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骷髅魔导师(精校)-第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不远处一个正在独自修炼武技的黑武士身上。
  这是一位黑武士子爵,属于那种刚刚有资格离开聚居地,出外历练的层次。这种层次的黑武士,独自在死亡世界闯荡是十分危险的事情,所以一般的,他们都不会离开聚居地太远。
  但是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漫长的岁月,聚居地附近可供他们修炼的对象已经无比稀少了,所以很多时候,他们都会独自修炼,等自己的实力增长到差不多的时候,才会往更远的地方去。
  智者需要一个黑武士,罗刚的主意自然就打在了这些落单的黑武士身上。
  如果只是击杀对方的话,凭着罗刚伯爵的修为,对付低了自己一阶的子爵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但罗刚不是要击杀对方,而是要活捉,而且是绝对不能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这就有点难度了。
  这里距离聚居地不算太远,几十公里的距离,如果打斗太过激烈的话,聚居地里皇帝陛下和公爵大人很容易会发现的,更要提防的是有某些人刚好经过这附近。
  如果被人知道他对自己的同类出手,罗刚相信,死亡世界这么大,恐怕也不会有他容身之地了。
  所以他必须做到悄无声息,完整的活捉对方。
  如果对象是更低一阶的男爵的话,罗刚就有十足的把握,可是男爵还处于刚诞生的阶段,全部都会留在聚居地里培养,直到他们拥有的自保能力,才会获得离开聚居地的资格,而这个时候,他们普遍都拥有子爵的境界了。
  为了让自己的把握更足一点,罗刚耐心的潜伏着。修炼是很耗精力的一件事,只要等着对方累了,倦了,养精蓄锐的他就更有机会成功。
  不死生物的耐力要比生命种族的强韧太多了,这种强度的修炼,换成人类的话最多持续五六个小时就到极限了,但是不死生物却是以天计的。
  已经两天两夜,黑武士还是显得精神奕奕,只不过罗刚却感觉到,他的灵魂强度已经减弱了一大半。
  是动手的时候了,罗刚慢慢的借阴影的掩护,缓缓的向黑武士靠近。
  虚妄武士在匿影潜踪方面有优势,是因为他们随时可以把自己的躯体转成雾状,任意改变体型,只要有缝隙,他们都要穿得过去。至了公爵以上境界的虚妄武士,甚至能把自己化成无形的能量状态。
  罗刚暂时还达不到这种层次,只能老老实实的在乱石的阴影中穿行。
  黑武士很专注的修炼着,这里距离聚居地很近,没有太强大的存在,属于比较安全的地方,所以他很安心,丝毫不会想到有人把主意打到他的头上,更想不到打他主意的竟然是自己的同类。
  一个比他还高一阶的虚妄武士,凭他的修为是很难察觉得了的,加上连续两天两夜的修炼,已经让他的灵魂远没以平常那么敏锐。
  所以当他感觉到身后有什么东西朝向扑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空间戒指
  罗刚一连两刀砍在黑武士的手臂上,锋利的长刃轻易破开黑武士那早已式微的护身斗气,劈断了他的手臂。两刀就让对方失去的反抗的能力,第三刀,罗刚把长刀刺进了他的腹部,斗气透刃而入,锁住了黑武士的灵魂之火。
  黑武士是由亡灵转生而成的,虽然不像虚妄武士那样全身虚化,但就算被砍得七零八落,也可以复原,但是如果灵魂之心被锁住,就算再多的手段,也用不出来了。
  黑武士的全身顿时一僵,一动也不敢动,只能惊恐的叫到:“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借你一用,有你好处。”罗刚一边沉声回应,一边向对方的灵魂之火贯入斗气,彻底把对方的灵魂之火封印起来。
  黑武士眼睛闪烁的灵魂光芒,在罗刚贯注进斗气后,迅速黯淡下来,直至完全熄灭。
  光芒一熄灭,黑武士的整个躯体就仿佛燃烧之后的灰烬一样,一片片破裂,最后化成飞灰,只剩下罗刚的长刃上沾着的一朵如同被冰封起来的灵魂之火。
  虚妄武士走的就是人类的刺客的那种路线,匿影潜踪,接近目标,然后一击成功。
  罗刚把一切因素都计算在内,自然可以轻易得手。可怜这个黑武士直到现在,连袭击他的人是谁都还没弄清楚。
  把封住的灵魂之火小心翼翼的吸进体内,罗刚迅速离开原地,他那若隐若现的身影刚移动不到一百米,就忽然感应到侧前方传来了一些古怪的波动。
  下意识的,罗刚散开身型,迅速潜入了地面碎石的阴影中。
  几乎就在隐去身形的同一时间,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响起,很快的,一个骑着马的身影就出现在罗刚的视线之内。
  “是他?!”罗刚心中一惊,暗道侥幸,没想到他会在这附近。
  来者是一名黑武士,全身清晰可见的灵魂铠甲,有若实质的形体,显示对方至少是一名候爵,黑武士候爵骑在一匹怪异的骸骨马上。
  这匹骸骨马和普通的骷髅马的骨架有非常大的差别,身上的骨骼异常粗壮,肋骨又粗又宽,几乎连成了一块。四肢也是无比的粗壮,几乎有活着的马匹加上肌肉时的那种程度,这让整匹骸骨马显得充满力量感。
  他的披风上,有暗红色的线条组成了一朵类似松尾花的花纹般的图案。
  骑在骸骨马上的黑武士候爵,整个聚居地只有一位,他的真名也许只有皇帝陛下才知道,别人都习惯性称他为黑骑士。
  黑骑士来到刚才罗刚伏击黑武士的地方,双眼盯在伏击点上,那里残存的斗气波动,让他知道到这里刚才发生了一次战斗。
  对某些人来说,这一点迹象足以看出很多东西,黑骑士的目光向四周移动着。
  罗刚早早就把自己的目光移开了,在潜伏的时候盯着别人看,就等于直接告诉别人自己在这里。同时让自己无思无想,彻底把灵魂也静止下来。
  黑骑士的目光在罗刚藏身的位置移过,什么也没有发现。
  只是一些残留的斗气波动,即然没什么发现,好像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的必要,所以见没什么发现,黑骑士便掉转了马头,往他来时的方向奔去。
  罗刚继续潜伏在地里,为了防止对方杀个回马枪,他需要更多的耐心。
  不过黑骑士似乎真的走远了,半个小时后都没有见对方回来,罗刚才缓缓的现出身影。他往黑骑士消失的方向深深的望了一眼,然后掉头往北面奔去。
  直到罗刚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地平线后,另一个方向,黑骑士的身影也接着冒了出来,骸骨马很轻盈的踱着步,慢悠悠的前进着,而黑骑士的目光却一直注视着罗刚消失的方向。
  一直等他走到他原先站立的地方,身侧的空间,一朵和他披风后面那朵松尾花花纹一模一样的图案凭空冒了出来,再看他的披风,原先那个图案竟然消失不见了。
  松尾花图案闪烁了两下,然后像风化一样逐渐消失,而他的披风上,相同的图案重新冒了出来。
  一个鬼鬼祟祟虚妄武士,不过虚妄武士本来就应该鬼鬼祟祟的啊。
  黑骑士默默的看着罗刚消失的方向好一会儿,最终还是驱马跟了上去。
  ……
  苏珊娜其实对列娜菲这个母亲并没有太多的认同感,毕竟它和格里斯呆在一起的时间更长。而且成为不死生物后,那种保留在血脉的血缘关系也彻底消失了,从气息上,格里斯等不死生物反而让它更加亲切。
  不过这并不影响列娜菲对它的感情,她依旧把小骨龙当成自己的孩子,不但陪它玩逗它开心,更会一丝不苟的教授小骨龙一些力量的技巧,所有的幼龙在成长期,都是靠母龙来传授这些技巧的,列娜菲也遵循这个传统。
  可惜,毕竟生命形态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列娜菲许多能力根本不适合小骨龙,但这难不倒爱子深切的母亲,列娜菲很“诚恳”的向普尔森,阿巴克和格里斯请教,当然,这种请教免不了用上点暴力之类的。
  看到列娜菲这种精神的样子,阿巴克就不时感概一下母爱的伟大。
  阿巴克同样也很忙,忙着切割无界水晶。这种珍贵的空间材料,阿巴克也是第一次见到,虽然大概的知道制作的步骤和原理,但第一次动手,他必须慎重再慎重,一不小心弄坏了,卖了他都赔不起啊。
  而且像他这种研究型的狂人,研究比任何东西都更加吸引他,所以准备好各种工具之后,他就一头扎进去了。
  死亡世界的条件是无比简陋的,别说试管烧杯,就连陶器都没有一件,所有的东西都是格里斯一件一件自己制作出来的。
  幸好空间戒指的制造并不需要太精密的仪器,主要还是造材料本身的能力,阿巴克能做的就是把无界水晶切割开,把其镶嵌到戒指上,再用空间魔法把无界水晶里的空间和外面的世界通过特殊的方法连接起来。
  所以空间饰物,最重要还是材料。
  空间锁和置换术是制作空间道具必备的两个魔法,一个用来锁住无界水晶中的天然空间,另一个用来把物品放进去和取出来。
  阿巴克小心翼翼的把两个魔法的魔纹嵌进无界水晶中,这是一项非常考验魔法控制力的工作,稍微有一些错误,无界水晶就会废了。
  凝成比无界水晶还要细小的精密魔纹始终在阿巴克的掌握下,保持着完整性,然后慢慢的向水晶的底面移去。切割成形的无界水晶,呈半圆形,采用的是类似钻石的棱形切割工艺,底面是平的,正好用来铭刻符文。
  魔纹终于贴在了水界上,阿巴克低声念颂的咒语也终于吐出最后一个音节,精密的魔纹骤然一闪,发出持续时间很短,却非常夺目的强光。
  强光迅速消去,无界水晶肉眼看上去一点变化也没有,不过格里斯却敏锐的感应到,水晶正持续地散发出一种轻微的魔法波动。
  用同样的手法把魔纹一个个的嵌进去,水晶散发的波动也越来越强烈,不过直到最后一个魔纹嵌进去后,水晶上的波动却全部消失不见了,这让无界水晶看起来就像一颗平平无奇的宝石。
  格里斯敏锐的感应到,波动不是消失,而是被某些东西屏蔽住了。
  阿巴克捧着水晶,长长的吁了口气,空间戒指终于制作好了,现在只要把水晶镶嵌进饰品里就行了。
  把不同材质的材料结合到一起,是炼金术士最擅长的工作,而格里斯正好就是出色的炼金术士亚力克斯的助手,在奇懒无比的亚力克斯的调教下,格里斯的动手水平几乎是青出于蓝胜于蓝,这样的工作同样很擅长。
  一小块黄金在火元素的包裹下直接融化,变形成圆圈状,一边粗一边细,粗的一边正好凹下一个可以放下水晶的浅坑,格里斯把水晶放进坑中,坑沿随即收缩,把水晶底部紧紧咬住,一个戒指就完成了。
  这种精细的工作非常耗费时间,阿巴克足足用了三天时间,才把两个戒指制作好,切割无界水晶时剩下的一些边角料他也没舍得扔,全部收了起来。
  格里斯把其中一个戒指套到手上,按照阿巴克的指示把一点魔力贯注进去。开启空间戒指需要锁匙,这个锁匙就是魔力。不同的人魔力波动的频率是绝对不一样的,就像每个人的指纹都不一样,不可能被仿冒。所以除非原主人,否则别墅人是不可能打得开空间戒指。
  不过这种开启方式需要配戴者拥有魔力,对于那些普通人或者剑士之类没有魔力的人,只能靠某些可以能够释放魔力波动的道具作为开启锁匙,只是这种方法有个缺点,就是谁都能打开戒指内的空间。
  格里斯拥有魔力,当然是设定自身的魔力波动了。些许魔力贯注进戒指中,整个戒指微微闪过一丝光亮,下一刻,格里斯仿佛感觉到整个戒指和自己融成了一体。
  戒指就仿佛自已身体的一部分,格里斯的注意力一放到戒指上,一个无形的空间就突兀的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第一百一十四章 黑武之火
  空间的面积大约有上百平方米,里面漆黑一片。格里斯按照阿巴克的指示,在注意着戒指内空间的同时,把一部分注意力投到手上的一块石头上。当空间与石头在他的意念中重合到一起的时候,手上的石头顿时消失了。
  再看空间里面,一颗小石头安安静静的悬浮在里面。
  格里斯兴致勃勃的把石头放出来,又收回去,乐此不彼的玩了好几十次,看得普尔森阿巴克等人羡慕不已。有了一个空间戒指,任何人都可以把所有保命和珍贵的东西都带在身上,太实用了。
  普尔森更把注意力放到另外一个戒指上,心里不断的转着念头,准备去讨好格里斯,让他把另一个戒指赐给自己。
  熟练了戒指的运用后,格里斯第一时间把另一个戒指收进了自己的戒指空间里,这个戒指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