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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高-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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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钟书没有惊动那几只生灵,得等着这些“岛主”们带领他们这些外来客人去找水源。

    一个时辰后,阿贵带人往山下运水,莫钟书与李长义才开始打猎。

    他们用箭射杀了许多野山羊,又采摘了不少野菜,满载而归。

    回到船上,厨子早已做好了饭,许多人都已酒足饭饱了,但见到鲜羊肉和鲜野菜,又都不辞劳苦地加班加餐,说说笑笑,这热闹的气氛倒有点象以前过大年的了。

    莫钟书站在甲板上,耳中听着餐厅里传出的欢声笑语,也咧开了嘴。听说捡了金子的人都要笑,那捡了性命的人当然更应该放声大笑了。

    此时夕阳斜照,微风拂面,蓝天碧水之间,几只雪白的海鸥在船头船尾飞来飞去。

    对面的甲板上,李长义拿着莫钟书送的四倍望远镜也是合不拢嘴,连连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里眼”。

    莫钟书大方道:“等回到松江,我再送你一百个七倍的。”

    李长义倒不贪心,道:“不用那许多,有两个就够了,船头一个,船尾一个。”这望远镜真是航海神器,昨天幸亏有这东西他们才能及时发现海盗,不然恐怕也难逃厄运。

    “你有了钱就不多买几艘船?可别到时候再来找我要。我告诉你,我自己也留一百个,其余的通通卖掉。”莫钟书现在就已经计划着将来要组建自己的船运公司了。

    对这望远镜爱不释手的,可不止李长义一个。

    吕熠就迫不及待地找来了。他的胃口很大,竟然想把七倍望远镜全数吞下。

    他想要送钱来,莫钟书当然欢迎,“没问题,七倍望远镜定价二百两一个,四倍望远镜八十两一个。”其实两种的制造成本不相上下,满打满算也不会超过二两银子。不过莫钟书现在是奇货可居,不把狮子口开得大点也太对不住自己了。

    吕熠试探着道:“我大批量收购,能不能给个优惠一点的价格?”

    莫钟书摇头,“这个东西装配起来十分麻烦,这个价格已经十分合理实惠的了。”关键是想要这东西的人会很多,他相信就算自己把价格再抬高一倍,也不需要担心销量。

    至于具体数量,莫钟书不愿透露太多,“这个还不肯定,我一共定了几万块镜片,如果每一块镜片都没问题的话,应该有五千个七倍望远镜,五千个四倍望远镜,剩下的还能做五千个放大镜。但不是每一块镜片都合用的,现在还不知道到底能做出多少个来。”

    讨价还价半天,最后吕熠用他全部的七彩石置换了莫钟书三千个七倍望远镜。附加条款是,如果最后组装出来的总数不够三千的话,莫钟书一个都不能留下,其余差额要原价退还;而如果另外两千个也能组装成功,除了莫钟书自用的两百个之外,吕熠有优先购买权,价格不变,在他表示弃权之前,无论别人出价多高,莫钟书也不能卖。

    莫钟书看着那契约,心里乐开了花。怎么可能会组装不成功,那些玻璃都是大富带着人一块一块地检查过的,虽然现在的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可能会在厚薄上相差个几微米,焦距会有些偏差,但那只要重新检测调整一下就行了。可是这时代的光学物理太落后了,那些四倍望远镜上市之后,东西方都有不少人模仿制造,但成功者寥寥,往往要花费许多时日换过许多镜片才能装成一个,因而倒显得莫钟书这个价格十分便宜公道了。更可惜的是,莫钟书大赚一笔之后就洗手不干,专心做他的航海运输,让许多意欲与他合作制造望远镜的人扼腕叹息不已。不过那些都是后话了。

    莫钟书赚了钱,开始装疯卖傻,适时地展示一下好奇心:“吕公子买这么多望远镜,是打算组建超级大船队吗?”

    吕熠掀掀眉毛,他才不信这个聪明绝顶的少年就想不到这望远镜的军事用途。他前几天刚一见识到这望远镜的好处,就立刻想到,如果给前线的指挥官和斥候都配上一个,将更加容易做到料敌机先从而出奇制胜。

    他们的船虽然损伤不大,但要完全修复也要费些时日。在这些日子里,不参与修船的人除了上山打猎,就是在海边钓鱼。

    这一日午后,莫钟书还没想好怎么消磨下半天的时间,就听到几个在海边溜达的人兴奋的声音:“这里有珊瑚!”

    莫钟书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他在海上漂了两辈子,还没见过长在海里的珊瑚呢,好不容易碰上个机会,自然不能放过。

    三步并作两步地赶过去,到了那几个人身边,按着他们指点的方向往海水里看,碧绿透明的水面下,嶙峋的礁石上有些黑褐色的东西,一团团像枯死的水草,一簇簇似枯枝败叶。

    几个人都对着那疑似珊瑚的东西议论纷纷,这个说形状的确有点像珊瑚,那个说颜色不对应该不是,还有人赌咒发誓地肯定说那一定就是珊瑚。

    莫钟书看他们争论了半天也没个结果,伸手探了下水温,水已经被阳光晒得很暖和了。他便回船上去换了身衣服,然后下水,游了一会儿活动手脚,接着就屏住气潜下水去。

    阳光把海水照得通亮,一切尽收眼底。

    这礁石在岸上看来很浅,实际却是在水下两三米了。

    莫钟书潜到礁石那儿,透过清澈的海水看清楚了,伸手去抓那枝枝桠桠的东西,表面有点滑,略微加了点劲,又觉得有些扎手。他试着拔了一下,竟然没能拔动它。他手下再多加了几分力气,“喀嚓”一下,那东西碎成了好几块。裂口却是雪白的。原来是被海藻遮住了本来面目的白珊瑚!

    莫钟书就抓了一块碎珊瑚浮出水面,给那几个人看。

    于是又有两个人下了水,但不敢深潜下去,只站在齐腰深的水里摸到些小珊瑚,还当成宝贝一般收起来。

    莫钟书心情好,便决定做个好人,让岸上的人上船去给他找一把锤子和几片厚布来。

    他带上这些工具,又潜下水去,看准了一块比较大的就用厚布包住,不怕扎手了,再对着底部敲下去。他敲下一块,就浮出水把珊瑚扔到岸上去。

    算着岸上的都人手一块了,莫钟书便上了岸,有人问他怎么不自己也弄一块留作纪念,他只摇头笑了笑,他对这些东西一向没什么占有欲。

    不过他想了想,又跳进了海中,屏住气一直往更深的海底潜下去,直到耳内因为水压增大开始疼痛,海水的颜色也有些暗了,他才停止下潜。

    这个深度的礁石上的珊瑚更多,不过大小形状也和上面的差不多。莫钟书转了一圈,有些失望,正要浮上去时,眼角忽然瞥见前面一块大礁石上长着的一株,斜干横枝,赶紧游过去细看。这株珊瑚的个头差不多有刚才那些的四五倍大,更妙的是它生在礁石侧壁上,形态像极了黄山上的迎客松。他小心翼翼地扶住它的“树干”,轻摇一下,它像是被焊在礁石上一样纹丝不动。

    莫钟书浮出水面,长长地换了口气,再又迅速潜下去,找到那株“迎客松”,这珊瑚石长在礁石侧壁的半腰上,他可以站在旁边的礁石上,用厚布包住主干,抡起锤子对准根部敲去,锤头接触到珊瑚的瞬间猛然加大了力度。整个珊瑚就被齐根震脱了礁石。

    莫钟书一手托着珊瑚,一手拎着锤子,双腿奋力一蹬,就又出了水面。

    岸上的人一见了他这株珊瑚就都赞不绝口。洗涮干净之后,这珊瑚更是显得晶莹剔透洁白如雪,惹得好些人眼热得想叫他开价转让。

    莫钟书只作没听见这些话,他现在不缺钱,刚刚特意又潜下深水去,是因为想起老太太喜欢收集这些东西。

    他听不进去的那一句话,却被别人听进心里去了。
正文 第92章
    林康听到有人想叫莫钟书转让珊瑚的话,就动起了心思。

    他原来乘坐的船已经被海盗劫去,侥幸被莫钟书救了性命,钱财却都没了。虽然莫钟书不要他的船费,让他和船上几个杂工住在一起,一日三餐也能吃饱。但莫钟书没有工作交给他,自然也没有钱给他。

    而林康看着船上意气风发的乘客,却是失落感越来越严重。都是一样的出海贩货商人,别人赚得盆满钵满地回去,他却身无分文。他已是而立之年,家中有老有小,全都在眼巴巴地指望着他捞金回去呢。

    一句话,这林康想要赚钱,却一没本钱二没机会。

    所以林康一听到有人想要买珊瑚就觉得他自己的钱途瞬间就亮起来了。他的水性也很好,潜下水去采些珊瑚来卖倒是正好。要是能遇上一两株更值钱的红珊瑚就更好了。

    第二天一早,莫钟书听说林康要去采珊瑚卖的消息时,正在准备到岛上去打猎,提醒了他一句:“这个海域有鲨鱼的,而且下面并没有你希望得到的红珊瑚。”他记得曾在哪一本书上看过一句话,红珊瑚只生长在三个海峡中,台湾海峡,日本海峡和波罗的海海峡,这儿却是阿拉伯海。

    可是林康压根儿就不相信莫钟书的话。要是海里有鲨鱼,昨天怎么没咬你?你自己也只不过下去那么一小会儿,又怎么可以肯定没有红珊瑚?

    莫钟书心里也在想为什么没有鲨鱼来咬他的事情。

    昨天回房换衣服的时候,他就想要找件橙红色的衣服穿上,因为橙红色是救生衣的颜色,醒目容易被人发现,而且海中最危险的鲨鱼也不会轻易靠近这个颜色的生物。他在松江的时候特意做了好几身这个颜色的内-衣【居然“内-衣”也是禁用词!】,行船时贴身穿着,提防着万一自己会掉到海里去。不过那几套衣服穿了几年,都已经很破旧了,上面被他自己补了许多个皱巴巴的补丁,穿在外面有点嫌丢人。这时候他就想起了当初潘慧言送他的那套衣服也是这个颜色的,做成苦力常穿的短褂长裤式样,应该穿着下水去活动也很方便,于是他就把那衣服找出来穿上了。

    这会儿莫钟书的头脑全让一个问题占据了:潘慧言怎么会送自己这么一个颜色的衣服?昨天所有看到他穿着那衣服的人都笑话他像个乡下的新郎倌,这些常年出海的人都不知道鲨鱼对这个颜色敏感,她一个闺阁女子从哪儿知晓这些的?真的只是巧合?

    林康听不进莫钟书的劝告,径自下海去了。

    莫钟书嗤笑一声,这种人不值得他为之担心,提醒一声已是仁至义尽了。他收拾好弓箭等物,便叫了李长义等人上岛去打猎。

    他们才刚刚射中悬崖上的一只山羊,就听到下面传上来一阵喧闹声,便走到崖边向下张望了一下。

    这石崖不高,只大约几层楼的样子,下面就是昨天莫钟书下去采珊瑚的海面。这时候许多人站在旁边一块露出水面的礁石上,七嘴八舌地叫嚷着什么。

    一向耳聪目明的莫钟书今天一直被头脑中不时地跳出来的某个女子的身影扰得心烦意乱,竟然没留意到他们在说些什么。

    李长义却是听清楚他们是在说海水里有鲨鱼,便拿起望远镜往海里瞧去,却见一群鲨鱼正在追逐一个人,最前面的一条鲨鱼已经咬着那人的脚了。

    李长义一把拖过刚刚猎到的山羊,抽出腰间尖刀,一刀扎到羊肚子上,接着就把那鲜血直流的山羊扔到下面海水里去。“砰”的一声,山羊落在鲨鱼后面不远处,鲜红的血液在水中晕染开来。

    鲨鱼嗜血,后面的许多鲨鱼嗅到血腥味便回头去咬那山羊。只有最前面的几条鲨鱼还紧咬着那个人不放。

    莫钟书这时也看清下面的情形了。那林康都已经被咬到脚掌,他的血液和那只羊的一样有吸引力。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反击。可林康却只知道向前挣扎。

    莫钟书抓起地上的一块碎石,往那几条鲨鱼砸下去,正好砸在一条鲨鱼背上,它向下沉了一点,抬起头,向崖上翻了个白眼,张开嘴,露出几排白森森的牙齿,把礁石上的人都吓住了,它却一个华丽的转身,走了。

    下面的人回过神来,受此启发,便也都蹲下来,不管是小石子还是贝壳,全都捡起来往那些鲨鱼身上招呼,密集的石雨终于赶跑了这几条鲨鱼。

    林康在众人的帮助下爬上了礁石。不过,他的右脚已经被咬掉了半个脚掌,鲜血淋漓。船上的大夫随后赶到,用了许多金创药才算把血止住了。

    莫钟书回到船上的时候,林康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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