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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凡对女孩道:“莹莹,这个就是我们鼓手,名叫大志……其实就是大猪,你记不记得有篇课文叫:北冥有彘,其名为猪……说的就是他。”
所有人哄堂一笑。方晓明暗地里嘲笑,因为他知道肯定不是这一篇,但也无法肯定是哪篇,所以这嘲笑上不了台面,只属于退潮的潮。
希凡继续介绍道:“这个是团长兼吉他手阿东。”
阿东一笑,问道:“小妹妹是学什么专业的?”
小姑娘笑答:“文学。”
阿东道:“呵呵,文学好。你身上就有股文学的气质。”
其实这时候如果小姑娘回答:“我是学电焊的。”
阿东也一定会说:“呵呵,电焊好。你长得就像个电焊的。”
希凡指了指远处说:“这个是贝斯手乐天……和主唱方晓明。”
方晓明匆忙把头抬起来,因为没有想到自己作为赠品这么快就被人处理了。不过他抬头角度欠佳,正好与小姑娘目光相对。一时间,一张稚嫩却精致的面孔清晰的印入了方晓明的脑海里。而他此时的反应更像贪官爱财,在群众面前是不好表露的,因此只好深藏不漏,立刻又把头低下,喉咙里照例挤出两个字来:“你好。”
小姑娘一笑,觉得方晓明的样子很可爱,不像是个唱歌的。
希凡道:“其实我们主唱的第二职业是个搞文学的。”
小姑娘兴奋道:“真的啊。”
方晓明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生怕掉在海里淹死,急忙说:“不敢当,不敢当。”
小姑娘问:“哥哥你喜欢诗吗?”
方晓明平生交过无数女朋友,不管是真的女朋友还是女性的朋友,拉过手的与没拉过的都算上,还没有一个人叫他“哥哥”。这一叫,又让方晓明肾上腺素分泌过旺,一口咬定道:“喜欢啊!”
其实方晓明一点也不喜欢诗,但这并不妨碍他喜欢“诗人”。相反的是,小姑娘因为爱诗所以对爱诗的同类产生兴趣,开心的说:“那哥哥喜欢谁的诗?”
方晓明顿时无言以对。但他清楚拍马屁的秘诀就在于当对方问一个你不知道的问题时,你只要反问回去就行了。于是,方晓明说:“你喜欢谁?”
小姑娘道:“王维。”
方晓*里暗叫“好”,因为这个人他认识,是语文课上学过的。所以,他不能说大学以前的知识都白学了,因为泡妞的时候可以用上。相反,大学以后的知识的确是白学了。
方晓明说:“我也喜欢,田园诗人。”
小姑娘立刻从身后的包里掏出一本书来递给方晓明说:“借给你看!”
方晓明大吃一惊,因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率真可爱的女孩。希凡也不介意,隔着阿东把书给方晓明递过去。
方晓明接过书,低头一看。白色的封皮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王维诗集。
方晓*里想:“这得多少诗啊。”同时把书翻开,顿时松了口气……又是一本借死人名赚活人钱的杰作,唯一的区别是这次连作者也是活人。
方晓明不好推辞,细细的装作很认真的样子看了几眼,收下道:“谢谢啊。”
小姑娘说:“不谢。”
这时,服务员带着笑靥和菜单过来点餐。
几个人照例推让一番,最终决定由阿东全权代点。阿东点菜速度飞快,片刻就把服务员打发走。没过多久,服务员又回来,手里端着一盘炒青菜。阿东惊道:“这么快。”
服务员一笑,又回了厨间。
几个人一看是盘青菜,心中抱怨,不过这抱怨由于有异性在场,便显得字字如金,不肯轻易出口。
大志道:“哇,青菜啊。我就爱吃青菜。小妹妹你也多吃,减肥的。”
小姑娘不顾忌大志的脸面与肥肉,坦率道:“我又不胖。”
众人识趣而笑。方晓明笑得最欢。
这时,服务员又来上菜。众人跃跃欲试,直到餐盘落定,失望才又一次笼罩脸上——又是一盘青菜……
希凡道:“怎么又是青菜。阿东你要的什么。”
阿东说:“没什么啊,荤素搭配嘛。”
希凡说:“那怎么光有素没有荤。”
阿东说:“你放心,荤的肯定在后面。”
正说时,服务员又来了,这次端的是个小碟,远远的就看到一片绿。不用说,这次是拌青菜。
众人失望的叹了口气。方晓明语重心长道:“服务员,其他菜能不能快一点。”
服务员语粗声重道:“催什么催,熟了还能不给你上。”
方晓明顿时无语,这也是他为什么从来不去银行存钱,邮局寄东西,坐火车出远门的原因之一。
(10)
过了一会,两个服务员同时上来,一只手里端着一个盘子,全是肉。这肉新鲜的过头,像是直接长在盘子上,骨肉未能分离。方晓明看到四个肉菜一齐上来,顿时吃了一惊。不过吃惊之余,还是兴奋;兴奋之余,又有些突然间希望达成目标丧失的落寞。在这落寞里,方晓明索性夹了一口青菜,吃得津津有味。众人见到这么多肉的反应也都和方晓明差不多,吃了几口便撂下筷子。大志扫兴道:“这肉不鲜。”
乐天也被这“鲜活”的肉活生生的剥掉乐观的天性,悲观起来说:“这肉该不会是昨天剩的,今天又拿来给咱……”
“别胡说!”希凡打断道,同时看了一眼身边的莹莹。小女孩在这方面表现得比他先知,早已放下作为凶器的筷子,皈依佛门。
大志叫道:“服务员!”
刚刚语粗声重的服务员应声而至:“咋了?”
大志道:“你们菜上的太快了……”
服务员道:“快也不行?”
大志道:“所以,我怀疑你们的菜是热的!”
服务员道:“废话,凉的你吃么?”
大志纠正说:“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们的菜是加热的。”
服务员一脸平静说:“哦,这倒是。大师傅一早回家收麦子去了。”
大志道:“这都几月份了,收麦子。”
服务员掐指一数,惊道:“12月了啊!那就不是收麦子,也不知收什么去了,总之就是不在。不过你们放心,这菜绝对是处,没有人动过,干净着呢……”
服务员说完,哼着一味融合全国各地风俗特色的小曲,扬长而去:
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
那一夜,我上了你。
作者题外话:第一章完。
(1)
(二)
现在这个时间,我与往常一样坐在这座高楼里。窗外的颜色,就和方晓明在厕所里看到的一模一样。我的办公室在18层,因为这层卖不出去,大家都觉得不吉利,组长便把它交给了我,我们。这里还有好几个像我一样的年轻人,大家的共同点在于都是男人,因此不惧怕黑夜,不怕鬼。事实上,虽然我们的办公室在18层,可我们办公的地点却是一层。办公室是给人休息用的,只有组长每天呆在那里。我们不用休息。我也不知道18层有什么不好,为什么卖不出去,在我眼里,18层永远是好的,因为可以休息。而我们,除了每天在那里换衣服,休息的时候就要回家。
现在,如你所知,我的工作其实是——看大门。这是一项很光荣的职业,而且权力很大,我很喜欢。在门外,你做了什么都与我无关,甚至向我吐唾沫。因为中间隔了层玻璃,我可以假装看不到;你也可以骂我:“这个看门的东西就是个狗屎。”我也不会计较,因为我没有听到。不过如果你一直骂个没完的话,楼里的保安就会找你,因为你的口水弄脏了玻璃。进而,你们会吵起来,直到有一些其他人的加入,譬如:警察。这件事情就会变得不那么平凡。而你的行为就成了影响市容,被人冠以素质底下。此时,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倘使是在楼内,你必然将有求于我。即使没有,我也要将你盘问一番,这是我的权力,也是我的职责。除此之外,我的第二项工作便是捡钱……来这座楼里上班的人们大都长得一个模样。并且,他们都弯腰驼背,戴副眼镜,走路的时候想事情……这个时候,我便会跟在他们身后,跟一小会,直到有钱从他们口袋里掉出来……注意,是掉,不是偷。我从来不干偷东西的行当,那是我从小所耻的,但捡东西不一样,掉在地上的东西就是大自然的,人类共有的。因此我想,倘使有一天有人掉了东西再来找我要,我便以这套说辞对付他,而且拒不承认他从我这里经过过,因为他们长得一样。
现在就来说说我的第三项工作,也是最后一项,这是我觉得最光荣的。如同你们之前所看到的。我是一位作家。这是我从小的爱好,而且一直是爱好,一直爱着,就没好过。我想这是因为我写的不好,所以只能给自己看,以此来打发上班的时间。就在刚才,我又去盘问了一个男人,跟踪了两个女人,捡到了20元钱。真是幸运。然而不幸的是这些行为让我丢掉了灵感,以至于前面的文字不得不匆匆结束。现在,灵感又回来了,我又拿起了笔,不过是继续往下写,已经存在的东西就要让它存在。
现在,我身边空气的颜色又变成了灰色,和故事里的一样。我在笔端勾勒出来方晓明的模样,此刻,他正与阿东在前台付账。这种事情向来是最麻烦的,而要摆脱麻烦,最重要的两个前提是一个人确实想付账而另一个人的确不想付。在这种情形下,方晓明只能当个托,就如他从小到大一样,因为他出来的时候就没有带钱,或者说没有带多余的钱。他的钱还要留着晚上开房用,如果现在付了帐,晚上就只能借钱开房了……所幸的是阿东今天心情不错,因为酒吧的事情有了结果。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大牌乐队都是5名成员而不是4名,原因就在于当大伙产生分歧的时候,最后一个人的决定将成为舆论导向。
希凡就是这样一个舆论,而“舆论”对于任何事情的看法都是:“随便……”
伴随着空气的颜色逐渐透明,慢慢的被越来越多的光线穿过,方晓明的心情也越来越好。这种好是感性的,源于心底,没有任何征兆。就如你走在大街上,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大片厕所……你会想,这是哪个孙子建了这么多厕所在这。而就在此时,你又惊奇的发现自己居然很想上这些厕所……就是这种感觉,像是幸福。
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几个人再一次聚在一起,进行简短的道别。一别以后,六个人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相对走远,大志和乐天走了同一条路,希凡带着莹莹走向另一条,方晓明和阿东各走一条。整个学校像座棋盘,食堂的位置就在楚河汉界的尽头。方晓明带着那本书,从这一尽头走向另一个尽头。路上,他时常把鼻子按进书里,以此来验证古人那句名言:书中自有颜如玉。得到的结论是:古人说话很严谨……因为古人只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却没说书中有没有颜如玉的香气。所以方晓明只闻到了书里的油墨味,并错以为是书主人身上的香味,说了句:“真香。”
转眼的功夫,方晓明就到了树林里。这里就是我们所说的另一个尽头。白天,这里光线充足,气候宜人,但却没有人;到了晚上,这里光线暗淡,气氛阴森,人却特别多……方晓明就是看中了这里的特质。立定以后,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机,打电话给陶先生。
(2)
电话里响过三声之后,陶先生接起了电话,依旧是一副懒散的声音。方晓明已经见怪不怪了,他在想这个人是不是除了租房子还做其他的生意,譬如:养鸡。那样的话这个人平日里就会相当辛苦,因为夜里要和鸡们睡在一起,白天还要去卖鸡蛋……这样长此以往,不免生病。想到这里,电话里的人有些不高兴道:“说话啊!”
方晓明急忙说话道:“你好陶先生,我是昨天找你租房子的。”
陶先生打了个哈欠道:“现在几点了?”
方晓明估摸着时间道:“两点半。”
陶先生说:“哦,那还早。要不你来我宿舍吧。”
方晓明一听“宿舍”,顿时惊道:“原来陶先生你也是学生啊。”
陶先生说:“废话,不是学生难道是拉皮条的。快点,13号楼520。我等你。”
方晓明急忙道:“等一等陶先生,你是哪个学校的?”
陶先生道:“和你一个学校。”
电话挂了。方晓明站在树林里,想着13号楼到底在哪个位置,想了许久,终于想了起来——就在食堂旁边。
方晓明按原路返回,进到13号楼里。由于他一身朴素的装束以及手里还拿了本书,轻松的逃过了看门大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