城市时刻都隐藏着各种绚丽的碰撞,拥有这些奇妙的碰撞,我的写作会越来越成功。
夏天的K城其实很讨人喜欢,白天的K城像一只春天的野猫,在屋顶走来走去,躁动不安,从这个木桩跳到那个木桩,还发出难听的叫声,到了晚上,油烟味和垃圾味慢慢沉淀,还有发达的电视媒体给这个城市带来一点神秘感,五一广场的湖南都市频道大屏幕光彩照人,播放着克隆来的制作精美的片头,解放西路的飘一代俱乐部里穿梭着传媒界和电视圈的名人,K吧里一群妖精一样的女孩子欢乐地喝酒,每年金鹰电视艺术节时,还会引来全国各地的演艺名人齐聚K城狂欢,为这里的浮躁指数再添上几个百分点,加上岳麓书院里飘来的古老书卷味,让K城变得复杂又温暖,理所当然地成为一个是非之地。
海盗约了我和丁小贝散步,我们悠闲地走在街上,空气有点凉,我不禁打了个哆嗦,我笑着对他们说,我之所以打哆嗦是因为对未来的生活不太了解,我害怕这种不了解,让我极度没有安全感,真希望我们三个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拥有理想的生活,发生一些不平凡的故事。我们一直走到白沙古井,这是K城的名胜之一,海盗说他小学时在这里打了一壶水,用矿泉水瓶装着,几年后水还很清凉,没一点儿杂质,难怪有那么多人提着大壶小壶来这儿打水,一定是觉得喝了能延年益寿吧。我们在附近坐了一会,聊一些漫无边际的话题,丁小贝说她无聊得快睡着了,她说最近毫无乐趣可言,茫茫人海,何来有情之士啊。我们都被她逗笑了。随后,我们一时兴起,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一瓶矿泉水,然后把水倒掉,也凑热闹挤在人群里,最后也打了一壶井水,我们为这壶水欣喜若狂,接着我们回到还没有布置的房子里,我给他们一人用井水冲了一杯果汁,我们都谨慎而虔诚地喝下,好像喝的是能够让人长生不老的仙酒一般。当果汁咕噜地流进肚子,我心里也万分愉快,好像从此可以容光焕发,灵感会像泥石流一样滚滚而来,写出更好的文字,这感觉太棒了。
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因为我们都是杂食动物,对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激情毫不拒绝,有个词语正好反映我们这个无聊的群体——物以类聚。这个词真可爱,它提醒我们,我们是多么的相似,任何食物滚滚而来,我们像杂食动物那样奋勇前进。我最好的朋友之一海盗是个很牛逼的人,怎么个牛逼法,其实我说不上,他有点瞧不起一切的气质,甚至连爱情也瞧不起。他说过,所谓爱情,其实是手淫时的错觉,寂寞空洞时而为之,手淫过度不好,所以——城市太过喧嚣,我们拒谈感情。所以,我觉得,在这个美丽新世界,海盗就是那种少有的、伟大的、思想深刻的——“愤青”。 
                  
 5。海盗
 海盗比我高两届,以前在中文系读书的时候写过剧本导演过一幕叫做《非洲公主蒙难日》的话剧,结果因为过度后现代而被众人指责莫名其妙,他还和导师吵过架,谈过无数次恋爱。现在在电视报当记者,还负责写一个娱乐评论的专栏,这份工作还不错,起码有事可做,但和他的理想总是有些出入,他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常常也为手机费而忧伤,要问他的理想是什么,我可不知道,但我想肯定是很难实现的那种,说了他很牛逼啦,甚至算得上清高了,他说他的同事都是狗屎,合不来,实在合不来,所以才决定从集体宿舍搬出来和我一起住,否则自己也会变成狗屎。不管怎么样,海盗是我的偶像,他在我心目中是非常优秀的,他也一直非常享受我的这种崇拜,也非常配合我,常常为我解答不少心灵上的疑难杂症,不管每次他说得多么无厘头,我都无比相信。而我的理想很明确,我常常对别人说我要当一名伟大的作家,但是海盗说,现在这世道,当个读者都难,作家???更难啊!
“但是有梦想比没梦想好,还是不要被别人的思想左右,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不必太介意。”海盗边贴墙纸边漫不经心地对我说。
“我需要你的鼓励。”
“亲爱的,我时时刻刻都在鼓励你。”
“我需要你常对我说‘哦,亲爱的,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
“哦,亲爱的,呵呵,你的东西写得好极了,你会成为本世纪最红的作家。”他说完回头做了一个极其难看的表情,有点像呕吐的样子。
“谢谢。”
“满意吗?”
“满意。”
“那帮我把剩下的贴完,我去买窗帘了。”
我非常喜欢我们选好的房子,虽然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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