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掌巴拍在肉上,肉中的魔纹却为之一颤,皮肤瞬间石化。碰撞的地方发出一种拍到石头上的声音,格里斯的手掌被弹一开来。
石化术,魔纹效果成功发动。
身上的变化,安东尼奥也看在眼里,好奇的自己也用手掌拍了拍魔纹。不过这一次,魔纹效果没有发动,魔纹本来就可以区别自己和别人,自己的攻击是不会起效的。
效果很好,这样安东尼奥的躯体防御力至少能提升几个档次,而且时间越长,在死亡气息的侵浸下,皮肤还会逐渐韧化,最后就会变成像巫妖马这样坚韧又不失活性的肌体。
用同样的方法,在安东尼奥的全身都刻下石体魔纹后,格里斯又在它的双脚的脚掌布下一个激发魔纹。只要两脚以相当高的频率交错而过,就会自动激发一个疾风术。
如此一来,只有当安东尼奥全力奔跑的时候,疾风术才会激发,这样才能用在最需要的时候。这种自动激发的功能对不会使用魔法的安东尼奥非常重要。
有速度,有防御,两个改造一完成,安东尼奥的实力顿时比一开始暴增了两倍以上。
不过安东尼奥的弱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它那微弱的灵魂。如果碰上擅长灵魂攻击的敌人,比如恶灵之类的,安东尼奥这等脆弱的灵魂连一个灵魂冲击都承受不起。
所以提升它的灵魂层次也是很必须的,掏出一朵灵魂之火,劈碎后和安东尼奥一人一半。
灵魂之火整个吞噬的效果最好,但格里斯的安东尼奥都只是灰骨骷髅的境界,灵魂还不足以消化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整个吞噬也只是浪费。
安东尼奥顿时沉浸入消化灵魂能量的沉睡状态去了。
这段时间,格里斯就灵魂强度增加得非常快,灵魂越强,增加的速度也就越快,因为消化能力提高,能消化的能量就越多。所以半朵灵魂之火暂时不需要进入沉睡状态去消化。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布置传送阵了,有了传送阵,相当于有了一条最后的保命手段。如果碰上什么不可抵抗的危险,至少不用束手待毙。
为了这个传送阵,格里斯还冒险离开了领地一趟才找齐了所需的材料。
不过也是因为这次离开,才提前发现了往生洪潮,从而有了应变的时间,更得到了足以启动防御结构的龙晶。
说到这颗龙晶,原本格里斯是准备先用一下,撑过往生洪潮后再收起来。可是没想到与防御结构结合后会诞生一个全新的灵魂。
现在小银龙已经和防御结构结合到一起了,格里斯担心取出龙晶会伤害到小银龙,所以一直没有取下来,而且也不打算取下来了。有一个掌握整个地堡防御结构的高智慧灵魂,要比单纯一颗龙晶有用多了。
但是这样一来,每启动一次防御结构,都会消耗龙晶的能量,时间一长,很容易会把龙晶消耗光,那样小银龙同样会失去容身之所。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寻找替代的魔晶,来充当消耗品,以免消耗龙晶的能量,又或者找到补充龙晶能量的方法。
高等级的魔晶和低等魔晶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高等魔晶消耗掉的能量有补充的可能,低等魔晶直接消耗的就是结构了。
不过高等魔晶都可遇不可求,至少要达到亚力克斯那根法杖的层次,才有这种可能。
小银龙的这颗龙晶自然是最高级的魔晶了,就算没有专门去补充,格里斯也没感觉到龙晶的能量有减少的迹象,虽然这颗龙晶一直有在自动保充。
格里斯担心的是这种补充的速度太慢,在碰到需要高强度消耗的时候会补充不过来。
可惜,在死亡世界,魔晶显然不是充足的资源,格里斯在三个领地的资源中才找到了四五块。
如此稀少的东西,拿来当消耗品显然是不行的,还是寻找补充的方法更实际。
仅有的几块魔晶里,大的那块黑暗魔晶是用来做启动传送阵的能源的,小的那颗研碎来用绘制魔法卷轴和魔法阵。
魔晶粉和秘银粉末混合到一起,加上水混合成颜料,在僵尸皮上绘制。格里斯超强的描绘能力,用在绘制魔法卷轴上是最合适不过的,难怪当时亚力克斯一看到格里斯的字,第一个反应就是以后有人绘魔卷了。
普通卷轴绘制师成功率一般只有百分之三十,经验再丰富的大师,成功率也不会高过百分之六十,而格里斯的成功率却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次成功,材料一点都没有浪费。
卷轴容易,传送阵就不容易了。写小字好的人,写大字不一定好。同样的道理,同样的魔纹体积越大,绘制的难度就越高。
传送阵至少需要五六平方米的面积,里面的很多魔纹都需要按比例的放大。
这种情况下,格里斯也没办法一次就把阵法画好,但是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懂得取巧,采用先绘后描的方法,先在地面刻画好阵法,再用魔法材料描到图案上。因为魔法阵足够大,能够容许些许的错误,所以反而要比卷轴容易成功。
魔法阵贵就贵在材料上。足足用去了十几盈司的秘银,整个魔法阵才描绘成,光是这些秘银就价值好几十万金币了。何况还要搭上一块数十万金币也不一定买得到的高品位魔晶,一个这样的传送阵布置下来,在人类世界没有七八十万根本搞不定。
也多亏这些材料都是自己弄来的,否则格里斯根本没有财力布置这种阵法。
最后一笔终于描画好,格里斯掏出大块的那个暗系魔晶,嵌进的中央的魔晶槽里。整个魔法阵刷的一下闪过些许亮光,最后盈盈的波动起来。
格里斯把卷轴摊开,置在魔晶上,波动荡漾开来,冲击着卷轴,最后在卷轴上留上同样的波动烙印。
这样,卷轴和传送阵就算配对起来了,否则到时不知道会传到谁的传送阵上去,又或者直接被甩进无尽的虚空之中去。
小心的把传送卷轴收到魔甲里,这可是他最后的保命手段,以后离开地下堡垒后,就算碰上什么不可抵挡的强大存在,他也可以借传送阵逃回地堡里了。
……
寸草不生的荒野之中,一匹体型庞大的红色巨龙有气无力的在地上走着,一双肉翅垂在身体的两侧,翼尖拖在地上都没力气管了。
在巨龙的脚边,一个披着斗蓬,躹着身体同样有气无力走着的人,正是红龙列娜菲和龙人阿巴克。
换作平常,高傲的巨龙怎么可能在地上用自己的双脚走路呢?更不可能把干净的翅膀拖到地上,可是列娜菲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前往死亡世界之前,她和阿巴克就设想过这里的种种困难,比如强大的不死生物,恶劣的环境等等,却根本没想过,这个世界有没有食物。
其实也不算没有食物,如果不介意的话,那些僵尸勉强可以吃,虽然皮肉韧了点,可是人类饿的时候连皮带都可以吃,巨龙为什么不可以?至少僵尸的味道不会比皮带更差。
可是列娜菲真的咽不下去,至少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她怎么也吃不下那些像活动的腊肉一般的僵尸。
呃……对,腊肉,这样一想,列娜菲的心里好受多了。
巨龙是肉食性的生物,一顿最多可以吃下自己体型四分之一的食物,然后可以大半个月也不吃东西,如果睡觉的话,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到数个月。
列娜菲过来之前是吃过一顿,但当时根本没意识到死亡世界是没食物的,别说肉食,连草都没有一根。所以当时根本没吃饱,现在早就在消化光了。
诚然,靠着那个大肚子,只要不发生激烈的战斗,她还能支撑个一头半个月。但问题是半个月之后呢?
难道真的要靠吃那些恶心的僵尸填肚子?想到这里,列娜菲就狠狠的打了个冷颤,真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吃一顿饱饱的再过来。
即使到了这种境况,列娜菲也没反悔跑到这个世界来,可想而知她对苏珊娜是多么重视。
不过她脚下的阿巴克就不一样了,他的心里真是后悔死了。自己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答应陪这条笨龙跑过来呢?他可不像列娜菲那样,靠着个大肚子顶个大半月没问题,他可是每天都要吃饭的。
现在已经快三天没东西下肚子,饿得他两眼晕花,胃里酸水直冒,现在他看到那些僵尸,已经不觉得恶心了,再这样下去,估计明后天,他就会觉得僵尸其实味道还挺不错的了。
真羡慕这些不死生物可以不吃不喝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也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肚子饿暂时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没水喝。
他已经拼命施展水系魔法,试图凝聚出一些水元素来解渴,谁知道这个世界如此干燥,整整三天他才积聚了三四个拳头大的小水球,用来解渴都不够。
幸亏是这个世界的温度比较低,水分流失不大,否则他真的要渴死了。
本来他准备了传送卷轴,准备在最危险的时候随时逃回人类世界,谁知传送过来的时候,这条笨龙竟然压垮了传送阵。
失去了最后的逃生手段,现在他就只能寻找位面裂隙,然后通过位面裂隙回去,但是寻找位面裂隙,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死亡世界,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最可气的是,本来跟着列娜菲过来,就是想找一条龙保镖,让他在死亡世界的日子更加安全点。
谁知道这条龙不但没资格做保镖,反而是最大的祸端,自从刚一跨出传送阵,就被一具黄金骷髅揍了一顿,又被突然苏醒的强大灵魂吓得落荒而逃之后,他们的霉运就没停过。
刚飞到看似安全的地方,马上就跳出一个强大的不死生物,又把他们撵得狼狈不堪,算起来,这三天里他们足足和五具黄金骷髅,四个铁皮僵尸,七个亡灵打过架。还有三次被明显很强大的灵魂吓得落荒而逃,以至于后来,他们都不敢在天空上飞了。
列娜菲的实力是很强大,但还没强到足在以死亡世界横行的地步。刚刚一千岁的列娜菲只是一条一阶巨龙,但就算是龙族的五阶龙皇亲至,恐怕也不敢说能在死亡世界横行。
所以列娜的实力,最多只能欺负欺负黄金骷髅,铁皮僵尸之类的,碰上亡灵圣者,巫妖王就只有逃命的份了。
幸亏列娜菲有翅膀,靠着一双翅膀,确实很少有生物追得上他们。可是飞得再快,也扛不住饿,再找不到食物,不用碰上危险,他们自已都会饿趴。
可是一路走过来,根本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他真的怀疑,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可以吃的食物,难道真的要去吃那些僵尸?而且是生吃。因为这个世界的火元素同样稀少,他又不是专修火系魔法,更没有格里斯魔甲上的魔力囊,生起足够烧烤僵尸肉的火比较困难。
一龙一龙人就这样饥肠辘辘的走着,直到他们看到一具动物尸体。
嗯,的确是一具尸体,野牛的尸体,皮肉都还没有韧化,还有血水在流淌着,看起来就像刚死不久一样。
当然,看起来像刚死的,也不一定是刚死的,在这个世界,就算死了几个月,看起来也像刚死的一样。低温干燥,让这里的尸体几乎都不会腐化。
但不管怎么样,这具尸体都看起来可以吃,至少比那些硬皮韧肉的僵尸好吃一百倍。
一人一龙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对视一眼,体型小的反应都会快点,阿巴克怪叫了一声,身子一下子向前窜去,饿虚擒羊一般扑到野牛尸体上,第一时间抓住后腿撕了下来。
阿巴克有自知之明,这头野牛还不够列娜菲自己吃,自己想霸占更不可能,只有趁笨龙还没反应过来,把自己能抢得到先抢到手再说。
抢到一条后腿,阿巴克马上远远的跳开,他的体型小,一条后腿足够他吃了。一条牛和大半条牛对列娜菲的体形来说都没什么差别,都是吃不饱的,估计不会跟他计较这一条后腿。
不过就算计较,阿巴克也不能让了,没东西吃他会饿死,得不如趁有力的时候抗争一下。
这个时候,列娜菲才反应过来,她看了看地下还剩一大半的野牛,又看看阿巴克手上一条后腿,又看了看阿巴克的神情,最后只选择了地上的那大半条野牛。
确实,一条和大半条对她来说都没差别,一样吃不饱,她也懒得和阿巴克争了。
看着列娜菲一口吞下那大半条野牛,阿巴克松了口气,紧紧的抱着牛腿,然后伸手撕下一条,狼吞虎咽就吃了下去。
一条牛腿下肚,阿巴克长长打了个饱嗝,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心里终于踏实了。
列娜菲虽然吃得比他还多,可是相对她的体型而言,几根本不够塞牙缝,看到阿巴克满足的样子,她反倒更饿了。
下一顿还不知道哪里有着落,越想越气的列娜菲大气吼到:“再找不到吃我就把你吃掉!”
阿巴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