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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江湖一箭穿-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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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如是问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卷 春风不相识

一场赌局(上)

故事开始于一场赌局。

我走进迷花楼的时候,一年一度的花魁遴选已经开始。非常大的一间中堂,挑高的屋顶,雕梁画栋,极尽奢华。客人们都已经来齐。台下密密麻麻的坐着各种各样的观众,能够进到花魁遴选现场的其实已经不是普通男人,因为,门票就要百两,黄金!

可是最好的位置并不是下正下方的台下,哪怕他们离姑娘很近,看的很清楚。迷花楼的四周的楼上,有一些雅间,包间费千两黄金起板,一些真正的富豪,就栖身在这些雅间中,不露庐山真面目,为自己看中的姑娘加油。

加油的办法也很简单,就是斗富!出重金买姑娘们的初夜,哪个姑娘得到的彩头最高,当选为花魁,当然,紧接着还评选花后,花相。也就是第二名,第三名。

我进门的时候,整个楼里衣香鬓影,秋波横飞。训练有素的美貌丫鬟们,端着各种各样的美酒佳肴穿梭往来,作为天下第一青楼,迷花楼的服务,美食,美酒都是天下闻名的。说实话,天下有钱人是多,也很烧包,可是一个个精的跟猴似的,要想让他们乖乖的掏钱,不花费一些手段是不行的。迷花楼的门前一副对联,是李白的“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听听,为了迷花,连皇帝都可以不侍候!当然,这里的花,就是指这里面的姑娘!

这些姑娘确实非常的漂亮,无论是气质,才貌,都是数得着的,只要看看那些小丫鬟们的美貌伶俐,就可以想见那些姑娘们的容貌才情。历来天下第一美女都出自迷花楼。

我仔细的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质地很好的紫色长袍,高高的帽子,黑色裎亮的靴子,亮晶晶的点缀着红色的珊瑚珠。不错,我很满意,在这样的地方,人人都是以貌取人,以衣取人,可不能堕了武林第一庄射日庄的名头。

我进了门,直扑楼上最大最好的雅间之一,因为楼上所有的雅间成为一个半圆形,对着舞台,其中最正中最大的两间,花费最昂贵,包间费达到二千两黄金。两间包间都能够容纳二十几人,里面的陈设也十分豪华奢侈,门上的珠帘,都是选用波斯来的黑珍珠,一粒一粒串成,在烁烁华灯下发出幽幽的光芒。进雅间的时候,我瞟了一眼对门,另外一间最大的雅间里竟然有人!而不像往年,都是空关着的!

我多少有些好奇,谁能够象射日庄一样挥金如土?然而里面的灯光非常的暗沉,透过珠帘隐隐的似乎瞧见一个影子。只有一个人?包了这么大一间房间?

我进去,找到自己的位置,之所以知道是我的位置,是因为,我看见桌上摆着三盘红烧猪蹄!我直扑猪蹄,坐下来,深深吸了口气,真香!咬了一口,肥而不腻,酥而不烂,切成很小的块,粘乎乎的正是我喜欢的口感和味道。啊!我在心底大叫了一声,总算,迷花楼还有一样值得我惦记的东西!

宁墨对我笑了一下,每次看到我吃猪蹄他都会很暧昧的笑一下。我咧开嘴回以一笑,他暧昧的又笑。

作为武林第一公子,宁墨看上去非常和蔼可亲的人。我从小就一直跟着他,因为一直跟着他,所以认识了很多象他一样的公子。

作一名所谓的公子,要有以下一些条件,一是有钱有势,宁墨依仗着是射日庄的财势,作为武林第一庄,射日庄几乎富甲天下。说几乎,是因为,比射日庄更富有的是极乐宫。不过,射日庄的财富已经是可以敌国,再加上在江湖中一呼百应,几乎没有射日庄做不到的事情。

二是有才有闲,公子吗,可以挂个什么闲职,但是不能真的很忙,比如说,弄个什么桃花诗社啊,搞个美女评论促进会啊什么的。千万不能是什么真的走上仕途,或者埋头生意,那样的话,束缚多了,也就不能潇洒的做什么公子了。至于才情,稍微有一点就行,实在没有,附庸一下风雅,请酸秀才捉个刀,代个笔什么的,适当的场合会吟个一两句诗也就能够对付了。

然而宁墨,确是个实打实的第一公子。不要说射日庄的财富无法估量,射日庄的很多生意都是他亲自管理的,可是他的精力十分充沛,将一切管理的井井有条之余,他还能够做好一个公子应该做的事情。

比如美食的品评,天下几乎所有的酒楼饭庄都愿意出重金请他品评自己的新菜,只要宁墨愿意为他们写评,保管从此生意好的挤破门!再比如每年第一美女的遴选,他都会准时参加,他最后挑出的第一美女,往往也会受到无限的追捧,除了第一夜开苞的价格惊人外,春风一度的价格,一年高似一年,直追五百两黄金。

虽然我实在看不出那些所谓的美人之间有什么区别,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再说,射日庄,就有无数美貌的莺莺燕燕,天天为了宁墨争风吃醋,令我跟陈叔不胜其烦。不过,宁墨倒是不厌其烦,跟我讲述了美女的标准,从腰肢的长短粗细,臀部的形状紧翘度,到身上骨骼突出的程度,身上肉的松紧肥瘦……他兴奋的说了三天三夜,不眠不休,而我在一边,早就吃掉了无数盘猪蹄,螃蟹,睡了好几觉。

再说才气,谁不知道第一公子宁墨,文武全才,至于武功,天下也就是数一数二,至于为什么不敢称第一,完全因为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极乐宫的宫主,自称极乐君的家伙,没人知道他的根底。当然,也有可能,他根本就是个欺世盗名之徒,根本连三脚猫的功夫也不会。但是碍于极乐宫在江湖上的口碑,不得不把此人作为一个可疑的对手。

至于极乐宫的口碑,唉,真是很奇怪,他们平时是非常低调的一群人,甚至没人觉察到他们的存在,可是再江湖上愣是没人敢说他们的坏话。

除了射日庄的人,大部分也只敢在庄中说说。

扯远了。现在宁墨忽然聚精会神起来,我知道,魁选的高潮部分要出现了。一开始出来的姑娘姿色稍微差一些,仅供那些小富豪投标,不过刚才好像也有人叫到五千两黄金了。五千两黄金跟女人睡一觉?我摇了摇头,我瞧见王鹏也摇了摇头。

我跟王鹏是宁墨的左膀右臂,武林中人谁不知道,宁公子身边,金枪银弓,无时或离。金枪就是指王鹏。银弓就是我,云笛。我的拿手绝活就是啸天弓,穿云箭。我的一弦九箭,听说武林中无人能挡。不过,宁墨对我说过,他可以在我射出这九箭之前,让我弓断人亡。

宁墨什么都好,就是太风流不好,你想,这几年选出来的第一美人,初夜都是被他买断的,更不要说路上忽然起了意,勾引一两个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什么的。这风流的名声是传开了。可是这风流是要付出代价,金子的代价。

王鹏忽然大声道:“五千两黄金日一夜,真是金穴吗,是金穴我也不日,硬梆梆的……”

众人轰的一声笑开。我也大声应和:“王大哥话糙理不糙!”

宁墨斜睨我一眼,对王鹏道:“老王,这种滋味,你没有尝过,比金穴可要美妙多了,要不然,今天的第一美人,我就让给你品尝怎样?”

王鹏立马摇手:“不要不要,我还是回家抱着你嫂子,吹了灯日,那可是昏天黑地,天下第一美妙的滋味……”

众人又笑。忽然有人打趣问道:“王大哥,那天下第二美妙的滋味是什么?”

谁知王鹏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说:“歇一会,再日……”

众人目瞪口呆。

我很认真的吃猪蹄,听见宁墨低声道:“对云笛来说,这天下第一美妙的滋味,就是眼前的红烧猪蹄……”

我也认真的思考一下,道:“是洗手蟹……”我天生就喜欢吃这些很复杂,多骨头的东西,啃来啃去,非常快活。

“一万两黄金!”某个雅间里有人叫。宁墨不再跟我们说笑,忽然全身贯注的看向台上,高潮来了。今年的第一美人要产生了,确实是一个天生的尤物,按照宁墨的标准,腰肢修长柔软,皮肤洁白细腻,臀部紧翘密实,一头墨发,乌黑发亮,比我脚上的靴子还要亮。而且,刚才她已经唱过歌,跳过舞,弹过琴,吟过诗……一个多才多艺的尤物。

一场赌局(下)

宁墨终于举手,王鹏会意,立刻到雅间前方那个栏杆拦着的小小露台上叫,“二万两!”一时间万籁俱寂,去年,花魁的价钱,是一万八千两。

“三万两!”隔壁那个一直毫无声息的雅间忽然传出了一个声音。非常好听的低沉的年轻的男子嗓音。轰的一声,台下立刻发出无数嗡嗡的声音。

我忍不住好奇的伸过头,向隔壁张望。依旧只能隔着黑色的珠帘,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

是谁?竟然跟宁墨一样烧包?“四万两!”宁墨低声道。

我闷闷的吃掉一块猪蹄,四万两,比去年又高了一倍多,虽然射日庄确实富可敌国,也禁不起这个宁墨这样折腾。

隔壁那个声音再次出声道:“五万!”

宁墨忽然起身走到那个露台上,挑衅的看着对面的珠帘,大声道:“八万!”台下一片哄声,台上的尤物骄傲的挺起了胸。

我嘴巴里的猪蹄掉了下来,砸在桌子上,我心疼啊!金子啊!

忽然对面的珠帘微微一动,黑珍珠发出悦耳动听的细小撞击声。那个男子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走了出来。大约十八九岁的年轻男子,一身藏青色的锦袍,有些暗花,滚边上绣了一些含蓄的暗色的花纹,明明素淡的衣衫,穿在身上偏偏有一种特别的气势,身上除了一块小小的玉佩,没有别的饰物。那是一块螭龙的玉佩。

我慢慢抬眼看上他的脸,在那个瞬间,心跳漏了半拍。非常英俊的男人,不是非常的白皙,浅蜜色的肌肤,高挑的身材,剑眉斜飞入鬓,剑眉下,一双星眸,澄澈清明,仿若雪山化水般的晶莹透明,散发出一种清清冷冷的气息,一种遗世独立的气质。嘴唇紧抿,微微上翘。潜龙在渊。

我在心中暗叹一口气,宁墨终于遇见对手了!在度过了二十一个年头之后,终于有人能够挑战他的第一美男的地位。回过头,看向宁墨,身穿大红锦袍,上绣百蝶穿花图案,头戴累丝嵌宝紫金冠,袍袖飘飘欲飞,衬的他冰雕玉琢般的白皙俊脸,狭长的晶亮眼眸,仿若天人。一脸张扬的笑。飞龙在天。

那男子看了宁墨一眼道:“八万零一两!”

宁墨的笑容瞬间凝滞了一下,有些愤怒的看向那个男人。

那男子瞧了一下宁墨,道:“宁……公子?拼富分不出胜负,不如赌一局?”

宁墨依旧很张扬的笑:“赌什么?”

那人指着大约数丈远处,正对着雅间的舞台上方的彩球:“看到上面那只彩球?大家同时出手,谁先拿到彩球谁赢!“

宁墨的笑容微微一滞,很快又张扬开了。我知道他为何这样张扬,宁墨的轻功,在武林中如果敢称第二,那没人敢称第一了。据说他刚出道时跟当时轻功第一的盗圣比试轻功,两人比了七天七夜,最终盗圣认输,输的非常彻底。无论是瞬间的爆发力,还是持久的耐力,都比宁墨差了不是一个等级。宁墨的轻功就叫,列子御风。

那人接着道:“一场赌局,赌一个女人,赢者出八万两银子,抱得美人归……”

我本能的觉得是个圈套,却听见宁墨很自负的笑道:“一言为定!”

于是两人都站到露台上,宁墨依旧张扬的笑。

中人敲了一下锣,这一瞬间,宁墨如一支脱弦的箭率先跃了出去,直扑对面那只彩球,大红的衣袂飘飘,仿佛一朵怒放的鲜花。那男人却站在原地一直没动。

直到宁墨已经飞到了一半的路程,那人才出手,银光一闪,他的手里忽然射出一样东西。我在后面看的真切,是一只带着一条细细银链的精致的银质飞爪。

那只飞爪闪电一样越过宁墨优雅美丽的身形,一下子抓住那只彩球,又闪电一样的缩了回来。

宁墨在空中借力翻了个身,又飞一样跃了回来。

“你耍赖!不是说好比试轻功么?”宁墨气红了脸。这么多年,我很少见到宁墨这样的失态,他处事一向优雅,宠辱不惊。

那人拿起那只彩球在手里细细玩赏。“先拿到彩球者赢,不管,用什么手段……”

宁墨气结,张了几次口,都没说出话。终于潇洒一笑:“原来阁下这么喜欢这位姑娘,既然如此,君子成人之美,这位花魁就归阁下了……”

我心中放下一大块石头,今年的八万两银子,看来可以保住了!继续低头啃猪蹄。

那人依旧神色不动:“错。一场赌局,赌一个女人,不是这个花魁……”

宁墨大奇:“不是她是谁?这里除了这些姑娘都是男人,难道,阁下喜欢的是另外的姑娘?阁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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