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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留要么囚-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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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去水边走走,再说好吗。”
  “嗯,好。”
  两人走到湖泊旁,湖边种着柳树,柳树发出嫩芽,微风催促着柳枝轻拂水面,荡起漾漾波纹。
  顺着湖堤走,春风满面,送来阵阵花香,上风口种着不少杏花树,他们迎着风走,穿过那一片绯红,杏花雨落了满身满头,拂了还满。
  长歌看着温珩煦就像那白衣仙人拂落花,春风微醺,不由得脱口道:“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嗯,要是骑匹白马就更像了……”
  “更像什么?”
  “像——呃,我随口说说。”
  “哦。”他有点失望,是她说错了什么吗。
  长歌一晃,踩到了水坑,绕是温珩煦一把握住她的手已扶稳了她才没有跌倒,可是也免不了溅湿鞋袜、崴了脚。
  “哎呀,真是不小心呢。”
  “你手上怎么有茧呢。”触手一片温润滑腻,只是那突兀的茧刺痛他的手心。
  “中指是写字写的,其他的是弹琴所致。”
  “等回留囚山,我那儿有药,涂几回就消了。”
  “不用费事,早晚又有了。”长歌湿了鞋袜很不舒服,走路浅一脚深一脚。
  “我背你吧。”
  “不用,我自己走。”
  “那我抱你走。”
  “还是背吧……”
  温珩煦蹲下身,她趴在他的背上,两团绵软就这么抵着他,他的背都要烧起来了。
  他紧了紧手,背着她走的很稳,嗅着幽香,一脸的云淡风轻,真正的感觉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终于感受到什么叫做步履维艰,背着心上人却什么也不能做,身下难受得紧,他的手固定住她的腿,忍住上下摩挲的冲动,不动声色地往上挪了存许。
  唉,明明心里想要的要死,面上还得一副正人君子样子,这日子没法过了……
  长歌也是有些尴尬,她都能闻见他身上的那股子清香。她虽然是处女好歹也十九了是个成年人了,古代女子十五就及笈了呢!
  她在他的背上思索着,她是一个坚定的sc(双处)控,坚持从一而终,尊崇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是,古代男子大都是三妻四妾,那么在古代大环境下就很难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侣,更何况她坚持她非婚不性,虽然看小说的时候巴不得书中男主女主快点xxoo,真正轮到她来抉择她还是很慎重的,不是她自作多情,温珩煦显然对她有意思。而她也有点喜欢他。
  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穿越了,她必须对未来负责必须对那个相伴一生的人负责,她只是一个平凡女子,付不起风流的代价。
  守身如玉,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虽然她也羡慕书中生死相许的爱情,但是轮到她就犹豫不决,看来,他在她心里远没有到对于她来说非他不可的境界。
  两个人各怀心事就这么回去了。
  午饭后,温珩煦让送书伙计将书籍搬到书房里,他要一本本看过了再挑选出来适合的给她看。
  那伙计磨磨蹭蹭还不肯走,温珩煦多给了些赏钱,那人哼哼哧哧地咕哝着啥,掏出来一个木牌,温珩煦定睛一看,正是长歌的户籍,难怪他抱走长歌的一堆衣服去洗的时候没有看见这个,原来是丢了。
  这个粗心大意的姑娘啊!
  “公子,这个是长歌姑娘的,我能不能亲手交给她。”
  不能!除了他,没有他的首肯,谁也别想接近他的长歌。
  “哦,她忙去了,我代为转交就好了。多谢伙计了,这些银两拿去喝茶吧。”
  那人看他出手阔绰也就不再纠缠,这人谁啊?正是秦家村的某酱油党。
  下午。
  温珩煦布置停当,邀她品茗。
  吹面不寒杨柳风,二人只觉得这春风拂面真是惬意极了。
  院里没有凉亭,只一葡萄架,架下一石桌四石凳,相对而坐。
  两个人都是爱喝茶的,谈来谈去都离不开个茶字,吃这茶点也是有滋有味。
  “那个,说到当东西的事情。”
  “你先听我几句,若执意要当便帮你就是。”
  “请说。”
  “你的东西皆不是凡品,流落到民间怕是会引起轩然大波,若被有心人注意,也会引来麻烦。”
  “那么,卖去黑市呢?”
  “有心人想查又怎么会查不到呢。”
  “我就直说了,叨扰公子多日,又花费公子些许银钱,我也不太好意思了。我不知道怎么就来到了这里,只身处异地,思乡怀亲不能自已,所以我想要找到回家的路,我想回家。我想,公子也是知道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凄苦的。”
  她竟然真的想离开她!他绝不容许!“……那,你知道如何回家了吗……”
  她使劲摇了摇头:“但我不会放弃。”
  “不会放弃就真的可以了吗?”他蓦地站起身,衣袖带翻了茶杯,白玉釉质里的水会聚成流倾出,倾落而下,消散入地不见。
  她抬头看他,他自知失仪:“抱歉,我只是有些较真了。”
  “没事,你衣袖湿了。”她笑了笑,淡的像风拂过水面,继而叹道,“我之前不知道自己活着的世界多么美好,还和父母亲朋闹别扭,真是不懂事,而如今想向他们认错都不能够了。”
  “倒像话本子里的那句——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眼前人。”
  是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吧?
  “好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是啊,你也知道呢。”
  这话什么意思,有歧义!
  “你父母呢?”
  他苦笑:“我从小就是师父带大的,哪有什么父母。”
  “对不起。”
  “无事,何必道歉,总和我客气。”
  “你也是客气。”
  “我是怕——”他逼近一步,盯着她一字一句道,“唐、突、佳、人。”
  长歌不知是因为他的话还是他的举动,脸红了。
  “那你师父呢?”
  “很久不见了。”他脸色一疆。
  orz,又戳中他的痛处了吗?
  “那他是什么样的人啊?”
  “一个——”他淡淡笑着,似乎在回忆,“很温柔的人。”
  “像你这样温柔吗?”长歌没头脑地问了句。
  “呃——”他愣了,僵硬道,“我师父岁数足以做你爹了。”所以千万不要想别的男子,你只能看我!
  “我觉得,温珩煦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温柔的人了。”她笑着,像朵花似的。
  他也很高兴,望葡萄架外走:“我买了些书,你无聊时候看看,不要出门,我将有一段日子不能时时刻刻陪你,三餐我会安排好的。”
  怎么有一种被包养的感觉,是呢,他也要挣钱呢,不然坐吃山空,看那天那些达官贵人,就知道他身份地位不凡。
  那随他而动的腰间佩玉便是一看就价值不菲。
  看来回家大计只能徐徐图之,自己是操之过急了。
  对了,洗澡换下来的衣服还没有洗呢!
  

  ☆、【温痴汉洗衣记】

  
  她,竟然想离开,离开他,他绝不容许!
  到底要他怎么做,她才肯为他留下来,他为了她很久没有去太子那里谋划了,他必须去,他还有一些药要送阁里卖,他要娇养她,需要很多很多钱,她虽然乖,却也是不肯乖乖留下来。
  他给的不够吗?她的那个世界真的很好很好吗?她回家会更幸福吗?……不,他只知道,他离了她会活不下去的,他等了这么久,冰封沉寂的心才解冻。死也不能放手!
  她果然与众不同,是个有思想的女子。
  他现在不能施法,目前只能通过给她看各种市井白话希望可以改造改造她的思想。
  长歌看温珩煦一路无言走的匆忙,心怕刚刚的谈话惹他生气了。
  她穿过庭院,看那在风中飞扬的——那不是她的衣服吗!
  “哎?我怎么不记得我洗衣服了呢?”
  “哦,我洗的。”
  “噢,啊?!”长歌脸爆红,那么私密的衣物他都洗了,“那个,我可以自己洗的。”
  你洗的干净吗?!温珩煦心里吐槽,面上不显:“没事,我喜欢——洗衣服。”卧槽,差点说出口。
  “啊。”天呐,真是极品好男,竟然喜欢洗衣服,难道他也喜欢做饭刷碗洒扫庭除?难怪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下人都不请。
  “这宅子里就我们两个人?”
  “嗯,我不喜欢别人在我家里。”
  家吗?有他也有她。
  “哦。”原来如此,很可能有洁癖,她看着他纤尘不染的白衣服,想着自己上午弄湿的鞋袜——真乃神人也!
  去了书房,温珩煦把中午挑出来的几本书递给她:“看完还有。”
  “谢谢。”这书不便宜吧,她记得在红妆阁看见厕纸都不便宜,在秦家村得知平民很少买厕纸,一般都用树叶稻草什么的,竟然还有用瓦片石块的,用手或者不擦什么的不要问她啦!
  【温痴汉·洗衣记】
  从前有个男痴汉,他叫温珩煦;他喜欢一个女汉子,她叫长歌。
  有一天,她在洗澡,他在偷看她洗澡,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他发现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她没有发现他发现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
  然后,她洗好了,丢下一堆衣服去艳惊四座。
  然后,他看好了,抱起一堆衣服去勤动五体。
  ……
  他锁上门,把衣服抱在怀里,轻柔地揉搓着,感觉就像摸着长歌比丝绸滑的青丝,比凝脂腻的玉肌。
  他俊美无俦的脸上流露出不一样的光彩,他的脸埋在那一堆衣服里。深深呼吸着,舍不得出来。
  他拔出玉面,因为他感觉到不一样的东西,那不属于她的味道。
  他把衣服展开,一件件抖动,一块帕子晃晃悠悠落在地上,那一角刺眼的印鉴令他眉头一皱,这丫头什么时候碰见了宫里的人,还得了这么块御贡的“便绢”。他很不高兴,刚刚升腾起的欲望化作了愤怒,叫嚣着要发作。
  他也顾不上其他,三两下扯开衣襟,露出光洁的胸膛,拾掇起那两件她贴身的衣物就往自己身上贴。
  那触感,那幽香,他闭上眼睛,回想着她洗澡时候的玉体模样……
  吧嗒、吧嗒,什么在滴水。
  他睁开眼,低头看见血红滴落在地上的衣服上。
  哦,他该熬点下火的汤煮点补血的粥了。
  打水把衣服泡着,双手浸泡在水里,闭上眼,感受着,那残留的她独有的幽香。
  冰凉的渐至炙热,沉睡已久的欲望幻化成心中执着的念想,竟慢慢渗入骨血。 
  后来,长歌夸他洗的好,贤惠。
  从此以后,长歌的衣服都他洗。
  【完】
  【续第十四章】
  “等一下。”
  她停下,他摸出一块木牌,递给她:“收好,莫要丢了。”
  “啊,谢啦。”她吐舌,好像是上次在宋家洗澡然后换衣服丢在那儿了,还是跟温珩煦混日子舒服。
  他真有本事呢。
  我擦,一个如此有本事的男人又如此□□和贤惠——该不会是女尊世界吧?!
  不,不可能,太子都是男子呢,再看村里男子那股颐指气使的样子,肯定男尊女卑。
  真可怜,被动的感觉真不爽,凭什么男子就尊贵女子就卑贱了?你大爷的还不是他妈生养的!
  长歌瞧着温珩煦似乎喝了好几日的红枣红豆粥,很是奇怪,忍不住问道:“顿顿喝粥不腻吗?”
  他的手顿了顿:“……补血。”感觉不对劲,又说了句,“补气血。”
  一个大男人补气血——难道他大姨夫来了?
  “你是不是有病啊——”这话说的。
  “……没。”明天换猪血汤行了吧,“你要喝吗。”
  “哦,甜么。”她舔舔嘴。
  “甜……”他看着她伸出来的丁香小舌,借喝粥咽了口唾液,有点口干舌燥呢。
  长歌一听“甜”,两眼放光,就这么眼巴巴瞅着他——的粥,他嘴角一抽,起身要去盛,岂料锅里所剩无几,空手回来便看见他的碗空了,那傻姑娘一脸沉醉,回味地咂嘴,那模样恐怕恨不得舔碗呢。
  他只不过为了补血多放了些红糖,她就贪食成这样——看来,她不仅仅是个出门会丢的路痴还是个嗜甜如命的吃货!
  呵呵,这下子,掌握了她两个弱点,凭借他的手艺,留住她勾引她指日可待。
  温珩煦看着那空碗,以为她就着他碗直接喝的,又想着她路痴吃货本质,脸都兴奋得红了,长歌以为他想岔了害羞,解释到:“我倒自己碗里吃的,嗯,甜的吃多了不好,会长胖呢。”喂,明明你甜的吃更多好伐?自从他发现你晚上经常饿了就起来喝水,哪天糕点断供了?!还有,你更胖好吗……
  “嗯,说的是,要不我再煮点。”
  “不用了。”她犹豫不决,还是决定道:“炖冰糖雪梨可以吗?”
  “可以。”
  “记得,要多放点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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