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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传-第4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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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是我失言了!”

  李青山道:“不用道歉,我理解你的为难之处,路是自己选的,你若要出卖我,我也不会恨你!”

  这时候,食骨巫祝已经数到了“五”。

  四,三,二,一!

  “好,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不准过来,否则我就杀了他,你们什么也得不到。你们要以先祖的名义起誓,绝不伤害我和我的族人!”(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背弃
  “阿月大人,对不住了,若只是我这一条性命,给你也没什么,我上有老下有小,金子坞里上千个族人,不能毁在我手里!”

  星辰冷峻的眨着眼,照不亮乱糟糟的小巷。金子阿宝双目圆睁,盯着地上的背篓,不知是怕被攻击,还是怕被他跑了,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脸上既有惴惴不安,也有莫名的兴奋。

  他已将利弊得失仔细考虑了一番,他现在已经够强了,回到金子坞当上首领都没问题,剩下的大半辈子就可以慢慢享用他用这一天一夜搏来的这一切!这一笔生意做到现在已经是大赚特赚,也是时候收手了,太贪心的话可是会赔的。

  他不怕食骨部落翻脸,食骨部落极为敬奉祖先,部落中的巫民快要老死的时候,不会火化埋葬,而是将自己的血肉分给族人们,这样一代代传承下来的,若是以祖先的名义发誓,是绝不会违背的!

  “你不用多做解释,我说了我能理解。”

  李青山从背篓里爬出来,顺展了一下身子,向旁边的一条小巷走去。

  “你不能走!”

  金子阿宝横拦在他的面前,这是他从食骨部落手中活命的最重要筹码,李青山平静的态度,令他感到一阵深深的不安,但立刻安慰自己:“他要是有什么手段,早就用出来了,现在定是虚张声势,不能被他给吓住了!”

  “这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了,你能决定自己的路,却决定不了别人的路,你注意到了吗?他们没有回应你!”李青山侧耳做出倾听之色,,竖起一根食指。

  金子阿宝脸上闪过一丝惊慌,叫道:“你们赶紧发誓,不然你们别想得到他!”伸出蒲扇般的大手,向李青山抓去,猛然僵在半空中。动弹不得。

  金子阿宝的眼睛鼓起,眼睛死死的盯着李青山,想说一句:“你做了什么?”

  “你不会以为我真的没有任何准备,就敢把恶犬喂养的这么凶猛吧!那一股股生命力量。可是我亲手注入你体内的,你觉得它们是应该听你的还是听我的。曾经有人跟我说过,别人赐给你的力量,永远不是你自己的力量!既然你后悔了,那就让一切回到原本的轨道中吧!”

  李青山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伸出手在金子阿宝的小腿上轻轻一拍。

  金子阿宝感觉的身躯越来愈热,血液仿佛在沸腾燃烧,一股股力量横冲直撞,痛苦难当,却偏偏动弹不得,眼中透出恳求之色。

  若是知道李青山有这样的手段,他根本就不会背叛,父母已经老了,妻儿虽然重要,但只要自己活着。还可以娶可以生,若是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路你已经选了,是不能反悔的,我理解你的选择,你也应该理解我啊!要一个人卖掉了你的宝贝,被你救了性命又随时准备背叛你,你当然也会很不爽。”

  “听,他们来了!他们在杀了你之后,大概会放过你的族人。但愿吧!再见了,阿宝!”

  李青山拔下一根头发,幻化作一身小小的衣裤,将手插进裤兜里。越过金子阿宝,头也不回的摆摆手,走向小巷深处,轻盈越过一堵石墙,跳进一户民居中。

  石墙的另一边,食骨首领匆匆掠过。完全没有察觉到他追逐的目标,就只是一墙之隔。

  李青山微微一笑,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远胜于凡人,番强越户毫无压力,而且凭他的感知能力,可以提前规避所有危险,就是食骨巫民的嗅觉灵觉再敏锐十倍,也无法发现他的存在,独自行动已经没什么危险了。

  这里不是无人的森林,食骨部落没办法进行仔细搜索,而且很快,香花氏族就要来赶人了。

  食骨巫民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看金子阿宝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怕是有诈,慢慢的逼近,对这杀死他们族人的凶手,充满了刻骨的恨意。

  金子阿宝心中充满了悔恨,这一日一夜的经历,宛如一场光怪陆离的美梦,现在梦醒了,仿佛又回到了昨天那个傍晚,死亡逼近,反抗不得。

  忽然明白李青山那句话的意思:“既然你后悔了,那就让一切回到原本的轨道中吧!”

  在原本的轨道中,他会死在食骨部落的口中。

  “不要,我不想死!”

  金子阿宝在心中狂吼,双目充满了血丝变成赤红,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心脏声像是鼓点一样密集,仿佛要挣破胸膛跳出体外。骨骼喀蹦喀蹦乱响,他的皮肤赤红,身躯膨胀起来,竟又拔高了一尺。

  皮肤颜色几经变化,最后变成土黄色,粗粝像是驮兽的表皮,脖颈生出一片片蛇鳞,头上生出一支支羊角,鼻子变得特别硕大,将五官撑开,身上出现各种动物的徵状,比食骨巫民还要怪异扭曲。

  “首领,背篓里是空的,那婴儿不见了!”一个食骨巫民踢了一脚背篓。

  食骨首领皱眉问道:“巫祝,这是怎么回事!”

  食骨巫祝来回打量着金子阿宝,“看来是那婴儿干的,真是好手段,他体内的力量失控了……不好!快杀了他!”

  一声狂吼冲向云霄,响彻香花市。

  李青山回眸望了一眼,轻轻说道,“既然那么爱作死,那就去死吧!”然后继续前行,越过一堵堵围墙,目标竟是香花坊的方向。

  轰!

  金子阿宝大手一拍,一个食骨巫民飞了出去,连续撞破三道墙壁,七窍流血,身体扭曲,眼看已是不活了。

  几个食骨巫民扑上来,爪牙并用的撕咬着,金子阿宝抓住一个,用力一撕,洒下一片血雨,血腥与痛楚更添狂乱,双臂乱舞,几下功夫便将几个食骨巫民全都撕碎。

  食骨巫祝拐杖一顿,顶端的枯萎人头,两个空洞的眼眶中,喷出两股黑烟,射在金子阿宝背后。

  嗤啦声中,血肉腐蚀,深可见骨。

  金子阿宝的咆哮声,越发的歇斯底里,完全无视背后的伤势,向食骨巫祝猛扑而来。

  李青山最后那轻轻一拍,已经彻底激发了他体内全部潜能,能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变成力大无穷、不知生死的怪物。但这段时间过后,可不是损失寿元那么简单,而是必死无疑,爆发出的威力也自然强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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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藏身(第三更)
  金子阿宝抓住两个食骨巫民当做武器疯狂乱舞,口中不断的发出无意义的咆哮怒吼,一堵堵墙壁四分五裂,一桩桩民居轰然坍塌,惊叫声此起彼伏。

  正所谓“一人拼命十人难挡”,食骨巫民们围在左右,就仿佛群狼围住一头暴怒的黑熊,尖牙利爪难起到作用,一着不慎就会被一招秒杀。

  “你们都退后,我来拦住他!”食骨首领咆哮道,一番追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眼中简直要喷出火来。

  铛铛铛铛!

  城墙上响起急促的锣鼓声,卫士们高声叫道:“食骨蛮来了!食骨蛮来了!”

  无数人从睡梦中苏醒过来,整个香花市都被彻底惊动。

  这时候,李青山已来到香花坊前。

  坊中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过了片刻,轰然一声,门户洞开,一队人马向着搏斗之处赶去,为首的是个俏面含煞的美妇,身后也都是女子,既有少女也有老妪。

  李青山听金子阿宝说过,香花部落是母系氏族,当家作主的都是女人。这一点与夜游人很像,原因也差不多,族内传承的功法更适合女性修行,这个世道当然是谁强谁说了算!

  为首的那美妇若有所觉,目光一转,投入幽深的小巷子,却是什么也没看到,顾不得多想,心中焦虑:“食骨部落竟然趁夜潜进城中,难道是要开战吗?”

  李青山已越过高墙,进入香花坊中,步履轻盈无声,身形迅捷的穿过花园。

  坊中人手都被抽调出去,守卫变得极为松懈,他长驱直入来到中庭,一片热气蒸腾的温泉池,池子中央有一座偌大的假山喷泉,空气中异香漂浮。

  “平常能在这里沐浴的,定是香花氏族中身份地位极高的人。说不定就有刚才看见的那个女人!”

  不过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偷香窃玉,就算是真想,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是在选择一片合适的藏身之所。万一食骨部落真的和香花部落达成协议,大举搜城,肯定搜不到这里来。

  根据他的感知,在假山里是有一片中空,他跳入温泉中。游到假山下方,果然找到一个小小的洞窟,洞口不过皮球大小,常人无法进入,不过他现在不过是个一尺多长的小婴儿,轻松进入洞中,来到假山的内部,舒了一口气。

  跟着金子阿宝洗了一次温泉后,就觉得这温泉很是不错,地下河被地火烘烤滚沸。是天地间两种力量的展现,对领会水火交融之道有些益处。

  当然,最重要的是呆着舒服,身体浸在温泉之中,热气蒸腾,让人昏昏欲睡,他打了个哈欠,双手枕着手臂躺了下来,相信在这里,没有谁能找得到他。只要好好睡一觉,等着长大就好了,轻轻闭上双眼。

  ……

  第二天清晨,在飘荡的雾气中。香花市渐渐喧闹起来,所有人见面都在议论昨夜发生的事。

  “昨天晚上到底怎么回事?”“你睡的太死了,是食骨蛮进城了!”“食骨蛮!吃人的食骨蛮?”“不然还有哪个,香花氏与食骨蛮一场大战,那可真是惊天动地,好不容易才把食骨蛮打退。你到城东看看,几十间房子都被推到了!”“我怎么听说有一个怪物!”

  香花坊中。

  “你确定昨晚哪个怪物是金子坞的金子阿宝?一个行商?”

  香花曼皱眉听着女儿禀报,自从她当上香花氏的族长,城里已经有许多年没闹出这么大的乱子了,昨夜她差点以为是食骨巫民们发了疯来偷袭他们,结果却是不知怎么和一个怪物打起来,真是虚惊一场!

  然而调查的结果却令她感到令她不能置信,那个恐怖的怪物竟是一个名为金子阿宝的行商,一个彻头彻尾的凡人!那个怪物的恐怖是她亲眼所见,临死还杀了好几个食骨巫民,死在他手上的食骨巫民至少有二十个,怎么可能是一个凡人!

  “是的母亲,有人看到他进城了,还借了一大笔钱,买了一个院子、还有许多牲口!院子里面埋的都是牲口的尸体,一个个就像是被抽干了一样,和那几个食骨巫民的尸体一模一样!”

  香花紫想起那一院子的尸首,还觉得不舒服,那比腐败发臭血流满地,还要令她恶心。

  “这是凡人能做到的吗?”香花曼皱眉道。

  “至少在几天前,他来行商的时候,看起来还跟凡人没什么分别,巫民是不会做这种低贱的工作的。可能他学了什么厉害的巫术,但是一直隐藏着实力!”

  “食骨部落为什么非要杀他不可?”

  “这个还不清楚,但他使用的那种巫术,与食骨部落世代传承的巫术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直接夺取他人的生气,不,应该比食骨部落更加高妙,就连其他野兽也可以成为目标,食骨部落很可能就是为了夺取这种巫术,他为了躲避追杀逃回香花市,逼于无奈汲取了太多的生气,控制不住才变成那副样子,也可能是一心要与食骨巫民同归于尽。”

  “哼,那群食骨蛮这次可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巫术,决不能被他们群蛮子得到,去,再仔细调查一下,那个金子坞的行商这些天都做了什么,都有谁见过他,说过什么话!”

  香花曼命令道,昨夜她也没有浪费机遇,趁机进攻,重创了食骨首领,还留下了不少食骨巫民,食骨部落没有几年时间别想恢复过来。若是有神奇的巫术,也要掌握在她的手中。

  几天之后,香花曼得到消息,金子阿宝在今天前在香水市高价卖出了一件奇物,那件奇物状如布包,刀剑难伤。

  她立刻认定,此物必定和这件事大有关联,命令二女儿香花紫道:“你去黑水峒,找到黑水峒主,把那件东西买回来!”

  “若是他不肯卖呢?”

  “那就出更高的价钱,高的他无法拒绝或者害怕!”

  温泉假山中,李青山耳朵一动,唇角微勾。他既不知道黑水峒在哪里,也不知道是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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