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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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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对这些人知根知底。”罗邺说:“他们是真正的眼睛、耳朵,这可比监视器管用多了。”

“逸风表哥会想的这么周全吗?他只是个大手大脚花钱的公子哥呀。”林宛瑜有些不敢置信。

罗邺望着远处的青山说道:“你看见那山上有什么了吗?”

林宛瑜顺着罗邺的眼光望去,“树啊。”

“你能想象它们十几年前的样子吗?”

林宛瑜恍然大悟。十几年前的南山是寸草不生的荒山,如今却变成树木茂密的青山,如此看来,李逸风倒并不全是浪荡公子,最起码他保住了家族财产,甚至还将其发扬光大。

她似乎应该重新审视对李逸风的看法了。

看门人放下电话,从岗亭中走出来,敲了敲林宛瑜的车窗。“你们可以进去了。”

林宛瑜从思考中清醒过来,急忙问道:“等一下大叔,我们应该怎么走才能找到别墅?”

“顺着主路一直走就行。”看门人的语气依旧有些不耐烦,“穿过狩猎场,别墅就在南山脚下。”

“这里还有狩猎场?”

“当然有。”说到狩猎场时,这名看门人的脸上浮现出一层憎恶的神情,“上次李逸风不知道从哪请来一位白痴少爷,自己本事不济,打不着雪狐,就用十字弓把我家美玲射死了,要不是后来胡小姐出面,我非掀了那小王八羔子的脑壳不可。”说着,他恨恨的朝地上啐了口浓痰。

罗邺微微抿起嘴角,他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名粗鄙的看门人居然敢直呼李逸风的名字,却对胡继瑶尊重有加。

胡继瑶、南山庄园,这背后究竟隐藏了怎样的秘密?

林宛瑜显然没有将心思放在称呼上,她轻声的问道:“大叔,你说的美玲……是只狗,对吧?”

“废话,”看门人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不是狗还是狐狸啊?自从前几年这里突然出现一只雪狐后,来打猎的饭桶就越来越多,可没一个人能打到。”他斜了一眼林宛瑜一眼,“我看你们也别指望了,你天天虐待你的男仆,他肯定没力气去替你抓狐狸。”

“我……”林宛瑜泄了口气。

罗邺嘿嘿一笑,踩下油门,雷文顿咆哮一声,顺着沥青马路冲向南山脚下。

雪花飘舞,李逸风就在雪花的尽头等着他们。

第七十一章阴影别墅

李逸风站在别墅前,安静的等待着罗邺和林宛瑜的到来。

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颜色纯粹,与额上的白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双眸漆黑,眼神遥远,似乎是在远眺咆哮将至的雷文顿,又似乎是在望向更远方的青山,在他没有焦点的双眸中,隐隐透露着一种微妙的自信。

远方的山谷里,父亲的墓碑正默默的注视着他。这里是他父亲留下的庄园,十几年的时间,他已经完成了父亲的大部分遗愿: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还有……

十几年前,病榻上的父亲用最后的力气抓住他的手,在他耳畔喃喃的吐出了最后一句话。

那一天,这位不更事的少年,发誓要用一生来履行对父亲的承诺。他开始学会坚强、学会隐忍,甚至学会了人生中最难学会的一门技能——放弃。

当一个人学会放弃的时候,他就战无不胜。为了达成父亲的遗言,他可以放弃一切。

身后,造型古怪的别墅静静的矗立在雪中,像是给了李逸风强大的支持。雪花飞落在脚边,好似瓶中花所发出的静谧咏叹,而咏叹的内容则是关于一个等待死亡的男人……

罗邺减慢了车速,让雷文顿保持滑行。他注意到李逸风和他身后的别墅间有种很玄妙的感觉,空荡的场景中似乎隐藏着一股阴郁的沉默,两者彼此参杂,互为参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

没错,李逸风是南山庄园的所有者,但却不像是这里的主人——这是罗邺看到这幅场景的第一个念头。这样的念头一出现,数不清的疑问也随之涌了出来。

这座别墅已经有些年头了,外表浮躁的装饰看上去只是多年举办豪华派对留下的痕迹,但四层楼高的建筑结构颇为古怪,跟传统意义上的别墅大相径庭。

罗邺看到,在别墅与山体之间,似乎还隐藏着另一座建筑,安静的躲藏在阴影之中,就像是从来都不曾出现过似的。

他开始思考该如何对“影子别墅”进行探查,同时轻轻点踩刹车。

隐形眼镜的热成像功能似乎有了用武之地,但开启扫描模式的时候眼镜会产生红光,当着别人的面满眼放红光可不是件得意的事情,必须找个没人地方才行——

李逸风轻轻皱了下眉头,请罗邺和林宛瑜来南山别墅是长远计划中的一环,但预定的碰面时间可不是现在。他们的到访稍稍打乱了李逸风的节奏。不过,等雷文顿减速的时候,他脸上的所有负面情绪全都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泛泛的微笑。

微笑是一种武器。胡继瑶曾这样告诉他,如果他觉得不安,那就微笑。

于是,他呼了一口气,嘴角的笑意舒展的更开了。

罗邺在李逸风面前踩下了刹车,熄灭了咆哮的引擎。

抬起车门时候,罗邺轻轻吸了下鼻子,清新的原木松香味弥漫在整个庄园中,其中还夹杂着淡淡的醋酸味——这种醋酸味肯定不是做饭的食用醋。

“罗兄,我可真羡慕你呀。”李逸风热情的迎了上来,盯着如同战斗机座舱一样的驾驶室,不无调侃的冲罗邺挤了挤眉毛,“我想,莫妮卡一定心疼坏了。”

林宛瑜走下车门,“莫妮卡是谁?”她原本设计好应该如何跟逸风表哥打招呼,可没想到脱口而出的竟然是询问一个陌生女人的来历。脚下的土地湿软不堪,随着踩踏缓缓下陷,她有些后悔自己的开场白了。

李逸风怔了一下,长长的呼出了一口严霜,“宛瑜表妹?你可真漂亮!”语调听起来倍感亲昵,但仍夹杂着些许生疏客套。

同样的话林宛瑜在方天鸣的病房里也听过,不过方默然说出口的时候,只会让她感觉厌恶和恶心,而李逸风说的时候,她却觉得心里温暖极了。“逸风表哥,好久不见。”

“是啊是啊,”看到小时候藏躲才自己身后的小表妹如今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女孩儿,李逸风有些难以遏制的激动,“宛瑜表妹,真是好久不见啊。自从你去美国留学,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咳,我们别站在雪里说话了,进来吧!”

林宛瑜心中稍稍有些失落,她或许是在期望一个亲人般的拥抱,或者是一个哥哥式的调侃,可李逸风的态度虽然热烈,却少了童年时的那份亲近。这恐怕就是成长的代价吧……看来,他们彼此都需要一个过程来缓冲一下。

罗邺走在最前面,直截了当的问道:“小风,小瑶呢?”

“小瑶?”李逸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难道你平常不是这样叫她的吗?或者是叫瑶瑶?”罗邺坏笑着走进正厅。

李逸风颇为稳重的跟在后面,尽量控制自己不去跟从罗邺走路的节奏,等他再次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变得格外警觉起来,“哦,你说胡继瑶啊,她应该在梳妆打扮吧。”

应该?这个词用的真好。罗邺没有再继续说话。

林宛瑜紧随他们身后,走进了别墅客厅。客厅的装饰颇为简单,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亮点:一组沙发,几幅照片,然后就是熊熊燃烧的壁炉,很暖和。

“这边坐。”

三人靠着壁炉坐了下来。

李逸风舒了一口气,脸上那层礼貌下的如释重负之情清晰可见。“宛瑜表妹,自从你出国之后,咱们兄妹俩就再也没有面对面的聊过了。你……一切都好吧?”林家的变故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他相信林宛瑜这段时间一定很不好过。

林宛瑜安静的笑了笑,“开始的时候是很难熬,后来,还好……”她下意识的瞥了一眼罗邺。“对了,逸风表哥,我们来的有些唐突,不会给你带来什么不方便吧?”

“怎么会呢。”李逸风宽慰的一笑:“你是我的表妹,而罗兄是我的好友,这里随时都欢迎你们。”他故意停顿了一下,希望能制造出令人开怀的气氛来,“只不过,厨房刚刚开始准备午餐,想蹭饭吃的话,你们可要继续等上一会儿啦。”

林宛瑜轻松的笑了笑。

罗邺则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翘起二郎腿,眯着眼望着李逸风。“小瑶怎么还不出来见客?”

林宛瑜恨不得上去捂住罗邺的嘴,但考虑的那样做可能会让事态更加恶化,她最终只是恨恨的瞪了罗邺一眼。

李逸风微笑着回答说:“罗兄你可真爱开玩笑。”他突然有种感觉,微笑这种武器简直是扯淡,至少在罗邺面前根本就行不通——除非他李逸风能变身成阿喏多姿的大胸美人,那或许还有点用。

林宛瑜对李逸风抛了一个安慰的眼神,替表哥打圆场说:“女人化妆总是很慢的。”

“是啊,是啊。”李逸风感同身受的回应道。

罗邺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对他来说,胡继瑶是个谜一样的女人,她连接着李逸风和南山庄园的所有秘密。而今,从进入庄园到坐到壁炉边,已经用去了接近半个小时的时间,尽管半小时的“化妆”时间并不算太久,但那个女人是胡继瑶,是能在女王莫妮卡的威逼面前仍端庄得体、不动如山的胡继瑶——她美的根本就不需要化妆。

一阵颇为尴尬的沉默。炉火劈啪作响,似乎稍稍缓解了一下沉闷的气氛。李逸风抬起并摊开手掌,好像要借炉火暖手。

他重新开口说道:“宛瑜表妹,你冷不冷?要不要我派人帮你去找件厚一点的衣服?”

林宛瑜下意识的整理了一下裙摆,“不,不用,这里很暖和,谢谢你,逸风表哥。”

李逸风和善的笑了笑,两人开始有一搭无一搭的聊起了童年往事。

罗邺始终靠坐在沙发上,身体后仰,眼睛微眯,做出一副专心倾听他们谈话的样子。而实际上,他在仔细的观察别墅的布置和摆设。李逸风和胡继瑶不会无缘无故的请他们来参加派对,他们一定含有什么目的。

林宛瑜和李逸风正聊到兴头上,一名身材臃肿的中年女佣人端着饮料托盘快步走进客厅,她的动作很粗鲁,完全像是将盘子直接摔到茶几上一样。

李逸风不以为意,指着盘中的饮料说:“这是角鲨头定制啤酒,是我用南山的原松木做辅料,专门空运到美国,请角鲨头酒厂定制酿成的啤酒,你们一定要尝尝。宛瑜表妹在美国生活,应该对角鲨头有所了解吧?”

林宛瑜僵硬的点了点头,意识似乎仍停留在刚才女佣的恶劣态度上。

角鲨头酒厂是专门为富人和大公司开庆典或派对而定制酒精饮料的工厂。酒厂会根据客人的要求,在酒中添加特殊的辅助材料,并且通过科学的配比、反复实验,最终达到美轮美奂、绝无仅有的风味。当然了,造价也极其昂贵。

角鲨头啤酒可以添加的辅助材料范围很广,有咖啡因、大麻叶子、甚至是某种野兽的鲜血——但是从国内把木头空运到美国,磨成粉末添加到麦芽酒里,然后再千里迢迢的运回来,光是运输费就要花上一大笔钱——

酒瓶还没有打开,林宛瑜就有些糊涂了。李逸风的做法完全就是花钱如流水的纨绔公子,可为什么南山庄园和李家的公司在他的麾下会发展的如此壮大呢?

她倒吸了一口冷气,若有所悟的望了罗邺一眼,同时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名字:

胡继瑶。

第七十二章京华公子

李逸风对正欲转身离开的女佣招了招手,“去拿几个杯子来。”

女佣不耐烦的横了他一眼,粗声粗气的说道:“杯子在橱柜里,你们不会自己去拿?”说完就自顾自的走出了客厅。

林宛瑜惊讶的望着女佣肥胖的背影,她本来以为看门人就够蛮横的了,没想到别墅里的女佣更蛮横,难道在这些佣人眼里,李逸风不算是主人吗?可如果他不算是主人,那又是谁吩咐那名蛮横的女佣来送酒的呢?

李逸风苦笑着摇了摇头,“见笑了,见笑了。”

罗邺哈哈一笑,“我猜刚才那位大婶一定跟看门人是睡一个被窝的。”

李逸风低声解释说:“这里的佣人和看门人都是当年我父亲留下的,从小看着我长大,所以对我是有那么一点蛮横,可能他们觉得我成天游手好闲的有负父亲的期望吧。”

林宛瑜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逸风表哥,你做的很好呀,南山庄园和南山地产都井井有条,为什么还要自责呢?”

李逸风温和的笑了笑,“其实那都应该感谢胡继瑶。”

这话让罗邺和林宛瑜都微微一怔,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胡继瑶的作用,只是没想到李逸风居然大方的承认了。

“听你这么说,我可是越来越期待见见这位胡小姐了。”林宛瑜笑着说。

罗邺点了点头,脸上谨慎的不动声色。李逸风的话里找不出一丝破绽,胡继瑶也确实有那种独当一面的气质,但把功劳完全归功胡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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