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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ⅳ-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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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那天我没有去镇上打听我家人的下落。我一直待在怪物马戏团,庆祝山克斯的生日。他很喜欢我送给他的那条蛇,另外我想,等到厄查发现山克斯先前的那条蛇将归于他了,他一定会高兴得很。

生日晚会进行的时间比我原想的要长。餐桌上堆满了蛋糕和馒头,就连总是叫饿的双肚拉莫斯恐怕也没法将它们吃完!随后我们开始准备晚上的演出,演出进行得顺顺当当。演出的时候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舞台的侧面,仔细打量着台下观众的面孔,在其中寻找我的旧邻老友。但是我一个人也没有认出来。

第二天早晨,乘马戏团里的大多数人还在睡觉,我一个人溜了出来。尽管这是一个天气晴好的日子,我还是在我的衣服外面加了一件轻便的防风夹克,以便必要的时候拉上兜帽遮住我的脸。

我走得很快,因为重返故里而激动紧张。街道有了很大的变化——新开张的店铺,新设立的办公室,一幢幢重新装饰或设计过的建筑——但名字依旧。一片片的建筑惹得我浮想联翩。我买足球鞋的商店。妈妈最愿意光顾的流行服装店。我带着安妮看她有生以来第一场电影的影院。我买漫画的报刊亭。

我漫步走在一座阔大的综合建筑中,这儿曾经是我最心仪的计算机市场。如今它已经易主,变得面目全非,我已经认不出来了。我尝试着玩了几种游戏,想象着我在某个星期六来到这儿,一连在那款最新版的游戏中泡掉几个小时的激动心情,脸上不禁露出了微笑。

离开中心购物区之后,我又去光顾了我最喜欢的几座公园。其中一座现在已成为了住宅区,但其他的依然如昨。我看见一位板球场管理员正在侍弄一个花坛——那是老威廉·莫里斯,是我以前的朋友阿兰的祖父。威廉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我以前认识的人。他本和我不太熟,所以我可以放心大胆地从他面前径直走过去,在他的眼皮底下细细地打量着他,丝毫不用担心我会被认出来。

我想停下来和阿兰的祖父聊几句,打听一下阿兰的消息。我打算告诉他,我是阿兰的一个朋友,跟他失去了联系。但是随后我想起阿兰现在已经是一个成人,不再是一个如我这般的少年。所以我默默地从老人前面走了过去,他没有注意到我。

我迫不及待地想去查看一下我过去曾经住过的地方。但是我觉得我还没有做好思想准备——每次我一想到我的家,我就紧张得浑身哆嗦。所以我在镇子的中心逛游着,从一家家银行、商店和餐馆前走了过去。我瞥见了一张张半生不熟的面孔——办事员和侍者,还有几个顾客——但是没有谁我曾经打过交道。

中午的时候,我在一家咖啡馆里吃了一点儿东西。吃的东西并不是特别可口,但这儿曾经是我爸爸最常光顾的地方——当妈妈和安妮在商场里扔钱的时候,他总是会带我来这儿要一份快餐。像往日一样,坐在这熟悉的环境里,要一份鸡肉加培根三明治,感觉真好。

吃完东西,我又从我以前上学的学校前溜达了过去——一种真正怪异的感觉!学校的一侧增建了一排房子,周围围上了铁栅栏,但是除了这些之外,它还是我记忆中的模样。午休时间结束了,我站在一棵树的树荫下,看着学生们一个个走进教室。我还看见了几位老师。大多数都是后来新来的,但是其中有两位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位是迈克戴德夫人。她是教语言的,主要教高年级的学生。她曾教过我半个学期,因为我原来的老师请假了。另外一位老师我曾经和他走得非常近乎——那就是多尔顿先生!他教过我英语和历史。他也是我最喜欢的老师。他开始上下午的课了,正在跟几个学生闲聊,从那些学生脸上的笑容来看,我知道他依然一如既往地深受学生们的欢迎。

要是能碰上多尔顿先生,那就太好了。我正在认真地盘算着等到放学,然后去看他。他会知道我父母和安妮的情况。我不必告诉他我是一个吸血鬼——我可以说我得了一种生长停滞的怪毛病,结果让我看上去总是这么一副娃娃样儿。如何解释我的“死亡”可不太好办,但是我可以编造一个合理的故事。

但是有一件事儿打消了我的这个念头。几年前,在暮先生的家乡城市,我曾经被警方打上了杀人犯的标签,我的名字和照片一夜之间出现在所有的电视和报纸上。要是多尔顿先生听说过这件事儿呢?要是他知道我还活着,还认为我是一个杀人犯,他也许会去报告当局。还是别冒这个险了,安全要紧。于是我转身离开了学校,慢慢地走去。

直到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多尔顿先生可能不是惟一一个从电视或报纸上看到“达伦·山——系列杀人案的案犯!”的人。要是我的父母也听说了,那可就遭了!暮先生的城市是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我不太清楚两地之间到底有多少消息往来。但是这还是有可能的。

我只是在一条街凳上坐了下来,思索着这个叫人不寒而栗的潜在可能。我只有开始想象,在爸爸妈妈把我埋葬之后过了那么多年,他们突然在新闻中看到了我,头上还被打上了杀人犯的字眼,他们会是多么震惊啊!怎么我以前一直就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呢?这可能是一个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问题。正如我对哈克特说的,我原并不打算去看我的家人——对所有的人来说都痛苦。但要是他们已经知道我还活着,而且还生活在对我是一个杀人犯的误解中,那我得去向他们澄清是非。但要是他们还不知道呢?

我得做一些调查。我记得今天早上早些时候我曾经从一座崭新的超现代化的图书馆前走过。我匆匆赶到了那座图书馆,向一位图书管理员求助。我说我正在做一个学习课题,需要挑一些最近三年来当地发生的事件来写论文。我要求查看当地一份主要报纸各期的内容,还有我妈妈和爸爸以前常看的那份全国性的报纸。我暗自揣度,要是我在暮先生的城市所干的辉煌业绩已经流传得这么远,那么这两份报纸中总有一份会提到我的。

那位管理员乐意帮忙。她把我领到了放缩影胶片的地方,并教会我如何使用。一等我掌握了在屏幕上显示出它们并一页一页浏览的技巧,她便丢下我一个人,让我独自捣鼓我自己手里的仪器。

我从那份全国性的报纸最早期数查起,即从我惹上法律方面的麻烦前几个月开始。我在寻找着所有提及暮先生城市以及困扰着那座城市的凶犯一点一滴的信息。我查得很快,只是一眼扫过国际部分。我找到了两处提及谋杀的字眼——可是它们都纯属搞笑!显然这儿的记者们都被那座城市中的四起关于吸血鬼的流言给逗乐了,所写的故事只当上轻松娱乐的笑谈。其中有一期上有一篇豆腐块文章,报道了警方抓捕了四名嫌疑犯,但随即因为粗心而让他们逃之夭夭的新闻。没有名字,也没有提到斯蒂夫逃跑时杀害的那些人。

我如释重负,但同时又义愤填膺。我了解吸血魔给那座城市所带来的痛苦,还有他们所毁灭的生命。如此严重的事情却变成了城市传说之类的趣谈,这是不应该的,可这仅仅是因为那一切发生在一个离这些人所生活的地方非常遥远的城市。如果吸血魔攻击的是这儿,他们就不会觉得那是如此趣味盎然了吧!

我很快查了一遍随后几个月各期的报纸,但是自逃跑的消息之后,那份报纸便不再有此事的报道。我又开始查那份当地的报纸。这一次进行得比较慢。重要消息都在头版,但是当地的趣闻零零散散地分散在其他各版。我不得不查阅每一期的大多数版面,然后才能转到下一期。

尽管我尽量不去多看那些与我无关的文章,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将那些比较有趣的故事开头段落都浏览一遍。没多久我便看遍了那些消息——选举、丑闻、英雄、流氓;曾被高度赞扬的警察,曾给这个城镇带来骂名的罪犯;一次重大的银行抢劫;在全国卫生城市比赛获得季军。

我看见我的几位要好的同学的照片,读了关于他们的报道文章,但其中一篇特别引起我的注意——汤姆·琼斯!托米跟斯蒂夫以及阿兰·莫里斯一样,是我最好的一个朋友。我们班上踢足球踢得最棒的人当中就包括我们两个。我是射手,在前面冲锋陷阵;汤姆是狙击手,救球救得精彩之极。我们以前曾经时常梦想着成为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汤姆一直怀抱此梦,终于梦想成真,当了一名守门员。

报上大约有十二三张关于他的照片和数量差不多的文章。汤姆·琼斯(他曾简称为“托米”)已是全国最优秀的守门员之一。很多文章拿他的名字大搞笑谈——因为有一个著名的歌手的名字也叫汤姆·琼斯——但是没有人说过对托米本人不利的话。他在业余足球队里一路高歌前进,受聘于当地一支球队,并且声名大振,后来又到了国外踢了五年。现在他已回归故里,成为全国最优秀的一支球队的球员。在最近几期的报纸上,我读到当地的球迷正在兴奋不已地翘首企盼着今年的优胜杯半决赛——这场赛事将在我们的小镇上举行,而且托米的球队将参与比赛。当然,如果是他们自己的球队能有资格参加这场赛事的话,他们会更加高兴,不过他们只有退而求其次了。

读着托米的消息,我脸上露出了微笑——看到我的一个朋友干得这么出色,感觉真是太好了。另外一个好消息就是报纸上都没有提到我。因为这是一个很小的小镇,我相信要是有人听说了我跟那几起杀人事件有关联的话,消息会不胫而走。我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是报纸上也没有提到我的家人。我怎么也找不到“山”这个姓。因此,接下来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儿——回到我曾经住过的那座房子,亲自去探听消息。

第四章

一眼看见那座房子,我几乎窒息了。它依然一如往日。门还是那颜色的门,窗帘还是那样式的窗帘,屋后的小院还是那个小院。我站在篱笆旁,手抓着篱笆的顶端,凝视着那座房子,几乎在盼望着一个更小的我蹦蹦跳跳的从房子的后门跑出来,手里抓着一摞漫画,正朝斯蒂夫家走去。

“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一个人在我身后问。

我猛地转过头,两眼清亮。我不知道我已在这儿站了多长时间,但是一看我双手上那白腊一般的指关节,我猜我已经站了至少好几分钟。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正站在我的近旁,那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我。我搓了搓双手,热情地笑了笑。“只是随便看看。”我说。

“说具体一点,看什么?”她不甘示弱的问,我这才意识到我在她眼里看来一定是显得怪模怪样——一张年轻但粗糙的面孔,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座房子的荒废的后院,查看着那座房子。她认为我是一个探路的窃贼!

“我的名字叫德里克·山。”我说,我借用的是我叔叔的名字,“我的堂亲住在这儿。事实上,应该说可能还住在这儿。我不太确定。我来这个镇上看几个朋友,想顺便过来看看我的这些亲戚是不是还住在这儿。”

“你是安妮的亲戚?”那个女人问,一听安妮的名字,我不禁浑身一阵颤抖。

“是的。”我说,尽量没让我的声音也跟着颤抖起来,“还有德莫特和安杰拉(我的父母),他们还住在这儿吗?”

“德莫特和安杰拉大概三四年前就搬走了。”那个女人说。她迈步向前走到我的身边,眯起眼睛看着房子,已经不再那么紧张。“他们本来会走得更早。自打他们的儿子死了之后,那个家已不再是一个快乐的家。”那个女人斜眼看了我一眼,“你知道那件事儿吗?”

“我记得我爸爸说起过一点儿。”我嘟哝道,耳朵一下子变得滚烫。

“那时我还不住在这儿。”那个女人说,“不过我听说了这件事儿。他是从一扇窗户中摔下去的。他的家里人还住在这儿,不过打那之后,这儿已经成了一个痛苦之地。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在这儿守了那么久。生活在一座带着痛苦回忆的房子里是不会享受到快乐的。”

“可他们还是住了下来。”我说,“一直住到了三四年前,然后才搬走了?”

“是这样。德莫特心脏出了一点小问题。他只得提前退休了。”

“心脏出了问题!”我倒抽了一口凉气,“他没事儿吧?”

“没事儿。”那个女人看着我微微一笑,“我说过只是一点小问题,不是吗?不过他们决定他退休了他们就搬走。搬到海边去住了。安杰拉常说她喜欢住在海边。”

“那么安妮呢?”我问,“她跟他们一起搬走了?”

“没有。安妮没走。她还住在这儿——她跟她的男孩。”

“她的男孩?”我眨巴着眼睛问到。

“她的儿子。”那个女人皱了皱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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