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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金凤凰-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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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清荷瞥他一眼,能送回去才怪!

☆、100

  太原郡距离京城虽然不算是太远,但也不算是太近,马车要两三天的时间。所以到了晚上,他们也就只能歇在外面了。苏清荷下了马车,打算活动活动身子,坐了一天的马车,快颠死了。
  这会儿的马车,连个橡胶轮子都没有,就一个滚圆的木轮子,虽然官道很平整,但是绝对比不过柏油马路,一天下来,骨头都要颠散了。
  苏张氏从掀开的帘子瞧见苏清荷,也赶紧下了马车,伸手捏捏她胳膊:“累不累?”
  “不累,娘,你累不?明儿咱俩坐一辆马车,让添福添寿在旁边伺候着,让爹爹和大哥他们一起坐。”苏清荷笑嘻嘻的抱着苏张氏的胳膊说道,若非是苏静森不会骑马,之前就得他一个人坐马车了。
  苏张氏笑眯眯的点点头,伸手摸摸苏清荷的脑袋:“之前我看你老大不高兴的,心里就有些担心。我知道你不愿意去京城,不过,既然咱们必须要去,你脸上就要高兴点儿,可不能让沈公子觉得咱们不高兴。”
  “娘,我知道,您瞧我现在不就很高兴吗?”苏清荷扯着自己的脸颊笑着说道,后面马车上的添福添寿,以及苏清荷身边的云暖云朵也都赶紧过来了,苏清荷摆摆手没让她们伺候,自己亲自给苏张氏捏肩膀,她年龄小,一会儿就能恢复过来,可是苏张氏到底是年纪大了,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
  “行了,你也累得慌,让添福给我捏着就行了。”苏张氏乐呵呵的让闺女尽了一会儿孝心,也心疼闺女,赶忙示意添福过来接手。苏清荷没事儿做了,左右瞧了瞧,伸手往旁边指指:“娘,我去那边,你去不去?”
  这古代的路上可没有什么公共厕所,坐马车憋了一天。若是大家小姐还好,能运个马桶上路,他们家之前没考虑到这一点,沈公子一行又都是男人,自然是更想不到这一点儿了。
  虽然有些不雅观,但是情急时候,总不能憋个三天两夜,那会出人命的。苏清荷现在就觉得自己需要舒缓一下。苏张氏摇了摇头:“不去,之前你爹去的时候,我已经去过了。你让云暖和云朵跟着你去。”
  苏清荷点了点头,带着云暖和云朵往另外一边走,幸好这官道两边,野生野长了不少树木,也算是个树林了,能挡住不少目光。
  苏清荷觉得自己走的够远了,也瞧不见外面的衣服了,这才找了一棵树蹲下,让云朵和云暖在一边守着。等方便完,又郁闷:“这鬼地方,连个洗手的地方都没有,若是能有个小河就好了,又能洗手又能洗脸。”
  “姑娘,我刚才好像听见那边有水声。”云朵机灵,赶忙指着小树林一边说了声,苏清荷脸红:“你不会是听错了吧?刚才我那个啥……”
  “不是不是,我没听错。”云朵愣了下,随即脸色涨红,连忙摆手:“我确实是听见那边有水声的。”
  苏清荷一喜,抬腿就打算过去。云暖着急跟上:“姑娘,就咱们三个,还是不要过去了吧?”
  “对,云暖说的不错,万一有野兽就坏事儿了,走,咱们去叫大哥和二哥。”苏清荷马上反应过来了,又领着云朵云暖回去,招手叫了苏致平和苏致安:“大哥二哥,刚才云朵好像听见那边有水声,咱们去找找?”
  因着路程不远,所以他们的马车队可没带洗漱用的水,只带了干粮和吃的水,这水可是不能浪费的。要洗脸什么的,只能另外找水。
  “真的?那我去瞧瞧,你在这里等着,要是真有小河,我回来叫你们。”苏致平连忙说道,苏清荷又让他们将各自的小厮给带上,六个人,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而且,这距离也算是近了,真有问题,那边喊一声就行了。况且,苏致平和苏致安走到小树林旁边,还又叫上了宋浩明,更是不用担心了。
  等苏致平和苏致安的身影消失在小树林里了,苏清荷才又到苏张氏身边坐下。然后,就瞧见沈公子手里拿着个纸包过来了:“苏大叔,苏大婶,这包子他们刚刚烤过,还是热的,你们先尝尝。”
  沈公子笑盈盈的将纸包打开,浓郁的香气立马就散开了。苏清荷也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要知道,为了赶路,中午一群人都是吃的馒头和肉干,噎死了都。
  “小荷姑娘,尝尝。”正在苏清荷幻想包子里面是啥馅儿的时候,就见一个纸包猛的戳到眼前了,苏清荷反射性的抬头露出个笑容,随即才反应过来这不是现代摆脱室友给自己带饭的时候了,脸色微微红了些,苏清荷伸手捏了一个包子很秀气的道谢:“多谢沈公子了,沈公子也还没吃吧?可别饿坏了,沈公子也尝尝。”
  沈公子只点了点头,拿回纸包,捏了个包子一口咬掉半个,苏清荷对比了一下自己手里连包子馅儿都还没吃到的包子,心里更郁卒了,自己也好想大口吃啊,这沈公子要不要非得坐对面盯着别人吃饭?
  “我曾听浩明说过,小荷姑娘的文学见识,都是超群的,浩明贤弟诚不欺我,小荷姑娘果然是聪慧多学。”沈公子吃了两口包子,侧头对苏清荷笑道。
  沈公子可真不愧是大家族出来的,之前吃包子的时候,虽然一口能吃掉半个,却一点儿都不显得粗鲁,更有几分率性豪爽,这会儿笑着夸赞别人,真是发自心里的赞叹,夸的人通体舒畅。再加上他本人也是英俊潇洒,苏清荷原本心里对沈工资感觉颇为复杂,这会儿就忽然有一种惭愧的感觉。
  深深觉得,沈公子那就是天上的太阳,为了沈公子,死都是小事儿。自己竟然还考虑这考虑那,觉得人家沈公子拖累了自家,这想法真是应该天打雷劈。
  苏清荷悚然一惊,赶忙将这个诡异的东西给扔到脑袋后面,男色什么的,要不得啊。
  “沈公子过奖了,我也就是喜欢看些杂书,像是写诗作画什么的,我就做不来。”苏清荷赶忙谦虚:“现如今连唐诗三百都不曾拜读完呢。”
  就算是拜读完了,那也忘的差不多了。这个年代的读书要求可高的很,像是唐诗什么的,基本上你读完就得背会。要不然,绝对有人说你是文盲。
  沈公子哈哈笑道:“小荷姑娘真真风趣,其实,我也很讨厌写诗作画的,当年若是我能选择,我定然也和小荷姑娘一样,只看杂书。”
  风趣你妹,苏清荷嘴角抽了抽,你这是在讽刺本姑娘学问低吗?整个社会都将诗词作为评判人文化水平的标准,你身为大家族子弟,完全没可能不学这个吧?你这话是反话吧?
  “小荷。”正在苏清荷绞尽脑汁的和沈公子聊天的时候,猛然间就听见她大哥在后面喊了一声,随即兄弟俩连带宋浩明都一起过来了:“小荷,后面真的有一条小河,你要不要去洗洗?”
  苏致平笑着问道,苏清荷看看自己手里的包子,更郁闷了,没洗手啊!
  “远吗?”沈公子在一边问道:“大不大?里面有没有鱼虾?”
  “有的,我刚才瞧了,大约是从来没人钓过鱼吧,里面的鱼还挺大的。”宋浩明在一边笑着说道:“要不然,咱们去钓鱼吧,晚上正好烤鱼加餐。”
  “好,那我们现在过去。”沈公子当即应了,苏清荷虽然不太想和这群人一起去,但是,一想到自己没洗手就吃了包子,一路上又摸摸这摸摸那的,手上着实不干净。而且,晚上不洗脸,也不太习惯。
  转眼瞧见两个哥哥都在旁边站着,立马安心了,自己可不算是和外男单独相处,大不了,让哥哥在旁边守着嘛,洗完手让大哥或者二哥将自己送回来不就得了?
  做好决定,转身就跟着苏致平往河边去了,苏张氏和苏静森还在一边交代要小心。
  绕过树林,果真见到一条小河。宋浩明就地取材,直接拿个木棍削成叉子准备叉鱼,沈公子也跟着笑呵呵的下水。
  “大哥,若是只看这沈公子的品性的话,大约三皇子应该不是个坏人吧?”苏清荷洗了洗手,看着那边玩的开心的几个人,低声说道。
  苏致平愣了愣才说道:“这个说不准,皇上还曾夸过太子聪敏好学,天姿粹美,承祧衍庆之第一人。除非是太子犯下大错,否则,三皇子胜出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
  苏清荷也沉默了,之前各种顾虑各种担心,现在成真了,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小荷姑娘可会厨艺?”她这边正在发愣,那边沈公子忽然问道,苏清荷赶忙转头,脸上已经挂上了笑容:“会的,沈公子是要烤鱼吗?在这里?”
  “嗯,有劳小荷姑娘了,那边都是一群莽汉,只会吃不会做,要是将鱼拿过去,指不定他们就弄的半生不熟,所以还是不给他们浪费了。”沈公子笑呵呵的说道,举着叉子往这边扔了两条鱼。
  苏清荷叹口气,指挥苏致平去弄些干柴回来,自己拿了那鱼到河边去开膛拔肚。想再多也没用,在她决定种出红薯土豆的时候,早应该预料到这个局面了。
  与其现在想东想西的,还不如日后注意一些,只将苏家定位成光会种地的乡下人,尽量避免和沈公子身后的三皇子接触。做的越少,将来活命的机会才越大。

☆、101

  透过窗户,杨鹏程能瞧见下面的情形——温文尔雅的男人,伸手护着身边的少女,那少女仰头说着什么,笑靥如花,眉眼灿烂,就连阳光,在她的笑脸前,也是要暗淡几分的。男人一脸宠溺,时不时的点点头,像是在附和。
  怎么看,都是男的英俊潇洒,女的貌若天仙,两人十分般配,男才女貌,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杨鹏程就是觉得,心里酸酸涩涩的,十分的不舒服。
  若非是……若非是……那站在少女身边的人,应该是自己吧?
  可能是阳光太刺眼,杨鹏程忍不住转头,用手盖住眼睛,蓦然之间,就想到很早很早之前的场景。
  小小的女孩子跟在小小的少年后面,笑盈盈的喊道:“杨子哥,咱们去抓鱼吧?我大哥和二哥都不在家,我想煮鱼汤喝。杨子哥要是陪我抓鱼的话,我送杨子哥鱼汤喝哦。”
  小少年犹豫了一会儿,很干脆的点头:“好,你等等,我去拿钓鱼竿。”
  河水荡漾,小少年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看着钓线,小女孩则像只穿花蝴蝶,不停的在河边跑来跑去,不一会儿就摘了一大捧的野花。
  手指翻飞间,一个大大的花环就出现了。小女孩将花环带在头上,笑的甜美:“杨子哥,好看不好看?我还会用柳条编哦,杨子哥要不要?带上这个,太阳就晒不到了。”
  小少年点头:“要的,不过不好看我可不要啊。”
  “必须得好看。”小女孩应了一声,兴高采烈的继续掰柳条。很快就编了一个大大的花环,上面还插了两个大大的芦苇叶子,正好形成一个圆棚,将外面的阳光全部给挡住了。
  那个柳环,小小的少年回家之后就藏起来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是不喜欢让别人看见。
  然后,少年就搬家了。
  新家附近,有更多的玩伴。学堂里,有更多的同窗。每日里,小小的少年都是很忙碌的,
  大家知道他是乡下来的,他若是不好好学习,他们就会看不起他。
  偶尔的午夜梦回间,他会想起家乡的那个小女孩。但更多的时候,他在奋斗。他知道,只有自己强大了,自己的婚事,才有自己做主的权力。
  他想迎娶那个女孩儿,那个漂亮,鲜活的活在他心里的那个女孩子。他总是想,若是娶了她,日子必然有趣的很。他可以在家里挖个池塘,天天和她一起钓鱼,也可以买很多很多地,陪着她研究怎么种地。
  或者,两个人在书房里。她那么聪慧,对自己说的东西,总是能举一反三。说不定,他们也能留下风流的佳话。
  然后,考秀才,考举人,考状元。
  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当日的小少年,已经长成了二十岁的青年。承蒙座师看得起,
  在中举之后,就迎娶了座师的女儿。
  那女子很是端庄,行走间环佩不发声响,言笑间唇缝不见牙齿,白日即便是和夫君同处,也绝对不多接触,夜晚间即便是在床上,也从来只平躺不动。
  但那女子很是温柔体贴,天凉会提醒加衣,天热会准备凉茶。洗漱之后亲自擦头发,起床之时亲自服侍穿衣。
  原本他以为,日子就这样,像是白开水一样,慢吞吞的过去。但是在偶尔遇见年少时的玩伴,他才发现,那个女孩子,还是会入梦。
  只是,那女孩儿的面貌,在梦里,他再也看不清楚了。
  就好像年少时的悸动,当时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有激情,但过了那段时间,时间就将那悸动磨灭了。
  现如今猛然瞧见,那面容虽然和心里的印象对上了,那份儿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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