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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儿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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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白潇打个寒战,横眼望着沈错,气得说不出话来。这个人,竟然可以胡说八道,颠倒黑白到这个地步!他的脸皮是什么做的?可偏偏对他的话,白潇就找不出反驳的句子来。是的,沈错从来就没违逆过白潇,就比如刚才白潇拉他走他就走。可是,从头到尾,他们也就刚才有过真正的对面交流吧,从头到尾,醉酒时候不算,拿眼镜的时候也不算,他们也就是刚才才算是真正见面认识吧?

这话听在热心的司机耳里,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他觉得,这简直是在现场播放真实版“野蛮女友”啊。想着他也叹息,“野蛮女友”这个电视剧曾经是他女儿最喜欢看的,看得好好一个文静的姑娘硬给整成了一个刁蛮小姐,现在车里这个女孩大概又是一个被“野蛮女友”荼毒的年轻人吧。韩国风真是害人不浅。

司机很有感触地说:“姑娘,你男朋友的真心你也该看得到吧,够了,心放宽点,近在眼前的幸福要抓住,不要以后硬是弄得失去了才后悔。我年纪大你一大轮,也是个过来人,听我的,没错。”

白潇哑口无言,如果不是生命珍贵,她简直连直接跳车的心都有了。这……这都是什么人啊!

好一会,白潇才勉强将心跳平复下来,冷声道:“是个男人,就应当拿得起放得下!他整天围着我转算个什么,我就看不起他这一点!”她干脆也不解释自己跟沈错不是那个什么什么男女朋友了,解释有用吗?只会越描越黑,还气坏自己。气坏自己多划不来,气死沈错才好!

沈错并不生气,他本来只是在上次偶遇白潇醉酒时心动了一下,当时那心动引发了他难得的一点温柔,然后化成了一点兴趣。当然这兴趣未必就要发展到爱情,但也足够他多给白潇一点关注了。然后他发现这个女孩子很不同于以往见过的任何一个,再然后发现逗她实在是一件同样难得的让人开心的事情,他就一直保持了愉悦的心情。直到这个时候,他还觉得她说得很不错,于是愉悦中又多了一点惊喜。

沈错继续心情很好地扮演痴情男友,叹息道:“潇潇,身外名利拿得起放得下又何妨?可是塞满了心里的东西,那么重,拿起就足够耗掉人所有的勇气,又哪里还放得下?”

白潇愣住了。这话乍听着像沈错在演戏玩告白,可实际上,他没提到哪怕一丁点可以跟爱情靠边的东西。那这到底是他避开重点的一句玩笑,还是他心里在感叹别的什么呢?

或许,二者皆有吧?那她白潇,放不下的又是什么?

正文 二十一回:还钱进行曲

白潇放不下的是什么。这个问题,至少现在是得不出答案了,车子已经到了先前白潇报的地方,停了下来。

沈错手脚很快,在白潇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把钱递给了司机,然后接过找零,就把白潇拉下了车。

白潇愣愣的,问:“你怎么还收他找的钱?”意思是,你这么有钱,怎么不当小费给了。

沈错哪能不知道她的意思,更觉好笑,反问道:“我为什么不能收他找的钱?”

白潇终于回过神,虽然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弱智,好在当初脸皮也是跟着兄弟们练过的,马上就摆好脸色,讥笑:“你不是大老板么?这么斤斤计较,莫非也是你经商的策略?”

沈错“呵呵”一笑,神色间颇有些得意:“那是当然,斤斤计较,寸土必争,在某些时候都是商场上不可动摇的原则。做生意,没有毫无缘由的慷慨,就算有一时的慷慨都是为了更长远的利益。你看刚才的找零,我如果不收那能给我带来更大的后续利益吗?不可能吧?不收就当是白丢了,白丢钱这种事,我沈错是不会做的。”

显然沈错脸皮更厚,当然这个白潇也早知道了。她不禁怀疑,这家伙之所以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功,到底是他聪明的功劳大一些,还是他刚才说的那个原则的功劳大些,或者其实,是他厚脸皮的功劳最大?

“没错,笔笔帐都要算清楚,我正是要还钱给你的。”白潇点点头,也懒得生气斗嘴了,觉得还是快速解决欠债问题比较实际,“沈错,那天在相思楼你替我付了多少钱的帐?”

“不多。”沈错四顾一下,“你不觉得我们站在这里说话很奇怪吗?要还钱也不用站到马路边吧,到书市里去?”

白潇面色忽然僵了一下,才发现无意中报出的地名居然是第二次与林玉虹邂逅的那个书市旁边!真的是当初镌在心里太深刻了么?念念不忘到这程度,随口一说都说出了这个地名。

“不好,”白潇嘴角扯出一个有些艰难的弧度,“那边有个肯德基,我们去肯德基吧,我请,当是还利息。”

沈错显然发现了什么,很识趣很爽快地答应了,虽然他其实很讨厌肯德基。

到了肯德基里,白潇又发现了沈错一个缺点……也许,对白潇而言,可以算是优点……

沈错这个不知道是优点还缺点的习惯就是,很没绅士风度。

白潇说请客,他就心安理得地坐到了一张餐桌旁,然后等着白潇这个女孩子去排队把东西买好端来。话说,他不抢着做绅士帮忙排队,白潇很松了一口气,可是腹诽又难免了。这家伙脾气这么臭,怎么就有那么多人喜欢他呢?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这混蛋的表象太具有欺骗性了!

“套餐!”白潇把餐盘往沈错面前重重一放,然后继续去排队,买自己的那一份。沈错悠然拿起一杯可乐,慢慢吸着,眼睛半眯,似乎很惬意。

白潇暗暗在沈错的十宗罪后再添上重重的第十一宗,没有礼貌,居然自己一个人偷偷地就先开吃了!当然,天知道,沈错不是偷偷地,他是光明正大的。

好不容易,将自己的一份也端上了桌,白潇先大大地吸了一口可乐,然后才冷着脸问帐:“沈错,那次在相思楼到底是多少钱?”

“三百二十八呀,”沈错抬起头,又笑了:“我可是砍了八块的零头下来,帮你省了钱呢。”

“好,”白潇掏钱包:“不愧你商人本色,相思楼的价你也能砍下八块来。”这话调子有点怪,一半讽刺一半佩服。倒不是白潇故意的,一是确实对沈错很无言,二是相思楼素以不讲价闻名。她就没想过,沈错其实又在胡说八道了,那时候沈错抱着她这个醉鬼,身后还跟着更多醉鬼,哪有闲时间去砍个八块钱的零头?

“慢一下,”沈错却挡住了白潇拿钱的手,挑了挑眉,问:“你确定你就只欠我这些钱?”

白潇顿了一下,忽然也哈哈一笑:“好,我白潇向来都恩怨分明,当然不止这一点。还有刚才的车钱嘛,是我劳烦你沈大公子上的车,车钱23块,也要加上一起还了。还有,那天麻烦你送我回了寝室……”说到这里,白潇又有点咬牙切齿:“等下吃完套餐我再请你吃个冰淇淋,OK?”

白潇说着话,心里又是另一套:“哼!冰淇淋,鬼才喜欢吃那种甜腻腻的东西呢,最好也腻死你丫的。当然,一个冰淇淋打发了你,沤死你更好!”

沈错显然没有这么好打发的,他沉吟了一下,继续拿出不温不火的语调说起气人的话:“冰淇淋好啊,可是我把你从堕落街送回寝室,路程怎么也有个将近三里远吧,再加上爬你们寝室的三层楼梯,你换算一下,就值一个冰淇淋?一个月内,一天一个还差不多吧?”这家伙总算还有个度,知道不把白潇其实是被他抱回去的事情拿出来说。

但是白潇的火气还是又蹭蹭往上涨了一大截。

“一天一个,当心吃得你丫的蛀牙满天飞!”咒人的话一冲出口,白潇开始觉得事情不对了。本来很简单的欠债还钱,怎么硬是给沈错绕得无比复杂了呢?这家伙哪跟神经搭错了?难道……他看上我了?

忙将这个令自己起出浑身鸡皮疙瘩的念头甩出去,白潇更觉得诡异。沈错看上她白潇?那是不可能的!她的相貌就不说了,至少脾气自己知道,绝对是可以令任何男性对爱情这个念头退避三舍的。何况她跟沈错才见了几次面,今天才算正式认识呢。一见钟情?见鬼去吧!而且这沈错身边应该美女不少吧?

照今天的认识来看,沈错是个标准的商人,他绕来绕去跟她纠缠不清,除非是她身上让他有利可图,可是,她这么个一清二白的穷学生,又有什么利益值得他注目呢?

“难道他知道了我是从男生变性而成女儿身的?”这个念头一转到,顿时让白潇如被踩了尾巴的小兽,浑身寒毛倒竖,眼神充满戒备。

沈错本来看着白潇苦恼得脸上神色连连变换,还看出点可爱来了,可谁知道她忽然像被触到了逆鳞,就戒备凶恶起来,竟让他觉得看着她的自己,好像传说中的怪叔叔。

“要不,改成两天一个?有时间缓冲,就不会蛀牙了吧?”沈错手指轻轻敲起桌面,若有所思。

“就这样!”白潇一把将四张百元的钞票按到沈错面前,没好气道:“剩下的也够你吃上十来个蛋筒了。好了,我们两清了,沈、错!以后就是陌生人!”她甩下话,转身就走,也不想再找沈错什么麻烦了。总之还了帐,她不欠人就好。沈错这个瘟神,她是再也不想见到了。

沈错手指继续敲击桌面,敲在四张鲜红的纸币上面,不同原来的清脆,声音有点钝了。他半眯着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正文 二十二:街霸?我喜欢

白潇冲出肯德基的店面,忽然又茫然了,她该往哪里去?

学校?不知道她这个八卦女主角这时候出现,会不会被人言给灭了呢?这时候的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孤独到了这个地步。从前认识的朋友,全部都没了,整个世界,除了她自己,似乎就只剩爸爸妈妈了。

可是父母亲不能陪伴儿女一辈子,就像这个无比寂寞的时候,人需要的是一一知己,一个朋友,而不是躲到父母亲的怀里去寻求抚慰。亲情,可以给人坚强的力量,却不能让人就此不需要追寻其他的感情。白潇的爱情已经随着白夜一起死了,白潇的友情也随着白夜一起尘封。

空虚茫然,无处可去。

那就随便走吧。

走着走着,不知怎么,想起了沈错。本来恨得咬牙切齿的人,这会了结了,倒觉得有趣起来。原来也不是那么讨厌的,其实这个人,除了喜欢胡说八道一点,脾气还是不错了。至于那个关于沈错知道她性别纠正手术经历的猜测,现在头脑清醒了想起来,也纯粹就是她自己神经过敏在乱猜。

先不说沈错哪来的那么神,就说这个秘密的价值,对沈错而言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个秘密,只会伤害白潇,或者还可以给和雅医院增加点名声,再对其他人而言,也就是一点谈资了。

沈错因为这个纠缠白潇?那也太可笑了。

至于到底因为什么,都过去了,想来也没有意义,何必浪费那个脑细胞呢?

沿着城市的人行道走着,也不知到了哪个地方,白潇忽然就停住脚步。面前的店面高高地挂起着几层楼高的招牌:飞跃电子娱乐城。

电玩城?白潇感到手痒了。赛车、射击、篮球、街头霸王,哪一样都是她喜欢的,既然近在眼前,又怎么能不进去玩玩呢?

到服务台兑换了20个游戏币,白潇就开始慢慢走着寻找目标机器。这电玩城生意真是好得很,大部分机器都已经被占了,各种电子音和人类的叫嚣声混合在一起,令白潇感到无比亲切熟悉,心情也渐渐染上些愉悦。

忽然前方有欢呼惊叹声传来,白潇走过去,只看到两个游戏篮球架在晃动,一颗颗篮球往框里飞去,竟然两边都没一个漏网的。只可惜一堆人围在外面,遮的两个投篮者是一点影儿也看不到。

白潇按捺不住对篮球的喜爱和对投篮者的好奇,硬是觑着空隙挤了进去。只见左边投篮者是一个瘦长的青年,短发衬衣牛仔裤,两肩如削,背影给人很坚硬的感觉。右边却是个娇小婀娜的女孩子,穿着吊带小褂和七分裤,长发高高束起一个马尾,看起来很青春可爱。围观者的惊叹和欢呼大部分是给她的,毕竟这么小小的一个女孩子能将篮球玩得这么好,还能跟一个看起来很高手的男人力拼,真的是很不可思议。白潇看到两边的积分纸都在地上堆得体积不小了。

“这都是第三轮了,可惜这个女孩子体力差了点,每次都败在这里,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又输?”旁边有人议论。

“差不多吧。那个男的也真是的,都不知道让着点。”这句话可能代表了大部分人的心声。

可惜他话音刚落,胜负却分了,右边的球框处飞来的篮球忽然就偏了一点,磕到边框滚了下来,打破了颗颗入网的爽快景象。女孩子将手一甩,气恼道:“不玩了,就没赢过你,时宇你太过分了!”

围观者一片叹息。

青年再将篮球入网一颗,也便垂下手来,皱眉道:“时浅浅,是你非要跟我比的,是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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