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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的面容下掩饰不住一颗好奇的心,面上却已是泪流满面,他们所信仰的不是无所不能的天神的恩赐,而是为部族儿女们祈祷着平安。
而有好奇的草原人却想要去见识天神的神秘面纱,感受神的光辉,求得天神的垂怜,让他们世世代代不在受到饥饿和死亡的恐惧。
距离光幕爆发不远的部族开始准备了起来,部落里的汉子们成百上千的结队远行,而他们的身后却是妻儿挥别的身影,他们踏着晨光,唱着草原人的圣歌,挥别心中所有的罪恶,在他们心中从来没有过块垒,坦荡荡的远行,只为了生活更美好。
当他们不远万里,历尽艰辛到达的时候,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片如画般的仙境,方圆万里的青山绿水,美轮美奂的高山湖泊,以此为中心向四方辐射,大地似乎被天神改造了一遍,广阔的森林出现在他们面前,随眼可见的山林动物,看在他们眼中,这片高山森林犹如成了他们口中的美食,还有那碧波荡漾的湖水,徒手可以抓到的鱼儿,更有那仰首难见其高的壮丽大山,还有脚下的沃土,这是天神的手笔,更是天神的恩赐,天神的光辉送给了他们无限的希望,那一刻他们泪流满面的祈祷着、歌颂着。
众多的部落中不乏有识之士,他们多是从九州逃难来的,眼前的一切让他们为之心动,在大草原上生活的人们一生也没有见到过如此美丽的地方,就算是九州广袤的大地,也只有南方有此山灵水秀的仙家福地。
而能够在这片乐土上生活,再也不用担心吃不饱而饿死,也不用和凶猛的野兽战斗被杀死,他们心思一下子活了起来,于是在智者的带领下,众多的草原人开始在这里开荒种地,种植作物,繁衍生息,几年之后这里开始散发成熟的魅力,收获了吃不完的粮食,各种各样的谷物在草原部族中出现,许多草原部落慕名而来,这里慢慢的出现了繁华的城镇,虽然只是三里之城五里之郭的小城,但是已经是草原人生活文明的巨大进步,当初还是三五个小部落的部族,如今人口暴增,无数的草原人向这里聚集。
天将神罚,却不想成全了无数的草原人,也许这是上天的恩赐,是这片天地上的人们感动了上天,总之他们终于抵达了他们心中乐土。
从那以后这里成了附近草原人的圣地,在那大爆炸中心出现的蜿蜒没有尽头的高山,成了草原人心中的神山,他们认为是天神的旨意引领着他们走向繁华,面对严酷的冬天再没有人饿死,野兽也再不敢袭击他们,一切是如此的美好,于是他们开始祭拜天神留下的奇迹,希望子子孙孙永远生活在天神光辉的笼罩下,人们称那座没有尽头的大山为:天圣山。
………【第三章 本色】………
夜风起,呼呼作响。
由远及近,却见一道奇异的火焰在大草原的风中飘荡,像是一盏明灯在这黑夜中欲与苍穹中的星斗比肩,孤独而又傲然独立。
嬴雄和长老站在部落男女老少前面的高台上,嬴雄手持象征着部落族长权利的骨杖,神色肃穆的高举双手,面朝苍天,而长老在高台上手舞足蹈,口中念念有词,只是大家都不明白他念得是什么意思,也没有人敢在这个时侯打断他的祈天祷告之语。
长老是和族长同等重要的职位,他用毕生的智慧引导着部落的发展,拥有着可以通鬼神的能力,族中大小祭祀大权全由长老一人操办,受到所有部落男女的敬仰。
冗长的祈天祷告终于接近尾声,而嬴雄依然高举着象征着部族权利的骨杖,神色不变,随着长老的祈祷声越来越高昂,从他双眼里闪起幽幽的青光,透过火焰的光辉看去,让人不寒而栗,但是没有人惊讶,他们早已经看惯了,每一次的篝火晚会都会如此。
嬴雄全身巫力转动,一股青芒透体而出,七阶巫武的实力已足以傲视部落年轻高手之列,他的年龄毕竟太过年轻了。而草原人好武成风,且尤以喜好厮杀斗勇。
巫法的修炼分为巫武和巫师,巫武修炼自身气脉、筋络,强大自身的**经脉,追求的是肉身成圣的最高境界,传说中的盘古就是肉身成圣的至高存在,巫族做为盘古的后裔,无不为达到肉身成圣而趋之若鹜。而巫师的修炼多是才智出众之辈,以巫力驱动天地万物为己所用,古时修炼高绝的巫师甚至可以驱动日月星辰,借天威行其势,厉害非凡。
草原巫风鼎盛,究其原因却是大多数草原人是当初夏、商遗民,对于他们来说,他们从未忘记过九州故土,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的言传身教,他们对九州大地的向往深情发自灵魂的悸动,许多草原人一生的梦想就是为了重回九州,看一看祖辈们给他们讲述的美好、文明的国度。
巫教虽然从与九州道门争夺天下之势败下阵来,却不影响巫教在大草原上的根基,巫教继续在草原上延续着,只是不比之当初巫教统领天下之时的威风,而两者相距天壤之别。
漫长的岁月中,遗民们从野兽的海洋中杀出一片和谐安宁的家园,他们恪守着这片来之不易的家园,他们渴望妻儿父母的平安,渴望不再饥饿,渴望杀掉看见的每一头凶残的野兽,所以他们从不放弃增强自身的机会,而且那也是他们的权利,战斗、厮杀成为了他们彪悍人生的一切,这便是草原人。
虽然正是因为如此,草原人成为九州之民痛恶的族群,不准草原人踏入九州一步,曾经许多草原人受不了大草原的残酷无情,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闯过野兽的海洋,逃到了九州,然而他们并不被九州之人接受,被视作洪水猛兽一般,人人喊打,但是草原人从未为此气结,他们从来都不曾放弃过与命运的争斗,游侠儿们依然悍不畏死的探索者东方诱人的文明,从万千险阻中杀出一条血路来,那里有着向往的家园,温暖的气候,食不尽的食物,最重要的是那里是他们祖辈曾经的故乡,这种香火世代相传的固执和深情,就连时间也不能让它黯然失色,因为他们都是炎黄的子孙,同属华夏一族。
嬴雄部落的篝火晚会终于在长老一声令下开始了,部落里的男女老少们顿时沉浸在无边欢乐的海洋中,夜晚的寒风带不走火热的激情。
身穿兽皮的年轻男女围着冉冉升起的火焰跳起了古老、不知名的草原舞蹈,男人身子或做虎豹之扑,又或高杆直立,动静交替,手舞足蹈,尽显张狂、豪迈不羁的男儿本色,而女子们却围着男子身边,与自己心仪的男人一起欢笑,毫不畏忌男女授受不亲的虚礼,她们脸上洋溢着真挚的笑容,眼中充满了浓浓的火焰激情,一切都是如此自然,如天光露白,清风过岗。
数十头猎来的雄狮早已经被吃苦耐劳的女人们拔毛去污,开肠破肚,然后男人们找来骨刃,将洗剥干净的狮子架在火焰上,慢慢的烘烤着,一股股诱人的肉香随风飘荡的老远,金色的油脂顺着骨刃滴到火焰中,火苗顿时腾起,并发出一阵“嗤嗤”声,淹没在欢乐的笑语中。
“苍天佑我呦,百兽避走,风云变幻呦,死不休战,壮士远行呦,血泪流干,无魂归来呦,猛士敬天,赴火蹈刃呦,死不旋踵。”
老人们唱起了这首不知传自何时的歌谣,他们举着大陶碗,让烈酒肆意的流淌在火热的心田中,他们也曾经年轻过,也曾经向往过那美好的梦想,然而岁月不饶人,如今已入暮年,回首往昔,一腔悲情猛然袭上心头,热泪自沧桑的面庞流下,仰首引吭高歌,苍老的高歌之声肃然而起,惨烈中包容着无限的激情,在生死之间徘徊,注定着他们生的风风火火,死的轰轰烈烈。
草原人性情刚烈无比,他们食的是野兽的血肉,他们骨子里流淌着野性的光辉,为了妻儿老小的生存,他们与野兽作战,在烈风中抛洒热血,他们不畏生死,为了情义赴火蹈刃,死不旋踵,他们用这种求存的无畏精神冲击着大草原的残酷无情,所以他们快乐并痛苦着,与天斗,与地斗,与野兽斗。
嬴雄端是豪迈,双手举着大陶碗,来者不拒,酒水肆意的泼洒在面颊上,哈哈大笑,他道:“就是一起上,俺怕你们不成。”
男人们都是死要面子,一语激起千层浪,便有十几个大汉围了过来,抱着一大陶罐酒,几人大有誓不罢休的决心。
斗酒的男人最具有男儿本色,便是一个柔弱书生醉酒了,也能将三分男儿风采变现的淋漓尽致。围着一人,大多是刚刚成年的小伙子,他们最为崇拜长辈们的豪气,叫喝声响起一片。
篝火的旁边坐着一群白须鹤发的老人,骨嶙嶙的双手端着草原的烈酒,细细的品味着,看着一群争强好斗的后辈们,心中感慨万千,烈焰光芒给他们的脸颊上铺上了一层鲜红的光彩,那双饱经风雨的眼睛透漏着一丝柔情。
“嗨,嬴家族长今天可是高兴了啊。”一名老者笑呵呵的说道,手中的骨刀对着烤肉轻轻一划,一块带着血丝的烤肉送到了他的嘴里,依稀可见那烤肉里还流淌着鲜红的血液。
“可不是吗,他家女人前几天给他生了一个胖大小子,高兴的合不拢嘴,今天上天又赐给了他家一个小子,真是好运气,看他们这群大娃子都有儿子啦,咱们都老啦!”另一名老者喝着烈酒泱泱的说道,很落寞。
嬴雄前些日子得了一个儿子,如何不高兴,他阿爸死得早,族长的重担就落在了他的肩上,便成了部落里最年轻的族长。喜得贵子,部落里的长者们都去庆贺,草原人有这样的规矩,长者前辈为新生的娃娃送送喜庆,让上天保佑他平平安安的长大成人。
“球,谁说俺们老了,不照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想当初俺可是徒手干死过一头暴虎,大草原上那里没去闯荡过,这帮小子还差远着呢?”一位老者不服气的拿着一把骨刀威风凌凌的舞动着,锋利的骨刀在火光的映衬下,闪过森冷的寒光。
那老者的话一下子唤起了这些已经年过古稀、知天命老头子的激情,神情熠熠,面色生辉,都大声的笑了起来,举起大陶碗,仰首而尽,甘爽淋漓。
骨刀是用一些死后凶兽的骨头磨成的,是草原上猎人们厮杀的锋利工具。大草原上的草原人不懂冶铁,也不懂打造兵器,但是个个都是做骨刀的高手,在战斗中就是自己的生命,草原的战士视骨刀如性命一般珍惜,骨刀锋利无比,舞动起来耗力很小,轻便顺手,刀过无声,兼且取材便利,没有成本,只要杀死野兽,取出它们的骨头,通过一些秘法,便可制作骨刀,有些游侠高手能够以一把小巧的骨刀结束一头凶悍的野兽,深受草原人的喜爱。
“过些时日,部落勇士大比就要开始了吧,又一场厮杀要开始了啊。”放下陶碗,那老者伤感的说道。
“那是没办法的事,部落的勇士是部族里最强大的战士,当年俺们不都是从野兽群里杀出来的吗?不然哪来的赫赫功劳,不做勇士,部落的孩子们会尊敬俺们吗,能顿顿有肉,餐餐有酒吗?”老者手里把玩着锋利的半尺长的骨刀,只见骨刀游走在他的五指之间,快的化为一道残芒,若是稍不小心,指头就别想要了,眼里闪过一道青色的寒芒,划破黑色的光幕,远远看去像是一只闪动着绿芒的凶兽眼睛,杀意肆虐。
而那名刚才舞着三尺多长骨刀的老者却哈哈大笑,毫不在意道:“你们这群老货,成不成勇士是小子们的路,咱们的路都走到了尽头啦,大草原上的野草不也要每年枯死,再强大的野兽俺们也宰过,勇士啊,都是从野兽堆里爬出来的,想成为勇士,想要受到族人的尊敬,想要风光无限,那就得流干自己的血,拿命去换,这就是大草原的道理。”
“锵”的一声,老者将手里的骨刀插在了草地上,速度快若闪电,力道大得吓人,骨刀插土爆发出了刀枪相击的爆鸣声,这老者曾经是族中最强大的勇士,实力之强悍,可单人挑战草原霸主暴龙兽,并将之击杀,他姓山,别人却不知道他叫山什么,只是称呼他山,草原的游侠们称他“暴龙山”,如今已是暮年,岁月无情,光辉不再,膝下一子,族人喊他山子。
一股惨烈的气息涌动在这群老人的四周,这是强者的气息,正是鼎巫才有的气息。身边的篝火呼呼的闪动不止,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他们都是活下来的族中勇士,为了族人的生存拼杀了一生,流过的血汇聚起来可以流淌成河,舞刀老者的话他们都懂,他们就是那么经历过来的,但是常常最容易明白的道理却反而让人犯糊涂,一时间他们真正的感觉自己老了,往日的辉煌一去不复还,留给他们的只是半生的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