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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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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冷笑一声:“雕虫小技也敢来卖弄!”
  正与灵隐剑缠斗的火龙回身扑向水柱,火势遇水不灭,反而熊熊燃烧起来,将水柱悉数化为水汽。
  说时迟,那时快,灵隐剑从中分的水柱中掠了进去,刺向目标。
  洗天笔平平一划,轰的一声,漫天水瀑倒灌而来,往那合欢派众人当头拍下!
  这便是借水之法,与那日周印在天枢峰上用的手法一模一样,只不过上次的鹧鸪湖近在咫尺,现在灵州城附近水最多的地方,只有城郊的十里湖。
  距离越远,耗费的灵力也就越大,虽然能收一时之效,但遇到高阶修士,也不过是以命相搏,九死一生而已。
  霎时间,整条街道都被淹没在水中,赵瑛池飞身而起,手中紫缎一面卷向周印,一面缠住灵隐剑,不过片刻,灵隐剑明显不支,被迫得生生换了方向,掉转剑锋朝主人飞掠而去。
  周印不仅要操纵灵隐剑,还要借水,灵力早已独木难支,如今灵隐剑一反噬,立时后继无力,被对方紫缎漫涌而来的强大灵气卷起身体,狠狠撞向身后民居的砖墙上,呕出一大口血。
  那头灵隐剑挟风而至,他已没有力气抵挡,剑锋在空中疾驰,快得化作一道白光,直直刺入周印胸膛,将他钉在砖墙上。
  洪水瞬间停了下来,只余脚下被水冲刷过的泥地,留下了法术的痕迹。
  血从剑刃插入的地方争先恐后冒出来,流到地上,将湿地染红,原本黑色的衣裳湿了一大片,变得粘稠湿腻。
  浑身灵力几乎被抽干,胸口的剧痛,让他仿佛回忆起前世陨落前的那场雷劫。
  分不清是汗水还是血水,将视线弄得模糊起来,看不清眼前的景象。
  这种受制于人的感觉……
  赵瑛池收回紫缎,走了过来,捏起他冷白的下巴。
  “我没见过像你骨头这么硬的修士,明明可以活,居然还想死。”
  他的须弥戒里,还有周辰。
  “你这个是什么法宝,看起来没什么出奇之处,但如意猫居然会叫?”
  现在不能把它放出来,会被人发现……
  “若肯说出这法宝的来历,我就让你死得痛快点,否则,就把你的灵脉废掉,生不如死,痛不欲生,想活不能活,想死又死不了,这种滋味可不是人人能承受得了的。”
  就是现在……
  他手指微微一动。
  洗天笔化为水箭,瞬间刺入赵瑛池后背!
  她吃痛喊了出来,松手倒地。
  不远处繁露与兰台大惊失色,不顾伤势飞了过来,手中飞锻缠住周印的脖颈,用力收紧。
  嘴角,胸口不停地涌出鲜血,顺着剑身、衣服往下滴,滑过手背,流入须弥戒里。
  最后一击,灵力耗尽,现在的他虚弱不堪。
  连手无缚鸡之力的常人也能随时杀死他,更勿论是修士。
  没有力气拔出剑,只能任由脖子上的缎子将呼入的气息一点点挤掉。
  眼前一切光怪陆离,思绪却是前所未有的清明。
  他想,自己也许是要折在这一次了。
  心情平静如常,没有任何起伏,甚至没有后悔是因为要寻找周辰才会引发这一切的发生。
  作为一个修士,修行之路本来就危机重重,就算这次侥幸逃过,也可能是下次,下下次。
  所以自古都说天道无情,并非天道真正有情或无情,只不过是修真人在成就大道的路上披荆斩棘,一次次舍弃,抛弃,放弃,最后方才无心无情。
  自己曾经也是这样的人,所以别的魔修做不到的事情,他做到了。
  而现在……
  然后,他忽然感到周围的一切都静了下来,所有的声音如潮水般悉数消退。
  身体由发冷而渐渐感觉到温暖。
  一团温暖包裹着自己,如同最柔软的丝被,轻轻裹住。
  甚至连胸口也不再感觉到痛楚。
  他睁开眼睛。
  视线依旧被血水阻挡,模糊不清。
  但是他却看到了一片金黄。
  仿佛是火光燃烧了整个世界,又仿佛是绚丽的明霞将天空都覆盖,一切变得很不真实。
  那种烈焰般红到了极致的金色,既非烈日的张艳,也非黄金的俗丽,它比世间任何一种颜色都要纯粹,如同凝聚了天地所有的灵气,绽放出难以笔绘言传的辉煌!
  遮天之羽腾空而起!
  那一瞬间,所有人的眼中,只剩下了满目灿然的金黄。
  金黄之余,又有五色莹光环绕其间,炫华夺目,碧雷流响。
  古书有载,天命玄鸟,应运而生,鸿前麟后,龙文龟背,其悦而四海昇平,其怒而伏尸百万

  作者有话要说:毛团终于化形了,比天下快多了吧,哼哼。。。山上人多菜少,方便面只有康师傅,跪了,学艺之路不容易啊。。。

  40、第40章

  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床榻上,身下是柔软的被褥;香炉里的熏香一缕缕燃起;除了窗外偶尔想起的莺啼;耳边安安静静;仿佛之前那场恶斗;不过是他自己的梦境。
  手摸了摸身上,衣服倒还是那套衣服,因为之前的斗法,沾上大片血迹,也变得有些破损,但是胸口被灵隐剑穿胸而过的痛楚,却已经消失不见;肌理平坦光滑,没有一丝伤痕,脖子上原本被飞锻勒过的地方,此时也不觉得疼痛。
  灵隐剑还原为玉簪,正插在头发上,自己周身灵力充沛,毫无迟滞,与没受伤之前一样。
  唯独不见了周辰的身影。
  他起身下榻,拿了鞋子穿上,外头有人推门进来,殷勤笑道:“公子可算醒了,您整整昏睡了三天呢!”
  那伙计将洗漱的盆子端进来,一面将面巾拧干了递给他。
  “这是哪儿?”周印问,环顾四周,摆设倒是有几分熟悉。
  “这是灵州城内的冼家客栈,您忘了?先前您和您的朋友还在这里宿下的。”伙计笑道。
  他想起来了,之前陈重吴风带着他与陈沅芷,便是住在这间客栈里,只不过房间早已换了个。
  周辰道:“发生什么事了?”
  伙计脸上发光,啧啧惊叹:“您可是没瞧见,先前您几位斗法斗得厉害,小的们愣是躲得远远的,没敢出来,可后来,灵州城上空,突然就出现一只金黄色的大鸟,一直在天上盘旋,那翅膀张开之后,简直比城里县太爷那几栋宅子加起来还要大,羽毛上金光闪闪,还有五色光芒,老天爷啊,可美了!不过我可没瞧见,都是听另一个伙计说的,他胆子大,就偷偷出去看,结果那神鸟在上面飞了一圈,转眼就往地上喷了火,周围房屋都烧着了,那伙计说当时您身上罩了一层红光,也不知是什么,火没伤到你身上,后来神鸟不知道飞哪儿去了,我们才敢出去,这不,就发现了您!”
  “除了我之外,没有其他人了?”
  “有倒是有,不过都被烧死了,尸体焦黑,跟木炭似的,都辨认不出本来的面目了!”
  在对方的描述中,周印慢慢整理出前因后果。
  他隐约还记得自己昏迷前看到的那一片金黄。
  陈沅芷和陈重本就死了,赵瑛池受了洗天笔那一击,不死也得重伤,至于当时还活着的,无非就是合欢派那几人了。
  也许是全被烧死了,也许还有活口,至于他自己……
  却是一切都痊愈了。
  周印扶着额头,隐隐觉得这其中还有自己理不清的答案。
  伙计口中的神鸟,到底是不是周辰,又或者是不是周辰的亲族,正好就在附近,感知了危险,过来顺便带走它,如果不是,周辰又去哪了?
  种种问题,别说他自己答不出来,问了伙计,也是一问三不知,连连摇头。
  “你先出去吧,再帮我买套衣服来,多出的给你。”周印丢了一锭银子给他。
  伙计喜出望外,手忙脚乱地接过,又是哈腰又是道谢,退出了房间。
  修士斗法,凡人百姓向来是避之唯恐不及的,连官府也装聋作哑,更何况当时死了好几个修士,只剩下一个周印,伙计原本还对客栈掌柜非要人把周印抬回来的举动不解,现在倒是明白过来,十分佩服掌柜的远见了。
  按照以往他们见过那些修士的脾气,如果醒来发现自己还睡在废墟里,十有□是要找他们麻烦的,可要是把人抬回来好生伺候着,说不定就能像现在这样得到打赏,简直是天降横财了。
  周印并不知道伙计的小算盘,他的目光停留在自己手指上的须弥戒。
  戒指上还沾着一点干涸的血迹,那是先前从胸口流出来的血淌下的。
  里头放着洗天笔,还有另外一样东西。
  玉灵犀。
  合欢派那些人,费劲心机想要得到的镜海派镇派之宝,如今却在他身上。
  在自己昏迷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件法宝虽然是从剑仙玄英手上传下来的,可事实上并不是玄英炼化出来的法宝,谁也说不出它真正的来历,镜海派历代掌门也仅仅是因为祖师遗训,才将其奉为至宝。
  如果它本身仅仅只有解百毒的功效,青古门,甚至合欢派,也不至于舍生忘死,前仆后继都想要得到它。
  还有周辰……
  “公子!公子!小的回来了!”
  伙计得到周印许可,推开门,捧着衣裳进来。“不知道您喜欢什么颜色,小的就买了两套,您挑着喜欢的穿。”
  周印问:“你可知道附近有没有供修士买卖的集市?”
  伙计道:“有,有!就在城东,离城门不远,在刘家巷子拐进去,每逢初一十五,有好大一片集市,神仙老爷们会在那里买卖东西,今儿巧了,就是十五,不过您白天去是见不着的,要等晚上熄了灯,约莫亥时开始,丑时结束,小的从未去过,只是听人说起过,也不知这时辰准不准。”
  在大陆上,凡人之间通行的是寻常货币银钱,修士之间却喜欢用灵石来作为等价物,但是凡人毕竟比修士要多得多,所以出门在外,经常会碰到灵石告罄,各种修行材料不够用,希望买到称心法宝又买不到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可供修士之间交易的地方。所以无论大小国家,但凡有修士经常出没的地方,都会有这么一个地方,当地百姓称之为“神仙集”。——即便修士还远远称不上神仙,可在常人看来,他们能够在半空飞行,拥有各种神通,就与神仙无异了。
  周印道:“我从未听过神仙集是在晚上才开的。”
  “可不,小的刚听到时,也唬了一跳,心想那不成了鬼市了?不过神仙老爷们行事向来都是跟凡人不同的,据说这半夜开的神仙集,人可一点儿都不少,也时常卖些稀罕宝贝!”
  伙计因他多给了银子,又不似其他修士那般倨傲,便拉低了声音,有心多说几句。“小的还听说,这神仙集开在晚上,是因为里头有些宝贝见不得光,都是那个啥……无主的赃物,买家和卖主生怕被主人找上门来,卖完了东西一收拾,人就走得无影无踪,正好一干二净。”
  周印心头一动:“这说法倒有点意思。”
  伙计越发来了劲:“您也觉得是吧?小的本来想去瞅瞅,不过我家那口子死活不让,说那是给神仙开的,凡人去了怕要折寿,但也真有人不怕死跑去开了眼界,听他回来说,那可真是天上集市一样,有水瀑做的屏风,上面缀满星子,手穿过去,嘿,跟穿墙似的,但是屏风放那儿,你又瞧不见对面,可真是神了!听说还有什么会开口说话唱歌的狗拉,有的神仙舀了一勺水泼向空中,霎时就银河成练……”
  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周印却没再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伙计说的这些,不过是寻常障眼法罢了,没有什么稀奇。
  “这里我还要多住几天,你去帮我和掌柜说一声。”
  “好嘞!”伙计打住话头,应了一声,出去了。
  眼下他筑基中期已臻圆满,差不多可以准备闭关冲击后期,不过身上带出来的灵石所剩不多了,所以还得去把符箓卖了,兑换一些灵石,顺道去看看那个三更半夜才会开的神仙集。
  他原就是少话的人,伙计一走,越发显得房间空荡荡的。
  若是那只成天叽叽喳喳,只会撒娇耍痴的小东西还在,此时必然已经叫唤着肚子饿了。
  视线掠过戒指,他停住思绪。
  自己从来就是一个人,以后也该是一个人。

  41、第41章

  亥时一过;连打更的锣声也会特意避开城东刘家巷子一带。
  无论是鬼市还是神仙集,在凡人眼里;都是神秘不可测的象征;比起虚无缥缈的鬼神;这些修士是活生生的存在;拥有让官府也要退避三分;可以呼风唤雨,操纵九天雷霆的能力。
  在灵州城的神仙集,这里却是刚刚华灯初上,人声鼎沸的模样,一盏盏灯笼挂了起来,红色的幽光透过竹罩上的纱布,点点红莲一般;风中摇曳,在黑夜里分外显眼。
  那伙计确实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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