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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过几只染成彩色的小鸡,绿色的叫格林(green),白色的叫怀特(white),灰色的叫布朗(brown),只有绿色的活了下来,小鸡格林陪了我很长一段时光,还好没有陪到读村上春树的时代,不然也许它要改名叫绿子了。我们以听打口碟读杜拉斯为骄傲,标榜品味,这简直是我们的爱好,80后的最初的文学创作中,充斥着各种外国品牌,乐队以及电影。仿佛当我们说出卓尔不群的品味时,就已经是一种创造。是的,整个青春期,鉴赏力代替了创造力,制造出繁盛的幻觉。
现在,我已经走出了对舶来事物艳羡的时期,试图摆脱多年被它们牵制带来的疲倦。这时才发现,内心最嫉妒的,也许是70年代人的青春。他们的青春里,充满理想主义和英雄主义的色彩,试图通过自己的力量,改变世界。他们的目光落在自己和自己脚下的路上,而不是那些遥远而繁华的地方。但我们经历了“媚”的许多年,它没有带给我们任何力量,而是使我们变得更虚弱和自卑。改变世界?这样的话题太浩渺了,眼下我们只是担心不要被世界远远地抛下。
念初中的时候,住在大学的家属院,临街的楼,隔一道墙,外面有许多饭馆和小食摊,晚上九十点钟,生意最好,四月一到尤其热闹,当年要毕业的大学生,已经开始为了告别而聚会。小桌低矮而颤颤巍巍,大学生围坐一圈。唱歌,高喊,把啤酒瓶摔得粉碎。带着几分醉意,他们拥抱或者扭打起来。有人说出了埋藏的爱,有人泯去了心中的仇。他们唱着诸如《水手》,《一场游戏一场梦》,《大约在冬季》那样的歌,唱着唱着总会哭了起来,哭得撕心裂肺,好像要经历的是生离死别。也许他们已经有了某种预感,这个质朴而单纯的时代正在渐渐远离,他们和他们的理想终将分道扬镳。
我看到过这一幕吗?没有,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对前途在意,对自己负责的好孩子,那时候我已经躺在床上,被毛绒白兔和长颈鹿簇拥着,沉入乏善可陈的梦境。可是在梦里,他们的哭声一定惊动了我。我或许是被拣选的见证者,所以有关这些,我都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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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会的语言,我从未抵达(1)
大都会的语言,我从未抵达
文/小饭
在十八岁之前,我一直生活在上海的近郊,我见过羊站在马路上拉屎,我奶奶在屋子后院里养着几只老母鸡,我们那儿的人结婚,要搭上大棚,摆上酒,喝上整整两天,我是在田地间跟那群伙伴奔跑着长大的。
尽管我们也会以“上海人”来自诩,但是春游或者秋游的时候,老师们却会站在讲台上说:“我们要去上海,去大世界里照哈哈镜,去少年宫走勇敢者的道路,去西郊公园里看大熊猫……”,当时能够去一次上海确实会让我们这些乡村的孩子感到满足,而国庆节的时候如果能够被爸爸领着去外滩看一次灯更是了不得的事情,买回来的风车能够摆在床头摆好几个月。
小学时,邻居的小伙伴转学到了上海,下一个暑假他回来的时候继续跟我们一起打弹子,但是他满口的“上海话”让我们觉得很古怪,这是我们这一群孩子第一次知道原来“上海”和“我们这儿”真的是有区别的。我们挑衅地质问他:“你的发音软绵绵的,就像个娘娘腔!”他抓抓脑袋没有理睬我们,于是我们继续问他到底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的。“房间小,人特别多,他们走路都很快……没有拖拉机……”他想了半天以后告诉我们这些答案。
我对他心怀嫉妒,那时我对上海的感觉,大约就像现在我对东京纽约巴黎的感觉是一样的,南京路上潮水般的人流,通宵不灭的霓虹灯,外滩的钟声,坐在黄浦江边喝咖啡谈恋爱的人,就像广告里说的“电视上常看到,但我从未抵达”。我知道我以后是要去上海的,为此我原谅了这个小伙伴满口软绵绵的陌生的上海话,我也原谅了高中时班主任的过分严厉,同学们的过分冷漠,我原谅他们,是因为我知道只要熬过这段黎明前的黑暗时期,我就能够离开我生活了十八年的乡下。我依旧怀念院子里的桑树,怀念过年时奶奶炖的老母鸡汤,怀念静谧的长满杂草的街道,以及拥挤吵闹的小网吧,但是我一直知道,我是要去上海的,虽然我并不知道上海吸引我的是什么,上海能够带给我的是什么。
高考结束后,我考进了一所上海的重点大学。叔本华说生活就像是钟摆,从一头的无聊来到另一头的痛苦。我没有想到这个大城市提醒着的是我的自卑,不是我的面貌如何粗鄙,而是我有一颗柔软而敏感的心。
先是地铁,我始终记得第一次坐地铁,是跟一个上海同学在一起。我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学着他的样子去买票窗口买票,我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唯恐被他看出来我从未坐过地铁。但是在检票口的时候他突然就过去了,我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于是我被卡在了那里,眼睁睁地看着两边的人如潮水一般地没过我,而我的这个同学扭过头来,疑惑地望着我,这无动于衷的目光顿时让我感到无地自容。
然后是寝室里同学们刚刚相熟起来的时候,有一天他们讨论起高中时代学农的事情。而“学农”对我来说是多么奇异的一个词语,我本身就是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小孩,当城里的孩子看到种在田里的棉花大惊小怪的时候,我怎么跟他们形容,我的童年就是在拖拉机开过的田埂间长大的。而一个同学说起他学农的那个农场,不就是我小时候天天上学时都要经过的么,他们千里迢迢地跑到我家隔壁的农场里来学农,满是兴奋地闻着傍晚焚烧树叶的气味,这是属于我童年记忆的秋天气味,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很难启齿跟他们说起这些,直到有人问我:“喂,你们是在哪里学农的?”我就假装拿着一个脸盆去水房里洗内裤了。
但这一切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我的口音,一天我向街边一位中年妇女询问一辆我要乘坐的公交车站在哪儿时,我习惯性用本地话(上海郊区话)去表达我的诉求,询问了好几次,得到的反应却是那个妇女不耐烦地背过身,仿佛在说:一个乡下小孩!当时我非但口音很乡下,整个人的打扮也很乡下,布鞋,运动裤,小平头。 我可以变换自己的发型,我可以去淮海路的专卖店里买跟他们一样的衣服,我可以听他们听的音乐,看他们看的电影,却没有办法改掉自己的口音。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大都会的语言,我从未抵达(2)
说真的此前我一直以为我说的话是地道的上海话呢,这里面有一个误解,那就是我能听懂上海话,于是我就自然以为我说的也是上海话。有一次我还天真地教授一个江西同学如何说上海话,我记得我教他的是“龙虾”的发音,我们家那儿的本地发音“虾”是闭口音,我刚刚教了一句,就有一个同学突然跳出来反对说:“别误人子弟!”那个人跳到我跟我的“学生”中间说:“龙虾的虾,是这么念的,huo,嘴巴保持o字型。”就是这位纯正的上海同学纠正并阻止了我向那个江西同学的教导。天知道,他因此与我结下了梁子,我跟他在大学四年里都对着干,抢女朋友,争当寝室长,明里暗里都说过对方坏话,有几次还差点动手。难道这一切的一切,仅仅是因为他在最初纠正了我的上海话?有时候我也这么怀疑自己。
还有一次在朋友家里打牌,她家里刚刚装修完毕,而装修工人恰恰是我的同乡。当我们热切地讨论牌局时,她忽然转而向我描述装修工人是怎么说“我”这个字的,“浮浮浮”,她用牙齿咬住自己的下唇拼命模仿我说“我”的时候的样子,然后告诉我:“他们说话的腔调就跟你一样!”我相信现在她一定已经把这件事情忘了,在场的所有人大概都忘了,唯独我记得。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感受,笼统地说就是,难受。毕竟装修工人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群体,哪怕他们身上有值得骄傲的品质。
现在我已经放弃了,我只能承认自己在语言方面毫无天赋。有时候我听到那些外地或者乡下背景的人勉强说出洋泾浜的上海话,经常为他们觉得可惜,但这就是他们艰辛的蜕变。一次我遇见了一个从小在江苏长大的女孩,奇怪她的上海话说得那么好,她就回答我说:“你要敢说。”是啊,但我不敢说,我害怕,我太要面子,自尊,太敏感。反过来说,在人与人交往中,一些人需要赢得友善,一些人需要赢得尊敬,但我并不认为在一个以上海人为核心的群体内,一个并不熟练掌握上海话的人却必须用上海话交流,以图赢得友善或者尊敬两者之一,这种“献媚”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其实有时候,我还是可以分辨出他们或者她们的影子来,哪怕在淮海路的人流中,在繁忙交错的地铁线路中,在街边的星巴克里面,我还是可以分辨出那些人的影子。他们或许也有一个乡村式的童年,他们家的后院里也养着老母鸡,他们操着各种口音从各种开着拖拉机的田埂间奔跑出来,然而现在他们把自己纷纷藏匿起来了,怀揣着大都市的梦想,把自己藏匿在大都市里,唯恐被发现,自己与那些城里的孩子有不一样的地方,不愿意张口说话,唯恐被戳穿,唯恐被人问起:“嘿,你是在哪里学农的?”他们没有学过农,他们从小就知道棉花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他们跟我一样,被莫名其妙地往那些繁华的都市里吸引,繁华,更繁华。我能够从人群中分辨出他们的影子,我与他们惺惺相惜。
如今,为了获得心灵的平静,为了不再自我怀疑,为了没有心理上的厌恶,我始终拒绝说上海话,而让我觉得最坦然的一个群体,就是“新城市人”的群体,他们与我一样,在念大学的时候来到城市,在念大学的时候第一次坐上地铁,接着就在这里工作,生活。我们说普通话,这对我们来说是何等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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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模特儿,我是香奈儿(1)
我喜欢华丽的昂贵的衣服,我喜欢摄影棚里面的闪光灯,我喜欢涂抹在模特脸上和身体上的闪粉,为了这些,一切都可以忍耐。
你是模特儿,我是香奈儿
文/茉莉
每次服装发布会结束以后,我总要坐在镜子前面花很长的时间卸厚厚的睫毛膏,卸妆水把眼泪弄出来,扯假睫毛的时候又会把真的睫毛也扯下来几根。刚才的我足够光鲜么,桃红色的miumiu皮鞋把脚后跟磨出了水泡,但是依然要死撑下去,这是攒了半年的钱买下来的,刚才我看到她们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我,最后停在了鞋子上。这是走近她们的途径,这是成为她们中的一员的途径,我花了半年的时间学会了这些。省吃俭用地买一双令她们感到眼睛发亮的鞋;用法语来念那些品牌的名字;住在城中最热闹的地方;喝咖啡要去指定的咖啡馆,因为那里可以买得到猫粪咖啡;尽情地嘲笑和讥讽那些穿过时坡跟鞋,背淘宝上买来的假香奈儿包的小白领们。
物质上虚幻的丰盛让我感到暂时的安全,当我经过香奈儿橱窗外巨幅广告画的时候,迷惘感会充斥着我的内心。或许我想的是在小镇子上度过的岁月,我希望忘记这些,忘记那个会在冬天里穿两件高领毛衣来御寒的小镇女孩。很久很久以前,当我躲在没有电热毯的潮湿被子里看安妮宝贝的时候,我就想着,我要跟她一样,我要去上海,去那个有二十四小时罗森的大都市。
而现在离那只摆在橱窗里的香奈儿255包或许也已经不太远了吧。
我在大学里学的是舞台美术,毕业以后就在一个日系的杂志社里做服装编辑,留在了上海,在最热闹的地方租了间房子。 从我家走出来,过一个路口就可以走到锦江迪生,往左拐走一站路便是恒隆广场,五分钟走到最常去吃夜宵的新旺茶餐厅,文艺青年和媒体编辑们常常聚会的咖啡馆就在隔壁弄堂里。爸爸妈妈在得知我毕业以后自己找房子住的时候,曾经很担心我的安全,我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