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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见地。”我夸奖小九。
小九却叹了口气,“于是……许是我道行不够,我真不懂人类,为什么非得吃那些都快灭了族的东西?像我们妖,虽然也捕食野兽,但是当某一种动物快绝种了,我们都不吃的,好歹要给人家繁衍生息的机会。人类这样,难道是为了那些动物好吃?可它们的肉并不美味啊,有的还很难吃。难道就是为了炫富或者感觉新奇?”
我无法回答小九,前几天她看到一个女人穿着真狐皮的披肩,还不住的炫耀,说话剥狐狸的皮,毛皮的品质会更好。为此,她伤心了整个晚上,晚上还做了噩梦。幸好梦妖在,解了她的恐惧之魇。
诚然,我们也吃肉,但至少我不会为了吃而活剥动物的皮,更不会在我的小店中使用那些极端残酷的烹饪方法。我至今不吃活蒸蟹,采购肉类时宁愿多花钱,也要买一家有特殊设备的肉联厂的产品。听说,那种生产线可以令被杀的动物在无知无觉中死去。
伪善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既然从那些动物身上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姜味、皮毛、金钱,那至少要尽量对它们好一点、文明一点。
“去黑市上查查。”忘川见我陷入沉默,转移话题道,“叫哮天犬去,可以利用嗅觉。”
“二哥,当心有人抓了哮天,卖到狗肉馆去。”哪吒啃着一个苹果道,“肉包那样的,十块钱一只,像哮天那么大的体型,说不定值百来块呢。
今天肉包不舒服,所以哮天犬和应龙都没有出门,此时正一左一右,蹲在忘川脚迫。应龙看起来极为高贵,毕竟么,他是龙族,化形也是神峻之极的马,气质上与众不同。
而哮天犬听了以哪吒的话,喉咙里出咕噜声,满面的不屑。意思很明确:想抓我?那就等着死吧!据说,人肉是很好吃的,回头和应龙一人一半。
其实,以哮天犬本来的寿命来说,它还是只未成年的狗,但它是神兽,之于人类而言,等级就显得高出很多了。现在,附近饭馆的人都知道我有三只大拘,可是没人敢接近,只在背后议论,说一只高大威猛,一只凛然不可犯,另一只棕色小狗忽略不计,还说两只大狗看起来相当凶悍,所以小偷才会在我的饭馆前绝迹,正考虑都去养几只呢。
“城市里不能养大型烈犬,真不知道他们怎么能给狗上了狗证的。”有人说。
“肯定潜规则了呗。”另一个人说,“没看到老板娘和那个总穿着免女郎装的小丫头长得多漂亮吗?”
当时听到这句话的前半句时,我和小九都很生气。但听到后半句,我们也都打消了用法术惩罚这些脏心人的念头。
………【第三章 暗示】………
三哥动作很快,女警在爱的眩晕中向他透露,那个窃贼只偷了食材,对其他东西,甚至现金都没有动一分一毫。而且,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关于“人类”的线索。但奇怪的是,厨房的地板上,沾了几只油腻的爪子印,可能是行窃匆忙,不小心留下的。据动物学家判断,那脚印是属于灵长类动物、也就猴子的。
可怎么会有如此高智商的猴子,能有条不紊的洗劫各个饭店,还躲避开摄像设备呢?难道又是某处核泄露,致使动物变异,拥有了人类的智慧,像大白鲨那样?
对于科学暂时无法解释的事,警方自然是不会像外界透出一点口风的。再说,他们也根本不相信唯物的东西,只判断可能是疑犯帮布疑阵,混淆警方的视线。
“中国的司法签定技术还比较落后,有的学司法签定的学生在交实习作业时,自己会穿上痕迹明显的鞋子,然后用力踩在湿地上导模,以这种方法说明足迹的判断。可现实中,有哪个贼会这么白痴啊。”女警这么对三哥说,“所以,那个猴子足印的线索根本不足信。”
可三哥信了,我们也信了。因为我们来自另一个世界,不是人类至上主义者,了解修炼过的妖精和智力和体力等级,实在比人类高太多了。
于是哮天犬按计划出马,而它的动作此三哥还快,不到一天就侦查完毕,但它带来的消息却是令人失望的。
那些丢失的食材,并没有在黑市上出售。也就是说,那个贼只是偷东西,却并不销赃。除此之外,他偷的这些东西还能做什么呢?要知道其中有些材料是不易保存的啊。
“难道,是为了吃?”孙悟空皱眉,“可如果真是猴妖做的,他怎么会吃那么多荤腥?”
“切,一听说可能是自己的同族,立即就开始为贼辩护了。都成妖了,未必就保持吃素食的习惯。”哪吒不放过任何一个攻击孙悟空的机会。
“还指不定什么人是贼呢。”孙悟空反唇相讥,“也不知道是谁会吃那么胖。对于大妖怪来说,变来变去也很正常。这样,栽脏就很方便。”
“你这是针对我的身材喽?”哪吒本来坐在灶台边上,一听这话就,跳下来。
“怎样?彼此彼此而已!”
我早知道他们会打起来,毕竟他们没有一天不吵嘴、动武,所以手中早抓着大铁勺,此时连看也不看,动作熟练凶狠的左右开弓。于是,那曾经的三太子和曾经的天下一武神额头上都印出个大油点子,根本就避不开。若不是好歹都有些法术,肯定都会顶出个大包来。
孙悟空本身是个孤独又傲慢的孩子,内心渴望家庭的温暖,所以越待他真诚无他,言行不忌,他越是感到亲切,再加上跟我们之前本来就关系好,所以对我的呼来喝去,动手动脚,他完全不会介意,都逆来顺受惯了。
哪吒不同,毕竟是贵族子弟,不过我身边有忘川这尊神,他又极崇拜他的“二哥”,所以现在也对我的态度习惯成自然。
这两位,哪一个拎出来都是撼天动地的主儿,但现在却像一对小受气包子,只捂着各自的额头跳脚,却没有其他过激反应。
“那,有什么妖是特别食吃的呢?”三哥问。
“于是,这个问题问十个人,大约九个半会立即回答:饕餮。”小九抓着下巴,摆出让柯南也会吐血的pose说。
大家点头。
不过饕餮是上古凶兽,洪荒界没有,上远界的自然也穿越不过来,那人界又怎么会有?再退一步想,大约就是有饕餮血统的妖怪了。
“我们妖族里似乎有一只四不像,是饕餮与贪吃猿猴的私生子……”三哥想起什么似的一拍掌,“现在立即给姥姥消息,让她查查,那家伙是不是不见了!”
我仔细回忆下,想起是有这么一号人物,当初我厨艺恢复时,还是他给做的证呢。
“悟空你去。”我点点头,“地府你最熟了,当初不是走过好几遭吗?”
“他那是走吗?明明是闯、大闹、折腾。弄得神憎鬼厌的。”哪吒说,同时向后退了好几步,提防我再敲他,“不如我回一趟洪荒界,从结界漏洞走就行了,反正还有一大片没修好。”
“于是……我觉得你是在添乱。”小九不客气地道,“我支持悟空哥哥。”说完,满眼桃花的盯着悟空着。
这要是换做以前,悟空一定表面装酷,心中擂鼓。可他在我的教导下、在人界少女的爱慕包围中生话了几个月,已经对此见惯不惯,视而不见。
“我支持三太子!”另一个声音从小九身上传出,“三太子穿起结界漏洞是公干,怎么能和那xx逃的人相提并论?再说,孙大圣到地府,定然会人人奔走相告,个个争先逃走,还找谁去传递消息?”
因为地府管理着人界和洪荒界双方的死亡事件,所以它成了最合适的传递信息通道,之前小天庭下的好几道圣旨,都是通过地府,找黑白无常两个级帅号宣读的。
而从小九身上出的声音……不是她人格分裂,而是她身上那件红衣服说的。那件衣服曾是我妈以法力所制,为的是保扩我。但后来让忘川给打烂了,由胡姥姥重新修补,因为尺寸小了,所以给了小九。
只是这衣服成了精,虽然平时与小九互帮互助,好姐妹二合为一似的,但也有意见相差的时候。比如,小九迷恋悟空,这件衣服,哦,对了,叫华裳的,偏偏喜欢上哪吒。二女为此意见分歧,经常争论。
“打住。”我挥挥手,制止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口角,“毕竟我是处长,所以什么事都要由我来决定。那,哪吒你跑一趟地府,托谛听去告知胡姥姥,反正它那么爱说话,肯定很乐意去。”
忘川微笑着看我,挥出五个指头。
我明白他是什么意思,总归是说我各打五十大板,实在没什么原则呗。可大家快快乐乐的就舒,我这领导实际上就是个和稀泥的,没必要太认真。
哪吒领命而去,小九和华裳继续争论悟空和哪吒谁更帅,哮天、应龙和肉包去睡觉、孙悟空带着三个小妖去看电影,我和忘川……上楼双修。
大家冬得其所,各有快乐,各做各事。
我们气喘吁吁,汗水淋漓,精疲力竭,极致幸福。
然后我们拥抱着,互相慰藉,在还保持着相爱的姿势时,我犹豫着问,“明天是周末,下周一我想歇业一天好吗?”
“随你啊。”忘川轻吻着我汗湿的鬓,爱怜横溢,“本来我就希望你不要这么辛苦,我的钱虽然不多,但舒舒服服活上几百年总够了。只是我知道你喜欢做菜,开间小饭馆是你这一生的梦想,所以我才没有阻止。你若累了,我们立即不做了,就到上回我养伤的那个人间天堂去生话好不好?”
“那里啊……是不错,可我还是想让我的厨艺名满天下后再隐居。”我向往的想着,好半天才觉我的话题差点被他偏了,连忙粘过来道,“那周一……”
“干脆我们闭店三天好了。”他又吻我的眉眼,“自从你苏醒过来,我们似乎还没有单独出去过。不如,我们就外出三天,别管这群家伙和什么破办事处了。”
“好啊好啊。”我捉高兴,然后又觉我的话题远离了其本来的目的,于是假装有口无心的、大大咧咧地说,“听说哦,美丽嘉年华周一晚上有时装秀,是专项婚纱的秀,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呼。这就是我的目的了。
我和忘川非常相爱,虽然我经常吃飞醋,但我内心深处坚信,我们的爱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他娶我与否,其实不重要,毕竟我是现代人,观念没有那么落后。所以,我现在与他“非法同居”。
不过,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在小雨浙沥的天气,我还是有些遗憾,感觉我的爱情不完美。虽然爱情与婚姻没有关系,但只要是女人,没有不想走入婚礼殿堂那一天的。对女人来说,那不只是一张纸,也与法律无关,至于我,更不需要忘川以此作为承诺,但我还是想嫁给了,因为那是一种梦想。
之前总是我要他娶我,他没反对过,不过到了人界后,我忽然希望他能向我求婚。很愚蠢的想法,可是挥之不去。
但是,他没有。
我不觉得这是他不爱我的表现,我们交换了心,我从不怀疑彼此的感情,可是……这也许是他不想结婚、怕麻烦、或者是没有那个意识。
于是我假装不在意,别人问起时我总是含糊过去,我希望他自己能觉,然后心甘情愿的娶我。毕竟,总是我提出来,实在有些让人气馁。所以我希望通过一些暗示,能让他明白我的心意。
可惜,这回的暗示又可耻的失败了,因为他只哦了一声,就把我抱在怀里,沉沉睡去。
幽暗中,我叹了口气,期望那个婚钞秀可以让他体会到我的心意。
………【第四章绑匪】………
对那个婚纱秀,忘川仍然没有反应。反倒是,一堆模特和名嫒递了大把印有私人电话号码的名片和纸条给他。
这家伙,已经敛了神气,变幻了型和色,尽量低调了,结果却造成了低调的奢华与性感,迷死一群女人。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开饭馆的决心,毕竟把他关在吧台里,至少不至于造成现在这种后果,实在是更可怕的。
于是我不死心的改变策略,假装无意中逛进婚庆用品店,到了大型综合商场就专门到做喜服、礼服和新婚床品的地方转悠,可他和大多数人类男人一样,特别不喜欢逛街,只勉强忍耐着陪我逛,完全心不在焉。
气得我。
最后我干脆试穿婚纱,不,穿中式大红喜服,怕他虽然常来人界,却毕竟不太懂现代中国人的婚俗改变。这样明确的“暗示”,他如果再不明白,那就一定是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哼。
可没想到的是,就在这种时刻,在我内心不安、还有些小小的生气的时刻,偏偏有不长眼的家伙来招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