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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不做炮灰人-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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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辈子的爹,名为金宠,是个礼部尚书。她还有一个因生她而早产亡故的娘。
    她的这位亲娘,身份却是不简单。一家三姐妹,姐妹三人相差数岁。三小姐,也就是她娘,年纪最小,嫁给了当时还不是尚书的金宠。二小姐嫁给了庞家的儿子。而大小姐却是进了宫。
    进了宫的这位大小姐,却是整个包青天里最出名的人物了。因为她姓李,曾经还生了一个怪胎。然后被打入冷宫,传言最后生生被火烧死的那个。
    也就是在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林琳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是多么的高大上。
    她将来会有一个当太后的姨妈,当贵妃的表姐,当皇帝的表哥,和候爷表弟,太师的姨父。
    这身份,说真心话,看不上那个落榜的落魄的张真,还真是太正常了。
    说起这个太师姨父,林琳也要为他送上一把心酸泪的。继前几年妻子去后,去年长子庞统也战死沙场了。
    小儿子比林琳还要小上三岁,这会才十一。有出息的长子没了。全家便把这个小儿子当命根子似的宝贝着。当爹的宠,当姐姐的也宠着。不宠出个纨绔子弟,林琳都要跟着他们姓了。
    现在的表姐也不过才十七岁,正好也比林琳大三岁。庞太师现在正为她挑选婚配的人选。
    也正是如此,才会让金宠,原身的爹想起当年酒桌戏言曾把女儿指腹为婚的事情说了出来。
    小牡丹一气之下,带着贴身侍候的人就离家出走了。尚书大人这个二十四孝亲爹立即派了大管家来接人回去。
    不过亲爹也说了,要是自家姑娘不想回去。就让大管家陪着到处走走,散散心。
    林琳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是出走的第二天。知道了一番脉络走向后,便先回空间把包青天关于鱼美人的单元剧先挑出来看了。
    当年这部电视剧,她也只是看了一丁点。那个时候她正好是上学的学生。家里管的严,她每天放学都要写作业,等作业写完了,才让她看一会儿。
    在那个时候,能让她看一会儿电视都已经是学生时代最奢侈的事情了,哪还能要求从头看到尾呢。所以很多的剧情都是不知道的。
    等到长大了,可以想看什么就看什么的时候,对当年热播的这部电视剧也没有多少兴趣了。也因此,林琳才会临时抱佛脚。
    等到几集电视剧一看完,林琳别的没干,先将大管家全家发卖了。然后将云珠的爹从二管家提成了大管家。打发他们两口子回金府照顾便宜爹去了。
    知道了这个世界还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林琳也不敢松懈了。练功打坐,练习着因为算是单元剧女主角而得到的比佩妮时更充沛的魔力。日日不缀地努力着,就怕会被这些非人类炮灰掉。
    当然,那些个马家祖传,以及何叔教给她的毛氏符咒都被林琳从空间里找了出来,并且一有时间就用上好的物件写了数张出来。
    有备无患嘛。
    唉,要知道可不是所有的妖魔鬼怪都会看人下菜碟的,你背景再厚,那也是人类之间论的。人家妖魔什么的,论的是实力。
    不过还好,林琳手中握有带着神力的佛珠,一般的妖魔是近不了身的。不然还真的要哭倒长城了。
    原来林琳的手心里只有四颗佛珠,可这一次醒来的时候,林琳的手心里竟然是五颗佛珠了。
    这样的事情,林琳虽然不解,但却是欣然接受了。五颗佛珠,正好可以让她把杂物和一些魔法物品移出来,单独放在一个佛珠里。
    原来的那个佛珠就专门装书籍和魔药了。
    至于还空着的那个佛珠,林琳还没有想好要装什么。不过她还是有一种感觉。
    一种中了大奖的感觉。能有个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了。
    能有个不断增长的随身空间,真的是太好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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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琳在发作了大管家后,新任大管家回了京城金府,而林琳身边就留下了可以独自掌事的云珠的哥哥。
    反正原来的金牡丹已经做出了决定,她现在也不想回金府。那就做了继续闲逛的决定。
    而当下人们问林琳接下来往哪走的时候,林琳心中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在向南的方向,有什么在等着她。
    这种感觉很玄妙,林琳也形容不出来。不过她本来也没有目的地,所以便让人一路向南了。
    可这向南走了没多久,她就发现上天的安排,便是让她做回圣母。
    林琳一路上,碰到好几起见色起义,强抢民女的事情。
    林琳非常好奇这些女人到底是咋想的。知道自己长的不错。怎么就不知道好好保护自己。没有自保的能力还敢出来晃悠,不是上赶着让人抢的吗?
    就是想要改变现有的生活状态,也不需要这么迫不及待吧。
    把自己弄丑一些,还是换个装什么的,不是都可以减少一定碰到恶霸的机率吗?还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一心想要在大街上来个一见钟情,英雄救美啥的。
    要是真的这么打算,那还真是忙坏了那些大侠们呢。
    嗯,有功名的秀人,举人也够忙的了。
    不过都是女人,林琳也做不出视而不见的举动来。因此,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情,便让云珠的哥哥,打着金家少爷要纳妾的名义,将人强抢,或是强买下来。
    不是林琳要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只是只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不然前脚林琳一行人一走,后脚还不是给人送菜呢吗?
    给个名份,把人带走,在林琳看来,就是非常的简单省事,没有后祸的事情了。
    当然,林琳也知道,这个做不是很妥帖,但是她能做到这一点,也算是对得起她们了。无亲无故的,谁还能为了别人这么上心呢。
    更何况,这之前也是给了她们选择的。是留下来,还是跟着她走。留下来,也许会继续被骚扰,也许不会。但是跟她走的话,她至少会在能力范围力护她们周全。
    要知道以林琳现在金家小姐的身份,一般人还真的不敢跟林琳硬碰硬。就算是有人敢这样做,林琳在私下里也有的是手段,对付他们。
    也因此,林琳这两个月来,正经救了好几个人。而金家少爷的好色之名,也传遍了大江南北。
    当然,京城里的人听到了也只是一笑置之。这满京城的人谁不知道礼部尚书大人是个‘孝女’。除了对早逝的妻子一往情深外,家里只有一个女儿。
    上哪来的儿子?
    交通不发达,消息相对的也很闭塞。京城的人不相信,但地方上的人却在下人拿出金府的帖子时,都相信了。
    也因此,路上多出来了各种各样方式来的妾,着实让林琳的出行队伍越来越壮观。
    无法,这些人也不能总是这样跟着她到处走。再一个,她也不想看到这些出了事不是哭就是要自杀的女人。于是便打发云珠的哥哥先带人回京城。
    她记得金府在京城有一个临街的二屋铺面。铺面后还是一座二进的院子。据她了解,古代的女人针线活都不错。让她们卖点针线,也活挣到自活自己的钱。
    让云珠的哥哥将铺面收拾出来,开上一家绣楼。让这些她名义上的‘妾室’们,都去那里落脚。也算是安置了。这就是林琳让云珠兄嫂回京的原因了。
    第二天天一亮,林琳带着剩下的下人们继续向南走。
    精简后的队伍,就剩下十几个护卫,三个侍女。一大一小两辆马车了。
    十几个护卫,林琳都给配了马。自己出来玩,总不能让这些护卫跟着跑步吃灰不是。
    一大一小两辆马车,小的那辆装了行李和两个二等侍女。大的那个便是林琳和云珠。
    古代的马车技术在宋朝时,已经相当的完善了。
    林琳的这辆官家子弟可以乘坐的马车,是由两匹马拉着的长二米,宽二米,高二米的大马车。
    里面靠马车后墙处,放了一个有一米多宽的长榻。林琳在马车里,便是想要躺着睡一觉都没有问题。
    长榻前,留出一米的走道。左右挨着窗户的地方,一边摆着一个半米宽,一米长的箱式坐位。另一边是半米宽的抽屉柜。里面放了一些点心,茶壶一类的小件物品。
    最神奇的是抽屉柜还可以抽出一块长板来,可以让乘坐的人,当成饭桌或是书桌来用。
    就连中间留着走道的那一米处。在天冷的时候,去是可以固定火盆的。这么一个马车上,可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
    看到这辆马车时,古人的思想,每每都让林琳叹为观止。
    果然,大。天。朝的老祖宗们,威武雄壮。
    这一日,林琳躺在马车里,练着内力时,马车外的护卫却来报,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重伤晕迷,生命不明的人。
    林琳不知道,她真正向南的预感就在前面等着她。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林琳坐在马车里,听到家丁下人们说发现了一个重伤的人。从马车的窗户探出身去。远处山脚下果然卧着一个身着蓝衣的人。不过蓝衣已经被血染红。
    只是远远地看着,都能知道此人伤有多严重。
    低头看了自己身上一眼,发现并无不妥,穿上外衣便带着云珠下了马车。
    因为是在马车里,林琳很少穿长裙。一般都是上身窄袖上衣,下着大大的阔脚裤,外面再套一件宽袖的,长达膝盖处的斜襟外罩。
    林琳穿着绣花鞋,小心地让开地上的血迹,蹲在了那人的身旁。
    头发散乱,脸上也有多处划伤。但仍能看出五官的英俊不凡来。侧卧在地,一手握剑鞘,一手紧紧地握着一柄长剑。
    歪头打量那把剑,林琳竟然在那把看起来有些沉重的剑身上,看到了古文刻就的‘巨阙’二字。
    当这两个字映入脑海时,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
    这个时空,巨阙的主人会是谁,不言而喻。原来这就是那个英俊不凡,轻功了得。还命克桃花的展昭?
    原来展昭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她还以为每个接触展昭的女人,都会被他克的死拉死拉的呢。
    看来最近有时间,她要认真地将《包青天》看完了。她发现只看完跟自己有关的鱼美人,可能有些狭隘。
    反正这个时候,她是不知道展昭是为啥在这里露营的?
    估计也就某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才会把此情此景形容成露营的吧?
    。。。。。。
    收起乱入的心神,林琳轻轻地伸出手,在其颈脉处按了按。发现尚有跳动后,林琳连忙让人将其扶到自己人的马车上。
    虽然明白这未来的四品武官,一定是大难不死的九条猫命。但是林琳还是本着习惯上手试一试呼吸。
    小时候除了楚留香,她最喜欢的人便是御猫展昭了。
    总是受伤,还总是不死。
    最重要的是喜欢谁,谁死的倒霉体质。
    因为是展昭,林琳特别大方地将人移到了自己的马车坐榻上。从家丁那里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云珠一边给展昭擦洗伤口换药,一边将衣服给他换上。
    “将靴子丢掉,”顿了顿,林琳在一旁捂着鼻子恶心又道,“算了,他的衣服和鞋都先包起来,先放到别处去吧。”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那脚真的是好臭,熏死个人了。
    云珠听话地找出一块包袱皮,将被丢到一旁的鞋和衣服都包进去。然后打开车帘,让家丁送到后面小马车上去。
    “小姐,我们是继续往前走,还是在转道进镇?”云珠给坐在她坐位上的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水。看了看躺在小姐榻上的伤患,有些拿不准地建议,“要不,去镇上吧。这人伤的那么重,还是找个大夫给看看?”
    林琳想了想道了一声不用,让人继续向前走,到下一个镇子在停下来。此处离发现展昭的村镇都太近了,展昭的仇家可不一定会不去找展昭的下落。去了镇上,难免不会落入那些人的眼里。
    她不怕,展昭也不会有事。但其他的家丁侍女可受不住江湖人的狂风暴雨。
    一路向前,远离这片土地才是正确的选择。
    展昭的衣服和鞋都不能再穿了,林琳便将云珠打发到后面的马车,让她们去给他做衣服去了。
    云珠看了一眼展昭,并不想放着自家小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马车上。但她家小姐的威严日盛。云珠只是犹豫了一下,便从榻下的抽屉里找出需要的布料抱着走了。
    云珠下了马车,林琳便从空间里取出白鲜和补血剂。先将补血剂喂下去。然后才将刚刚包好的伤口一点一点打开,在伤口上滴上或多或少的白鲜。
    绿色的烟雾散去后,伤口像愈合了好几天之后的样子,粉嫩的新肉也长了出来。
    林琳怀念地看了一眼小药瓶,斯内普出品,质量有保证呢。将药瓶收起来,林琳不再去想那个执拗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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