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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不做炮灰人-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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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下班,工作环境和同事都是记忆中熟识的,除了众人看她的眼光与以前不同外,其他的都能很好的适应。
    对于总是拿眼角瞧人的金医生,林琳连理她都不想理。就那技术,还不如农村杀猪的呢。
    估计杀猪的人来做手术,都比她能节省两根灌血肠的血。
    穿的像个交际花,用着杀猪的技术干着杀人的买卖,也是没谁了。
    从林琳在海星医院主刀第一场外科手术后,质疑林琳医术的人就都悄悄地闭上了嘴。
    这年头,有什么比实力更能说服人的呢。
    渐渐地,通过几场手术,林琳在急诊室站稳了脚。也渐渐地被病人认可,不再因为林琳的年纪和履历而对她有所怀疑了。
    数日后,姜暮烟一行人终于回来了。而海星医院的急诊室也热闹了许多。
    不过有什么比亲眼看到男朋友断了一口气被送到医院,更能让医生震惊的呢。
    这一天,林琳当班,正好看见被两急救车送到海星医院的柳时镇和另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当兵,尤其是特种兵,真忒么危险了。
    交往这样的男人,那得是多么强悍的心脏呀。
    看着急救中的姜暮烟,林琳不合时宜的走神了。
    。。。幸好手术成功了!
    只是这种给自己心上人做手术的滋味,一定很销。魂吧。
    想到那锋利的手术刀割开心爱男友的胸堂,然后拿着小镊子在血肉和内脏中需找弹头,林琳就觉得她。。。一定没有姜暮烟那么冷静。
    因为她知道,如果有人把展昭伤成那样,她一定不会。。。。。。
    唉,唯有到此时,林琳才明白。如果没有遇到展昭,也许她那慢长的生命也不会都是寂寞了。
    认识他之前,她也许会孤单,也许会寂寞。在每一次次的旅行中,都会想方设法的让自己过得舒心。可是认识他之后,她才明白,什么是寂寞。
    真正的寂寞,并不是孤单。。。。。。
    时间匆匆,林琳在急诊室的生活,虽然忙乱,但是也规律。这一天,林琳接到了金起范回国参加会考的消息。
    想了想,仍是在会考当天去为他加油了。
    这男人也许会走上一条跟柳时镇一样的路,那么在她可以给予的时候,就别让小小年纪的他有什么遗憾了。
    。。。。。。
    林琳在海星医院的第三年,参加了三年一次的国际医师资格考核。并成功考上了。
    那一年,金起范也通过努力进个了陆军士官学校。
    又隔了二年,林琳又参加了韩国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医疗人员职称考试。
    正式成为一名教授医生。
    这种教授医生的职称,和姜暮烟的那种又有所区别,一个是国家认可的,一个是医院内部考核,其他机构酌情认可的。
    林琳会这样考,还是因为姜暮烟辞职贷款不成,最后又回到急诊室工作的原因。
    而且林琳也不愿意和一些有后台有门路的人去抢那一两个教授名额。
    参加国家的统一考试,不是比那个简单轻松很多。虽然是三五年才有一次考试机会。
    可一但考下来,将来就算是换家医院,换个国家,也不会被局限在这里。
    不过也可能是受到了林琳的启发,包括姜暮烟在内的很多医生都开始选择另一种考试进职称的方法。这让海星医院的理事长和理事会成会相当的苦恼。
    他们对医生的掌控力在逐年下降。这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就在林琳二十七岁的时候,二十九岁的金起范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韩民国陆军中尉。
    “下个月,我可能会晋升为大尉。然后再过一个月,我就要三十岁了。”
    “恭喜你。正好我这个月拿到了国际医师教授级别的资格。要不一起庆祝一下吧。”
    这几年,两个人一直联系着。暧昧地相处着,说不是恋人,都没有人相信。可说是恋人,两人之间的亲密又很少。
    林琳不止一次的说过,“我可能不会爱上你。。。。。。”
    而金起范也不止一次的回过,“但我知道,你会和我在一起的。”多年的军旅生涯,让金起范早就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可能是因为寂寞……”
    “…可你毕竟在寂寞的时候选择了我。”
    二十岁的青涩,早就随着时间慢慢地消失在时间的轨迹中。
    三十岁的成熟,也随着年龄,身份地位的增加逐年加深。
    但眼中对他的护士小姐的执着,却一如从前。
    丝毫没有改变。
    唯有到了这个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明白时间,也许改变了什么,也许坚持了什么。。。。。。
    说开了这个话题,两人之间的关系,仿佛又进了一些。
    直到今年年初的时候,两人第一次接吻。恋人的关系才正式确定下来。不过看到今天格外紧张的金起范,林琳知道他们的恋人关系,可能也不会长久了。
    “…如果我晋升为大尉,我希望你能够答应我的求婚。我向你保证,我不会做伤害你的事情,包括失去我的生命。…我知道你不喜欢做饭,洗碗,打扫房间。将来这些只要我在家,都是我来做。虽然我更喜欢你做的饭。美味极了!”
    仍然是无法心安理得的说些什么,林琳只有岔开话题,“那当然,我的手艺可是御膳厨房的最高尚宫手把手交的。这是一般人能比的吗?”她的韩餐,那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我记得你是不看那些古装剧的。什么时候也喜欢上了?”林琳的话,非但没有让金起范相信,还把他逗乐了。
    林琳一听这话,扬起小下巴。傲娇地说道,“韩国古代历史都没有我好,还想要我给他们捧场?美的他们,再说啦,他们那里不会有特种兵呀。就不会总是害怕有人会受到伤害。我不是姜医生,我可做不到,给自己的男朋友抢救。拿着手术刀在男朋友的身体里找子弹。”
    本来还高兴的金起范在听到林琳最后的那句话,沉默了。
    这一点,他永远都不能保证。
    。。。。。。这些年他唯一没有做到的,便是像他的护士小姐所希望的那木羊成为一个后勤人员。
    林琳不喜欢太过沉默的气氛,于是主动变了话题,两人商量了一番一会去哪里庆祝。
    吃过饭,两人先是找了一家气氛不错的酒吧,喝了一些酒。然后又去跳了一会儿舞。之后又是喝酒,又是跳舞,在夜深人静的马路上东倒西歪的乐呵着。
    难得的假期,自然要好好的放纵一下。
    只是这放纵的结果就是乐极生悲,酒后乱性。
    早上,揉着胀痛的头,慢慢地坐起了有些酸痛的身子。林琳对于自己的没下限,已经无语了。
    又一次老牛啃嫩草。
    不过。。。八块那个啥,味道还不错。
    看了一眼搭在自己腰上的手臂,林琳就要下床。可是刚掀开被子,就又被拉了回来。
    男人的吻,极速的落下,而那力度,好像身上到处开着的紫色花朵一般。
    ……昨夜被放出来的凶兽今早又想进食了。
    林琳轻轻地推了推身上的男人,男人在她的推动下,竟然更加的用力和…兴奋。
    粗糙的大手,一寸一寸地抚摸着自己光滑的身子。林琳有些难为情。这种天光大亮的时候,让她有些不自在。
    只是渐渐地,被男人吻的有些迷糊的林琳,除了记得没刷牙外,就再也想不到什么了。
    ……食色性也,古人诚不欺人呀!
    。。。。。。
    又是一上午过去了,林琳才在男人餍足的神态下,离开了那张乱得不成样子的床铺。转身进入洗漱间时,又看了一眼抱着她的枕头一个人傻笑的男人,不禁摇头叹气。
    。。。看来,他们是真的再也分扯不清了。
    从大男孩长成男人,林琳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只是没有想到那种养成的事情,竟然就这么发生了。
    本来就有些不知道要如何处理的关系,这下子倒是不用再纠结了。
    除了尽快举行婚礼外,林琳是非常的害怕顶着个大肚子参加婚礼。
    那就难看了。
    男欢女爱,很正常。只是在人命关天的时候,就要小心再小心了。
    同年冬末,两人举办了一个小型的婚礼。
    都是没有什么家人和朋友的。能被邀请过来的,也不过是医院和部队的同僚和同事。
    婚后,两人就搬进了金起范贷款买的房子。幸好两人的工作都相对稳定,再加上大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不错。倒是不用担心供楼的生活压力。

  ☆、第一章 =7

第八十章
    林琳现在很苦逼。
    非常的苦逼。
    如果让她选择,她更希望原主真的被那个金钹法王一脚踢死,也好过她在这里饿得只能啃草叶子。
    “采因,你就吃一点吧。你都两天没有吃东西了。不吃东西身上的伤又怎么能好呢。”一旁的胡媚娘有些心疼。要不是她们玩笑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进入了金钹法王的领地,也不会被金钹法王踢伤了采因。
    采因现在的道行还不足两百年。哪里抵抗的了那金钹法王气愤之下的一脚之力呢。若是那金钹法王踢在她身上,她尚有五百年的道行可依。也好过采因现在连人身都维持不了。
    “媚娘,我不想吃草。有没有肉吃呀。”林琳都素了好久了,上顿草叶子,下顿萝卜的,实在是馋的慌。她现在兔子的形态就算是去了空间,都跳不到凳子上,打不开冰箱。
    就连一直都有的魔力,林琳都能感觉得到它在体力流动的充沛。但是就是使不出来。而原主不到两百年的修行。也让她不会什么法术。
    “采因,你疯了。你是兔子。怎么还能,还想着吃肉呢。要不,我去给你找根萝卜再啃啃吧。”
    被媚娘这么一说,林琳愤恨地想到,她现在还是个三瓣嘴的兔子精。
    “我说笑的。媚娘,我还有多久才能变成人形呀?”只要成为人类,海阔天空,再不受这窝囊气。
    如果妖精的术法没有办法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变成人形,她不介意使用魔法的手段。
    魔法里就有将人变成动物的魔咒。现在不过是将魔咒反过来使用。。。。。。罢了。
    应该不难吧?
    胡媚娘有点诧异和不解。“采因,你是不是被踢傻了。一会儿要吃肉,一会儿又要变成人形的。你以前不是最讨厌变成人形后,身上没有毛毛的吗?”胡媚娘上下地看着面前的兔子,采因为什么醒过来后,就一直怪怪的。
    “采因,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吗?”胡媚娘拿起一旁的青草,一副漫不经心地问道。
    林琳心中一凛,知道自己这几天的异样,让面前精明的五百年玉兔精起了疑心。也怪自己随心所欲惯了。
    以前她遇到的人再精明,也不会有几百年的阅历,但面前的人,不,或者说是兔子,就不一样了。
    她若是再掉以轻心,早晚会毁在这上面的。
    “你真当我被踢傻了。连自己在凤凰山都忘记了。”按着记忆中采因的说话语气,回了这么一句后,想了想,又接着说道。“这破地方,我是再也不呆了。等哪天我好了,天大地大,总有那破法王找不到的地方可去。”
    “胡说。你这点道行。一但出去,有点道行的都能收了你。还是快快把伤养好了吧。我已经要了些参须,估计不出三五天,你的伤就全好了。等你好了,我们再出去玩儿。”
    听到这话,胡媚娘才放下了刚才怪异的想法。笑容满面的出去了。
    林琳眯眼看到已经走远的胡媚娘,心里对于离开这里的想法越发的坚定了。
    胡媚娘再好,可她不是采因。她也不愿意为了胡媚娘被金钹法王扒皮吃肉。而且对于这个胡媚娘,林琳也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想法。不喜欢,也不讨厌的。
    自从那日醒来,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后,心里就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远离这个胡媚娘是保命的首要任务。
    。。。。。。。。。。。。。。。。。。。。。。。。。。。。。。。。。。。。。。
    几日后,林琳发现身上的伤都好了。体内被踢伤的筋脉也都恢复了。按着记忆中的修炼方法试着变了变身。
    心随意转,林琳就便成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清秀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可伶可俐。
    低头从下往上看,林琳很满意自己的样子。至少比这几天一直照顾自己的胡媚娘好看多了。
    伸出手,看到手中已经有七颗佛珠了。看到佛珠并没有因为这具身体是妖精血肉而失去光彩。林琳心中又安定了几分。
    有了这几颗佛珠,她在这个世界也有了保命的本钱。
    将空间中的魔杖取了出来。试着挥了挥,山洞中的灰尘就都不见了。这让林琳觉得也许以她现在的修行,用魔法比用妖力可能带来更多的生活上的便宜。
    趁着胡媚娘不在这里,林琳从空间中拿出复制的水府明珠来。向外看了一眼,然后快速地塞到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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