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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魔导师(精校)-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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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类来这里干什么呢?”格里斯一行的人外形和人类完全没有区别,通过远程的探察,感应不到气息之类的东西,所以费尔斯顿很自然的认为来的是人类。
  先是深渊魔物大量出现,接着又是一群人类的到来,这两件事是不是会有所关联呢?
  思索了半晌,费尔斯顿站了起来,他决定去会一会这些人类,把他们的来意探询清楚。
  感应到探视似乎消失了,格里斯才重新上路,不一会儿,他就在山路的尽头看到一个巨大的扁平洞穴。
  沉沦之地的洞穴群四通八达,很多地方都有入口通往地下的世界。而沉沦之城,位于其中一条通道之中,这个直径宽达四五百多米的扁平洞穴,就是沉沦之城的入口。
  深入洞穴后,越往内,面积越窄,深入差不多上千米后,整个洞宽的宽度就缩到不足一百米。在这宽不足一百米,高度只有二三十米的地段,一道城墙把整个通道完全封闭,只留着一排方形的孔和一个巨大的城门。
  想要通过这个洞穴,就只能从城门中经过。这就是沉沦之城,建在洞穴之中的城市。
  道路从外面一直通到城门底下,进入洞穴后,道路就越来越窄,到城门的位置时,已经只剩下一辆马车左右的宽度。
  格里斯一行驰进了山洞中,但一进入山洞,他便勒马停了下来,在进入洞穴到城墙的这一段距离里,左右和上面的洞壁竟然开掘了数之不尽的小洞,部分洞穴架上了守城用的劲驽,头顶上方的那些洞穴,一些看不清种族的生物抱着西瓜大小的罐子,随时准备引燃上面的引线。
  跟在格里斯身后的阿巴克掀开斗蓬,打马提前几步,大声喊到:“不要紧张,是我,龙人阿巴克!”
  阿巴克几乎可以说是在这里长大的,整个沉沦之城只有几百人,基本上每个人相互间都认识,除了这几年新加入的新人,其余的人都认识他。
  果然,阿巴克一露脸,弥漫在空气中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顿时消散了许多,头顶的上方传来一声招呼:“咦,是你这条两脚蜥蜴啊,这几年没见你出现,我还以为你挂了呢。”
  边说着,顶部的一个洞口燃起一根火把,同时探出一张胡须乱七八糟的脸,那是一个矮人的脸。
  阿巴克似乎与对方十分熟络,被叫成两脚蜥蜴,他也丝毫不生气,反而笑骂到:“你这头脏兮兮的矮人都没挂,我怎么会比你早呢。”
  “大执政呢?我带了一些朋友回来。”阿巴克继续扬声问到。
  火把的火光照耀下,矮人的脸上闪过一丝诧异的神色。沉沦之城有一个轮换的管理团体,主管日常的事务,对外的名称叫做长老议会。
  沉沦之城的老人一般习惯性的把费尔斯顿称为大执政的,阿巴克一回来,不找长老议会,直接找大执政,这就意味着这件事情必须大执政才决定得了,难怪矮人会有这种惊讶的表情。
  “我在这里,原来是你回来了。”远处的城墙上,其中一个方孔中现出了费尔斯顿的身影,而他那嘶哑的声音远远的传了过来。
  刚才阿巴克是披着斗蓬,所以在水晶球里他也没发现,这些人原来是阿巴克带回来的。
  “你把这些人类带过来是想……咦……?!”沉沦之城什么生物都有,就是没有人类,这里是非人生物的聚集地,人类只能呆在几十公里外的荒领村。
  沉沦之城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没有征得长老会的同意,是不能随便把人类带到这里来的,阿巴克身为一个老居民,自然知道这个规矩。
  可是还没等他问完,便注意到,这些人类身上竟然没有生命的气息?
  身为一个不死生物,费尔斯顿对生命的气息是非常敏感的,这些骑士身上,完全没有普通生命种族那种澎湃的生命力,就像一堆死物一样。
  格里斯就心念一动,蹲在他身后的罗刚跳了下来,向前走几步,走动时,他的身影时现时隐,四五步后立定,身影聚化得有若实质,然后又逐渐消隐。
  洞穴里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在这旷的洞穴里不断的反射回荡,带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这是很多人面对刺客的正常反应,看不见摸不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跳出来捅你一刀,一个刺客虽然,但带给所有人的心理压力却是巨大的。
  当罗刚彻底隐没之后,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下意识的看了自己身后一眼,有墙壁的都尽量靠墙壁站好。
  费尔斯顿不由自主的动容了:“虚妄武士?”他不太确定的喃喃道。
  虚妄武士在死亡世界也都是难得一见的珍稀物种,他没想到自己会在人类世界碰到一个,以致一时间都不敢相信。看对方那种凝实的身影,恐怕已经是候爵级别的了吧?
  这种天生的刺客,至少要高上一两阶才能应付得了,费尔斯顿自已只是一个领主级的巫妖,离巫妖王还有点距离,按灵魂强度来算,和罗刚基本是处在同一个层次的。不过他的魔法等级已经到了高级法师的水准,炼金术也有高级的水平,综合起来的实力非常可怕。
  只可惜罗刚是一个天生的潜行生物,费尔斯顿也不敢肯定自己能应付得过来。
  正在犹豫着,铜牙等五十个僵尸集体取下自己的头盔。
  鲜活的肌体,看起来就像活人一样,但一看到他们的那死灰的眼珠,费尔斯顿便意识到,敢情这些人全都是不死生物啊。
  最后,费尔斯顿的目光落到艾美娜和格里斯的身上,场中唯一没有露出真面目的只有这两个人了,格里斯身上完全没有生命的气息,很可能也是一个不死生物。而艾美娜那一头紫发,就算不摘下头盔别人也知道她是魔族。
  整个队伍,人类只有小吉米一个。这样的队伍算成人类的队伍显然是不合适,所以费尔斯顿的那句话说不下去了,只得改口说到:“你带这些往生者来这里做什么?”


  第一百九十六章 风翔术
  不死生物只是人类对这些没有生命的生物的称谓,实际上,更多的不死生物喜欢称自己为往生者,或者永生的灵魂。
  “哈哈,大执政这句话问得就不对了,沉沦之城本来就是我们这些不受欢迎的家伙的乐园,这些往生者不来这里,能去哪里?”阿巴克大笑道说到:“不过他们来这里确实是有重要的事情,我们希望能私呈大执政大人。”
  费尔斯顿被阿巴克反问得为之一窒,他没好气说到:“好吧,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的。你这家伙还是像以前那么爱挑毛病。”
  犹豫了一下,费尔斯顿转过头去吩咐到:“开门,让他们进来。”格里斯一行只有六十多个人,灵魂最强的是格里斯这个新生的黄金骷髅,最难缠的是那个虚妄武士,另外还有一个艾美娜看不出深浅,这样的队伍实力不算弱了。
  不过这里再怎么也算是他的地盘,如果连这样的团队都应付不了的话,沉沦之城也不可能安然无恙的建立在这里上千年。这座城市的历史,算起来可以比许多人类的城市历史更加漫长了。
  何况这些还是阿巴克带回来的,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龙人,绝对不会做出不利于沉沦之城的事情的,他对阿巴克有信心。
  沉重的巨型城门在机械装置的转动下,缓缓的打开,金属间因为缺乏润滑,发出一种让人全身为之发酸的金属磨擦声。
  为了避免意外的冲突和减轻对方的防备,格里斯让罗刚现出形体跟在身边。看到现出形体的罗刚,场中的所有人,包括费尔斯顿也都是大大的松了口气,潜行的刺客带给人的心理压力实在太大了。
  在阿巴克的带领下,格里斯一行骑着战马,缓缓的踱进了传说中的沉沦之城。
  沉沦之城是一个建立在洞穴中的城市,所有房屋都是依托着洞壁挖掘百城,城墙之后,道路一路向下,下方是一个巨大的空间,道路呈之字型的顺道洞壁蜿蜒而下,一直通到最下主中央的一座建筑上。
  沉沦之城的建筑就以这座建筑为中心,呈放射性的攀附在四周的洞壁上。
  而在这些洞壁上,有着难以计数的洞口,大小不一,不知道通往什么地方去了。
  这样的地形,难攻易守,大规模的兵力施展不开,就算能攻破城墙的防御,四通八达的洞口也能让里面的人安全逃生。
  难怪贝尔帝国从来不会试图去进攻这座城市,就算是迫于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高层想立功劳,下面的人也不会真的傻得去进攻这里,最多也是把外面的荒领镇清剿一遍,逮一些陈年重匪回去交差。
  对那些没有来过这里的贵族来说,沉沦之城和荒领镇其实是一体的,甚至在帝国的很多高层心目中,沉沦之城的主导者还是人类,那些非人生物只不过是在为人类服务而已。
  实际上,沉沦之城的人类数量屈指可数,更多的是那些强悍的非人生物。
  进到城里后,格里斯等人第一时间见到了费尔斯顿,站在费尔斯顿身边的是一个狮头人身的兽人,足有两米高,手臂比普通人类的腰身还粗,扛着一把巨型的斧头,充满爆炸性的力量美感。
  兽人在人类世界是比较少见的种物,格里斯还是第一次见到。
  除了这个狮人,还有之前在城外见到的那个矮人。原来格里斯还以为是在铁领部落见过的那种矮人,可是近了,看清楚对方那铁灰色的皮肤后,格里斯才意识到,原来是个黑铁矮人。
  矮人虽然喜欢挖矿,但平时的生活还是在地上,而黑铁矮人,从出生到死亡,几乎一辈子的时间都在地下,很少会见过阳光。
  这个黑铁矮人走近阿巴克,硕大的拳头热情的在阿巴克的大腿上砸了一记,大着嗓门吼到:“蜥蜴,很久没见你了,等一下喝酒。”无论是矮人还是黑铁矮人,一辈子都是离不开酒的。
  “阿巴克,叫我阿巴克,你这个死矮子!”阿巴克抱着被砸的大腿跳了两下,没好气的说到:“回头刚找你,我给你带了些好酒回来。”
  一听到“好酒”两个字,格里斯看到那个黑铁矮人的眼睛真的发出了光,是真的在发光。长年在漆黑的地底生活,黑铁矮人的眼睛早已经进化出主动发光的能力,即使在最漆黑的环境也能看得清楚。
  “请,我们的客人。”等他们述旧完毕,费尔斯顿才做了一请的姿势,面无表情的说到。面无表情主要是他的脸面肌肉早已经枯槁,呈现不出表情来,实际上,格里斯能从他的灵魂波动中感受到一种好奇的探询。这些好奇更多是集中在自己和艾美娜身上。自己这一边只有他和艾美娜还没有露出真面目了。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询问的好时机,费尔斯顿很好的按捺住自己的好奇,脚尖一点,轻轻的往前飘去。
  用“飘”来形容其实并不正确,应该是在“飞”才对。亚力克斯走路的时候,才是习惯性的用飘,先是给自己加持了飘浮术,然后控制四周的风元素把自己往前推动,而格里斯就更干脆用风弹砸自己。
  而费尔斯顿用的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魔法,他用的是风翔术,四级的风系魔法,最实用的飞行魔法。能运用这个魔法的都至少得拥有风系中级法师以上的实力了。可是除了主修风系的法师外,并不什么人都有闲情把风系魔法练到这个级别。
  像亚力克斯这样的大魔法师,在自己的本系魔法难以寸近后,才会有闲情去把自己的风系水平提升到足以施展风翔术的等级,又或者像德流仕这种专修风系魔法的人。更多天赋并不高的法师,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学会这种实用的飞翔魔法。
  格里斯这几年光顾着增强灵魂和练习一些急需魔法,风翔术一直没有空去练习,而且最主要的是,风翔术是一种技术性的魔法。并不是说你懂得风翔术的咒语,就一定可以飞起来了。


  第一百九十七章 往生河尽头(上)
  风翔术首先要在身体的四周布下风元素的力场,通过改变各个部位的风场强弱,从而产生动力把身体移动起来,从而达到飞行的目的。至于如何才能让身体移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就非常的讲究技巧了。
  即使是专修风系魔法的法师,第一次练习风翔术的时候,也经常会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甚至还出过好几次法术失控,法师从高空坠落死亡的事件,所以修习风翔术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没有人指点,即使懂得咒语,想学好风翔术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尽管格里斯一直想学这个魔法,但是一直都没抽得出时间来,让亚力克斯专门指导他一下。
  看到费尔斯顿这会儿竟然用出了风翔术,格里斯顿时就留意上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费尔斯顿的身上,认真的感应着风系力场的变化。
  灵魂的提升,带来了感知能力的提升,格里斯不用怎么费力就看清楚了费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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