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2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代耸肩,回身向轿子里道:“瞧这人,越来越无赖了。”
    众人哗然:竟敢这么说康平将军!
    林代怙恶不悛道:“看什么看?你们要是长这么美,也能这么说他!”戟指指着谢云剑。
    谢云剑被这两人整得算是没脾气。
    蝶笑花嘤然一笑。
    他越是在生命的尽头,越是有这末日的美感。似要沉坠进水中的夕阳,红得没边没际,但那红没有热力,只是绵绵的浸进骨子里,如失了来路的血。
    众人都看得没脾气:是这么的美,那是在皇帝前面放肆都有资格的。
    蝶笑花确实也曾在崔珩面前恃宠而娇。
    是娇,而不是骄。
    他太知道自己的筹码、和自己的目的。
    谢云剑当然知道,这两个人于此时跑到他地盘上来,定有所图。他抱拳道:“请。”
    林代也就不客气的赶着马车,跟蝶笑花一起“请”了。
    他们最后还是住进了谢家的宅子。碧玉招待林代去缷妆。蝶笑花恹恹的歪在窗下。谢云剑看着他,也真是骂不出口。
    他把谢云剑绑去西戎,以为可以政变称王,害得云剑受难、宛留受死。但云剑看着他,还是骂不出口。
    云剑也毕竟差点害死他。不是林代拣回他,他在沙漠中已经成一捧枯骨了。跟其他枯骨比起来,难道有什么别的不同?
    这两个人,真斗起来,没有给对方留余地。但既然现在不是时也势也、生死相搏,那他们又没有对骂对打的心情了。
    他们之间的恨,没有深到要对面厮打的程度;他们之间的爱,更没有到那种程度。像是冰川两端的两盏灯,或许在合适的时候,也能够将灯光互相投映,但起风了,把他们身上的冰棱抹下来,往对方射去。他们也没办法。伤了对方的是这场厉风、是他们身上长的冰棱,不是他们自己,不能怪他们。风止了,他们的灯光也灭了,默默彼此对视而已,足下是无底的冰壑。
    天空中欲行不行一抹云,那么淡。蝶笑花低侧着脸,道:“对不住。”
    冰雪酥融。云剑叹了口气,道:“如今,也不用说这些了。”
    蝶笑花伸出手,轻轻拉起云剑的手。
    云剑觉得他比以前又瘦损了。那只手,怎么可以这么轻呢?孩子都比他有力气些。他轻得似一只蝶翼,一抹云影,落在这里,只是意思意思而已,没有与任何人角力的资本。
    与其说云剑是被他拉起来,不如说云剑是怕扎掐得稍许用力些,破碎了他这抹虚影,不得不主动跟着他走。
    蝶笑花道:“交给你了。”
    云剑投以一个疑问的眼神。
    蝶笑花白了他一眼:“休装蒜!你知道我此来是把她交给你的。”
    云剑不知道。他顺着蝶笑花的眼神望出去。
    窗外仍然没有人。花径空空的。新栽的花树在枝叶间筛下今年最后一份灿然秋阳。
    云剑道:“唱个曲罢,要开心些的,又不能太俗了。”
    蝶笑花道:“不唱。”
    “瞧,瞧!”云剑埋怨,“求着人呢,还闹别扭。”
    “不是闹别扭。”蝶笑花道。
    云剑看着他,吃了一惊:“嗓子坏了?”
    这是云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了。
    听蝶笑花说话的声音,不像坏了嗓子。但唱歌、唱戏的嗓子跟说话的嗓子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平常说话嘶哑,唱起来倒不错;还有人平常说话好听,唱起歌来却尖利刺耳、荒腔走板。像蝶笑花这样说唱俱佳的,万里挑一。云剑不知道他唱歌的嗓子怎样了,倒替他捏一把汗。不管两人是友是敌、有何恩怨,看他这副好嗓子毁了……就像看到稀世珍宝无谓的毁损,总难免有憾。
    这时候云剑突然很希望,自己已经九五之尊、君临天下,拥有至少的权力,不怕蝶笑花任何伤害和反抗,就有底气、有能力,把蝶笑花锁在金笼里,延着他的命,不管他开不开心,让他唱歌给自己听。
    那样的权力的魔力……还真是让人心向往之哪!
    云剑勉强自己收心。
    他不是不想往上爬,但他不希望被**冲昏了头脑。所谓成功人士,指的不是疯狂敛财、颐指气势,转眼被人砍下来;而指的是步步为营坐上宝座后,仍然穿着布袍给人看,声称:“坐在我的位置上也不容易啊!要居安思危!”然后人家很钦佩的三呼英明。
    保持清醒的头脑很重要,尽管这么做很困难。
    譬如眼前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不但不肯唱,而且连为什么不肯唱都不肯说,扭着身子道:“你要是解人,何况我解释。你既不解,我又何必解释?”
    叫人真想捏着他脖子把他丢进金笼中,叫他什么屁话都别说,只拣拿手的细细唱来哪!
    偏偏“人”这个动物,就是难缠,不像一枚传国玉玺,拿在谁的手里都一样的使。这个人就是不开心、那个人就是不释怀,发挥不出主观能动性来,你奈他何?
    连小夏侯对个尤五,都无可奈何。你让云剑对蝶笑花有什么办法?
    都像谢二老爷似的倒好了!该哄时也会哄哄,完了还是哄不上,他就拉下脸子来,人家对他欢笑,他就满意了。这欢笑是否强颜,他是不管的,或许根本就看不出分别来。
    小夏侯都看得出这分别。强颜的欢笑如没发好的面团,那酸苦挥之不去。小夏侯是不要吃的。何况云剑?
    云剑正在那儿牙根发痒、无计可施的时候,一直侧面朝着窗外的蝶笑花,眼前一亮。
    他眼睛亮起来之前,云剑一直以为他重心是放在室内、他对面正说话的云剑身上,窗外只不过是他顺带注意着的方向。而他眼睛亮起来之后,云剑才发现那儿是他的整个宇宙,其余都是可有可无的附赘。L

☆、第五十五章 隔了窗纱

顺着蝶笑花的视线,云剑看见那个独一无二的女孩子,正踢开衣襟,朝这边走来。
    她脸上皮肤还是黑的,五官仍然俏丽,是个黑里俏,但毕竟像个接触阳光太多的乡下人一样那么黑着。她头发仍然就那么简单的挽着,发质好,脸形佳,简单的挽着都很好看,但到底像个没钱的乡下人一样,毫无珠翠的垂缀。她穿的仍然就是身最简单的袍子,身材好,气质佳,最简单的袍子穿着就很好看,但到底是不合适的!
    她就这么不合适的的抄着双手,大步踢开了衣襟,任性的朝这边走过来,对着他们的窗子看看。
    因为光线、角度的关系,隔了窗纱,从外头看不见室内。
    林代只能看见房间里安安静静的,蝶笑花和云剑都没有出来。他们可能在说话。
    ——又或者是做些说话之外的事情?
    如果换了个女人,肯定不安、担心、纠结,要冲进房间里去了。
    如果换了个女人,从一开始就不会把他们留在房间里吧?不!根本不会把蝶笑花带到锦城来见云剑才对!
    林代却安之若素。
    她知道蝶笑花遇见云剑,在遇见她之前。云剑那样的人,肯定在蝶笑花的生命里,留下过很深的烙印。在生命走到尽头之前,人总希望跟各种烙印说一声再见。
    倘若蝶笑花曾经请求林代陪同,林代一定从头陪到脚,云剑拿大棒子都打她不走。蝶笑花既然没有请求,林代就尊重蝶笑花的意见。
    旁边的莲池刚浚了泥,还没来得及重焕容光。只有一些芦苇在那里权且提供颜值担当。林代在那边停下来。
    云剑走到她身边时。她正高挽了袖子,在那儿挖泥、摆石子,玩得不亦乐乎。
    碧玉在那边无言的向云剑行礼谢罪:林姑娘不让怎么精心打扮,碧玉也没办法;林姑娘要蹲下来玩,碧玉更拦不住。
    云剑只好问林代自己:“怎么回事?”
    他知道这世上可能有不分场合就很可爱的玩耍起来的傻白甜,但绝不是林代。这个举动既然如此奇突,背后一定有深意。她既然故弄玄虚。云剑只好聊问一句。但如果林代也像蝶笑花一样。玩什么“你既然猜不到我就不解释”的把戏,云剑发誓要把这两个人踢出去,随便流氓们怎么欺负他们!凭他们两个的容颜。吸引来的色狼,看他们带的那点子人够不够保护他们的!
    幸亏林代回答得很爽快:“做我们东滨的样子给你看哪!”
    “哦!”既然确认了她的意图,云剑就不着急了,但惋惜道。“你的脸怎么回事?”
    洗是洗了,但还是这么黑。因她根本是晒黑的!
    这年头又没有防晒霜。她在东滨跟个男人一样到处跑——比有的男人跑得还多些!碧浪银沙,椰树金阳,她岂有不晒出小麦肌肤的道理?
    汉人总是喜欢白皮肤,哪怕在现代社会。国际上欣赏小麦的健康肤色了,中华本土仍然一片美白产品当道。
    其实在早先时候,洋人也不是专爱深色肌肤的。知道白雪公主不?那个童话的开头。皇后坐在窗下,许愿:“但愿我女儿有皮肤如雪之白……”其实英文原版用词不是“白”。而是“美好(fair)”。在当时,肤白就是美好,肤美好就是白。像雪一样白。往死里白。
    那是中古了。直到《飘》(gonewiththewind)问世,赫思嘉小姐刚出场,用种种手法描写她美貌,说她皮肤是如木兰花一般的白,哪个南方女人有这样的皮肤,是要“用阳伞精心保护”,绝不令之晒黑的。
    再后来到近代,某个有名作家笔下的短篇里,事情就不对了,某个有钱小姐到乡下度假,看到大太阳下的修路女工们都用带帘的帽子、长手套,把自己保护得严严实实的,而这个有钱小姐呢,到海滩上,把自己敞开了晒。回去开舞会,人们都艳羡她:“哇你度假了!瞧你晒得像个乡下姑娘!”——这里,“乡下姑娘”是褒义,是阳光、健康、美好的代名词了。大概要得益于很多鼓吹乡间美好生活的文艺作品吧!而那个修路女工,正好也在参加舞会。他们乡下居然也有舞会。她居然有幸跟严苛的包工头共舞。那个包工头居然对她非常殷勤,夸赞她像个城里姑娘。
    瞧,从这里开始,事情就复杂了。城里开风气之先的上流社会们,口味已经变了。在乡下人努力朝他们靠拢的时候,他们开始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炫耀自己能到海边度假。而乡下人还傻愣愣的没赶上趟。
    到现代科技社会,整个口味彻底变了,黑珍珠们大行其道,天生白皮肤的特意要去晒黑。没时间晒太阳,还专门去晒紫光灯呢!神作《死神来了》(不是说后面几部)之中,两个爱美的姑娘就相约去晒紫光灯,跟相约去做个指甲似的,都是很基本的美容项目。结果死神打了个响指,其中一个在灯箱里被烤熟了。
    汉人们直到现代社会,大多数还是相约去做美白的。偶有赶潮流的明星去做了美黑,如果本来就丑,黑了还是丑,人笑一句自作孽不可活;如果本来很帅,硬把自己烤黑了,你看多少女粉丝们咬着手帕纠结的扭吧!虽然黑了也很man很帅啊可是可是……
    咱们是汉人,在那个修路女工的阶段还没有迈出步来,总归有这么个“可是”。
    何况云剑乎!
    云剑看着林代,说不出一个“难看”来,可是,终归遗憾。
    林代看看他身后、看看屋子,问:“他呢?”
    “没出来。休息着。”云剑道。
    “很好。”林代非常满意。外头有风,又湿、又冷。蝶笑花是不应该出来。这家伙事到临头,总算晓得保养一下自己了。
    一般来说林代不喜欢那些扭扭捏捏、这个也怕那个也嫌的公主病患者。但蝶笑花不一样。他是真的有病。而且他是真的比公主还公主。
    现在云剑也知道了,蝶笑花没有几天了。
    他得的是跟朱樱一样的病。而朱樱已经死了。雪宜公主正是为了让朱樱最后的日子过得舒服一点,这才向云剑投诚。而朱樱到底是死了。水佐岗向朝廷要钱赎人质的人质名单里,就没有朱樱。
    云剑只能说,朱樱最后一段路走得很舒适而且平静。
    他和林代现在只能这么同样祝福蝶笑花。
    云剑轻咳一声,想让气氛轻松点,便开玩笑道:“你也不打扮得细致点!”
    “细致点干什么?”林代摊手,“为了打动你吗?”
    云剑只好又咳嗽了一声。
    蝶笑花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对别的也看淡了,唯对林代放心不下。他看来看去,觉得只有云剑还值得林代托付。与其说是他求着林代带他来见云剑,不如说是他把林代带到云剑面前。这层窗户纸没有捅破。但三个人心里都清楚。
    林代更是扭转话题、装聋作哑的好能手。她摊开双手满意道:“要打动将军,我不必色诱,拿出实力来就够了。看,东滨!”
    云剑看到的只是乱七八糟刨出来的泥和水。水里还搁着些石子。这些石子应是林代带过来的,刻成了船形,倒是比她刨的泥水精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