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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笑帝国-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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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了,一年都花不完。

    谢龙君见李小虎没有马上答话,以为他是嫌稿酬太低了,不由正容告诫道:“年轻人不要太好高骛远,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完全没有名气的新人来说,千字一百五十元的稿酬,已经是极限。我想就算是《今古传奇》,也绝对开不出比我们更高的稿酬,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啊?哦……我同意,”李小虎回过神来,连连点头,道:“不用考虑了,我同意,刚刚只是有些惊喜,没反应过来,多谢谢叔叔了。”

    李小虎的确是太惊喜了,他前世不过是个扑街网络写手,一个月能拿到千把块钱稿费,就已经算是不错。现在只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抄书,却能拿到六千大洋,与前世实在是云泥之别。果然有对比,才能看到差距。

    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实在是太刺激了……用这句周星驰的经典台词,来形容李小虎此时的感受,最是恰当不过。

    “哈哈,我就说是给你们杂志社送钱来了吧?”张小明再次兴奋的向舅舅邀功。

    “是不是送钱,还要看最终的发行效果。小说再好,也要读者买账才行,”谢龙君倒没有盲目乐观,“我有意把《天龙八部》作为下一期《神州武魂》的主打,嗯,我刚刚看了,第二回玉壁月华明,似乎还没有写完?”

    “嗯,是差一点,”李小虎想了想——实际上是在脑海中翻看电脑,“大概还有六千多字。”

    “两天之内,能不能把第二回完成?”谢龙君点点头,道:“两回四万多字,正好可以满足主打小说的排版需求。”

    “当然能完成,明天中午送过来可以吗?”李小虎笑了,他是抄书,又不是绞尽脑汁写书,一个小时起码可以写两三千字,要是有电脑,他的速度还可以往上翻两倍。

    在杂志社连载小说,对于文字要求是极高的,速度根本快不起来,要想跟写网络小说一样,一天码个几万字,难度实在是太高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就算是当年自称‘汉字写作,速度之快,世界第一’的倪匡,最高记录也不过才一个小时四千五百字。当然,倪匡完全是靠手写,从来不使用电脑,否则他的速度还可以更快。

    想到电脑的时候,李小虎迟疑了一下,道:“谢叔叔,这四万字的稿酬能不能提前支付?”

    “你急着用钱吗?”谢龙君沉吟了一下,笑道:“按说稿酬一般是在小说刊载之后,一个月内进行支付。不过,规矩是死的,小小的变通一下倒也无妨,身为杂志社的总编,这点权利我还是有的。”



………【第八章 宁博雅】………

    离开《神州武魂》杂志社的时候,李小虎并没有马上拿到六千稿费,倒不是谢龙君反悔,实在是两个少年身上揣那么多现金出去招摇,让谢龙君不怎么放心。

    说到底,谢龙君虽然认同了李小虎的小说,却不相信他为人处事也能像写小说一样老道,始终还是把他当小孩看待。

    所以谢龙君让李小虎先回去办一张工资卡,他会直接把稿费打到卡上,以后发稿酬也照此办理。

    不过钱虽然暂时没到手,李小虎还是拉着张小明去电脑城看了看,把电脑配置单填好,只等明天中午过来交了钱,就可以直接搬回家。

    此时还是1997年初,中海虽然是国内一线城市,但电脑城也不多,只有寥寥几家,而且规模都很小。

    张小明对同桌马上就要拥有自己的个人电脑,羡慕的要死,但李小虎自己却没什么感觉。因为就算是他前世的那台老古董破烂电脑,性能也要比如今配置最好的个人电脑,超出了老大一截,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是这么回事。

    回到学校的时候,下午第二节课都已经上了一半了,不过李小虎和张小明都是逃惯了课的,也不着急回教室,先到操场上歇会,等下课铃声响了再说。

    “呀,是四班在上体育课呢,”张小明扫了一眼操场上的同学,鬼头鬼脑的向李小虎道:“勇敢的表白去吧,少年……”

    三年四班正是校花林月所在的班级,李小虎也没想到会这么巧。

    不过表白神马的,当然都是浮云,李小虎要真有这么勇敢,前世也不会混到快三十岁了,还是个光棍宅男。这辈子附身的人是个傻大胆,让李小虎脸皮厚了不少,但还需要时间适应。

    “这妹子看上去似乎有点不怎么合群啊,”李小虎脸上多少有些讪讪,岔开了话题。

    一般来说,女生上体育课的时候,都不怎么喜欢动弹,但林月却是例外。她不跟女生聚在一起聊天,当然,也没有跟男生混在一起。而是一个人占了半个篮球场,不紧不慢的拍打着篮球,时不时来个三步上篮或者跳投。矫健的身影跃动着,成为篮球场上一道优美的风景。

    “听说你昨晚向林校花表白,又被拒绝了,不是真的吧?”张小明见李小虎有些忸怩,不由奇道:“咦,我没看错吧?你居然在害羞?你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纯情了?”

    以前的李小虎脑子一根筋,害羞这种高难度的表情,基本上与他绝缘,跟林月表白都不是一次两次,被拒绝也是家常便饭,可从没红过脸。

    身为一个穿越者的苦逼无奈,有谁能了解?李小虎泪流满面,这具身体的前任主人怎么就那么彪悍呢,搞到现在黑锅全让老子来背,哥可是很纯情的正经淫啊。

    “一边搓泥巴玩去,”李小虎把同桌那张丑脸推开,在操场边上的水泥台阶上坐下来。

    但刚一坐下,李小虎就马上又跳了起来,天气有点冷,穿在毛线裤虽然很厚,屁股还是感到一阵冰凉的寒意直往上蹿,“离下课还有一会,下去玩玩篮球呗?”

    “哈哈,你这个呆霸王不会要去跟林月切磋球技吧?”张小明笑的东倒西歪,差点没一头栽倒,“林校花虽然也有两下子,跟你这个呆霸王比起来,那可不是一个重量级的选手,你别一个不小心把人家给撞飞到外太空去了。”

    李小虎翻了翻白眼,再也不理会同桌,跳下台阶,刚要走向篮球场,却忽然被同桌一把拉住了。

    “等等,虎子,你看看那边,”张小明努着嘴,挤眉弄眼的道:“那不是你的情敌么?这小白脸不是也来表白的吧?”

    这个‘也’字让李小虎忍不住又翻了翻白眼,顺着同桌手指方向望过去。

    一个抱着吉他,长相俊美,生的唇红齿白,走路迈着猫步,看上去风度翩翩的男生,正向着操场走来。

    李小虎搜索了一下记忆,顿时明白,张小明没有说错,这个叫做宁博雅的小白脸,果然是他的情敌……哦,或者应该说是以前那个李小虎的情敌。

    话说在花园高中,李小虎的情敌还真是不少。

    林月这个校花的身份,可不是她自封的,而是全校男生所公认的,花园高中几乎九成的男生,都或多或少对林月有些朦朦胧胧的好感。

    只是敢于鼓足勇气,对林月发起追求的男生,就不算多了,李小虎算一个,这个正走过来的宁博雅,也是其中一个。

    跟李小虎这个不学无术的逃课生不同,人家宁博雅同学品学兼优,在全市排名垫底的花园高中里,可算是一朵奇葩。

    宁博雅这时候跑到操场上来,并非逃课,他是艺术特长生,文化课学习又很好,所以他每天的课程安排相当自由,不去上课,也不会有老师追究。

    看着宁博雅走过来,操场上的女生顿时发出一阵兴奋的尖叫。

    就连正在拍打着篮球的林月,也停了下来,脸上微微带着晕红,不知道是因为方才的运动,还是感到害羞了。

    “这年头就是小白脸受欢迎,像哥们儿这样的型男,算是彻底没市场了,”张小明摸摸脸上的青春痘,嫉妒不已。

    从李小虎两人身边走过的时候,宁博雅丝毫没有掩饰眼中的敌意,他还以为李小虎又是来纠缠林月的。

    李小虎耸耸肩,对这小屁孩的敌意不怎么感冒,反而觉得有些好笑。他前世已经是个快三十岁的极品老处男,想不到现在居然要跟个十几岁的小朋友争风吃醋。

    宁博雅没有理会花痴女生们的尖叫,他径自坐在了离李小虎不远处的台阶上,抱着吉他,轻轻的拨了拨弦。

    李小虎刚刚才感受过水泥台阶的冰凉,这时候忍不住就想提醒一下:小朋友,天冷地凉,小心冻坏了小屁屁……就算没冻坏小屁屁,冻坏了小**也不好嘛。

    “哇,宁同学弹吉他的动作好帅……”

    “宁同学,你今天没课啊?”

    “宁同学,你是专门来找林月的吗?”

    “宁同学……”

    女生们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叽叽喳喳的犯着花痴。

    “我只是到这里来练会吉他,不好意思,打扰到大家了,”宁博雅含蓄矜持的笑着,露出标准的六颗洁白牙齿,热切的目光不时瞟向球场上的林月。

    整个三年四班的女生,也就只有一个林月还孤零零的站在篮球场上。

    “这家伙真是个装逼犯……”张小明酸溜溜的吐槽道。

    李小虎也觉得这个情敌有点装逼,不过人家有魅力,能吸引到这么多女生,那是人家的本事,就算是在装逼,也让人不得不说一声牛逼。



………【第九章 《校花》】………

    “宁同学,你上次元旦的时候唱的那首《意中人》太好听了,简直是百听不厌……”

    “宁同学,你那首《意中人》是为谁写的?”

    “白痴,当然是为林月写的了,难道还能是为了你这个花痴不成?”

    “宁同学,你最近有没有写新歌啊?”

    “宁同学……”

    ……

    女生们的热情真让人受不了。

    宁博雅脸上保持着傲气却不让人讨厌的笑容,自矜的道:“这段时间的确有写了一首新歌,既然大家这么厚爱,那我就献丑了……”

    “靠,这家伙越来越装逼了,真肉麻……”张小明嫉妒得眼都快红了,酸不溜丢的道。

    李小虎微微一笑,没有搭腔,心中却也升起几分酸溜溜的嫉妒。

    这个宁博雅的确有让人嫉妒的本钱,不仅本身长的帅气逼人,而且又拥有出色的音乐才华,会弹吉他,还会自己作词作曲,说他是女生心目中理想的白马王子,一点都不为过。

    “这首歌叫做《校花》,献给……”宁博雅提高了音量,热切的望向不远处的林月,其意昭昭,可惜没有得到林校花的回应,他有些失望的干咳一声,道:“……这首《校花》献给在场各位同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花》?李小虎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了个难看的屁股墩,目瞪口呆的望着宁同学,心说这位大哥,您该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老乡啊……

    下一刻宁博雅就娴熟的拨动着琴弦,开始唱了起来。

    还好,这首《校花》并不是前世著名歌手庞龙的作品,宁博雅当然也不可能是穿越者,他只是凑巧写了一首歌,起了个歌名叫《校花》,想讨好校花林月而已。

    李小虎抹了抹脑门上的虚汗,心说这小子说话大喘气,吓老子一跳。

    平心而论,宁博雅的嗓音非常清澈纯净,唱功也很不错,看来是有练过的。一首自己创作的《校花》,被他演绎的很有味道。虽然离职业水准仍有很远的距离,但糊弄一群花痴少女,却已经足够。

    一个高中生能拥有这样的水平,可算是非常难得。

    以前的李小虎也曾经写过几首歌,当然,写的很烂,若说李小虎自己是小学生水平,那宁博雅的水平起码已经可以够得上是初中生了。

    篮球场上的林月方才虽然没有回应宁博雅大胆的凝视,但此时却做出一副凝神倾听的姿态,俏脸上微微泛起两团粉红。

    她板起脸,故作平静,但一双扑闪扑闪的双眼,却出卖了她的心情,就好像是个刚刚得到心爱公主裙的小女孩,面对别人的赞美,眼中满是想要掩饰,却又没有掩饰好的雀跃。

    “虎子,大事不妙啊,”李小虎正若有所思,张小明却猛的一扯他,痛心疾首的道:“你快看看,林校花脸泛桃花,这分明是春心萌动啊,虎子,我看你这身虎皮就要被染绿了哇!”

    李小虎也看到了林月的神情,要说他心里没点酸溜溜的醋意,那肯定是死鸭子嘴硬。

    不过李小虎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死鸭子嘴硬,“这没有什么,林月不会这么肤浅的,以前宁博雅又不是没有给她写过歌,不也都是无功而返?”

    张小明正要揭穿同桌的嘴脸,宁博雅的一首《校花》恰在这时完结。霎时间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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